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琪銘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

時間: 0
Start Time End Time Text
00:00:00,526 00:00:09,250 二、三、四、五、六、七、八、八、九、十、九、十、九、十、九、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
00:00:31,259 00:00:56,403 我有曾經一個案例從3月份3月份一個也是我們立法院的同仁也是跑來我國會來陳情他被詐欺了也是400萬那3月份他就報警了那報警了5月份他那個網路還存在那這一點就是表示我們各單位都沒有同仇嘛
00:00:57,003 00:01:18,743 那你說好,我打165,我到保守去報案,照理講保守一定要直接報上我們一個專責的單位。你一個專責單位不是除了刑事局以外,你NCC、你世衛部,還有我們法務部,我們各單位都要成立一個專門打詐的一個我們的專責單位。
00:01:24,107 00:01:52,055 前國民眾不管在哪個派出所一報案你馬上就可以到這個單位這個單位是跨部會來辦案來處理那你也所以說隨時跟民眾說辦案的情形到哪裡相信說他就沒有下一個受害者這是很重要啊所以我可以聽聽就是我們一個跨部會都要把它整合起來你這樣才能跟打仗來做先戰
00:01:53,879 00:01:56,247 二、三、四、五、六、七、八、八、九、十、九、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
00:01:57,233 00:02:26,933 你既然不管外國的軟體公司來到台灣他們是來做生意啊你就要遵守我們台灣的法令啊所以我們今天要處理的我們的所有打詐的法條都很重要啊我也期期盼說我們國民黨民眾黨以及民進黨大家都是全力來向打詐宣戰這這才是我們可以替我們台灣人解剖問題啦吼我是不是請輸定啊不不不中你小姐啦
00:02:27,994 00:02:48,870 委員你講得很對,所以說我們這波打詐的專法是結合各部會,一個結合起來的。不管是金管、通傳、或是速發、法務部、內政部五個部會,是大家通力合作要來
00:02:50,091 00:03:05,634 打擊這個詐欺讓人民有感。對。對,最重要讓人民有感。啊,剛才委員你講的這個,這個,就是說三個人的這件案件,三個人的報案,那你這間公司就是一直在一直在投放這一些的訊息嗎?對的,要投放在裡面。
00:03:06,835 00:03:27,327 對,對,因為FB裡面,我們有通報有通報,這次下架大概有30幾次了,30幾次,但是今天我現在要向委員報道說,人和,我們希望就是我們全國的百姓都不能去放便宜,最好就是這樣,達到最後都不能放便宜,但是萬一你去務信,放便宜,你去報案,
00:03:30,022 00:03:45,434 臺灣、我們全國所有的警察機關、任何的派出所都可以受理報案,單一窗口,沒有人要受理報案。受理報案以後,我們會有主責,就是說被害人住的這個地方,我們就會
00:03:46,235 00:03:56,721 二、三、四、五、六、七、八、八、九、十、九、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
00:04:01,924 00:04:25,656 二、三、四、五、六、七、八、八、九、十、九、十、一、二、三、四、五、六、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四、五、十、一、二、三、
00:04:28,397 00:04:43,394 二、三、四、五、六、七、八、八、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九、十、
00:04:44,435 00:04:44,895 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
00:05:00,107 00:05:08,969 所以我才說要成立一個跨部會大家來統籌任何的詐騙都是在跨部會因為這一段我們跟勞動部、移民署我們會做資料庫連結那目前我們也正在討論那那個應該近期內我們就會跟這兩個單位將他們的資料能夠統一在移民署那邊然後由我們定期要求我們的業者要定期要去查詢那只要你有查到這些人不在境內的話
00:05:26,232 00:05:26,812 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758

發言片段: 0
吳委員琪銘:(10時41分)召委、與會同仁。請內政部部長、警政署署長、數位部次長,還有NCC的主秘。
發言片段: 1
主席:內政部劉部長,張署長,數位部林次長,還有NCC主秘黃文哲,謝謝。
發言片段: 2
吳委員琪銘:部長、署長,還有各單位。
發言片段: 3
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發言片段: 4
吳委員琪銘:其實我早上在這邊聽,我曾經遇過一個案例,就是3月份有一位立法院的同仁跑來國會陳情他被詐欺了400萬,3月份他就報警了,5月份那個網站還存在,這一點就表示各單位都沒有統籌。你說叫民眾打165、到派出所去報案,照理講派出所一定要直接報上一個專責的單位,除了刑事局以外,NCC、數位部、法務部、還有各單位要共同成立一個專門打詐的專責單位,全國民眾不管在哪個派出所一報案,馬上就可以到這個單位,這個單位是跨部會來辦案、處理,也可以隨時跟民眾說明辦案的情形到哪裡,如果能這樣做,相信就沒有下一個受害者了,這是很重要的。所以我今天早上聽起來,就是跨部會要整合起來,這樣才能向打詐宣戰。尤其數位部很重要,既然外國的軟體公司是來到臺灣做生意,就要遵守我們臺灣的法令。所以我們今天要處理所有打詐的法條都很重要,我也期盼國民黨、民眾黨及民進黨大家都要全力向打詐宣戰,才能夠替我們臺灣人解決問題。是不是請署長說明?部長先坐。
發言片段: 5
主席:部長先休息。
發言片段: 6
張署長榮興:委員,你說得很對,所以這部打詐的專法是結合各部會的。
發言片段: 7
吳委員琪銘:對,單打獨鬥絕對沒辦法解決問題。
發言片段: 8
張署長榮興:我剛才有說過,這是結合起來的,不管是金管、通傳或者數發部、法務部、內政部等5個部會,是大家通力合作要來打擊詐欺,讓人民有感。
發言片段: 9
吳委員琪銘:對。
發言片段: 10
張署長榮興:最重要的是讓人民有感。剛才委員說的3月這件案件,3月就報案,但是這家公司還一直在投放這些訊息嘛。
發言片段: 11
吳委員琪銘:對,在FB裡面。
發言片段: 12
張署長榮興:在FB裡面。我們通報請它下架大概有三十幾次,但是我現在要跟委員報告,我們希望全國的百姓都不要被騙,最好是這樣,大家都不要被騙,但是萬一誤信、被騙而去報案,我們全國所有的警察機關、任何的派出所都可以受理報案,有單一窗口受理報案,受理報案以後,我們有主責的單位,就是被害人住的地方,我們會做管理、偵辦、關懷、瞭解,讓他知道偵辦的進度。再來就是配合其他相關部會、相關單位,該要去調資料的,後續如果那個廣告平臺會再去騙別人,就要趕快下架,我們會配合相關部會做處理,所以我們會跟金管會、通傳、數發這3個單位聯絡下架或調取所有的資料,案件就進入偵辦的階段。我要跟委員報告,以後這部法律通過,我們就有法源可以來處理,讓打詐更有力氣。
發言片段: 13
吳委員琪銘:署長,謝謝,國人都期待今天的修法如果通過,能夠解決很多問題。
發言片段: 14
張署長榮興:是。
發言片段: 15
吳委員琪銘:接下來我想請教NCC主秘。
發言片段: 16
黃主任秘書文哲:委員好。
發言片段: 17
吳委員琪銘:主秘,剛才我聽說我們會處理移工SIM卡的部分,其實移工SIM卡的部分可以結合移民署,移工逃掉,你們應該主動把他的SIM卡關掉啊!
發言片段: 18
黃主任秘書文哲:對,委員的建議正是我們現在目前執行的。
發言片段: 19
吳委員琪銘:對呀!所以我才說要成立一個跨部會的單位來統籌,任何的詐騙都是由這個跨部會的單位處理。
發言片段: 20
黃主任秘書文哲:這一段我們會跟勞動部、移民署做資料庫連結,目前我們也正在討論,應該近期內就會將這兩個單位的資料統一在移民署那邊,然後由我們要求業者定期要去查詢,只要查到這些人不在境內的話,這張移工卡會先暫停服務。
發言片段: 21
吳委員琪銘:對呀,這很簡單啊!
發言片段: 22
黃主任秘書文哲:瞭解。
發言片段: 23
吳委員琪銘:你就跟移民署這邊連線,該停的就把它停了,就不會流到外面啊!
發言片段: 24
黃主任秘書文哲:應該是勞動部跟移民署。
發言片段: 25
吳委員琪銘:對啊、對啊!好不好?因為我們今天修的法,未來都是你們預計、絕對要杜絕這個詐騙,好不好?
發言片段: 26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謝謝。
發言片段: 27
吳委員琪銘:謝謝。
發言片段: 28
主席:謝謝吳召委的質詢,謝謝。現在我們請吳召委再當主席。
發言片段: 29
主席(吳委員琪銘):下一位請高金素梅召委質詢,謝謝。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02
meet_id 委員會-11-1-15-22
speakers ["吳琪銘","黃珊珊","王美惠","陳亭妃","蘇巧慧","張宏陸","牛煦庭","麥玉珍","黃建賓","許宇甄","黃捷","高金素梅","張智倫","丁學忠","徐欣瑩","李坤城","王鴻薇","鄭天財Sra Kacaw","洪孟楷","羅廷瑋","沈伯洋","黃秀芳","楊瓊瓔","黃國昌","鍾佳濱","李柏毅","羅智強"]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4-06-05"]
gazette_id 1135901
agenda_lcidc_ids ["11359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 案、(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 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案;二、「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 例」:(一)審查委員張嘉郡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 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 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 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五) 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 人擬具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後接第二冊)
agenda_id 11359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