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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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8,694 00:00:09,475 二)委員張榮欣等19人擬具
00:00:16,189 00:00:16,750 二)委員
00:00:32,526 00:01:00,444 最重要的是根本問題有沒有解決警界會反彈退休的保障不足是因為退休警察在職期間權益其不充分被剝奪也因此重視限職警察權益改革的必要性避免歷史重蹈覆轍這是大家都要重視的現在的制度延後退貨是幾副少其實在之前的年金改革國是會議裡面也有提出來除了修改退休金以外要改善警察的勞動條件
00:01:01,565 00:01:03,206 條文及增訂附表三草案.一)委員
00:01:31,365 00:01:34,747 條文及增訂附表三草案.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第1次聯席會議
00:01:48,795 00:01:48,935 二)委員
00:02:12,307 00:02:13,228 二)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
00:02:41,414 00:03:07,543 指揮協助其他行政機關他們有一些工作的部分我們現在統計起來大概有229項那這個部分我們盡量在行政程序法這個部分請其他的機關在他們自己的權力方面他們可以自行來執行可以減少警力的這些相關的執行什麼時候能夠提出來?
00:03:08,703 00:03:10,624 事條例修正草案.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等19人擬具
00:03:24,713 00:03:25,374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
00:03:39,755 00:04:04,198 八月一號還要兩個月的時間對會去做盤點好署長本席為什麼特別講兩個部分第一你剛講到打詐沒有錯我自己在第一線跟基層同仁員警我還看到署長我看到分局長他都還要不厭其煩的利用每一次參會時間上台致詞的時候拿著麥克風跟大家講是說要反詐騙要如果說有什麼狀況的時候不要去ATM轉帳
00:04:05,179 00:04:07,701 條文及增訂附表三草案.事條例十五條條文及增訂附表三草案.事條例十五條條文及增訂附表三草案.
00:04:32,910 00:04:54,494 甚至之前我們有聽到我們的基層同仁還有講說我們上面交辦下來要求我們第一線的遠景同仁去找網紅去找有線電視去找不用錢的宣傳來去做反詐騙的宣傳我們這部分已經都把它精簡了
00:04:58,503 00:05:12,319 是上一屆署長的時候任內有但你這一屆你把他精檢是不是?好本期就是要講到這一些部分這一些真的就是老民啊我們甚至有那個員警來直接跟我反應是說
00:05:12,739 00:05:13,679 條文及增訂附表三草案.一)委員
00:05:29,204 00:05:50,935 我跟委員報告就是對於這些宣導部分確實在我們的同仁增加很多的這些工作負擔那我覺得檢察工作就是要專責去做查集嘛那這部分我已經上任之後就是要做精檢就精準的而已所以現在全國的我們警察都知道了嗎?全國都知道公文已經下去了那第二專案的部分
00:05:53,516 00:06:20,698 你剛剛有講到很多專案啊對這很像是我們之前一直質疑民進黨政府啊什麼都要搞辦公室什麼都要搞國家隊那辦公室搞了三十幾個國家隊搞了十幾個那變成是所有都是辦公室所有都是國家隊但這跌床架屋啊照理講我們中華民國政府本來就有相關的相關的業務各部會各失其職那一樣的道理啊你剛剛提到的專案
00:06:21,218 00:06:46,789 有什麼打詐專案、掃黑專案、防堵專案這些專案嘛對不對?那我們實際上講這些專案回過頭來這本來就是業務啊那為什麼要一個一個專案成立之後反而造成是所有的員警同仁就為了一個又一個專案好像所有的署長或說所有的上面長官覺得說我不多設幾個專案就沒有辦法凸顯我的偉大或說沒有辦法凸顯我的效率
00:06:47,956 00:07:11,548 處長,現在有多少專案你可以精簡多少?以及是不是可以保留真真正正讓警務同仁回歸到專業跟回歸到業務?我現在的主架構就是黑金槍獨炸。黑金槍獨炸這主架構。那為什麼會有做精準的?我就是要統合全國的力量他們盤點出來。因為有一些是遊動性的。
00:07:12,668 00:07:12,788 二)委員
00:07:32,059 00:07:57,672 黑金槍毒詐黑道幫派黑道幫派我是說現在原本你上任那你現在是只要限縮在這五個層面對這個治安的部分就是黑金槍毒詐這五個架構好如果說專案的話大概就會從這裡面來做做應令現在實施的這個譬如講現在全民現在大概心裡面最痛苦的就是打詐我現在所要上任的就是要打詐所以
00:07:58,732 00:08:27,026 我希望現在打造司法現在在院裡面希望能夠趕快通過讓我們有一個源頭從源頭來做管理源頭那邊阻止了我相信可以阻止百分之八十的這個被受騙署長源頭管理這是本期過去也一直強調的甚至我們最近辦公室也接獲到另外一種新型態的網路詐騙以前網路詐騙是一夜市廣告對不對本辦公室最近收到一個最新型態的我也會再
00:08:28,146 00:08:31,668 條文及增訂附表三草案.一)立法院第1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00:08:58,166 00:09:07,473 條文及法制及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
00:09:20,503 00:09:21,904 條文及增訂附表三草案.立法院第1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00:09:41,235 00:10:09,328 包括有蘇發部、經管會、通常會、蘇發部還有法務部剛剛委員所講的那個源頭那個部應該都在蘇發部而且我們已經多密集在互相合作會從源頭端那邊做身份上的確認或者是在國外公司要在台灣要有這些落地的這些法律的代表人未來這個法通過之後我想應該是會有很大的助益署長你放心啦
00:10:10,089 00:10:25,706 該訂速發布的我一定會訂的比你更兇啦但我只要拜託署長你身為警察的大家長一定要幫我們把所有警察的權益給保障好沒問題精簡業務讓警察同仁回歸到本職這才是本職希望看到的好嗎謝謝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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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3時7分)謝謝主席,我直接請張榮興署長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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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張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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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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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謝謝張署長,今天很多委員都在講,我們支持保障警察或消防弟兄退休的權益,再過兩天就是6月15日警察節,也感謝召委在今天能夠排這樣的案子。但最重要的是,根本問題有沒有解決?警界會反彈退休的保障不足,是因為退休警察在職期間的權益不充分、被剝奪,也因此重視現職警察權益改革的必要性,避免歷史重蹈覆轍,這是大家都要重視的。現在的制度延後退或是給付少,其實在之前的年金改革國是會議裡也有提出來,除了修改退休金以外,要改善警察的勞動條件,否則就只是改惡。
署長,本席有注意到您這兩天接受媒體的專訪,主要是提到您上任還不到一個月,但是你應該也要針對我們最近警務的勞動條件,或是說警務業務繁重的部分要做一些改革。尤其我們真的不想再看到任何基層員警自戕的情況發生,所以你有提到業務要精簡,業務評比要減少,有沒有具體的作為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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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有,目前我們對於勤務業務有重疊性的,比如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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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什麼樣的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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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比方業務性的,像現在打詐宣導的部分,有一些沒有做精準的,我們先減少到精準一點,有些是從事網路或實體的,有一些可能要找首長照相,要找什麼來照相算作績效的,這部分會增加同仁的困擾,我都把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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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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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把它拿掉,就是對這些效果,執行上效果把它拿掉。第二部分是有一些專案性的工作,不是綿密的做,而且做了要有效用,要精準的打擊。比如各種專案,不管是黑道幫派、詐欺、毒品或者是槍枝,這些會因應狀況來做精準的打擊。第三部分是我們警察很多工作是職務協助,就是協助其他行政機關一些工作的部分,我們現在統計大概有229項,這個部分我們儘量在行政程序法,請其他機關在他們自己的權責劃分自行執行,減少警力相關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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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能夠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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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我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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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你身為警察的大家長,當然你可能要跟其他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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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我就職之後就交代,行政組是屬於職務協助,秘書室是屬於勤、業務,也有請主秘召開一次會議,把那些什麼警政工作再出發幾點零廢掉,回歸一般的,這些精簡的工作,我會在8月1號以前全部整個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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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8月1號?還要兩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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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對,會去做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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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署長,本席為什麼特別講?兩個部分,第一、你剛講到打詐沒有錯,我自己在第一線跟基層員警同仁,還看到所長、分局長都還要不厭其煩,利用每一次餐會時間上台致詞的時候,拿著麥克風跟大家講要反詐騙,如果遇到什麼狀況的時候,不要去ATM轉帳,要打165詐騙專線。我心裡在想:「天啊!我們的員警同仁,連到現在這個時候,都還必須要這樣不厭其煩的講,那根本就是源頭管理嘛!」源頭的部分,我看到你這兩天的媒體訪問也有講到源頭,這跟本席過去到現在的質詢不謀而合,如果那些源頭沒有處理完畢,真的是累死我們所有的基層同仁,這是第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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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對,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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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甚至之前,我們還有聽到基層同仁說,上面交辦下來,要求我們第一線的員警同仁去找網紅、有線電視,找不用錢的宣傳,來做反詐騙的宣導,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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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我們這部分都已經把它精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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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上一屆署長任內有,但這一屆你把它精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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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對,把它精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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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本席就是要講這部分,真的就是擾民啊!甚至有員警直接來跟我反映,他還要用自己私人的關係拜託,因為沒有預算,只能用私人的關係去拜託地方電視台,能不能有公益時段,來刊登反詐騙的廣告,說這個要回報,所以這個部分在你任內就不會再處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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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我跟委員報告,對於宣導的部分,確實給我們同仁增加很多工作負擔,而我覺得警察工作就是要專責去查緝,這部分我上任之後已經要精簡,做精準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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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現在我們全國的警察都知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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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都知道,公文已經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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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第二、專案的部分,你剛剛有講到很多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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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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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這很像我們之前一直質疑民進黨政府,什麼都要搞辦公室,什麼都要搞國家隊,辦公室搞了三十幾個,國家隊搞了十幾個,變成所有都是辦公室,所有都是國家隊,但這是疊床架屋。照理講,我們中華民國政府本來就有相關的業務,各部會各司其職,一樣的道理,你剛剛提到專案,有什麼打詐專案、掃黑專案、防賭專案,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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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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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實際上講,這些專案回過頭來看,本來就是業務啊!那為什麼要一個、一個專案成立之後,反而造成所有員警同仁為了一個又一個專案,好像所有署長或上面的長官覺得,不多設幾個專案,就沒有辦法凸顯我的偉大、我的效率。署長,現在有多少專案,你可以精簡多少?你是不是可以保留,讓警務同仁真真正正回歸到專業,回歸到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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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我現在的主架構就是黑、金、槍、毒、詐,為什麼會做精準的,就是要統合全國的力量,把他們盤點出來,因為有一些是流動性的。盤點出來之後會有一段期間,大家整合所有的警力來實施打擊,這樣才會聚焦,不會各做各的。這個是協同合作的概念,也不是取消,但是我們要讓它更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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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所以現在我們有多少個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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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黑、金、槍、毒、詐,黑道幫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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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你現在是只限縮在這五個層面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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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對,治安的部分就是黑、金、槍、毒、詐這五個架構,如果說專案的話,大概就會從這裡面因應現在實施的,譬如現在全民心裡最痛恨的大概就是打詐,我上任首要就是打詐,所以我希望打詐四法在院裡能趕快通過,讓我們有一個源頭,從源頭來做管理,源頭阻止了,我相信可以阻止80%的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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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署長,源頭管理是本席過去也一直強調的,甚至最近我們辦公室也接獲另外一種新型態的網路詐騙,以前網路詐騙是一頁式廣告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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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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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本辦公室最近收到一個最新型態的,我也會再具體的給警政署相關資料,他是直接仿照新聞媒體網站,生成內容去做詐騙。我覺得這更了不得啊!他不是一般的社群媒體、社群平台的詐騙廣告,他是社群平台直接點進去之後,可以連結到很像是新聞頻道,但裡面的新聞內容居然是詐騙,我覺得這又是另一種詐騙的變形。
像這種魔高一尺的,道應該要高一丈,相關源頭管理的部分,該給予執法單位源頭管理的,我們一定會要求、一定會給予。但更重要的是,我希望警政署,尤其是基層同仁,真的不要再那些長官說什麼,長官說太多的部分,而是回歸到原本業務的性質,精簡業務,這個是本席認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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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這個源頭,類似委員所講的,現在打詐不是只有內政部警察的工作,包括金管會、通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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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數發部、NCC、金管會,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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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還有法務部。剛剛委員所講的源頭應該都在數發部,我們已經有在密集合作,會從源頭端做身分上的確認,或是國外公司要在臺灣有落地的法律代表人,未來這個法通過之後,我想應該會有很大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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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署長你放心啦!該「釘」數發部的,我一定會「釘」得比你更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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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我不是這個意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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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只拜託署長,你身為警察的大家長,一定要幫我們把所有警察的權益保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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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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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精簡業務,讓警察同仁回歸到本職,這才是本席希望看到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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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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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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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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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接下來我們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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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1-36,15-1
speakers ["吳宗憲","蘇清泉","謝龍介","丁學忠","游顥","王鴻薇","張宏陸","陳俊宇","鍾佳濱","蘇巧慧","王美惠","羅智強","牛煦庭","沈發惠","陳玉珍","翁曉玲","林思銘","黃捷","黃建賓","黃國昌","許宇甄","莊瑞雄","徐欣瑩","張智倫","鄭天財Sra Kacaw","林德福","洪孟楷","吳思瑤","楊瓊瓔","陳冠廷","楊曜","李彥秀","柯建銘","傅崐萁","高金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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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6-13"]
gazette_id 1136301
agenda_lcidc_ids ["1136301_00009"]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 一 ) 委員蘇清泉等27 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第三十五條條文及增訂附表三草 案」案、(二)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 員謝龍介等1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王鴻薇等29人 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丁學忠等17人擬具「警察人員 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顏寬恒等20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 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 八) 委員林思銘等23 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一)委員游顥等38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 張智倫等17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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