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瑩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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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0,026 00:00:20,787 法定人數不足
00:00:49,589 00:00:49,929 網路有一個亂象。
00:01:05,570 00:01:20,115 相信大家有在使用網路的人都有發現到最近這樣的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經常在網路社群發現網路新聞都是用很聳動的這個標題但點選新聞連結的時候才發現說這個根本就不是在台灣的新聞我們看一下
00:01:33,440 00:02:01,025 這些狀況來71歲竟然還遇到這樣的職場霸凌然後在辦公室自殺結果我們點進去看原來這個是在中國遼寧省發生的事情那另外接下來這一則還寫亂倫還在開直播的新聞那點進去看那這件這個新聞也是發生在中國
00:02:02,592 00:02:27,674 還有網紅美女慘死街頭的新聞我們再把它點進去看之後呢結果這個新聞是發生在美國再來19歲在公園的這個分屍案再點進去看也是發生在美國那這個接下來這個
00:02:29,782 00:02:49,708 這一則再點進去看,它這個分析案它是在英國。那我們這些平台上的這個新聞,就是說我們如果點進去看,最多啦,我們就是看下去感覺就是被騙了,就是被騙了這個點閱。
00:02:51,548 00:03:08,037 那有點進去還好,那如果沒有點進去看,我們整天都是看這些標題的時候,你會不會覺得說,這整個台灣的社會怎麼變得這麼亂?那我們姑且不去討論它這個新聞的內容是真的還是假的。
00:03:08,737 00:03:32,869 那是國外記者的新聞還是網路上抄回來未經查證的消息?這樣的亂象不管是怎麼樣我們政府都應該要向媒體來進行道德勸說要跟他們好好溝通因為我先強調這些在網路社群平台的新聞它並不是自媒體
00:03:34,630 00:03:54,540 而是這是很多各家新聞台或者是廣播或者是這個報紙雜誌以及這個著名的網路新聞那我要請教一下NCC這個新聞台呢或者這個廣播頻道他們在社群平台發這樣的新聞你們管還是不管?
00:03:55,941 00:04:10,798 報告委員因為現在的廣電法或者是衛廣法他管的就是那些頻道那至於網路新聞呢就算是這些頻道業者另外一個那個成立一個新聞網對我特別特別問
00:04:11,739 00:04:15,161 目前的做法就是在促使業者是不是訂定或完備他們網路新聞的自律公約,那我們目前也是在努力。
00:04:38,100 00:05:05,673 好,我很謝謝你念這一段在我們關心了這個議題之後那這個電視新聞台就是說因為這樣的你們之前就好像看起來沒辦法那平面媒體他是歸文化部管那如果平面媒體在社群平台發這樣的新聞其實文化部也是不管的所以我是另外我再請教一下那個數位發展部
00:05:07,034 00:05:07,914 報導委員有關網路世界、網路
00:05:33,649 00:05:37,412 議員林岱樺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案。
00:06:02,854 00:06:15,751 我今天提出這個灰色的這個三不管地帶或者踢皮球的地帶我現在講這個情形他其實嚴格說起來他並沒有一個嚴重違法的狀況
00:06:17,453 00:06:39,446 我們只是說希望這個主管機關對於他們這些狀況和這些媒體可以進行溝通、進行道德勸說因為台灣的治安其實沒有那麼可怕社會整個的道德也沒有那麼差不要因為這些聳動的標題或簡短的敘述搞得我們人心惶惶對於現在就是說
00:06:42,728 00:07:09,247 而大多數人使用率相當高的這個網路媒體那上面網路新聞呈現的一個情況目前竟然沒有任何一個沒有任何一個主管機關就是說有主動可以跟他們進行溝通跟道德勸說這是一個還蠻奇怪的狀況所以那個我是在這邊今天質詢在要求就是說
00:07:10,487 00:07:31,872 網路的數位產業發展是數位部的業務結果網路新聞呈現的情況卻涉及刑法或民法就依照各主管機關去處理這些電視、廣播或平面媒體的主管機關之前我們去關心也是說網路上的行為不歸他們管
00:07:32,712 00:07:49,930 而不是像你們今天好像講的都要去關心了那未來這個行政院的這個資通安全匯報應該要對這個問題要馬上進行討論但是我希望我今天提到的問題你們要立刻有一些作為
00:07:50,891 00:08:08,358 那我希望就是說這個數位發展部你們可不可以來主責、主導然後邀集NCC、文化部以及相關的單位由你們來主責、來統籌、研議、處理怎麼跟這些媒體進行道德勸說跟溝通這樣有沒有問題?
00:08:09,823 00:08:36,914 報委員,這個實體上的傳播媒體的監理的業務基本上是NCC在主政,所以網路上也應該是由NCC來主政會比較好,那NCC那你們同意由你們主責來邀集數位部、文化部跟相關單位來進行研議處理嗎?報委員,我們會努力來促進這個網際網路的內容。好,那我今天提出的質詢要求你們同意嗎?
00:08:38,274 00:09:02,558 是,我們會努力來進行,那包括委員剛才提到的會從相關機關。是是是,就是網際網路相關的新聞業者,那包括那些新聞網,現在目前沒有作用法可以規範的,那我們會來努力進行道德勸說,請他們自律。好,請你們主責邀集我剛剛點到的這些相關部會。好,謝謝。好,謝謝。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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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11時50分)謝謝主席。請薛部長先休息,我們先請NCC和數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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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NCC和數發部的代表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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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薛部長比較喜歡聽到這樣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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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主任文旭: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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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兩位,我們今天討論兒少性剝削的問題,很多討論是在網路上,我今天質詢的問題也是跟網路有關係。現在網路有一個亂象,相信有在使用網路的人都發現到最近這樣的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經常在網路社群發現網路新聞都是用很聳動的標題,點選新聞連結才發現根本不是在臺灣的新聞。我們看一下這些狀況,71歲竟然還遇到這樣的職場霸凌,然後在辦公室自殺,我們點進去看,原來這是在中國遼寧省發生的事情。接下來這一則還寫亂倫還在開直播的新聞,點進去看這則新聞也是發生在中國。還有,網紅美女慘死街頭的新聞,我們點進去看發現這個新聞發生在美國。再來,19歲在公園的分屍案,點進去看,也是發生在美國。接下來這一則再點進去看,這個分屍案是在英國。這些平台上的新聞,如果點進去看最多就是感覺被騙了點閱;有點進去還好,如果沒有點進去看,我們整天都是看這些標題的話,會覺得臺灣的社會怎麼變得這麼亂。我們姑且不討論新聞的內容是真的還是假的,是國外記者的新聞或者是網路上抄回來未經查證的消息,這樣的亂象,不管是怎麼樣,政府都應該對媒體進行道德勸說,跟他們好好溝通。我先強調,這些在網路社群平台的新聞並不是自媒體,而是各家新聞台或廣播、報紙、雜誌以及著名的網路新聞。我請教一下NCC,這個新聞台或廣播頻道在社群平台發這樣的新聞,你們管還是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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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主任文旭:報告委員,因為現在的廣電法或衛廣法管的就是那些頻道,至於網路新聞就算是這些頻道業者另外成立一個新聞網,另外一個獨立作業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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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我特別問這個問題讓你說給大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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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主任文旭:這一部分目前並沒有作用法可以管,不過,為了保障使用者權益和維護我國網際網路媒體生態健全這些公共利益,本會也會透過公私協力來建構安全可信賴的網路環境,目前的作法就是促使業者訂定或完備網路新聞的自律公約,我們目前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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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我很謝謝你唸這一段,在我們關心這個議題之後。你們之前說看起來沒有辦法管,平面媒體是歸文化部管,如果平面媒體在社群平台發這樣的新聞,其實文化部也是不管的。
我再請教一下數位發展部,依照你們部會的名稱,看起來不管網路的任何事情、任何問題都應該跟你們有關,但其實你們卻又什麼都不管,對於這個問題,數發部覺得應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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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處長學文:報告委員,有關網路世界、網路發生的一些亂象,一些權責分工的部分,基本上行政院都有一些分工,就像剛剛所講的,其實它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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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我知道這個分工,我是說你們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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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處長學文:基本上如果是我們的權責事項,我們一定會處理,至於剛才所講的那些事情已經屬於NCC的主政事項,我們可以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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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我今天提出灰色的三不管地帶或者是踢皮球的地帶,我現在講的這個情形,嚴格說起來它並沒有嚴重違法的狀況,我們只是希望主管機關對於這些媒體可以進行溝通、進行道德勸說。臺灣的治安其實沒有那麼可怕,社會整個的道德也沒有那麼差,不要因為這些聳動的標題或簡短的敘述搞得人心惶惶。現在大多數人使用率相當高的網路媒體上網路新聞呈現的情況,目前竟然沒有任何一個主管機關主動進行溝通和道德勸說,這是一個滿奇怪的狀況。
我在今天質詢中要求,網路的數位產業發展是數位部的業務,網路新聞呈現的情況涉及刑法或民法就讓各主管機關去處理,而這些電視廣播或平面媒體的主管機關,之前我們去關心,也是說網路上的行為不歸他們管,不像你們今天講得好像都要去關心了。未來行政院的資通安全會報應該對這個問題馬上進行討論,但我希望我今天提到的問題,你們要立刻有一些作為,數位發展部可不可以主責、主導,然後邀集NCC、文化部以及相關單位,由你們主責、統籌、研議、處理怎麼對這些媒體進行道德勸說與溝通。這樣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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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處長學文:報告委員,實體上的傳播媒體的監理業務,基本上是NCC在主政,所以網路上也應該是由NCC主政會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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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NCC同意由你們主責,邀集數位部、文化部及相關單位進行研議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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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主任文旭:報告委員,我們會努力促進網際網路的內容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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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我今天提出的質詢要求,你們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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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主任文旭:我們會努力進行,包括委員剛才提到的會同相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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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你就接受這個任務,對不對?你說你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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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主任文旭:是,就是網際網路相關新聞業者,包括新聞網,目前沒有作用法可以規範的,我們會努力進行道德勸說,請他們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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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就請NCC主責,邀集我剛剛點到的相關部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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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上午的質詢到這裡,下午一點半繼續開會。
現在休息。
休息(11時59分)
繼續開會(13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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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委員菁徽代):各位下午好,現在我們繼續開會。本委員會委員發言時間限制5分鐘,其他委員會委員發言限制4分鐘。
第一位,盧縣一委員、盧縣一委員,盧縣一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鍾佳濱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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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1-26,36-1
speakers ["王育敏","黃捷","蘇清泉","郭昱晴","葛如鈞","陳冠廷","李坤城","許宇甄","沈伯洋","王世堅","陳菁徽","王美惠","王鴻薇","張雅琳","何欣純","范雲","林思銘","林月琴","陳昭姿","廖偉翔","劉建國","黃國昌","林淑芬","陳俊宇","王正旭","邱鎮軍","黃秀芳","張嘉郡","楊瓊瓔","陳瑩","鍾佳濱","吳思瑤","陳亭妃","林宜瑾","吳沛憶","陳培瑜","李彥秀","蔡易餘","莊瑞雄","楊曜","盧縣一","涂權吉","羅智強","黃仁","沈發惠","羅廷瑋"]
page_start 131
meetingDate ["2024-04-29"]
gazette_id 1133701
agenda_lcidc_ids ["11337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委員黃捷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一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林岱樺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第三十 九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二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蘇清泉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 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 防制條例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葛如鈞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 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徐巧芯等24人擬具「兒童 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陳冠廷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 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林宜瑾等2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三十九條之 一條文草案」案;十一、委員李坤城等 22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二、委員沈伯洋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三、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四、委員廖偉翔等 18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五、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四十一條之一條文草 案」案;十六、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七、委員黃建賓等 18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八、委員許宇甄等2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二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十九、委員王世堅等 16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十、委員陳菁徽等 16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一、委員王美惠等 18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二、國民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員王鴻薇 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委員萬美玲等20人擬 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五、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十六、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委 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八、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 委員柯志恩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素月 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兒童及 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委員林思銘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 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委員張雅琳等25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五、委員陳培瑜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六、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
agenda_id 11337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