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瓊瓔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時間:
0
Start Time | End Time | Text |
---|---|---|
00:00:07,585 | 00:00:24,410 | 親愛的韓院長、議事主任員辛苦了各位同仁楊瓊瓔發言特別是辛苦的媒體朋友、全國的民眾有人說國會強化調查權已等了30年 |
00:00:26,404 | 00:00:51,796 | 30年前黨外人士民進黨開始推動國會改革2016年國會改革是前總統蔡英文小姐的重要政見承諾強化國會的聽證權與調查權國會的改革法案在這一次裡頭執政黨全力的文攻武嚇甚至禁錮我們的國會院長 |
00:00:53,976 | 00:01:08,347 | 威嚇我們的議事組人員搶奪我們秘書長的資料創下了世界的笑話但是我在這邊仍舊要謝謝民進黨、國民黨以及民眾黨 |
00:01:09,528 | 00:01:33,527 | 大家合力正式三讀通過這是歷史民主的進步因為國會是全民的未來不管是誰來執政人民有絕對的權利公開透明監督我們不願意再有官員對大意是說你在那邊叫什麼叫啊 |
00:01:34,628 | 00:01:40,664 | 這是我們台灣的民主嗎?所以因此今天非常的重要不管是查閉案 |
00:01:42,403 | 00:01:46,884 | 不管是雞蛋、光電等等的弊案透過這樣的一個機制讓我們能夠還權移民陽光國會、國會改革這就是我們大家努力的所以我們希望不要再造謠不要再造謠台灣需要一個真正的民主我在這邊要特別再次的謝謝韓院長的包容能夠讓我們的國會生活 |
00:02:12,096 | 00:02:12,498 | 暫時三讀通過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98
發言片段: 0 |
---|
楊委員瓊瓔:(20時30分)敬愛的韓院長、議事組人員辛苦了。各位同仁,楊瓊瓔發言,特別是辛苦的媒體朋友、全國的民眾。有人說,國會強化調查權已等了30年,30年前黨外人士民進黨開始推動國會改革,2016年國會改革是前總統蔡英文小姐的重要政見,承諾強化國會的聽證權與調查權。國會改革法案在這一次裡頭,執政黨全力地文攻武嚇,甚至禁錮我們的國會院長,威嚇我們的議事組人員,搶奪我們秘書長的資料,創下了世界的笑話。但是我在這邊仍舊要謝謝民進黨、國民黨以及民眾黨,大家合力正式三讀通過,這是歷史、民主的進步,因為國會是全民的,未來不管是誰來執政,人民有絕對的權力公開、透明、監督,我們不願意再有官員對代議士說:「你在那邊叫什麼叫!」這是我們臺灣的民主嗎? |
因此今天非常地重要,不管是查弊案,不管是雞蛋、光電等等的弊案,透過這樣的一個機制,讓我們能夠還權於民、陽光國會、國會改革,這就是我們大家努力的,所以我們希望不要再造謠,不要再造謠,臺灣需要一個真正的民主!我在這邊要特別再一次地謝謝韓院長的包容,能夠讓我們的國會三法正式三讀通過!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的發言。 |
接下來請登記第64號賴士葆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62 |
---|---|
meet_id | 院會-11-1-15 |
speakers | ["韓國瑜","黃秀芳","吳思瑤","王鴻薇","劉建國","林月琴","邱議瑩","李昆澤","林岱樺","林淑芬","范雲","王美惠","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徐富癸","張宏陸","莊瑞雄","陳秀寳","陳瑩","鍾佳濱","柯建銘","李坤城","陳亭妃","吳秉叡","林楚茵","林俊憲","沈發惠","郭昱晴","王世堅","陳培瑜","沈伯洋","郭國文","陳素月","羅美玲","林宜瑾","李柏毅","張雅琳","蘇巧慧","黃捷","蔡易餘","楊曜","陳俊宇","蔡其昌","何欣純","翁曉玲","洪孟楷","廖偉翔","柯志恩","廖先翔","牛煦庭","賴瑞隆","張嘉郡","馬文君","李彥秀","游顥","王定宇","洪申翰","賴惠員","吳宗憲","鄭正鈐","林思銘","吳沛憶","許智傑","賴士葆","陳冠廷","羅智強","張啓楷","徐欣瑩","羅廷瑋","邱志偉","蘇清泉","傅崐萁"] |
page_start | 81 |
meetingDate | ["2024-05-28"] |
gazette_id | 1134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4701_00004","1134701_00005","11347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討論事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二、第 五十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二、第五十三條之一至第五十三條之三、第九章之一章名、第五十九條 之一至第五十九條之九及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第十 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四、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八章章名、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 四十七條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347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