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美玲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時間:
0
| Start Time | End Time | Text |
|---|---|---|
| 00:00:03,220 | 00:00:03,940 | 五十五班的,現在只有佔8%。 |
| 00:00:30,832 | 00:00:40,558 | 則是說有92%的學校現在不符合我們可以去設置專任的這個輔導人力那即便按照本期這次在修第11條那我們要把它降到30班還有7成多還有7成1也沒有辦法達到就是剛才我們提到的 |
| 00:00:46,721 | 00:01:08,955 | 每一校都可以去設置專輔人力那部長剛剛本席在聽您報告的時候聽到您想說這一次我們院板在明天會出來嘛 對不對那相信這也是不理送上去的那剛剛您有報告到說我們這一次的修法在教育部的立場是用這個總學生數為基礎來做一個修訂能不能說明一下什麼個總學生數為基礎的修訂法 |
| 00:01:10,455 | 00:01:31,833 | 我們目前就回應委員跟我們這個專業團體所關心的我們大概也找出了一個相對的一個適合的模式大概就是各先生裡邊有等於說20校以上我們會再額外增加一位專任的輔導老師沒有輔導不好意思我打斷一下這個可能不是我的問題對不對 |
| 00:01:33,274 | 00:01:38,279 | 另外就是各縣市裡邊我們當然也算了一下大概4500位到5000的學生我們也會去增加這個專輔人力。所以部長您的意思是說現在會用4500到5000人去增加一個專輔的人力而不是以班為單位是這樣的意思嗎? |
| 00:01:56,715 | 00:02:12,542 | adequ.我們原來也有班因為小學來講原來就是規劃是24班但是現在我們在努力那個是學校的那個那是地方縣市政府他的這個支付中心啦諮商中心啦沒有那是學校學校24班目前是24班 |
| 00:02:14,003 | 00:02:14,504 | 三、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 |
| 00:02:41,323 | 00:03:02,995 | ﹏﹏﹏﹏ |
| 00:03:03,035 | 00:03:09,561 | 但是這邊有幾個跟部長這邊來討論一下今天我們在講專輔人力為什麼專輔人力那麼重要剛剛也提到三級輔導三級輔導是發展介入跟儲育在發展介入的時候學校有學校的導師或者是我們輔導可以來做到了這個儲育的時候我們非常需要專輔人力我們要講 |
| 00:03:26,678 | 00:03:46,293 | 學校是一個教育單位我們應該要在教育單位裡面就要把這些預防如果就能夠把它做好來那要把預防能夠做好來我們就是輔導人力要增加這一點這個邏輯是非常清楚的部長最重要在本席後面要講當我們在學校的部分把輔導人力增加了你看似現在要增加了一些經費那你覺得這個經費有負擔可是您知道嗎如果我們把學生的現場的輔導做好 |
| 00:03:50,916 | 00:03:50,956 | ﹝審查委員﹞ |
| 00:04:06,988 | 00:04:08,149 | :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一、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 |
| 00:04:23,487 | 00:04:23,507 | 閱讀委員會議 |
| 00:04:42,850 | 00:05:04,697 | 我今天再跟你提一下除了我們學生的自傷跟自殺的這個數字不斷在提高我們要去了解原因之外學校的專輔人力還要做什麼我們現在有這個校園三害部長知道是哪三害嗎我們現在最關心的你告訴我校園三害哪三害就校園霸凌然後這個毒品還有黑幫100分 |
| 00:05:13,204 | 00:05:25,573 | 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檢查委員林宜瑾等18 |
| 00:05:37,881 | 00:05:39,202 | 網絡霸凌 網絡霸凌 |
| 00:06:07,841 | 00:06:09,283 | 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 |
| 00:06:24,755 | 00:06:37,814 | 各位報告現在我們有一個反霸凌的整體的簡化方案一是霸凌專線簡化二是整體的接聽我們有專人二第三是24小時來專人服務好謝謝好 |
| 00:06:41,301 | 00:06:59,554 | 議長,我覺得有做任何的動作都是好的。但是呢,如果我們只是靠電話接聽這種事情,沒有溫度啊。你知道被霸凌的孩子,其實他那個受創傷非常的大。那他要決定要不要去找人幫忙他的時候,他要經過很多的掙扎。所以呢,設置這麼多通報的網路也好啦,還是專線也好。 |
| 00:07:00,555 | 00:07:22,500 | ﹏﹏﹏﹏ |
| 00:07:22,560 | 00:07:45,138 | 我們整個這個6到23歲的學生在販售持有跟使用毒品的學生數我們有看到持有跟使用那個數量是下降的那代表其實我們可能過去所做的我們有一些成效出來但是我們看到它依舊存在依然存在那再來我們有沒有辦法我們看到販賣的部分是增加的喔販賣部分增加但持有跟使用是下降 |
| 00:07:45,418 | 00:08:02,517 | ﹏﹏ |
| 00:08:02,657 | 00:08:02,877 | 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 |
| 00:08:20,486 | 00:08:37,193 | ﹏﹏﹏ |
| 00:08:37,253 | 00:08:37,833 | netesley Chen等19人擬 |
| 00:08:55,350 | 00:09:11,247 | 您剛上任跟我們所有教文的委員我覺得我們剛好碰到了這個五年以上沒有來這個修法這是非常神聖非常重要的一個使命我們修完了下一次再修法不知道什麼時候而這麼多孩子要因應著我們的修法所以本席在這裡要拜託部長 |
| 00:09:12,028 | 00:09:12,048 | ﹝討論中﹞ |
| 00:09:35,331 | 00:09:42,195 | 謝謝委員的關心,我的心情跟我們努力的目標跟委員是一樣的。謝謝委員的提醒,謝謝。那我們就一起加油,謝謝。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62
| 發言片段: 0 |
|---|
| 萬委員美玲:(9時49分)謝謝召委,有請鄭部長。 |
| 發言片段: 1 |
| 主席:請部長。 |
| 發言片段: 2 |
| 萬委員美玲:司長也一起陪同好了,可以救駕一下。 |
| 部長早。剛才本席在提案說明的時候其實有說到一個數字,不知道部長有沒有特別去聽一下,那就是非常重要的,我們現在112學年高中以下學校3,867所,55班的現在只有占8%,也就是說,有92%的學校現在不符合我們可以去設置專任的輔導人力,即便按照本席這一次所提第十一條修正條文把它降到30班,也還有七成多,還有七成一也沒有辦法達到剛才我們提到的,每一校都可以去設置專輔人力。 |
| 部長,剛剛本席聽您報告的時候有聽到您講說,這一次我們的院版在明天會出來嘛,對不對?相信這也是部裡送上去的,剛剛你報告時有提到,對於這一次的修法,教育部的立場是用總學生數為基礎來做一個修訂,能不能說明一下怎麼個總學生數為基礎的修訂法? |
| 發言片段: 3 |
| 鄭部長英耀:目前就回應委員跟專業團體所關心的,我們也找出了一個相對適合的模式,大概就是各縣市裡面有20校以上的,我們會再額外增加一位專任的輔導老師,然後另外…… |
| 發言片段: 4 |
| 萬委員美玲:部長,不好意思,我打斷一下,這個可能不是我的問題。 |
| 發言片段: 5 |
| 鄭部長英耀:另外就是各縣市裡面,我們也算了一下,大概4,500位到5,000位學生,我們也會增加這個專業輔導…… |
| 發言片段: 6 |
| 萬委員美玲:專輔人力? |
| 發言片段: 7 |
| 鄭部長英耀:專輔人力,這都是留在地方…… |
| 發言片段: 8 |
| 萬委員美玲:所以部長的意思是說,現在會用4,500到5,000人的門檻去增加一個專輔的人力,而不是以班為單位,是這樣的意思嗎? |
| 發言片段: 9 |
| 鄭部長英耀:我們原來也有班,因為以小學來講,原來的規劃就是24班,但是現在我們在努力再往下…… |
| 發言片段: 10 |
| 萬委員美玲:那是地方縣市政府的諮輔中心、諮商中心啦。 |
| 發言片段: 11 |
| 鄭部長英耀:沒有,那是學校,目前是24班,國中是15班。 |
| 發言片段: 12 |
| 萬委員美玲:OK,好,用班別。我想這樣子,因為我們還沒有看到院版,你要用人數的部分,我們在審查的時候可以來討論,但是我覺得要以現在你看到的,我們55班的狀況只有8%可以適用,即便像我的版本調到30班,肯定你們覺得30班很好啊,如果能夠調到10班更好啊,各校都有更好啊,可是大家都在跟我們講經費的問題嘛。我在這邊要特別提一個,我覺得教育資源是有限的,但是我們對於學生的輔導,對於學生專輔人力增加的這件事情上面,我們是要全力以赴喔,我覺得如果以經費去談這件事情,恐怕會比較受限一點,關於細節的部分,我們到時候再來審查。 |
| 這邊我提幾個部分跟部長來討論一下,今天我們在講專輔人力、專輔人力,為什麼專輔人力那麼重要?剛剛也提到三級輔導,三級輔導是發展、介入跟處遇,在發展、介入的時候,學校有學校的導師或者是輔導可以來做;到了處遇的時候,我們就非常需要專輔人力。我們要講,學校是一個教育單位,我們應該在教育單位裡面就要把這些預防工作做好,要把預防做好就是輔導人力要增加,這一點的邏輯是非常清楚的。部長,最重要的是本席接下來要講的,當我們在學校部分把輔導人力增加了,看似現在要增加一些經費,你覺得這個經費有負擔,可是您知道嗎?如果我們把學生的現場輔導做好,未來對我們的衛福也好,醫療也好,社政也好,或者是對我們的警政也好,省了太大一筆錢,對國家未來的財政省了非常多,就在我們教育現場能夠把它做好。而我們都知道,現在的教育現場,孩子們也許有不同的家庭背景,有些人還在網路上面有大量的接觸,所以他們的行為思想的樣態比我們以前多太多了,所以我覺得專輔人力是非常有必要來增加的。 |
| 再來,部長,學生輔導除了我們剛剛在講的,大家很痛心的是自殺數、自傷數這麼高,孩子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當然,我相信對於學生的輔導,學校的專輔人力、學校的老師,還有我們家長自己,大家要相輔相成去做,但是站在教育單位的立場,我們能做的一定要先把它做足。 |
| 好,我今天再跟你提一下,除了我們學生的自傷跟自殺的數字不斷在提高,我們要去瞭解原因之外,學校的專輔人力還要做什麼?我們現在有校園三害,部長知道是哪三害嗎? |
| 發言片段: 13 |
| 鄭部長英耀:我們現在最關心的是…… |
| 發言片段: 14 |
| 萬委員美玲:你告訴我校園三害是哪三害? |
| 發言片段: 15 |
| 鄭部長英耀:就是校園霸凌,然後毒品,還有黑幫。 |
| 發言片段: 16 |
| 萬委員美玲:一百分!給您一百分!雖然頗有猶豫,但是一百分。霸凌、毒品加幫派是校園三害,我們看到霸凌的通報案件數從108年的767件,到112年嚇死人了,成長到2,502件,成長了3.3倍之多,而且這個是登記有案的,還有沒去通報的。再來,網路霸凌也非常的嚴重,有關於網路霸凌,按照董氏基金會的調查顯示,全臺有2.5%的青少年曾經遇到網路霸凌,而且有18.8%的青少年曾經因為等等出現自傷的企圖,網路霸凌的調查其實不是那麼好蒐集的,所以這個數據我認為還要更高一些。對於網路霸凌,請問部長知道現在如果發生了網路霸凌,我們的處理的原則是什麼?要怎麼處理? |
| 發言片段: 17 |
| 鄭部長英耀:我想網路霸凌確實是一個…… |
| 發言片段: 18 |
| 萬委員美玲:學校的處理原則是什麼? |
| 發言片段: 19 |
| 鄭部長英耀:我是不是能夠請署長說明? |
| 發言片段: 20 |
| 萬委員美玲:好,署長來說明好了。 |
| 發言片段: 21 |
| 彭署長富源:跟委員報告,現在我們有一個反霸凌的整體簡化方案,一是霸凌專線簡化,二是整體的接聽,我們有專人,第三是24小時專人服務,謝謝。 |
| 發言片段: 22 |
| 萬委員美玲:好,部長,我覺得有做任何動作都是好的,但是如果我們只是靠電話接聽這種方法,沒有溫度啊,你知道被霸凌的孩子其實受到的創傷非常大,他在決定要不要去找人幫忙他的時候,他還要經過很多的掙扎,所以設置這麼多通報的網路也好,還是專線也好,本席認為其實效果不大。所以專輔人力其實非常的重要,因為霸凌這件事情太嚴重了,尤其是網路霸凌,我們希望未來部裡面要重視這一塊,我們要有更深的、能夠接住孩子在網路霸凌的這個部分。 |
| 再來,剛剛也講到毒品跟幫派,這個本席要稱讚一下,依照警政署的資料統計,目前以整個6到23歲的學生在販售、持有跟使用毒品的學生數來說,我們看到持有跟使用的數量是下降的,代表我們過去所做的可能有一些成效出來,但是我們看到這個情況依舊存在、依然存在。再來,我們看到販賣的部分是增加的,販賣部分增加,但持有跟使用是下降,這個數據我覺得我們要去考量它的正確性到哪裡,所以我覺得校園毒品這個問題依然還在,我們知道孩子接觸毒品其實是會有些徵兆出來的,我們需不需要學校的輔導人力在這個時候也可以來介入,趕快拉他一把。 |
| 最後,在幫派的部分,現在黑幫入侵校園的狀況也比比皆是,只是程度不一而已,當然我們也有警政系統會進來,還有學校的學務等等,但是無論如何,如果我們在孩子出現狀況的時候,與其強力的讓其他比如今天警政系統的力量進來、學務的力量進來,孩子不一定能聽,或者你在當下糾正他完畢以後,他未必就能夠脫離,但如果能夠從輔導開始做起,我覺得那才是能夠真正去抽離的喔! |
| 部長,我今天跟您提到您剛剛回答一百分的霸凌、毒品加幫派,以及我們孩子自殺、自傷,這一些在在都是在學校裡面發生,因為現在孩子接觸太多元及眾多的訊息,所以我們真的急需輔導人力的增加。現在您剛上任,跟我們所有教文的委員,我覺得我們剛好碰到了5年以上要來修法的契機,這是一個非常神聖、非常重要的使命,因為這次我們修完了,下一次要再修法不知道是在什麼時候,而這麼多孩子要因應著我們的修法,所以本席在這裡要拜託部長,在逐條討論的時候能夠多參酌所有委員的建議,然後我們這一次能夠把學生輔導法修得更好,讓我們的專輔人力都能夠到位。 |
| 最後,各縣市的財政狀況不一,我們在修法的過程當中要謹記,不要變成是中央政策出來但都讓地方買單,當地方沒有財政支援它的時候就等於空,好不好? |
| 發言片段: 23 |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關心,我的心情及我們努力的目標跟委員是一樣的,謝謝委員的提醒,謝謝。 |
| 發言片段: 24 |
| 萬委員美玲:好,那我們就一起加油,謝謝。 |
| 發言片段: 25 |
| 主席:好,謝謝部長,謝謝萬美玲委員。 |
| 接下來請范雲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332 |
|---|---|
| meet_id | 委員會-11-1-22-17 |
| speakers | ["柯志恩","陳秀寳","洪孟楷","陳培瑜","張雅琳","羅智強","陳菁徽","葛如鈞","范雲","萬美玲","羅廷瑋","林宜瑾","郭昱晴","吳沛憶","陳亭妃","葉元之","楊瓊瓔","邱志偉","吳宗憲","徐欣瑩","林憶君","王育敏","吳春城","林月琴"] |
| page_start | 275 |
| meetingDate | ["2024-06-26"] |
| gazette_id | 11366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36601_00012"]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 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李柏毅等 18 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許智傑等25 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許智傑等26人擬具「學生 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 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 「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陳秀寳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郭昱晴等 19 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四、審查委員葛如鈞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郭 國文等 19 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郭國文等 19 人擬具 「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審查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萬 美玲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 「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五條 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馬文君等24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五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五、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林 月琴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僅進行詢答) |
| agenda_id | 1136601_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