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 @ 第11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9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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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29 | 00:00:00,169 | 國軍因應作戰的因果 |
00:00:28,902 | 00:00:51,957 | 則應處理的一些作為。那部長您是管政策,那總長則是管作戰。所以在這裡我想請問總長,如果在戰時發生了有官兵、巨戰、怯戰、逃亡、抗命等等這些犯罪行為,那國防部要怎麼處理?還有或是這個作戰總部這邊要怎麼處理? |
00:00:54,187 | 00:01:17,232 | 委員好,謝謝您的關切。就我個人其實是受部長的命令來執行做這些的軍事指揮的任務。那我們在如果說是有官兵所謂的您所談到的所謂未戰的這樣子的狀況,其實我相信在戰場這麼嚴峻可能也是以 |
00:01:18,558 | 00:01:29,844 | 三、審查本院委員黃仁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三、審查本院委員黃仁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三、審查本院委員黃仁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 |
00:01:45,993 | 00:01:56,035 | 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 |
00:02:16,119 | 00:02:40,459 | 這個部分有,細節我請法律司司長跟您做個報告。好,請問你們演練些什麼?呃,我也好,我是法律司司長。這一次我們是巡力,我們每一次的漢光演習,我們都會開設暫時的臨時法庭。我們會演練現在編配在部隊的人員,然後到我們指定的地點去開設臨時法庭,然後針對一些相關的案例來演練他們暫時必須要有的偵查跟審判的一個作為。 |
00:02:40,999 | 00:03:01,278 | 是,謝謝司長的這說明啊。那麼可是呢,我們知道,其實從103年軍事審判法修法之後啊,軍事審判機關都已經虛極化了。大部分的軍法人員都已經編配到各個部隊裡面去當法務人員。那麼所以呢,就現在的軍法官的配置的員額是足夠的嗎? |
00:03:03,746 | 00:03:28,898 | 報告委員,我們有蓋算過,就是在台灣的整個作戰區跟作戰分區,我們要開設多少個臨時的審判庭跟臨時的偵察庭,它相關的數量所需要的人員跟我們現在有可以去做這件事情的相關的人員大約是蓋等。未來或許會減少,但是我們會用那個後備召集的方式,再用招的方式把人員再招回來。 |
00:03:29,298 | 00:03:52,337 | 好,我要講的就是說其實從101年到現在已經有12年都沒有招考過軍法官了,軍法官考試都沒有舉辦,那其實可以看得出來就是軍法官的人力是不足的,因為你們現在的編配比是多少?就是你們現在編制跟現有緣額的比例是多少?當然我們這個有一定的落差啦,是。落差有高達五成以上嗎? |
00:03:53,339 | 00:04:08,184 | 三、審查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三、審查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三、審查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三、審查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三、審查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三、審查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三、審查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三、審查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三、審查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三、審查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三、審查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三、審查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三、審查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三、� |
00:04:18,928 | 00:04:46,440 | 有能力可以去做相關的偵查審判的工作嗎?報告委員如果說以人力來講的話我們過去這樣子編配看起來的話是目前大概是蓋的那至於能力的部分我們就只有透過平常的一些訓練我們每年在我們自己有自訓那另外也有派那個就是資源的那個檢查事務官他們去從事一些相關的一些實務工作他們也有借調的那他們也有做從事 |
00:04:47,340 | 00:05:08,888 | 我必須要打個比方這個就有點像是一個從來沒有飛行過沒有飛行訓練的飛行員一旦發生戰事的時候你要叫他立刻開戰機這其實沒有實際上平常就在做的偵查審判工作那到了真的發生狀況的時候是根本沒有辦法去處理我們剛剛講的那些有拒戰、怯戰、逃亡、抗命 |
00:05:13,830 | 00:05:39,557 | 犯罪行為的士兵所以在這邊我想請教部長請問一下部長認不認爲其實我們應該要補足軍法官的這個原額我們現在是有相關的法務官的一個可是法務官招考了那另外我們法務官的招考基本上並不符合現在軍事審判法的需求軍事審判法他不需要是軍法官那我們應該是在暫時的時候應該會要戒掉這個 |
00:05:43,679 | 00:06:00,898 | 三、審查本院委員黃仁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三、審查本院委員黃仁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 |
00:06:01,418 | 00:06:02,760 | 三、審查本院委員黃仁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 |
00:06:19,379 | 00:06:27,144 | 三、審查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 |
00:06:49,642 | 00:06:53,699 | 其實在整個的演習規劃裡面就應該要有相關的安排 |
00:06:54,751 | 00:07:20,619 | 我們跟委員報告兩點第一點就是說即使我們現在召考軍法官那也要他要有實習也要能夠有審判的經驗那因為現在沒有這個審判的一個機制存在所以他的經驗沒有辦法累積那第二個我們要跟審判來協調如何讓我們的這些軍法官既有軍法官或者是我們考進來的法務官能夠接受相關的訓練然後另外再跟審判協調那如何能夠在暫時的時候來調用這個審判的能力來進行 |
00:07:24,280 | 00:07:46,958 | 謝謝部長的說明,因為我想您是法律背景出身,所以您很了解就是整個的法律人員的這個養成,司法人員的養成。但是很重要的前提還是要先恢復軍法官的考試,要有人進來你才有辦法訓練。以上就是本期希望在很快的時間裡面就可以看到國防部可以跟考試院一起趕快再合辦軍法官考試,謝謝。好,謝謝。 |
00:07:52,336 | 00:07:57,323 | 人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5人、委員王鴻薇等25人、委員王鴻薇等25人、委員王鴻薇等25人、委員王鴻薇等25人、委員王鴻薇等25人、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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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曉玲:(12時1分)主席好,在這邊有請部長及梅總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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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及梅總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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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翁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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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曉玲:部長好、總長好。這次漢光四十號演習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檢視平時與戰時的轉換期間國軍因應作戰應處理的一些作為,部長是掌管政策,總長則是掌管作戰,所以在這裡我想請問總長,如果在戰時發生官兵拒戰、怯戰、逃亡或抗命等等的犯罪行為,國防部要怎麼處理或是作戰總部這邊要怎麼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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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參謀總長家樹:委員好,謝謝您的關切。我個人其實是受部長的命令執行軍事指揮的任務,如果官兵有委員所講的畏戰狀況,其實以戰場上的嚴峻而言,可能任何地方都會發生,我們也不用吹噓說我們的官兵碰到這種狀況時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一定是會發生。因此,我們針對這樣的處置作為,包括在部隊編組的幹部,甚至是政戰幹部,其實他們平時演訓時就已經把這些狀況納入演練狀況中,希望藉由不斷的演練,在部隊,甚至是到最基層,在共識上與做法上不斷的演練,其實我們能做到的就是演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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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曉玲:好。我想請教總長及部長,這次的漢光演習有沒有將戰時軍事審判納入演習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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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參謀總長家樹:有,細節的部分,我請法律司司長向你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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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曉玲:請問你們演練些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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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委員好,我是法律司司長。這次也是循例,每次的漢光演習我們都會開設戰時的臨時法庭,演練現在編配在部隊的人員到我們指定的地點開設臨時法庭,針對一些相關的案例演練他們戰時必須要有的偵查及審判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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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曉玲:是,謝謝司長的說明。但是我們知道,從103年軍事審判法修法之後,軍事審判機關都已經虛級化了,大部分的軍法人員都已經編配到各個部隊擔任法務人員,所以現在軍法官的配置員額是足夠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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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報告委員,我們有概算過,在臺灣的整個作戰區及作戰分區要開設多少個臨時審判庭及臨時偵查庭,相關的數量、所需要的人員以及我們現在可以做這件事的相關人員大約是概等,未來或許會減少,但是我們會用後備召集的方式把人員再召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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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曉玲:其實從101年到現在已經有12年都沒有招考過軍法官,也都沒有舉辦過軍法官的考試,可以看得出來,軍法官的人力是不足的,你們現在的編配比是多少?這個編制與現有員額的比例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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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當然這個是有一定的落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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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曉玲:這個落差有高達五成以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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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報告委員,沒有那麼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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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曉玲:隨著軍法人員的服役年限及發展空間受到限制,現在有不少的軍法人員都退伍了,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如果真的發生戰事的時候,我們來得及成立軍事審判法庭嗎?我們的軍法官有能力做相關的偵查審判工作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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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報告委員,如果以人力來講的話,我們過去這樣的編配看起來目前大概是概等,至於能力的部分,我們就只有透過平常的一些訓練,除了我們每年有自己的自訓之外,另外也有派支援的檢察事務官,讓他們從事一些相關的實務工作,也借調他們從事相關的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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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曉玲:打個比方,這就有點像是一個從來沒有受過飛行訓練的飛行員,一旦發生戰事的時候卻要他立刻去開戰機,平常沒有實際去做偵查審判工作,到了真的發生狀況的時候,根本沒辦法處理我們剛才講的那些拒戰、怯戰、逃亡或抗命等等犯罪行為的士兵,所以我想請教部長,是否認為我們應該要補足軍法官的員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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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我們現在有相關法務官的招考,另外,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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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曉玲:可是法務官的招考基本上並不符合軍事審判法的需求,因為軍事審判法必須要是軍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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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我們應該是在戰時的時候要借調司法院的法官來成立這個……如果到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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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曉玲:請問這次的軍事演習有讓司法院的法官一起加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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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這次還沒有,剛剛司長也提過,現在還是戰略概等、大約概等,我想日後我們會納入相關的考量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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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曉玲:部長,你才剛新上任,其實本席是非常重視關於軍法人力的議題,希望國防部能夠再恢復軍法官的考試,養兵千日用在一時,我們不能等到真的發生狀況時找不到軍法官,或是就算有軍法官,他也沒有實際的經驗,到時候整個軍紀會是混亂的。我覺得這個問題非常嚴重,看起來這次漢光演習並沒有把已經出現的問題納入通盤的思考,如果真的要讓司法院的法官未來一起加入戰時審判的話,其實在整個演習規劃中就應該要有相關的安排。 |
發言片段: 24 |
顧部長立雄:向委員報告兩點,第一點,即使我們現在招考軍法官,也要能夠有審判的經驗,因為現在沒有審判的機制存在,所以他的經驗沒有辦法累積。第二點,我們要與司法院協調,如何讓我們這些既有的軍法官或考進來的法務官接受相關的訓練,另外再與司法院協調,如何能在戰時的時候調用司法院的人力進行。我想這個部分整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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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委員曉玲:謝謝部長的說明。因為你是法律背景出身,所以你很了解整個法律人員的養成、司法人員的養成,但是很重要的前提還是要先恢復軍法官的考試,必須要有人進來,你們才有辦法訓練啊!以上是本席希望在很快的時間內可以看到國防部與考試院一起再合辦軍法官考試,謝謝。 |
發言片段: 26 |
顧部長立雄:謝謝。 |
發言片段: 27 |
主席:謝謝。 |
接下來請賴士葆委員、賴士葆委員、賴士葆委員不在。 |
請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不在。 |
請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不在。 |
請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不在。 |
請林俊憲委員、林俊憲委員、林俊憲委員不在。 |
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
請林思銘委員、林思銘委員、林思銘委員不在。 |
請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
請徐欣瑩委員上台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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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35-29 |
speakers | ["馬文君","賴士葆","羅美玲","黃仁","陳永康","黃國昌","林楚茵","王定宇","陳冠廷","沈伯洋","洪申翰","徐巧芯","林憶君","翁曉玲","徐欣瑩","吳沛憶","鍾佳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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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06-26"] |
gazette_id | 1136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67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國防部部長顧立雄率參謀總長報告「漢光四十號演習」規劃情形,並備質詢;二、審查 本院委員馬文君等 21 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第五條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 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黃仁等24人、委員王鴻薇等25人、委員賴士葆等21人、台灣民眾黨黨 團、委員羅智強等24人分別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367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