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毅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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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5,495 | 00:00:05,815 | 首先感謝趙偉 |
00:00:16,256 | 00:00:37,847 | 其實我也有對這個地方民意代補助條例修正草案我在其實我們院版還沒有提出之前那我們就提出來那提出的方向其實是參酌其實這20幾年來都沒有調整助理都沒有調整薪資那我們講近8年好了 |
00:00:38,507 | 00:00:55,319 | 我自己遇到的例子近八年從2016一六年到二零二四年民進黨政府調整基本工資百分之三十七那一開始調的時候那時候我在高雄市議會我有議員同事就很好氣的跟助理說哇 |
00:00:56,363 | 00:01:21,477 | 我們這個地方制度法沒有修正以前我們的助理費上限24萬我沒有辦法調整但是我私人加給你3%第一次加3%加到後來加到37%的時候不知道怎麼跟助理說我要繼續幫你加了我幫你算一下也幫很多過去我的同事算一下如果從民進黨政府執政開始2016開始 |
00:01:23,325 | 00:01:33,198 | 的助理費的薪資上限24萬一共加了27%代表加到現在其實已經要上限已經要到32.88萬 |
00:01:36,054 | 00:02:04,519 | 應該是乘以1.37應該已經到這一個數字了那也就是說如果從頭到尾都跟著我們公務人員加薪的比例加給基本工資的比例加給他的助理或者是跟著公務人員加薪的比例加給助理的話其實每個月都已經多負擔大概八萬塊所以這個是今天我們在這裡討論這一個修大家所有三十幾個 |
00:02:05,659 | 00:02:31,980 | 立委提案討論這一個修法的原因也很高興今天的委員會可以這樣子我們跟國民黨委員民進黨委員我們一起來逐條的來討論因為如果沒有逐條討論跳過內政委員會直接進入二讀的話請問來次長到底要加多少這個在大會怎麼討論到底加班費要怎麼加 |
00:02:36,224 | 00:02:54,496 | 這個大會怎麼討論還有我們要不要納入部分工時這個大會怎麼討論還有我們的人數限制要不要放進來這個大會怎麼討論還有村里長在被抽出的版本沒有村里長的這個事務補助費的春節慰問金這個大會怎麼討論還有 |
00:03:00,765 | 00:03:19,442 | 原民議員因為交通不便的這個事務補助費的加級這個大會怎麼討論所以也很感謝我們內政委員會今天可以等一下大家進入這個主條來主條的來審議我們的每一項的提案 |
00:03:22,317 | 00:03:46,818 | 市長你同意說201616年到2024年基本薪資已經加到37%公務員的部分也已經增加17%這個助理費的調整內政部在我們委員提出來的版本之後才提出來的版本方向上有沒有一致還是 |
00:03:48,219 | 00:04:04,612 | 如同我們剛剛講的可能還有部分工時可能還有我們希望把它制度化讓未來公務員他有調薪的時候讓我們的這個助理費甚至里長的事務補助費有沒有要一併的併入這個制度來討論的這個空間跟方向 |
00:04:08,725 | 00:04:37,486 | 好 謝謝委員的指教也謝謝委員的關心我想這個案子就像我剛剛講大家都有一致的共識但對於這個院版的條件當然等一下我們會去討論那我剛講的齁到底這個金額從24萬上限到我們已經加了37%變成32.88萬那現在院版我們知道提出來的大概是在30萬但是我們希望是一定要加上就是說我們也不可能期待兩年後的委員會 |
00:04:38,319 | 00:05:02,521 | 他因為這個公務人員基本性是增加的時候委員會就會自己提出來說那我們再幫這些助理來增加這些費用社會也不會接受那是不是一併的可以來放入這個條文裡面因為這個是我們希望能建立這個固定的這個機制不能因為說這個其他狀況比如說事務會在這一次我們並沒有把他納到這個公務人員條例 |
00:05:05,017 | 00:05:05,217 | 李長說沒有啊 |
00:05:33,154 | 00:05:33,254 | 最後﹖ |
00:05:53,735 | 00:06:20,965 | 感謝我們內政委員會會持續的來做這個討論在司法委員會其實已經被提上會動議的情況下那我們內政委員會來持續每一條來討論到底村里長的這個春節慰問金還有我們直轄市議員及縣市議員的助理的這個費用的調整是不是應該要繼續逐條的來做一些理性的討論謝謝謝謝委員謝謝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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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11時2分)謝謝,請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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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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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次長,首先我感謝召委,有關於地方民代補助條例,其實在院版提出之前我們就有提出修正草案,提案的原因是這二十幾年來助理都沒有調整薪資。我們講近8年好了,我自己遇到的例子,從2016年到2024年民進黨政府調整基本工資37%,一開始調的時候,我在高雄市議會,我有議員同事就很豪氣的跟助理說,地方制度法沒有修正以前,助理費上限24萬沒有辦法調整,但是我私人加給你3%,第一次加3%,加到後來加到37%的時候,已經不知道要怎麼跟助理說要繼續幫你加了。我幫你算了一下,也幫過去我的同事算了一下,如果從民進黨政府執政開始,2016年開始,助理費的薪資上限24萬一共加了27%,加到現在代表上限其實已經要達到32.88萬元,乘以1.37,應該已經到這一個數字了,也就是說,如果從頭到尾都跟著基本工資調整的比率加給他的助理,或者是跟著公務人員加薪的比率加給助理的話,其實每個月都已經多負擔大概8萬塊,這是今天我們在這裡討論這個有三十幾位立委提案修法的原因。 |
也很高興今天委員會可以安排這個議程,跟國民黨委員、民進黨委員一起逐條來討論,如果沒有逐條討論,跳過內政委員會直接進入二讀的話,請問次長,到底要加多少?到底加班費要怎麼加?我們要不要納入部分工時?人數限制要不要納入?還有村里長被抽出的版本,沒有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的春節慰問金、原民議員因為交通不便的事務補助費加給等等,以上這些問題大會怎麼討論?所以很感謝內政委員會今天安排審查,等一下進入逐條討論時可以逐條來審議每一項提案。 |
次長,自2016年到2024年基本薪資已經加到37%、公務員也已經加薪17%,有關助理費的調整,內政部在委員提案之後才提出來的版本,在方向上是否與委員一致?還有如同我們剛剛講的,可能還有部分工時,以及將助理費甚至里長的事務補助費隨著公務員調薪調整制度化,有沒有一併來討論的空間和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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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謝謝委員的指教,也謝謝委員的關心,我想這個案子就像我剛剛講,大家都有一致的共識,有關於院版的條文等一下我們會去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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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這個金額上限從24萬到現在已經加了37%,變成32.88萬元,而我們知道現在院版提出來的大概是30萬元,我們希望一定要加上,因為我們不可能期待兩年後的委員會因為公務人員薪資增加的時候,委員會就會自己提出來再幫這些助理增加這些費用,社會也不會接受,那是不是可以一併納入這次的條文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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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可以,因為我們希望能建立固定的機制,不能因為其他狀況,比如這一次我們並沒有把事務費納入隨著公務人員調薪來調整,它比較特別是因為在111年有調過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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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對,111年從四萬五調整到五萬,這一次增加的不是事務費,這一次增加的是很多里長的心聲,我故意在母親節活動的時候,在鄉親面前關心說,里長有年終獎金嗎?里長說沒有,很多鄉親才知道原來里長是沒有年終獎金的。所以這一次我們提出里長也應該有春節慰勞金1.5個月,在方向上,我想大家也體認到現在臺灣所有里長們的辛苦。 |
最後,感謝內政委員會持續來討論,在司法委員會已經提散會動議的情況下,我們內政委員會持續逐條來討論到底村里長春節慰問金還有直轄市及縣市議員助理費用的調整,希望能繼續逐條來做理性的討論,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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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8 |
主席:謝謝李柏毅委員的質詢。 |
下一位請牛煦庭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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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15-17 |
speakers | ["吳琪銘","楊瓊瓔","徐欣瑩","王美惠","盧縣一","黃捷","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沛憶","高金素梅","許宇甄","李柏毅","呂玉玲","王育敏","李彥秀","徐巧芯","蔡易餘","劉建國","黃建賓","鄭正鈐","蘇巧慧","麥玉珍","張宏陸","牛煦庭","張智倫","丁學忠","李坤城","鄭天財Sra Kacaw","黃國昌","洪孟楷","鍾佳濱","羅智強","黃珊珊","邱鎮軍","邱志偉","張嘉郡","黃仁","范雲","吳思瑤"] |
page_start | 69 |
meetingDate | ["2024-05-08"] |
gazette_id | 1134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42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黃捷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 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 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擬具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羅 智強等 25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六、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 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 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地 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審查委員 李柏毅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一、審查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 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徐巧芯等2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 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 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高金素梅 等2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五、審查委員林思銘等2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 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盧縣一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 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蔡 易餘等 19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九、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許宇甄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 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 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鍾佳濱等27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三、審查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第 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 17 人擬具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 委員陳素月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 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 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李彥秀等20人 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 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 助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 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 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 三、審查委員鄭正鈐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審查委員陳素月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 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案;三十五、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 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六、審查委員王美惠等21人 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七、 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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