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仁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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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2,570 | 00:00:22,175 | 黃仁委員發言謝謝院長 請謝謝我們所有朝野政黨 |
00:00:23,444 | 00:00:41,254 | 能夠在這一次我們原住民的禁法補償條例能夠三讀通過此來的正義我們全國的族人的期待就在今天得到了答案謝謝大家因為原因 |
00:00:42,854 | 00:01:09,667 | 原住民保留地之制度在以保障原住民的生計為當時特定的區域計劃法及區域計劃法之時未考量原住民的特殊性所以即將由原住民保留地編定為林地導致原住民無法基於種植作物生存這個有損原住民保留地保障原住民的生計的目的 |
00:01:10,447 | 00:01:36,424 | 二、為保護區或蓄水延期特定以外者乃有許多礙於地形地貌而難以開發以墾植、進行維持自然林林竹木或種植的覆蓋不利於農耕之土地尤其對於現行每年每公頃發給補償金的每公頃3萬塊 |
00:01:40,707 | 00:02:02,315 | 根本無法平衡萬物齊飛的物價與原住民的生計所以例如我們臺東長濱鄉、花蓮秀林鄉、南投仁愛鄉等全國各地為族人的反映本是基於擔負族人的使命所以在 |
00:02:03,888 | 00:02:18,073 | 提原住民保留地進法補償條例第3條及第6條修正草案其內容明確指出是民國希望114年1月1日起能夠調高進法補償的每公頃的6萬塊以上 |
00:02:29,102 | 00:02:33,413 | 謝謝黃仁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登記第三號盧憲一委員發言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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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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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仁:(15時58分)謝謝院長及所有朝野政黨能夠在這一次讓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的修正案三讀通過,遲來的正義、我們全國族人的期待就在今天得到了答案,謝謝大家! |
因為第一,原住民保留地之制度在於保障原住民生計,惟當時制定區域計畫法之時,未考量原住民的特殊性,將既有原住民保留地編定為林地,導致原住民無法據以種植作物生存,有損原住民保留地保障原住民生計的目的;第二,保護區或係水源特定區以外者,仍有許多礙於地形地貌而難以開發與墾植,迄今仍維持自然林(竹)木或植生覆蓋,不宜或不利於農耕之土地,尤其對於現行每年每公頃發給補償金3萬塊,根本無法平衡萬物齊漲的物價與原住民的生計,例如臺東長濱鄉、花蓮秀林鄉、南投仁愛鄉等全國各地族人的反映,本席基於擔負族人的使命,所以提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修正草案,其內容明確指出希望從民國114年1月1日起,能夠調高禁伐補償為每公頃6萬元,以上。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謝謝黃仁委員的發言。 |
接下來請登記第3號盧縣一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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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1-16 |
speakers | ["韓國瑜","柯建銘","高金素梅","黃國昌","吳思瑤","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盧縣一","麥玉珍","鍾佳濱","黃仁","蘇清泉","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倩綺","陳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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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06-04"] |
gazette_id | 1135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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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討論事項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第六條條文─ 完成三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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