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培瑜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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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0,341 00:00:18,562 我沒意見啊,你們要對調我沒有意見啊
00:00:43,255 00:00:46,078 那我們先請衛福部保護司請保護司
00:01:15,295 00:01:31,095 林市長,我就快速跟衛福部討論一下我們辦公室一直在關心對於很多家長來說孩子們會被送到各式各樣的學習機構去不管是所謂的補習班、夏令營、冬令營或者是很多學校的社團課程甚至是學校的校隊
00:01:32,236 00:01:32,597 我們一直在問說
00:01:48,337 00:02:11,443 只要是違反相關兒少全法的公佈姓名相關的時效性必須要保持所以我們從學校端這邊我們之前做了解決我們司委也開了記者會但是我現在要問跟司法這邊有關的只要是相關的大人他的案件還在上訴的期限當中但是衛福部這邊如果沒有快速追蹤到相關加害人的姓名於是他就不會被公佈出來在CRC的網站對不對
00:02:11,903 00:02:36,479 目前是這樣那可是我們看到以各個縣市政府他們其實有一些縣市政府是有積極的作為例如說新北市跆拳道教練當時有個呂教練他性侵學員在今年1月司法一審被判29年但是這個人5月提出上訴可是在5月提出上訴之前3月的時候新北市政府就自己先立刻做出行政處分把這個姓名公佈在CRC的網站
00:02:37,179 00:02:56,856 也就是說只要縣市政府有所作為只要衛福部有所作為相關加害者的姓名他就算還在司法上述期當中他應該都要先及時公佈這個部分衛福部我想要知道你們的態度是什麼目前主委也無言講了就是地方政府的執行上面有一些落差那我們其實近期也會再找地方政府針對這個部分來檢討
00:02:59,179 00:03:08,109 除了之前我剛剛提到的教育部之外目前在這個司法階段這些加害者拜託你們也要積極那這個部分多久以內可以有相關的報告給我們辦公室
00:03:10,697 00:03:38,389 因為我們是預計大概6月會找地方政府來開會6月才要開會喔所以在這6月之前很多這種加害者他還在不斷不斷上訴過程當中可是孩子們已經要被送去夏令營了現在很多家長都在報夏令營了我們根本就不知道這些夏令營當中有沒有隱藏這些加害者然後他甚至是在上訴期間當中家長根本不知道欸你真的確定要到6月嗎我們之前這個題目已經跟你們講很久了我不是今天第一天提欸
00:03:39,489 00:04:02,952 是 那我想我們會盡快召開這個會議目前我們本來表定是6月初啦那這個委員 主委員提到的那如果6月初才跟縣市政府開會那你們希望多久以內跟他們開完會開完會之後多久以內你們可以確定他們的相關資料是可以上報到衛福部CRC保護兒少的網站讓家長可以一鍵查詢查到這個人他正有案件在上訴當中
00:04:04,289 00:04:29,931 是報告委員因為這個是涉及到地方執行的事項所以我們跟地方政府開會可是我們上次CRC的那個事情你們不是說有些事情你們會收回來衛福部這邊自己處理嗎是公告的這個行政的層面那我是說就認定上面因為有一些是涉及到刑事的案件它如果是在司法的程序當中那可能到底要到什麼樣的階段是地方政府可以做一個公告我想這個還是必須要跟地方政府
00:04:30,031 00:04:33,256 那所以你們這邊之前有跟司法系統這邊有討論過這個問題了嗎?
00:04:35,814 00:04:39,537 我記得這個會議我們辦公室之前有跟司法系統追過他們好像也沒有肯認這件事情欸你們是不是應該要更積極告訴他們在行政裁罰上你們確實可以先做出相關的動作
00:05:01,002 00:05:28,404 是 所以我說我們大概是6月初已經排定了會議要跟地方政府來就這個事情來做討論好 也就是說我再幫您整理一次在所謂一件事查詢的系統上對家長來說我如果就指認衛福部CRC這個網站當我要把我的小孩送去某些營隊的時候我要確保這營隊裡面的大人是不是有過去有加害於兒少的經驗不管是性侵、性霸凌或是不當體罰 對不對所以我到衛福部的網站上所以你們現在開始收集了有幼教的資料
00:05:28,844 00:05:44,244 有教育部這邊的資料還有衛福部在行政裁罰上的資料可是在司法這段我們確實漏掉了對吧如果他上訴的時間是五年十年而這五年十年他還在民間繼續教課繼續擔任加害者的身份在陪在很多小孩身邊我相信這是很多家長不樂見的
00:05:45,585 00:06:09,954 當然我知道過去衛福部從來沒有想過這件事情可是我們就民間觀點來看今天我的時間就全部放在這個題目上所以我們之後會積極的要求衛福部跟司法或是教育系統這邊甚至跟各縣市政府在這件事情上必須要積極把這個資料補齊起來那如果還在不斷不斷上訴期間到底要做到什麼階段公告到什麼階段他可以公告我覺得這個事情大家要有一個共識好不好好 謝謝衛福部 謝謝主席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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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11時3分)謝謝主席,謝謝思瑤委員。我們先請衛福部保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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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保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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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視察春燕: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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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你是視察嘛!我就快速跟衛福部討論一下,我們辦公室一直在關心,對於很多家長來說,孩子們會被送到各式各樣的學習機構,不管是所謂的補習班、夏令營、冬令營,或者是很多學校的社團課程,甚至是學校的校隊,這麼多孩子們會去學習的地方,但是在這些場域當中,這裡面的大人是不是令家長感到放心的?所以我們一直跟衛福部追一鍵查詢這件事情對不對?如果你很清楚,我們往下看下一頁。我們一直在問,只要是違反相關兒少權法的公布姓名相關的時效性必須要保持,所以我們之前從學校端做了解決,我們4月也開了記者會。但是我現在要問的是,跟司法有關的,只要是相關的大人,他的案件還在上訴的期限當中,但是衛福部如果沒有快速追蹤到相關加害人的姓名,於是他就不會被公布出來在CRC的網站,對不對?目前是這樣。可是我們看到,以各個縣市政府,其實有一些縣市政府是有積極的作為,例如新北市跆拳道教練,當時有個呂教練性侵學員,在今年1月司法一審被判29年,但是這個人5月提出上訴,可是在5月提出上訴之前,3月的時候新北市政府就自己先立刻做出行政處分,把這個姓名公布在CRC的網站。也就是只要縣市政府有所作為,只要衛福部有所作為,相關加害者的姓名,他就算還在司法上訴期當中,他應該都要先即時公布,對這個部分我想要知道衛福部的態度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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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視察春燕:目前如委員所講的,地方政府的執行上面是有一些落差,我們近期也會再找地方政府針對這個部分來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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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就是除了之前我剛剛提到的教育部之外,目前在這個司法階段,對於這些加害者,拜託你們也要積極,這個部分多久以內可以有相關的報告給我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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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視察春燕:因為我們是預計大概6月會找地方政府來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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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6月才要開會喔?所以在6月之前,很多這種加害者他還在不斷不斷上訴過程當中,可是孩子們已經要被送去夏令營了,現在很多家長都在報夏令營了,我們根本就不知道這些夏令營當中有沒有隱藏這些加害者,然後甚至他在上訴期間當中,家長根本不知道耶,你真的確定要到6月嗎?之前這個題目已經跟你們講很久了,我不是今天第一天提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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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視察春燕:是,我想我們會儘快來召開這個會議,目前我們本來表定是6月初啦,如果委員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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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如果6月初才跟縣市政府開會,那你們希望多久以內跟他們開完會?開完會之後多久以內你們可以確定他們的相關資料是可以上報到衛福部CRC保護兒少的網站,讓家長可以一鍵查詢,查到這個人正有案件在上訴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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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視察春燕:是,報告委員,因為這個涉及到地方執行的事項,所以我們跟地方政府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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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可是我們上次CRC的那個事情,你們不是說有些事情你們會收回來衛福部自己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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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視察春燕:是,公告的行政層面。那我是說就認定上面,因為有一些是涉及到刑事的案件,他如果是在司法的程序當中,那可能到底要到什麼樣的階段是地方政府可以做一個公告,我想這個還是必須要跟地方政府討論,大家有一個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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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所以你們這邊之前有跟司法系統討論過這個問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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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視察春燕:因為進入到司法的程序,如果說等到比如一審判決確定了,我們還要再跟司法機關協調,是不是也可以把判決書給我們,我們才會知道這個案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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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我記得這個會議我們辦公室之前有跟司法系統追過,他們好像也沒有肯認這件事情,你們是不是應該要更積極告訴他們?在行政裁罰上你們確實可以先做出相關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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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視察春燕:是,所以我說我們大概是6月初已經排定了會議,要跟地方政府來就這個事情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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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我再幫您整理一次。在所謂一鍵式查詢的系統上,對家長來說,我如果就只認衛福部CRC這個網站,當我要把我的小孩送去某些營隊的時候,我要確保營隊裡面的大人過去是不是有加害於兒少的經驗,不管是性侵、性霸凌或是不當體罰,所以我到衛福部的網站上,你們現在開始蒐集的有幼教的資料,有教育部的資料,還有衛福部在行政裁罰上的資料,可是在司法這端確實漏掉了,對吧?如果他上訴的時間是5年、10年,而這5年、10年他還在民間繼續教課,繼續擔任加害者的身分,陪在很多小孩身邊,我相信這是很多家長不樂見的。當然我知道過去衛福部從來沒有想過這件事情,可是我們就民間觀點來看,今天我的時間就全部放在這個題目上,所以我們之後會積極的要求衛福部跟司法或是教育系統,甚至跟各縣市政府在這件事情上,必須要積極把這個資料補齊起來,如果還在不斷不斷上訴期間,到底要做到什麼階段、公告到什麼階段才可以公告?我覺得這個事情大家要有一個共識,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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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視察春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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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謝謝衛福部、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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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我們現在先處理臨時提案。
臨時提案共1案,請宣讀。
案由:
稽之司法院今日(5月30日)天報告「肆、訂定少年矯正學校特殊事件通報因應措施」,於110年5月28日以秘台廳少家一字第1100016123號函予各院施行。參考措施中包含:
1.建置及維護與少年矯正學校間之特殊事件聯繫窗口,及時瞭解少年所發生之特殊事件及矯正學校初步處理情形;
2.強化法院間對矯正學校特殊事件之橫向聯繫,達到法院間及法院與矯正學校間之資訊不漏接目的,確實掌握少年在校之動態;
3.要求各少年保護官於接獲通知後應進行特殊事件內容之確認,並進行相關之處理(包含確認有無法定通報事項、與矯正學校或少年家長聯繫、派員訪視或進行視訊、將特殊事件處理情形陳報予督導長官及評估辦理院內或院際間之座談或研商會議)。
然,報告中未提及「特殊事件」之判斷標準為何?後續之評估研商會議開過幾次?會議結論為何?且113年3月27日之敦品中學脫序事件是否屬於特殊事件?敦品中學有無通報?本件之研商會議結論又為何?
基此,爰建請作成決議,要求司法院會同法務部,於兩個月內,提供敦品中學113年3月27日脫序事件之(去識別化)評估研商報告,內容須併含:
1.「特殊事件」之判斷標準、本次脫序事件之發生原因檢討。
2.改制矯正學校後,面對大型脫序行為,警力配置該如何因應;又該如何預防管理;各管理職權責如何劃分,是否有「有權無責」之情形。
3.如何精進掌握少年在校動態,進而強化輔導。
以充分落實法院與矯正學校間之資訊不漏接及達到協助少年健全自我成長之目的。
提案人:吳宗憲
連署人:黃國昌  謝龍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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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麻煩羅智強委員代理主席,我做提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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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羅委員智強代):請吳宗憲委員提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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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謝謝主席。有關這個部分,主要是我們看了今天司法院的報告,有關報告第四點,訂定少年矯正學校特殊事件通報因應措施,在第110001612號函裡面,參考措施只有包括到建置一些特殊事件的聯絡窗口,還有強化法案跟矯正學校的橫向聯繫,以及校保官在接獲通知後進行特殊事項的確認。重點是只有這幾個,但是報告的內容並沒有提及到對特殊事項的判斷標準是什麼、評估會議到底開過幾次,以及會議的結論是什麼。還有今年3月27日的敦品中學脫序事件是不是屬於特殊的事件?敦品中學有無通報?或者是這一次的研商會議的結論到底又是如何?這些部分並沒有清楚的說明,所以我希望能夠作成決議,要求司法院跟法務部共同於兩個月內提供敦品中學113年3月27日脫序事件去識別化的評估研商報告,內容必須含有特殊事件的判斷標準,還有本次脫序事件的發生主要原因的檢討,以及改制矯正學校後,面對大型脫序事件,警力應該怎麼樣的配置跟因應,怎麼樣的預防管理,還有這個管理職權如何劃分,有沒有有權無責的情況發生,還有就是精進掌握少年在校動態,進而能夠加強的輔導。我的提案主要的目的如上,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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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針對臨時提案,請問機關有無意見或說明?請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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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主席、委員,沒有意見,就剛剛這個提案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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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廳長靜慧:跟委員報告,有關您提到的特殊事件,這部分是由法務部矯正署,我們會跟他們會商特殊事件什麼時候要通報,矯正機關會通報給我們法院端,我們會依照少年矯正教育實施通則跟設置準則,我們會去考核這些執行的事項,因為這些部分的執行狀況,我們會共同跟法務部矯正署署長就這部分做處理。是不是也請部長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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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跟委員報告,尊重委員的提案,法務部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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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謝謝,我剛剛是有同意文字的部分照修改後,原本是「司法院會同法務部」,我是覺得OK,就是「司法院與法務部共同」這樣,這個我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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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主席,我是不是可以詢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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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莊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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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召委這個提案,其實我是同意啦,但是還是要釐清一下,整件函是司法院發的,但業務到底是誰的?看起來是法務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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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廳長靜慧:是,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要發函去促請法官,他發了執行指揮書之後,也要去考核執行的狀況,所以我們是促請要求法官要去做這樣一個業務執行的考核,但是整個的主政,譬如我們孩子送進矯正學校了,那整個學校的矯正教育,包含如果發生一些譬如之前的籃球事件、敦品中學這個事件,他們怎麼樣處理?他們內部就有一個SOP去進行這方面的處理,這個事件如果列為通報事件,就會用特殊事件去通知指揮執行的法院。譬如這裡面其實帶頭的有兩個少年,這兩個少年假設一個是新北發的執行指揮書,那就會通報給新北少年法庭,法官依照這個部分就會去考核,到底感化教育的執行有沒有依照他的個別處遇去執行他的感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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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好吧,你們沒有意見,我也沒有意見,我其實最主要是把整個權責做一個釐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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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因為這個部分我是覺得司法院也有督導責任,也不能說如果法務部沒有盡到責任,司法院就認為不關我的事,我想也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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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廳長靜慧:跟委員報告,過去其實監察院也有發生很多,就是去彈劾一些矯正機關對少年的不當對待,我們的參考措施也是因為這樣而去強化這些孩子在少觀所裡面要得到合理對待,甚至是矯正教育的對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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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這部分就麻煩你們照我們臨時提案去處理,因為有很多基層的少保官跟社工都跟我們抱怨,這個是很多機關混雜在一起,結果現在也是誰做什麼或是預算怎麼編列其實都一團亂,這是基層跟我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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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廳長靜慧:跟委員報告,現在南北其實就只有兩個獨立設置的少觀所,其他大概都是跟監獄合設,所以我們在少觀所跟矯正教育的四所矯正學校,我們都有跟法務部透過院部會談,也都有持續在討論怎麼樣提升這部分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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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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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如果沒有意見的話,我們把文字修正,原本的臨時提案是「要求司法院會同法務部,於兩個月內」,把文字修正為「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共同於兩個月內」,作以上文字修正。如果沒有任何意見,臨時提案第1案依討論後修正之文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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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法務部也是要給你們督導?就不一樣的東西,要怎麼讓你們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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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吳委員宗憲):不是督導法務部啦,莊委員,不是督導法務部,是就這個事權的督導,不是這樣啦,拜託!我們都唸法律的,我們一定懂,怎麼會有司法院督導法務部?這種沒有水準的話,我不會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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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你沒有看到我笑咪咪?我是在說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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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啦!謝謝,謝謝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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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你剛才說司法院要督導法務部,法務部會讓司法院督導?法務部那麼凶怎麼可能讓它督導?況且權責也不一樣,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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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對,所以我們都很清楚,是就這個事件的部分,不是指它督導法務部啦!這麼low的事,我們不可能講這種話啦!學長你誤會了,謝謝學長指教。
接下來請吳思瑤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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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36-28
speakers ["吳宗憲","黃國昌","翁曉玲","羅智強","莊瑞雄","林思銘","林月琴","鍾佳濱","張雅琳","吳思瑤","陳培瑜","傅崐萁","陳俊宇","謝龍介","沈發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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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30"]
gazette_id 1135401
agenda_lcidc_ids ["1135401_00010"]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衛生福利部、教育部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鐵窗裡的少年─ 如何提升輔導處遇、預防再犯、落實社區轉銜機制、促進社會復歸,並完備社會安全網」進行專 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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