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如鈞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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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349 00:00:01,070 如均委員說明
00:00:11,943 00:00:40,524 本席是阿宅我們最能夠了解網路的好但是我們也應該要盡力遏止網路的惡近年來非法偷拍與兒少性犯罪的影像論壇的不法情勢雖被檢警查獲但該網站變更網域以後卻又捲土重來顯見我們應該需要重新思考這項議題在制度上的不足為了遏止非法偷拍與兒少性犯罪影像網站的存在
00:00:41,789 00:01:06,668 本席所提出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以及第四十四條的修正草案,主要有兩個部分。第三十九條第一項,關於持有兒少性影像的犯罪樣態,參酌國外法規,例如德國刑法第184條,對於單純持有兒童或少年色情刊物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00:01:07,288 00:01:29,171 澳地利刑法也是相同的刑度,所以將第39條第一項的刑度提高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能夠符合罪行相當的原則。其次,由於目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範缺漏了購買或取得會員資格以關染兒少性行為或兒少性以上等服務的刑責,
00:01:30,032 00:01:36,397 而購買行為與取得會員資格的行為都等同於鼓勵或者精元了兒少性剝削產業鏈的形成和發展。
00:01:38,484 00:02:06,410 所以我在此提出增訂了第44條第二項的規定,針對支付對價購買服務或性影像,以及花錢取得服務會員資格者,都應該討論、克與一定的刑責。請大家一起支持,我們朝野共同努力,一起構建更好的法治與環境,積極嚇阻網路性暴力,保護我們的孩子,不再受到任何有心人士的傷害。
00:02:07,271 00:02:08,157 幸福成長!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