陳培瑜 @ 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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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423 00:00:11,231 委員諮詢。」好,謝謝主席。那有請衛福部長,謝謝。學部長。部長辛苦了辛苦了。
00:00:15,276 00:00:35,414 衛生福利部長有一個題目比較小先但是我覺得事情很大跟我們今天要討論的事情有關就是在你們目前交出來書面報告裡面提到關於這個人員的名單就是關於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修法關於抓到這些人的人員名單目前你們只能說消極資格叫做不得任職於教職兒少機構還有司法機構
00:00:36,155 00:00:48,921 可是有沒有討論到要不要對外公開這件事情?那我們後續會追蹤。目前之前你們受訪的時候是說還沒有研議必須要相關修法那我們想知道你們目前關於這個人員公開的部分你們修法的方向
00:00:52,684 00:01:15,894 他是屬於兒少全法CRC49條的部分所以會公開?確定?我們修法方向會往這裡走?但是你們會提出來嗎?我們辦公室當然也會提但是我要提出來這一次很多在修法委員上不管是加重刑責相關的處罰但是沒有人提到要不要把這些人名字公開這個非常危險所以我們會持續追蹤但是我們想要講到下一頁我們想要講到之前
00:01:17,034 00:01:34,684 我們先從個案來看起,去年暑假期間有新一組的夏令營老師對學生做性侵,然後已經有相關判決也出來,可是他目前還在走司法流程。那不同於補習班幼兒園、托兒所或是學校機構,我知道衛福部已經有在處理的,上個月的記者會我們提到,把教育部的部分也納進來,可是我們發現工作是刮鬍營
00:01:38,166 00:01:55,676 各式各樣的運動俱樂部,他們不受社福教育系統的管轄,他們用工商登記來登錄,所以這些大人,這些每天都會運動才藝科目接觸到小孩的大人,他們目前如果做出任何對兒少不利的行為,再三不管地帶。」我想要問一下部長怎麼辦?
00:02:02,024 00:02:22,813 這部分的話可能要還是要需要再討論一下啦我基本上我的看法是這些的話應該還是比照都可以可以來做比照而上法C-49條他應該要公告對不對可是好我們來看一下也許之後是法務部司法院你們要出來下一頁
00:02:23,633 00:02:40,936 我們往下跟衛福部討論其實我們辦公室之前也有邀請你們到我們辦公室來討論關於進入司法流程他可能還沒有走到最終判決的這些特殊的個案就如同新竹這個個案那他就會繼續在民間開課因為他還在走相關的判決就算一審有相關判決了
00:02:41,977 00:03:09,209 可是家長會緊張啊因為這個教練他已經確定判刑應該是三年多吧可是家長們會互相通告可是沒有在這個家長群組裡面的家長他們可能還是不小心就把孩子送到這個教練營隊裡面去可是我剛剛已經說他在工商登錄裡面所以就地方的教育局處跟社會局處都覺得不關他們的事情那我們要回到中央是中央要有相關法規讓地方教育局處等於遵守可是我要說這不是個案這會是通案
00:03:10,470 00:03:26,602 如果我們沒有更積極的態度,一個是我們要問相關的裁罰結果到底什麼時候才會出來?家長到底要等到什麼時候才可以查到行為人跟相關的機構?難道在所有司法判決結束之前,家長只能靠自救,然後口耳相傳,確保小孩不會被送到這些大人的手上嗎?
00:03:28,740 00:03:46,715 這當然在司法機關他們會採取一個誤而誤得可是我們之前跟司法機關討論要什麼時候回送然後要不要回送其實跟衛福部這邊也需要討論那當然我覺得大家會把行政主管機關的職責放在衛福部身上所以我們才會在衛福部今天上台的時候跟你們討論
00:03:47,876 00:04:16,047 你們如何更強制的跟相關司法機關的討論你們其實不是不能處理就算他在司法判決的這個路上其實我們跟你們討論過你們其實是有手上是有工具可以處理的對嗎要不要請司長幫忙回答一下謝謝委員那這一次我們在修兒權法裡頭有特別把所有兒少不當對待不管是外人或家人那一旦是走刑事後面的訴追那我們有在法條裡頭要求
00:04:17,846 00:04:28,332 檢警特別是這個後端已經裁罰已經確定判刑之後相關的資料要回到這個主管機關回到縣市那我們就會把這些資料在97條裡頭去做一些登記好那我再直接跟您討論還有這個不起訴的部分例如說以新竹這個個案有兩個孩子他們的
00:04:39,060 00:04:50,179 當時說這個大人獲得不起訴處分是因為受害學童沒有辦法提供正確的受害時間可是我知道後續有社工介入幫忙那關於這個不起訴的部分我們可以怎麼做
00:04:54,478 00:05:20,707 這不起訴處分基本上就是...可是我們社工有進入去我們社工有介入去了解了嘛那衛福部這邊的態度跟角色呢我想家長會擔心的是這個因為我們今天所有在立法院討論這麼多複雜的法案啊然後入法怎麼修我覺得家長可能也沒有力氣跟時間可是對家長來說最直覺就是當我要把小孩送去某一個營隊我可以上CRC就是你們公佈的那個網站去查某某某他有沒有觸犯了什麼法我可不可以放心把孩子交到他的手上
00:05:21,147 00:05:43,322 可是如果我剛剛說的,包含在走這個漫長司法判決的路上,我們查不到這個人,還有這個只是因為孩子沒有辦法正確提供受侵害的時間,所以得到不起訴處分這個大人,我們其實還是會擔心,對嗎?我想現場的大人站在保護自己的小孩立場,我們也會擔心把孩子送到這樣的人手上,所以我們的訴求現在也有時間有限,謝謝。我們的訴求就是我們希望針對沒有納管的兒少相關機關
00:05:45,923 00:06:01,812 衛福部在三個月內要召集跨部會包含教育部跟經濟部盤點我剛剛說的營隊、工作室、運動俱樂部這些他並沒有立案在你們所認知的教育系統或者是衛福系統裡面的這些相關的大人跟環境必須要定定而上保護跟管理的機制
00:06:02,492 00:06:21,239 再來就是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分級分類處理的調查辦法裡面已經進入司法流程就如剛司長您說的不要讓它變成一個漫漫長路而必須要把司法跟行政雙軌並行讓社政及主管機關依照兒少全法先行採取行政裁法有沒有機會
00:06:22,659 00:06:48,444 我想這應該是有啦那先簡單來講司法機關是對於犯罪的嫌疑人給他救救是沒錯但是行政機關可以做一個預防沒錯他的主要是預防所以如果說這一些不是個人而是說機構包括這一個教育部的機構衛福部的機構另外還有這一些不在這些你們主管的機構的範圍內但是不管是怎麼樣的機構的話
00:06:49,944 00:07:16,926 如果有出現這種行為,到某一個程度,比如說已經進入到偵查的情形,那我們就可以先行做預防性的,要用公告還是用什麼樣的方式的話,這可以再談,但是以一個就是說讓這一個同樣可以查詢得到的一個方式
00:07:18,007 00:07:41,157 那以便就是說不要說再把小孩子送到送到這些裡面去尤其是那個人如果還在的話而且他可能還持續開課當中所以這裡面的話就是說是不是這一些的機構那要把這個當事那個嫌疑人的話先把他先解除掉職務或或者是
00:07:42,057 00:08:04,332 他可能自己就是負責人,沒關係我們時間有限,但是我非常肯定部長今天所有正向的回應,也就是說部長你完全有抓到重點,確實這個三部管地帶很需要我們大人及時補上。好,那謝謝部長,謝謝司長,也謝謝主席,謝謝。主席在這邊做一個宣告,在羅志強委員發言結束休息10分鐘,現在請羅志強委員發言。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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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12時46分)謝謝主席,有請衛福部長。部長,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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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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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部長,有一個題目比較小,但是我覺得事情很大,跟我們今天要討論的事情有關,就是在你們目前交出來的書面報告裡面提到,關於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對於抓到這些人的人員名單,目前你們只能說消極資格叫做不得任職於教職、兒少機構及司法機構,可是有沒有討論到要不要對外公開這件事情,我們後續會追蹤。之前你們受訪的時候是說還沒有研議,必須要相關修法,那我們想知道目前關於人員公開的部分,你們修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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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秀鴛:它也是屬於兒少權法裡面可以公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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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它是屬於兒少權法CRC四十九條的部分,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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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也是可以公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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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會公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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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秀鴛:「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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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你們修法方向會往這裡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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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可以公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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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但是你們會提出來嘛?我們辦公室當然也會提,但是我要提出來,這一次有很多委員在修法上,不管是加重刑責或是相關的處罰,但是沒有人提到要不要把這些人的名字公開,這個非常危險,所以我們會持續追蹤。
我們想要講到之前,我們先從個案來看起,去年暑假期間,新竹有夏令營老師對學生做性侵,已經有相關判決出來,可是目前還在走司法流程。它不同於補習班、幼兒園、托兒所或是學校機構,我知道衛福部已經有在處理了,在上個月的記者會我們也提到,把教育部的部分也納進來,可是我們發現工作室(營隊)及各式各樣的運動俱樂部,他們不受社福、教育系統的管轄,他們用工商登記來登錄,所以這些大人,這些每天都會在運動、才藝科目接觸到小孩的大人,他們目前如果做出任何對兒少不利的行為,都是在三不管地帶。我想要問一下部長,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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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可能還是需要再討論一下,基本上,我的看法是這些應該還是比照,都可以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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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比照兒少法CRC四十九條,應該要公告,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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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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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我們來看一下,也許之後是司法院你們要出來。我們往下跟衛福部討論,其實之前也有邀請你們到我們辦公室來討論,針對進入司法流程,可能還沒有走到最終判決的這些特殊個案,就如同新竹這個個案,他會繼續在民間開課哦!因為他還在走相關的判決。好,就算一審有相關判決了,可是家長會緊張啊!因為這個教練他已經確定判刑應該是三年多吧!家長們會互相通告,可是沒有在這個家長群組裡面的家長,他們可能還是不小心就把孩子送到這個教練的營隊裡面去,我剛剛已經說了,它是在工商登錄裡面,所以地方的教育局處跟社會局處都覺得不關他們的事情。
我們要回到中央,是中央要有相關法規讓地方教育局處得予遵守,可是我要說這不是個案耶!這會是通案耶!如果我們沒有更積極的態度,第一個,我們要問,相關的裁罰結果到底什麼時候才會出來?家長到底要等到什麼時候才可以查到行為人跟相關的機構?難道在所有司法判決結束之前,家長只能靠自救,然後口耳相傳,確保小孩不會被送到這些大人的手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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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當然在司法機關,他們會採取勿枉勿縱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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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可是我們之前跟司法機關的討論,要什麼時候回送、要不要回送,其實跟衛福部這邊也需要討論,當然我覺得大家會把行政主管機關的職責放在衛福部身上,所以我們才會在衛福部今天上臺的時候跟你們討論。你們如何更強制地跟相關司法機關討論,其實你們不是不能處理,就算他在司法判決的路上,我們有跟你們討論過,其實你們手上是有工具可以處理的,對嗎?要不要請司長幫忙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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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好,我請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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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秀鴛:謝謝委員。這一次我們在修兒權法裡頭有特別把所有兒少不當對待,不管是外人或家人,一旦是走刑事後面的訴追,我們有在法條裡頭要求檢警,特別是後端已經裁罰,已經確定判刑之後,相關的資料要回到主管機關、回到縣市,那我們就會把這些資料在第九十七條裡頭去做一些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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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我再直接跟您討論,關於不起訴的部分,例如說新竹這個個案有兩個孩子,當時大人獲得不起訴處分是因為受害學童沒有辦法提供正確受害的時間,可是我知道後續有社工介入幫忙,對於不起訴的部分,我們可以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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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不起訴處分,基本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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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可是我們社工有介入去了解了,那衛福部這邊的態度跟角色呢?我想家長會擔心的是這個,因為我們今天在立法院討論這麼多複雜的法案,然後要入法、怎麼修,我覺得家長可能也沒有力氣跟時間,對家長來說,最直覺的就是當我要把小孩送去某一個營隊,我可以上CRC就是你們公布的那個網站去查某某某有沒有觸犯了什麼法,我可不可以放心把孩子交到他手上。可是如果像我剛剛說的,包含在走漫長司法判決的路上,我們查不到這個人,還有這個只是因為孩子沒有辦法正確提供受侵害的時間,所以得到不起訴處分的大人,我們其實還是會擔心,對嘛?我想現場的大人站在保護自己小孩的立場,我們也會擔心把孩子送到這樣的人的手上。
因為我時間有限,我們的訴求就是希望針對沒有納管的兒少相關機關,衛福部在3個月內要召集跨部會,包含教育部跟經濟部,盤點我剛剛說的營隊、工作室及運動俱樂部這些並沒有立案在你們所認知的教育系統或者是衛福系統裡面的大人跟環境,必須要訂定兒少保護跟管理的機制。再來就是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裡面,已經進入司法流程,就如剛剛司長您說的,不要讓它變成是漫漫長路,必須要司法跟行政雙軌並行,讓社政主管機關依照兒少權法,先行採取行政裁罰,有沒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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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想這個應該是有,先簡單來講,司法機關是對於犯罪的行為人給他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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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是,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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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但是行政機關可以做一個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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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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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主要是預防,所以如果不是個人而是機構,包括教育部的機構、衛福部的機構,另外還有這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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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不在你們主管的機構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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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但是不管是怎麼樣的機構,如果有出現這種行為到某一個程度,比方說已經進入到偵查的情形,我們就可以先行做預防,要用公告還是用什麼樣的方式,這個可以再談,就是說讓同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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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家長可以查詢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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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家長可以查詢得到的方式,不要再把小孩子送到這些機構去,尤其是那個人如果還在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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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而且他可能還在持續開課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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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所以這裡面的話,是不是這一些機構要把這個嫌疑人先解除掉職務,或者是暫停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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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他可能自己就是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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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沒有關係,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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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沒關係,我們時間有限,但是我非常肯定部長今天所有正向的回應,也就是說,部長完全有抓到重點,確實這個三不管地帶很需要我們大人及時補上。好,謝謝部長,謝謝司長,也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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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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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黃委員秀芳):主席在這邊做一個宣告,在羅智強委員發言結束後,休息10分鐘。
現在請羅智強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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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6-13
speakers ["黃秀芳","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廖偉翔","邱鎮軍","王育敏","涂權吉","王正旭","林淑芬","李坤城","陳亭妃","楊瓊瓔","陳培瑜","黃珊珊","何欣純","黃國昌","李彥秀","洪孟楷","羅智強","徐欣瑩","陳瑩","劉建國","楊曜","盧縣一","蘇清泉","鍾佳濱","牛煦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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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4-24"]
gazette_id 1133401
agenda_lcidc_ids ["11334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就「家暴零容忍─ 檢討 112年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施行概況」進行專題 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發展部、內政部警政 署、法務部、文化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非法網站創意私房案件,提出兒少性影像防制具 體作為、檢討報告,並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方向」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34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