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廷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時間:
0
Start Time | End Time | Text |
---|---|---|
00:00:11,667 | 00:00:13,008 |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 |
00:00:34,380 | 00:00:35,020 | 二)委員 |
00:00:56,993 | 00:01:20,453 | 最近我們看到消防員在職期間的裝備和保障,他尚未有得到應該的標準。比如說2023年的屏東大火導致4名消防員殉職,上個月底新竹豪宅的大火,這裡面是沒有住民受傷或死亡,但是兩位消防弟兄卻殉職了。 |
00:01:21,013 | 00:01:21,133 | 二)委員 |
00:01:38,660 | 00:01:40,020 | 條文及增訂一條條文及增訂一條條文及增訂一條條文及增訂一條條文及增訂一條條 |
00:02:04,628 | 00:02:32,979 | 所以我還是希望藉由這個機會讓國人同胞能夠理解到說財政資源不是可以無限擴張的那我們當然希望能夠提升所有的人的權益但是在職人員不管是警消人員他們所需要的裝備資源的提升那是必須迫在眉睫現在就必須做的所以提升的這個裝備的標準還有這個完善的訓練的計劃甚至是心理健康的支持譬如說我們剛剛提到的這些警消人員那他們的弟兄 |
00:02:33,439 | 00:02:33,859 | 二)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 |
00:02:51,940 | 00:03:08,307 | 這不僅僅是對警察人員在職人員的個人權益的保障他是對整個社會的長期投資那如果我們要思考到整個社會的長期投資的話那是不是方方面面都必須要納入考量而不是只有退職人員而已還有限職的人員不知道這個部分 |
00:03:09,187 | 00:03:09,647 | 條例修正三草案案案 |
00:03:39,427 | 00:03:48,355 | 二)委員三草案案案的十一億的經費,包括消防員以後身體健康的檢查,這些都是我們納入後續輔導的協助項目,整個施政的部分包括在職人員 |
00:03:54,480 | 00:03:59,381 | 條文及增訂附表三草案.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蘇清泉等1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第三條條文及增訂附表三草案.立法院第11 |
00:04:16,866 | 00:04:18,846 | 條文及增訂一條條文及增訂一條條文及增訂一條條文及增訂一條條文及 |
00:04:45,160 | 00:04:45,280 | 二)委員馬瑪次長 |
00:04:58,396 | 00:05:17,352 | 委員好 次長好 那次長過去在學術界的時候應該是常去美國的一些疾難相關的特別是疾難救助相關的這些部門來去取經 那想說次長現在就任之後是不是有相關的規劃讓我們的警消人員特別是消防人員能夠有更完整的這樣子的訓練 |
00:05:18,753 | 00:05:34,635 | 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採取兩個方式一個就是說我們有持續邀請美國的教官到台灣來針對我們現在警消在戰技戰術上面的一些訓練那在進行那這部分在消防署的訓練中心跟警政署都有在進行 |
00:05:35,396 | 00:05:36,497 | 二)委員現在這樣的人數大概是多少 |
00:05:56,749 | 00:05:57,249 | 二)委員謝龍介等19人擬具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225
發言片段: 0 |
---|
陳委員冠廷:(13時39分)你好,我們請警政署署長跟消防署署長。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張署長、蕭署長。 |
發言片段: 2 |
張署長榮興:委員好。 |
發言片段: 3 |
陳委員冠廷:兩位署長好,今天我們有針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的修正草案,主要是關係到警察人員的退休保障。我們還是一樣,希望兼顧國家的財政跟福祉,整體狀況可以永續,取得社會共識的話,那我們會持續去努力。不過,與其關注於退休後的時間,我認為在職期間的問題我們是必須要立刻去處置的,特別是他們的安全保障的部分。 |
最近我們看到,消防警察、消防員在在職期間的裝備和保障尚未達到應有的標準。比方說2023年的屏東明揚大火,導致4名消防員的殉職;上個月底新竹豪宅的大火,這裡面是沒有住民受傷或者是死亡,但是兩位消防弟兄卻殉職了。我們認為說,為了更加保障警察人員,我們知道這裡的警察人員包含消防警察,我們當然是希望把資源進行補充跟修正。比方說我們剛剛提到,在收訊的部分,無線電的中繼電臺,第一時間跨部會的相關協助,我們希望能夠有更多的資源能夠進入。 |
提升裝備的標準其實不僅僅是給消防人員的標準而已,包含對警察人員都有。最近不管是在捷運也好,或者是在我們剛剛提到的火場也好,這些裝備的更新在在都需要資源的挹注。我們必須要知道政府的財政、預算不是無限的,當你側重一個部分,那你就必須要移挪另外一個部分。所以我還是希望藉由這個機會,讓國人同胞能夠理解到財政資源不是可以無限擴張的。我們當然希望能夠提升所有人的權益,但是在職人員,不管是警消人員,他們所需要的裝備、資源的提升,那是迫在眉睫,現在就必須做的。 |
所以,提升裝備的標準,還有完善的訓練計畫,甚至是心理健康的支持,譬如說我們剛剛提到的這些警消人員,這些弟兄因為很不幸的事故去世之後,怎麼樣對他們的家屬、遺屬,或者是他們的同事提供支援,這也是需要經費的。這不是只有一個部門,不是警政署,也不是只有內政部,甚至衛福部都要提供介入。所以我還是再強調,這不僅僅是對警察人員、在職人員個人權益的保障,它是對整個社會的長期投資。如果我們要思考到整個社會的長期投資的話,那是不是方方面面都必須要納入考量,而不是只有退職人員和現職人員而已?不知道這個部分兩位署長怎麼看?先請消防署長。 |
發言片段: 4 |
蕭署長煥章:很感謝委員這麼關心我們消防警察。政府在最近幾年已經核定了23個計畫,就是剛才委員所提到的裝備器材、廳舍,甚至心理輔導、諮商,到PTSD等這些議題,都已經納入目前正在執行的計畫裡面。昨天院長也核定消防人員職安,怎麼兼顧到消防人員服勤的安全,這個計畫昨天院長已經核定了,總共核定了11億元的經費。包括消防人員以後身體健康的檢查,這些都是我們納入後續輔導、協助的項目。 |
剛剛委員講的沒有錯,就是整個施政的部分,包括在職人員以及退休人員怎麼樣來兼顧,尤其在職人員我們怎麼樣投注比較多的心力,來讓他們的服勤能夠達到安全的目的,這是我們目前正在努力的地方。 |
當然對於教育訓練更是我們重中之重,所以去年明揚大火完了以後,事實上我們有巡迴在做怎麼從指揮、救災等整個概念來做一個調整、精進,甚至我們七項的救災專業技術最近也全面在執行當中,所以在在這些都是需要經費的挹注。剛剛委員也提到無線電中繼臺,所以未來在中程計畫裡面,針對臺灣各縣市,我們預計準備73部現場指揮車,把通訊的因素能夠做一個克服跟解決,簡單跟委員回報。 |
發言片段: 5 |
陳委員冠廷:謝謝署長。主席,是不是可以再給我30秒?請馬次長。 |
發言片段: 6 |
馬次長士元:委員好。 |
發言片段: 7 |
陳委員冠廷:次長好。次長過去在學術界的時候,應該是常去美國的一些急難相關的,特別是急難救助相關的部門取經。次長現在就任之後,是不是有相關的規劃,讓我們的警消人員,特別是消防人員,能夠有更完整的訓練? |
發言片段: 8 |
馬次長士元: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採取兩個方式。第一個是,我們有持續邀請美國的教官到臺灣來,針對我們現在警消在戰技、戰術上面的一些訓練,這個部分在消防署的訓練中心跟警政署都有在進行。第二個部分就是說,我們有安排到美國的消防單位跟國土安全相關單位,我們的警消同仁也有出去受訓,希望能把雙方的優點跟經驗做交流後帶回臺灣。 |
發言片段: 9 |
陳委員冠廷:我想請教次長,現在這樣子的人次、人數大概是多少? |
發言片段: 10 |
馬次長士元:細節部分,可能我們會後跟委員做報告。 |
發言片段: 11 |
陳委員冠廷:沒關係,我們會後再講。但是我是希望它能夠制度化、能夠再擴大,因為現在包含我看到我們的國防部門,還有我們的內政、Coast Guard都有去美國做完整的訓練。我們希望在消防的部分,除了美國的教練來臺之外,能夠有更多這樣子的做法,這個量能都要把它加大,謝謝。 |
發言片段: 12 |
馬次長士元:好的,謝謝委員支持。 |
發言片段: 13 |
主席:謝謝。 |
我們接下來請謝衣鳯委員、謝衣鳯委員、謝衣鳯委員。 |
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 |
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 |
陳瑩委員、陳瑩委員、陳瑩委員。 |
傅崐萁委員、傅崐萁委員、傅崐萁委員。 |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跟本聯席會。 |
委員楊曜、李彥秀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282 |
---|---|
meet_id | 聯席會議-11-1-36,15-1 |
speakers | ["吳宗憲","蘇清泉","謝龍介","丁學忠","游顥","王鴻薇","張宏陸","陳俊宇","鍾佳濱","蘇巧慧","王美惠","羅智強","牛煦庭","沈發惠","陳玉珍","翁曉玲","林思銘","黃捷","黃建賓","黃國昌","許宇甄","莊瑞雄","徐欣瑩","張智倫","鄭天財Sra Kacaw","林德福","洪孟楷","吳思瑤","楊瓊瓔","陳冠廷","楊曜","李彥秀","柯建銘","傅崐萁","高金素梅"] |
page_start | 127 |
meetingDate | ["2024-06-13"] |
gazette_id | 1136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6301_00009"]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併案審查( 一 ) 委員蘇清泉等27 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第三十五條條文及增訂附表三草 案」案、(二)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 員謝龍介等1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王鴻薇等29人 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丁學忠等17人擬具「警察人員 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顏寬恒等20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 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 八) 委員林思銘等23 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一)委員游顥等38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 張智倫等17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36301_0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