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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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3,993 | 00:00:28,741 | 我反對廢除死刑我更反對大法官侵犯立法權用憲法解釋的方式來偷渡死刑的廢除大法官舉行了死刑的憲法法庭辯論但是這個憲法法庭辯論 |
00:00:30,526 | 00:00:57,888 | 被公眾質疑只是一個過場。為什麼?因為大法官竟然打破了法官不語的原則,直接在憲法法庭上透露了他的心證。我們為什麼要跟民意妥協?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做憲法教育?大法官已經在為廢除死刑鋪梗了啊!可是在這邊我要非常沉重的 |
00:00:59,505 | 00:01:27,499 | 來請大法官好好深思幾件事情第一件事全臺灣有八成以上的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大法官你憑什麼凌駕這八成反對廢死的民意第二個憲法當中憲政的權利如果要廢除死刑也必須透過立法院來廢除 |
00:01:29,438 | 00:01:56,604 | 這是立法院的核心憲政職能大法官啟隆見悅第三個,我們也可以看到過去的大法官解釋三度宣告死刑核憲而現在許多的大法官都即將卸任在卸任前推翻過去的大法官的核憲解釋這是否妥當 |
00:01:58,342 | 00:02:24,702 | 這邊我也要告訴大法官如果真的要廢除死刑應該要透過政治部門來解決就像其他國家美國、日本沒有廢除死刑但是歐洲廢除死刑也是透過包括立法或是公投的方式來解決也就是說基本上要回到人民決定民主至上的這個原則 |
00:02:26,192 | 00:02:52,405 | 比方說在我的大安區時常主張廢除死刑的苗博雅他就做出了很好的示範要貫徹廢除死刑的主張跟信念就去參選贏得立法委員之後進到國會你就有民意後盾來進行修法大法官要廢除死刑可以學學苗博雅去參選立法委員 |
00:02:53,888 | 00:03:16,956 | 而在辦案區最後選舉結果很清楚羅智強主張反對廢除死刑我勝出所以我一定秉持對選民的承諾堅決反對廢除死刑謝謝謝謝羅智強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7號丁委員學中發言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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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9時18分)我反對廢除死刑,我更反對大法官侵犯立法權,用憲法解釋的方式偷渡死刑的廢除。大法官舉行了死刑的憲法法庭辯論,但是這個憲法法庭辯論被公眾質疑只是一個過場,為什麼?因為大法官竟然打破了法官不語的原則,直接在憲法法庭上透露了他的心證,我們為什麼要跟民意妥協、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做憲法教育?大法官已經在為廢除死刑鋪梗啦!可是在這邊我要非常沉重地請大法官好好深思幾件事情,第一件事,全臺灣有8成以上的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大法官憑什麼凌駕這8成反對廢死的民意?第二個、憲法當中,憲政的權力,如果要廢除死刑,也必須透過立法院來廢除,這是立法院的核心憲政職能,大法官豈容僭越?第三個,我們也可以看到過去的大法官解釋三度宣告死刑合憲,而現在許多的大法官都即將卸任,在卸任前推翻過去大法官的合憲解釋,這是否妥當? |
這邊我要告訴大法官,如果真的要廢除死刑,應該要透過政治部門來解決,就像其他國家,美國、日本沒有廢除死刑,但是歐洲廢除死刑也是透過包括立法或是公投的方式解決,也就是基本上要回到人民決定、民主至上的這個原則。比方在我的大安區,事實上主張廢除死刑的苗博雅就做出很好的示範,要貫徹廢除死刑的主張跟信念就去參選,贏得立法委員之後進到國會,你就有民意後盾來進行修法。大法官要廢除死刑可以,學學苗博雅去參選立法委員,而在大安區最後選舉結果很清楚,羅智強主張反對廢除死刑,我勝出,所以我一定秉持對選民的承諾,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謝謝羅智強委員的發言。 |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7號丁委員學忠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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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1-11 |
speakers | ["韓國瑜","許宇甄","楊瓊瓔","陳冠廷","黃建賓","陳菁徽","羅智強","丁學忠","羅廷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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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04-26"] |
gazette_id | 1133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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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國是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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