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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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43 00:00:00,623 林月琴委員發言。
00:00:26,830 00:00:32,914 今天事實上是針對於我們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的修正草案。
00:00:33,387 00:00:33,447 林月琴議員
00:00:58,643 00:01:00,203 則不予審查.則不予審查.則不予審查
00:01:27,199 00:01:48,171 ﹗今天各委員有針對不同的版本的修正那各部會也有做出比較好回應可是針對王定宇委員修正條文衛福部的回應讓我相當驚訝那因為王委員修正的條文精神是希望我們在延攬人才過程當中重視我們的身障跟長期照顧
00:01:50,384 00:01:52,205 ﹝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宣告﹞
00:02:16,215 00:02:34,909 居住我國二十年以上,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天,經內政部核發外僑永久居住郵政,而對我國有特殊與貢獻,奉獻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的外籍人士透過馬街計劃可申請我們的長照服務的給付等。
00:02:36,010 00:02:54,056 那王委員的版本跟馬捷計畫並不衝突,所以這邊是不是可以先請我們的衛福部先針對於如果要以王委員的這樣的一個版本,那你們到底對於這個的看法是什麼?是
00:02:57,359 00:03:20,760 委員那這邊衛福部這邊做一個回應其實對於就像委員說的要能夠廣納這些外國的專業人才那我們其實是也是持說希望能夠吸引更多的人才來到台灣然後不管是說就業服務的這個部分所以我們其實是希望能夠朝能夠協助多元跟包容的方向來去廣納吸引這些人才進來
00:03:21,781 00:03:47,290 那只不過是說因為這一些人才目前來說他可能現在都還是屬於在就業的年齡層那後續如果說他的眷屬或者是子女那未來可能需要使用長照服務的這個部分那他都可能還需要再去實際的去精算這樣子的一個失能人數的部分或者是說他可能是身障又失能的這一段那所以我們可能還需要再做一個更嚴謹的
00:03:47,910 00:04:14,966 可是我要提醒的是從兒權公約的精神來講兒權公約第十條也明定父母不應該跟他的子女長期事實上是分離的狀態裡邊那今天一個人才來到台灣他在就業當中他的子女如果今天因為身障而不能進入到台灣因為我們的如果整個的照顧服務體系也沒有辦法表現友善的話更要再回到我們的生權公約角度上來看的話
00:04:15,746 00:04:16,026 ﹚林月琴議員
00:04:40,202 00:05:01,543 提及的這些相關的觀念來保障來臺灣貢獻的這些人能夠帶著他的配偶跟子女來到臺灣然後也是同樣能夠獲得我們一樣同等的照顧那也麻煩你們是不是可以把這個精算出來的一些數據能夠提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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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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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11時27分)謝謝主席,麻煩請長照司副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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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長照司副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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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司長希文: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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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副司長好。今天是針對於我們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跟僱用法的修正草案進行審查,我想你也知道你為什麼會站在這邊,因為今天王委員有一個提案,事實上各國都極盡所能地想要延攬專業人才進入他們的國家,甚至也歡迎專業移民,要做到這個的話,政府要拿出更多更友善、更有利的政策,因為畢竟要吸引這些人來到另外一個國家去貢獻,更何況今天我們要討論的是延攬及僱用外國專業人才的法,這樣子的修正草案,我也有參與連署,在衛環委員會會議中,我們這陣子都在討論,在大缺工、缺人才的時代,政府能夠拿出什麼樣的工具及更友善的政策,來吸引各國人才進入臺灣,來貢獻給臺灣社會。今天各委員有不同版本的修正,各部會也有做出比較好的回應,可是衛福部針對王定宇委員所提修正條文的回應,讓我相當驚訝,因為王委員的修正條文的精神是希望我們在延攬人才的過程當中,重視身障跟長期照護這些部分,這個對於讓國外的重要人才能夠長居在臺灣,事實上是非常友善的一個政策,可是前提是這些人才能為我們臺灣做出貢獻,不管是知識上或是勞動經濟上的貢獻,可是衛福部的回應竟然是說,目前已經有所謂的馬偕計畫,計畫內容大致上是保障居住我國20年以上、每年居住超過183天、經內政部核發外僑永久居留證、對我國有特殊貢獻或奉獻且年滿65歲以上的外籍人士,透過馬偕計畫,可申請我們的長照服務給付。王委員的版本跟馬偕計畫並不衝突,所以在這邊是不是可以先請衛福部針對王委員的版本說明到底對於這個版本的看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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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司長希文:是,委員,衛福部在這邊做一個回應。就像委員說的,要廣納這些外國專業人才,我們其實也是希望能夠吸引更多人才來到臺灣,在就業服務的部分,我們其實是希望能夠朝協助多元跟包容的方向來廣納這些人才。只不過因為這些人才目前可能還是屬於就業的年齡層,後續如果他的眷屬或子女需要使用長照服務,可能還需要再實際精算失能人數或身障又失能的部分,所以我們可能還需要再做一個更嚴謹的相關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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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可是我要提醒的是,從兒權公約的精神來講,兒權公約第十條也明定父母不應該跟子女長期處於分離的狀況,今天一個外國人才來到臺灣就業,他的子女如果因為身障而不能進入臺灣,我們的照顧服務體系也沒有辦法表現友善的話,是不妥的。更何況再回到身權公約的角度來看,是不是可以回去精算一下到底會產生多少支出?尤其我最近才辦完三場身權法修正案的公聽會,知道每一個障別有不同的需求,我也期待你們在延攬人才的時候,要去考慮身權公約跟兒權公約提及的相關觀念,來保障這些來臺灣貢獻的人能夠帶著配偶跟子女來到臺灣,然後也獲得跟我們一樣同等的照顧,也麻煩你們,是不是可以把已經精算出來的數據提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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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司長希文:是,這個部分我們後續再做一個評估以後再提供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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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兩週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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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司長希文:可以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嗎?是不是可以請委員讓我們比較詳細地去精算一下這部分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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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好,那麻煩你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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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司長希文: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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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林月琴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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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1-19,26,22-1
speakers ["邱議瑩","王定宇","羅美玲","陳亭妃","林岱樺","邱志偉","楊瓊瓔","萬美玲","賴瑞隆","鄭天財Sra Kacaw","呂玉玲","陳菁徽","葛如鈞","謝衣鳯","林宜瑾","陳秀寳","張啓楷","林月琴","洪孟楷","黃秀芳","陳培瑜","張雅琳","郭昱晴","范雲","王正旭","吳沛憶","徐欣瑩","蔡易餘","鄭正鈐","劉建國","陳昭姿","張嘉郡","莊瑞雄","盧縣一","邱鎮軍","蘇清泉","林淑芬","陳超明","廖偉翔","羅廷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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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22"]
gazette_id 113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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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本院委員羅美玲等 20 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本院委員王定宇等 16 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 案」案;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
agenda_id 11349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