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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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3,277 | 00:00:08,459 | 謝謝主席我請吳秘書長還有黃次長好秘書長次長好次長我想請問一下因為剛才你回答前面幾位委員都是到現在為止法務部沒有收到來自於行政院的任何的就是要求特赦的言議 |
00:00:28,427 | 00:00:28,647 | 王鴻薇 |
00:00:43,897 | 00:01:03,655 | 那我現在說如果是按照我們的工作時間的話所以我們大概只有短短的12個小時或13個小時如果有可能的話你們法務部接受到行政院給你們的指示然後你們趕快做成言議再回覆給行政院行政院再回覆給總統我這樣講的程序對不對 |
00:01:05,737 | 00:01:32,681 | 各位報告 社民法規定它是不一定要 總統不一定要交給法務部來研議的 它是得得 所以它也有一種可能是 它可以完全不甩尼法務部 也不用交給你 它就直接去宣布按照社民法規定是這樣 是可以的那當然這樣的話就會變成 假使在520之前蔡總統要特赦陳水扁 那就要由總統府一間擔起所有的責任 是吧 |
00:01:33,684 | 00:02:00,200 | 各位報告這是總統的特別的權益對沒錯即使我們按照說明法也給原意太子是一個但是如果對啦但是如果交給行政院行政院再交給你們的話那當然你們就要共同的去負擔那未來後人講起這件歷史的公案你們也一起丟臉而已啦是不是各位報告我們法務部就是提供法律上法制上的建議啦 |
00:02:01,981 | 00:02:25,900 | 那法律怎麼規定怎麼做那是一個狀態是一個事實其實陳水扁該不該被特赦其實非常明確的就是到目前為止他還有四個案子還在審查中就根本就還是停止審判的那我要特別講到就是說其實特赦陳水扁他當然會變成一個高度的政治性的事件對不起把那個放上去 |
00:02:26,701 | 00:02:50,054 | 特赦陳水扁讓我們認為就是他的條件去跟過去幾任總統包含李登輝陳水扁自己本身還有馬英九他們都有行使他們特赦的權利但是我最近呢我看到應該是今天齁我看到這個聯合報的他們的他不是在報紙上應該是他的這個付費的一個評論我覺得他很有意思 |
00:02:55,697 | 00:02:59,801 | 他把過去幾任總統特赦的對象把它整理出來因為我就說所有你去行使特赦你都要未來去讓外界去檢驗讓後人去檢驗比如說李登輝他特赦了誰呢他特赦了美麗島的政治犯以現在來看的話他雖然也是一個政治性的特赦 |
00:03:18,917 | 00:03:30,983 | 但是呢大家會覺得至少對於臺灣的整個的民主政治跟政黨政治他是有正面性的一個功能好那陳水扁自己本身他的特赦呢他曾經特赦過百米炸彈客這個其實當時在社會上也有非常多的討論另外呢他還有去特赦他是因為有19個人他因為宗教因素他拒服兵役被判刑他也是在他的特赦範圍 |
00:03:48,132 | 00:04:14,031 | 我覺得這些都是我們再回在若干年後10年20年後我們再回來看一下他是不是值得被特赦的一個對象好我們再看那麼蔡英文總統他自己本身也行使過特赦權他曾經特赦過獵人王光祿先生因為當時他他被稱之為孝子獵人因為他這個是也是跟他原住民族的一個生活文化有關好所以 |
00:04:16,212 | 00:04:44,932 | 今天把這些把它列出來之後就會認為說總統他有這樣一個特赦令就是有這樣特赦權利但是他的一個特赦應該是針對不管一個多元文化或對於台灣的民主、法治的精神或人文關懷的精神是有所注意而有所交代的如果是特赦沉水扁說實在我剛才不是在講嗎希望 |
00:04:46,153 | 00:05:03,050 | 但我希望蔡總統不要在最後的時候去特赦陳水扁他們就算去特赦陳水扁的話那我相信我若是法務部委員希望你根本都不要來問我意見否則的話我還要跟你共同負擔這樣的一個責任所以特赦陳水扁如果是有交換條件的話 |
00:05:04,631 | 00:05:18,900 | 那麼對於司法來說對於司法來說就是你用一個司法的一個特赦然後交換你在政治上不管外界所講的如果蔡總統你今天去特赦陳水扁是不是去報答他過去對你的提攜之恩或者還是說有什麼樣的政治的利益交換這都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 |
00:05:29,227 | 00:05:48,927 | 那今天其實我們已經在520已經在倒數計時特赦沉水扁最近被甚囂塵上的傳者可是這也代表我們現在整個的在社會輿論方面其實我包含看到有一些綠營的民意代表也不認為這個時候是特赦沉水扁的好時候 |
00:05:51,670 | 00:06:11,648 | 所以社會沒有共識所以其實特赦沉水扁對於一個樹立就是總統他有這樣的一個特赦權利對台灣的未來也沒有任何的貢獻的時候其實我們會希望蔡總統在最後倒數計時的時候不要去做一些錯誤的事情 |
00:06:12,088 | 00:06:12,108 | 好,謝謝。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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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13時14分)謝謝主席,我請吳秘書長,還有黃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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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吳秘書長、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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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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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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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秘書長、次長好。次長,我想請問一下,因為剛才你回答前面幾位委員都是說到現在為止,法務部沒有收到任何來自於行政院的指示,就是要要求特赦的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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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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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你非常確定?此時此刻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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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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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好,如果在520之前,我們的工作日,我們不能把禮拜六、禮拜天算進去,到時候還要讓你們加班來做特赦研議,那個很扯。我現在是說,如果按照我們的工作時間,大概只有短短的12個小時或13個小時,如果有可能的話,法務部接受到行政院給你們的指示,然後你們趕快做成研議再回復給行政院,行政院再回復給總統,我講的程序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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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根據赦免法的規定,總統不一定要交給法務部來研議,它是「得」,所以不見得會交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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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得」,所以也有一種可能就是他可以完全不甩你法務部,也不用交給你,他就直接去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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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對,按照赦免法的規定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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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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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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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當然這樣的話,假使在520之前蔡總統要特赦陳水扁,那就變成是總統府要一肩擔起所有的責任,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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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這是總統的特別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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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對,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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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即使我們按照赦免法給研議,它也只是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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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對啦!但是如果交給行政院,行政院再交給你們的話,當然你們就要共同地去負擔,那未來後人講起這件歷史的公案,你們也一起丟臉而已,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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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我們法務部就是提供法律上、法制上的建議,法律怎麼規定怎麼做,那是一個狀態,是一個事實,我們就是做法律上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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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陳水扁該不該被特赦,其實非常明確的,到目前為止他還有4個案子在審查中,根本就是停止審判,那我要特別講到,特赦陳水扁當然會變成一個高度的政治性事件。 |
特赦陳水扁,我們認為他的條件跟過去幾任總統,包含李登輝、陳水扁自己本身還有馬英九,他們都有行使特赦的權力。但是我今天看到聯合報,它不是在報紙上,應該是付費的一個評論,我覺得它很有意思,它把過去幾任總統特赦的對象整理出來。因為我就說了,你去行使特赦,未來都要讓外界去檢驗,讓後人去檢驗。比如說李登輝特赦了誰呢?他特赦了美麗島的政治犯,以現在來看的話,它雖然也是一個政治性的特赦,但是大家會覺得至少對於臺灣的整個民主政治跟政黨政治是有正面性的功能。 |
好,陳水扁本身行使的特赦,他曾經特赦過白米炸彈客,這個其實當時在社會上也有非常多的討論。另外,有19個人因為宗教因素拒服兵役被判刑,這也是在他的特赦範圍,我覺得這些都是我們在若干年後,10年、20年後,我們再回來看他是不是值得被特赦的一個對象。 |
我們再看,蔡英文總統本身也行使過特赦權,他曾經特赦過獵人王光祿先生,因為當時他被稱之為「孝子獵人」,這個也是跟原住民族的生活文化有關。 |
好,今天把這一些列出來之後,就會認為總統他有特赦令,有特赦權力,但是他的特赦應該是針對多元文化或對於臺灣的民主法治精神或人文關懷的精神是有所助益而有所交代的。如果是特赦陳水扁,說實在,我剛才不是在講嗎?當然我希望蔡總統不要在最後的時候去特赦陳水扁,他們就算去特赦陳水扁,我如果是法務部,我也希望你根本都不要來問我意見,否則的話,我還要跟你共同負擔這個責任。特赦陳水扁如果是有交換條件的話,那麼對於司法來說,你就是用一個司法的特赦,然後交換你在政治上,不管外界所講的,如果蔡總統你今天去特赦陳水扁,是不是在報答他過去對你的提攜之恩?還是有什麼樣的政治利益交換?這都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 |
其實520已經在倒數計時,特赦陳水扁最近被甚囂塵上的傳著,可是這也代表現在在整個社會輿論方面,包含我有看到一些綠營的民意代表也不認為這個時候是特赦陳水扁的好時候,所以社會沒有共識。其實特赦陳水扁,就是總統他有這樣的特赦權利,對臺灣的未來也沒有任何貢獻的時候,我們會希望蔡總統在最後倒數計時的時候,不要去做一些錯誤的事情。我也希望,假使你待會回到法務部,真的接到行政院給你們的那個什麼的時候,你們也能夠在歷史上做出一個正確的決定,好不好?好,謝謝。 |
發言片段: 21 |
主席:好,謝謝。下一位我們請鄭天財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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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36-22 |
speakers | ["吳宗憲","黃國昌","翁曉玲","莊瑞雄","羅智強","陳俊宇","謝龍介","傅崐萁","林思銘","鍾佳濱","沈發惠","蔡易餘","吳思瑤","洪孟楷","王鴻薇","鄭天財Sra Kacaw","楊瓊瓔"] |
page_start | 147 |
meetingDate | ["2024-05-15"] |
gazette_id | 1134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45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總統行使特赦後,該案未沒收之不法所 得及停審未定讞案件之處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45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