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 @ 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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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1,417 | 00:00:02,281 | 麻煩政事請陳次長 |
00:00:09,550 | 00:00:36,337 | 市長好上禮拜你們在我有針對於我們近縣內非都市計畫之一般道路的道路環境規劃跟我們的用路安全問題要求我們的公路局要給我書面資料再麻煩敬述那這禮拜我想再進一步針對我們的行川縣跟我們的人行道的設置來就教於我們的市長這邊希望交通部能夠給出一些具體的 |
00:00:42,571 | 00:00:54,354 | 行穿線的照明應該要使我們夜間駕駛可以清楚地辨識行穿線跟行人所以在國內的交通工程規範當中有明確地去訂定照明的相關規範 |
00:01:01,736 | 00:01:30,900 | 只要舉凡穿越道的一個照明度應該符合垂直照度的需求燈具安裝的部分也要避免對駕駛人造成眩光所以本席想問的是這樣的一個垂直照度然後只有40L以上那這40L以上呢就是40燭光以上那如果剛好在40又是垂直照度只照度到在某一個範圍的時候是不是 |
00:01:31,539 | 00:01:33,600 | 張化案事故發生在晚間的6點21分那事故發生的點剛好是在兩站入燈的中間點所以就缺乏照明所以要不要去檢討這個照明到底夠不夠因為我自己也是開車的 |
00:02:01,601 | 00:02:01,801 | 下一頁 |
00:02:29,943 | 00:02:35,464 | 在行川縣現在有很多綠地那這個規範上我不知道 |
00:02:36,223 | 00:02:37,184 | 國內是否有相關的CMS規範? |
00:03:05,851 | 00:03:21,059 | 如果沒有的話我覺得請去訂這個規範而且要考慮到也就是他還有淬鏈磨平的問題的時候可能在規範裡面還是要去做考量下一頁 |
00:03:22,298 | 00:03:50,300 | 另外一個要來問的是在人行道設置去年修法就已經明確的把公路跟市區道路共同使用的路段從原先條文的規定的因評估設置人行道修正為因流設人行道所以本席予以肯定可是此處的因流設是指未來道路新建的才要流設我們的空間來設人行道 |
00:03:51,004 | 00:03:53,122 | 還是既有的道路都要設人行道? |
00:03:55,741 | 00:04:02,145 | 這個既有的道路我們會去把它檢討然後如果要改建的話我們會讓它符合這樣的一個規範 |
00:04:25,260 | 00:04:25,841 | 李卓人議員 |
00:04:37,031 | 00:05:03,383 | 我主張全面盤點我們的道路照明的情形是不是可以提出具體的改善計畫跟期程不要再跟路人講說那你要不要穿得更亮一點那除非我全身都是做反光那第二個是研擬增訂我們的行川縣那個綠地區的CNS規範還有針對公路跟市區道路共用的路段可不可以全面的盤點檢討跟評估人行道設置的 |
00:05:04,384 | 00:05:14,943 | 請請來回應我們民眾的需求來下降傷亡所以並提出具體的改善計畫跟期程這三項是不是可以一個月然後提出來 |
00:05:17,264 | 00:05:35,806 | 委員報告我們可以在一個月內向委員提出說這個每一點我們後續要打算怎麼做因為那裡頭有的牽涉到跟地方政府要相關而且大家要共同討論不是一時就可以比如說像規範那是如何怎麼做然後期程是怎麼樣我們來提出來跟委員做說明好謝謝 |
00:05:39,380 | 00:06:02,821 | 好,謝謝,林月琴委員發言完畢現在請黃仁委員,黃仁委員,黃仁委員不在現在請陳培宇委員,陳培宇委員,陳培宇委員不在現在請蔡易宇委員,蔡易宇委員,蔡易宇委員不在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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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12時42分)麻煩政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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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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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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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次長好。上個禮拜我針對我們縣內非都市計畫之一般道路的道路環境規劃及用路安全問題要求公路局提供書面資料,再麻煩儘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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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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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這個禮拜我想再進一步針對行穿線與人行道的設置就教於我們的次長,希望交通部能提供一些具體的對策。首先,行穿線的照明應使夜間駕駛可以清楚辨識行穿線與行人,所以在國內交通工程規範中明確訂定照明的相關規範,只要是穿越道的照明度就應該符合垂直照度需求,燈具安裝的部分也要避免對駕駛人造成眩光。本席想請問次長,這樣的垂直照度只有40Lux以上,也就是40燭光以上,如果剛好是40、又是垂直照度,只照度到某一個範圍的時候,是不是足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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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這個應該看規範上是如何規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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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所以就會發生這種案件,像彰化案事故發生在晚間的6點21分,事故的發生點剛好是在兩盞路燈的中間點,所以就缺乏照明,是否要檢討這個照明到底夠不夠?因為我自己也是開車的人,很常感覺到行穿線前的照明不夠,事實上,路燈就像是舞台的聚光燈,必須要準確地讓穿越的行人成為視覺的焦點,而不是每次都告訴行人要穿亮一點、穿亮一點、穿亮一點,不是這樣子,事實上,應該是要讓行穿線上的照明能夠清楚可見。 |
現在有很多行穿線是綠底漆,但這個部分並沒有很明確的規範,因為目前各地方政府都在做這件事情,在這樣的狀況下,這種綠底漆除了顯眼之外,也具備了排水功能,確實是很好,而且抗滑係數也較一般的熱拌漆高,但是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交通部,使用這種巨觀紋理的綠底漆,國內是否有相關的CNS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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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這個我真的不是很清楚、很了解,不知道公路局是否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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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如果沒有的話,我認為要訂定這個規範,而且要考慮到它還有脆裂磨平的問題,可能在規範中還是要做考量。 |
另外一個要問的是關於人行道的設置,去年修法就已經明確地把公路與市區道路共同使用的路段,從原先條文規定的「應評估」設置人行道,修正為「應留設」人行道,所以本席予以肯定,但是此處的「應留設」是指未來新建的道路才要留下空間設置人行道,或是既有的道路都要設人行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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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我們會去檢討既有的道路,如果要改建的話,我們就會讓它符合這樣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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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希望速度能夠快一點。這幾天文化大學的格致路上發生了一起行人死亡的案件,這個路段就是我們剛剛講的狀況,應該留設人行道卻一直沒有做,而士林分局的說詞竟然是行人要靠邊走,但是她已經很靠邊走了。我覺得這個也是很大的問題,沒有讓行人行走的環境,警方執法時竟然還說行人應該要靠邊走,但是她已經很靠邊走了。 |
我主張全面盤點道路照明的情形,是不是可以提出具體的改善計畫與期程,不要再告訴路人要不要穿得更亮一點,除非全身都穿反光的顏色。第二個是研擬增訂行穿線綠底漆的CNS規範。再來是針對公路及市區道路共用路段,能否全面盤點檢討及評估人行道設置的情形,回應民眾的需求及下降傷亡,並提出具體的改善計畫與期程。針對上訴三項,能否於一個月內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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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報告委員,我們可以在一個月內向委員提出每一點的後續要怎麼做,但是其中有的牽涉到與地方政府相關,大家必須要共同討論,不是一時就能完成,譬如規範…… |
發言片段: 13 |
林委員月琴:先提出你們規劃要怎麼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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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彥伯:規劃要怎麼做、期程是怎麼樣,我們會提出來向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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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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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月琴委員發言完畢。 |
請黃仁委員、黃仁委員、黃仁委員不在。 |
請陳培瑜委員、陳培瑜委員、陳培瑜委員不在。 |
請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不在。 |
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陳冠廷及黃仁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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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23-12 |
speakers | ["李昆澤","廖先翔","林國成","游顥","蔡其昌","黃健豪","林俊憲","林沛祥","邱若華","許智傑","何欣純","魯明哲","陳素月","徐富癸","陳俊宇","顏寬恒","王鴻薇","邱志偉","張啓楷","鄭天財Sra Kacaw","牛煦庭","洪孟楷","徐欣瑩","林月琴","陳冠廷","黃仁"] |
page_start | 401 |
meetingDate | ["2024-05-16"] |
gazette_id | 1134703 |
agenda_lcidc_ids | ["1134703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交通部率所屬相關單位就「公路系統道路及橋梁安全改善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 詢 |
agenda_id | 1134703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