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 @ 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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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939 00:00:03,400 麻煩我們的部長請李部長今天質詢主要有三個議題
00:00:15,896 00:00:39,975 上任之後我就質詢過可是始終交通部沒有辦法給我比較好的答案所以我就希望來今天你先上任之後希望給我具體的承諾首先事實上是無照駕駛那下一頁無照駕駛的部分這個會期初我在3月份的時候就提出質詢這個議題那交通部也回覆我不過回覆我的是一些法條是認為我這個立法委員
00:00:40,555 00:00:40,855 部長我想問你你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00:01:11,620 00:01:28,174 確實無照駕駛的問題是很嚴重也造成很多的損失那怎麼樣來加強這個防止包括取締等等我想目前我們的監理師有相關的一個措施我想請他跟您報告細節
00:01:32,557 00:01:46,443 委員提到處罰條例相關處罰規定的部分這邊大概也跟委員報告因為就是說去年6月30號對於無照駕駛的部分是有一波滑板提高然後這個連帶處分等等的部分
00:01:47,924 00:02:15,858 在於這個就是說無照駕駛這一塊那這個委員這邊也有一些這個想法那是不是包括可以入刑法或等等那這個東西基本上市長不是只有我一個想法下一頁就是說我當時在質詢警交通部要針對於無照駕駛的違規的風險然後建議也比照酒駕那當時那時候提出了兩個要旨也就是說明定移植保管的車輛也就是扣車的規定那第二個是若實執行延待處罰加強審查
00:02:17,219 00:02:17,399 李孟諺列席
00:02:32,383 00:02:59,612 不是只有你們我覺得說也不是只有我在講因為你們自己當初交通部運營員手是你們的幕僚單位在111年的研究就做出來那過去我們在民間在進軍基金會的時候也做過無照駕駛的部分也提出類似的建議希望能夠針對於罰款以外提高罰款應該要有其他方法手段也就是能不能包括我們剛剛講車輛遺址的保管還有
00:03:02,233 00:03:24,739 就是所有的人的連帶責任要確實落實執行下一頁所以他剛剛講說有法規你都不執行法規更何況上次我提的那要扣車那我想問一下部長目前的進度呢就是針對我上次提的比照酒駕的裁罰的制度那目前進度是什麼
00:03:25,851 00:03:49,442 各位報告一下就是說這個要扣牌照的部分現在都有了那要扣車包括營業這個比照酒駕路法那個都是要就是修處法條例這很特別就是說你們在微電車個人行動器具的慢車的部分未滿14歲的都可以按照道教條例的72支2條直接採行禁止騎駕駛那更何況這些危險的一個駕駛人為什麼不能比照這個辦理
00:03:50,282 00:03:50,522 法定人數不足
00:04:11,317 00:04:26,487 上次也請你我剛問部長進度呢不是應該要去處理嗎下一頁那重大違規的駕駛這也是上次我諮詢過的針對於前陣子在修法的時候我就不斷提醒進舉不祭典這個很難
00:04:27,287 00:04:54,286 去規範到所謂的危險駕駛累犯可是這幾天你們的交通部又預告修法了要按違規程度來分級然後換發短期的駕照可是問題是你的進行據點的這個部分佔了七成那你先把管理的工具拿掉之後不是自費武功嗎那現在又說我們要駕駛人如果被吊銷執照要換發我們的短期駕照的時候我覺得這應該是很難啦因為你七成的東西你就已經抓不到啦然後現在不計點
00:04:54,986 00:04:55,126 下一頁
00:05:18,254 00:05:43,856 那針對於這是交通部回覆我的書面報告那時候講說交通違規的處罰有很多種違規祭典是累積性的然後因為很難規則責任因為查不到人所以我們就採心不要決定那個進取不祭典可是我想問部長不祭典如何汰換掉不適任的高風險的人因為這些人都是道路上強烈的侵略者
00:05:44,597 00:05:44,737 下一頁
00:06:11,374 00:06:28,910 交通部已經花大錢在做這個程式那如果當初你們因為這個計點規則不容易去延伸到然後產生黃牛問題所以花大錢做的這個集合程式那到底是這個花大錢的集合程式沒在用不好用還是交通
00:06:29,250 00:06:29,851 林月琴議員
00:06:52,345 00:06:52,485 下一頁齁
00:07:19,429 00:07:47,490 所以我主張事實上應該建議你們全面檢討並修訂無照駕駛因為他社會成本這麼的高造成我們有千億的一個社會成本所以是不是無照駕駛違規處罰跟管理機制那第二個重新檢討你要不要調高這個危險違規行為的處罰跟管理機制希望你加強加速去推動我們國內的考照制度的革新來全面檢討我們駕駛人管理機制再麻煩部長
00:07:49,071 00:07:49,151 主席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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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14時42分)麻煩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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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李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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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孟諺: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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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部長好。今天的質詢主要有三個議題,之前我在一上任之後就質詢過,可是交通部始終沒有辦法給我一個好答案,現在你上任之後,我希望你給我具體的承諾。
首先是無照駕駛。這個會期初,我在三月份就提出、質詢這個議題,交通部也回復我,不過回復我的是一些法條,難道是認為我這個立法委員不懂法條嗎?還是要我複習法條呢?這對我來講滿特別的,竟然是回復法條。而這幾天我再去看,因為當時我談到無照駕駛的社會成本非常地高,造成一人死亡大概是1,600萬,如果是一人受傷則是118萬,整個112年件數再增加22%,就表示每年社會成本會突破千億。部長,所以我想問你,你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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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孟諺:確實,無照駕駛的問題是很嚴重的,也造成很多損失。對於怎麼加強防止、包括取締等等,目前監理司有相關措施,我想請司長向您報告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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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一下。針對上次跟委員回復的部分,大概委員也提到,就是處罰條例中的相關處罰規定。我在這邊也大概跟委員報告,去年6月30號對於無照駕駛是有一波罰鍰提高、連帶處分等措施。在無照駕駛這一塊,委員這邊也有一些想法,包括是不是可以入刑法等等,這些基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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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司長,不只是我一個人的想法喔!我當時質詢,針對無照駕駛違規的風險建議交通部比照酒駕。那時候我提出兩個要旨,也就是明定移置保管車輛、也就是扣車的規定,第二個是落實執行連帶處罰,加強審查累犯者車輛。你們當時回復的是已經修法加重罰則了,至於其他建議會再研議,可是你們在書面回復我的時候沒有提到扣車。我剛剛為什麼跟司長說不是只有我在講?因為交通部自己當初─運研所是你們的幕僚單位,在111年的研究就做出來了。過去我在民間、靖娟基金會的時候做過無照駕駛研究,也提出類似建議,希望在提高罰鍰以外,應該要有其他方法、手段,也就包括我剛剛講的車輛移置保管,還有所有人的連帶責任要確實落實執行。而我剛剛講的是有法規你都不執行法規,更何況我上次提的要扣車?我想問部長,目前的進度呢?就是針對我上次提的比照酒駕裁罰制度,目前進度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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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一下,要扣牌照的部分現在都有,至於要扣車、研議比照酒駕處罰,都要修處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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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這點很特別,你們針對微電車、個人行動器具等慢車部分,對於未滿14歲者都可以按照道交條例第七十二之二條直接採行禁止其駕駛的措施,更何況這些危險的駕駛人,為什麼不能比照辦理?部長,這個邏輯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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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要扣車、要扣牌照的部分一定要在條例本文裡面規定禁止其行駛,一定要有這樣的文字,警察在執行稽查的時候才能扣車等等。所以我剛剛才跟委員報告,包括酒駕扣車在內,都必須修處罰條例、要經過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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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我上次也請你們研議,所以我剛剛才問部長進度呢?不是應該要去處理嗎?
重大違規駕駛也是我上次質詢過的。前一陣子在修法的時候,我就不斷提醒,逕舉不記點很難規範到危險駕駛累犯。這幾天交通部又預告修法,要按違規程度分級、換發短期駕照,問題是逕舉記點這部分占了7成,把管理工具拿掉之後,不是自廢武功嗎?現在又說針對駕駛人如果被吊銷執照要換發短期駕照,我覺得應該很難啦!因為你們連占7成的違規都抓不到、不記點,要如何累積到吊銷、吊照、吊扣這件事情?更何況我看了新聞稿,這種短期駕照換發只外加重複參加道安講習而已,要有實質效用很難。
不好意思,主席,再給我一分鐘。
這是交通部回復我的書面報告,那時候你們提到交通違規的處罰有很多種,違規記點是累積性的;然後是責任很難歸責,因為查不到人,所以決定逕舉不記點。可是我想請問部長,不記點如何汰換掉不適任、高風險的駕駛人?這些人都是道路上強烈的侵略者,會直接傷害到人。更何況我覺得滿特別的是,針對嚴重超速,現在依規定駕駛人須參加講習耶!如果都像你剛剛跟我講的抓不到人,現在又說駕駛要來參加講習,那我覺得很奇怪的是,既然都可以來參加講習了,為什麼還不能夠釐清負超速責任的駕駛是誰?這個我就有點疑問,為什麼就不能記他點?更何況我上次就質詢過,交通部已經花大錢在做這個程式,如果你們當初因為記點歸責不容易去衍生到然後產生了黃牛問題,所以花大錢做了這個稽核程式,那到底是這個花大錢的稽核程式沒在用、不好用,還是交通部不想落實記點制度?這是回顧我從2月1號上任之後所提關於交通部的東西,請不要再回復我法條。
管理機制真的百廢待舉啦!希望你們可以趕快落實,然後針對我剛剛提的這些部分能夠做到好的回復,讓我知道你們接下來要怎麼做。部長,不知道一個禮拜可以嗎?這是舊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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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孟諺:我想對於嚴重違規的人怎麼樣來防止他繼續去傷害民眾,這個部分是不是給我們兩個禮拜,我們來提出具體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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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好,兩個禮拜。
所以我主張、建議你們全面檢討並修訂無照駕駛相關機制,因為它社會成本這麼的高,造成我們有千億的社會成本,所以請全面檢討並修訂無照駕駛的違規處罰跟管理機制;第二個,重新檢討要不要調整高危險違規行為的處罰跟管理機制;還有,希望加強、加速推動我們國內駕照制度革新,全面檢討駕駛人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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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孟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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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再麻煩部長了,不要再回復我那樣的資料,因為有的資料我等不到,有的是回我法條,我覺得不要因為我是新科立委就這樣,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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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月琴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不在。
現在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現在請張啓楷委員,張啓楷委員、張啓楷委員不在。
現在請陳冠廷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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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3-16
speakers ["李昆澤","黃健豪","林國成","林沛祥","林俊憲","何欣純","陳素月","葉元之","陳雪生","邱若華","徐富癸","許智傑","蔡其昌","魯明哲","陳俊宇","鄭天財Sra Kacaw","黃仁","陳亭妃","牛煦庭","洪孟楷","羅廷瑋","鍾佳濱","游顥","傅崐萁","陳培瑜","羅智強","楊瓊瓔","洪申翰","廖先翔","王美惠","林月琴","陳冠廷","邱志偉","翁曉玲","莊瑞雄","林楚茵","涂權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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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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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交通部部長李孟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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