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毅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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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89 00:00:10,075 要請博弈委員,我們的部長要先行離開。我們有請次長,還有力政司王司長。次長跟我也是舊室,我也可以好好跟你討論一下這一個
00:00:26,328 00:00:43,386 未來要朝這個租金要朝透明化的方向去走這個大家都其實都同意但是怎麼走可以讓這個租金對所有的這個成住人來講是穩定的那
00:00:45,006 00:01:01,667 出租人跟成租人的關係是和諧的這個是我們希望要朝向透明化的這一個過程裡面希望的有這一個過程不是說變成我們要把這個透明化
00:01:02,659 00:01:29,116 那或者是申請租金補貼的這個過程來造成房客跟房東之間的緊張跟對立的關係其實我們的政策吼有一個內政部有一個政策就是租金補貼的政策其實讓大部分的人都很滿意而且申請租金補貼我之前也呃垂詢過呃林佑昌部長
00:01:30,922 00:01:59,364 申請租金補貼大部分的人申請得到但是來看一下下面最最有糾紛的地方在哪裡可能有糾紛的地方在哪裡第一個就是租金無法申報扣除所的第二個他們很擔心他這個所有的房東其實都很擔心就是契約家住不得申請租金補貼因為房東怕什麼房東怕被課稅
00:02:01,158 00:02:29,928 所以來我要請司長說明一下我們住宅法第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內容司長你可以說明一下這個內容嗎我們請那個沒關係讓司長講用他的觀點講住宅法裡面的剛剛委員提到那三條其實主要的部分當時就是去年通過了那個住宅法施行那個住宅法裡面很重要一點就是說
00:02:30,913 00:02:31,633 二、審查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
00:02:51,317 00:03:09,098 房客有申請租金補貼但依照住宅法第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他是排除稅捐積增法的第21條他不能作為追稅房東的依據但是房東還是會害怕
00:03:10,486 00:03:29,893 二、審查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及
00:03:31,414 00:03:59,804 真的實價登錄以後如果真的每一戶實價登錄以後這一棟大樓每一戶都給你漲價因為有一戶裝潢比較好嘛15樓租3萬12樓15樓租3萬我20樓怎麼可能租3萬以下會有這個心理會造成更多的這些可能租金的波動所以基於這個房租的這個穩定來講的話其實我們是主張
00:04:01,084 00:04:17,386 要部分的公布區塊的公布比如說美術館區巨蛋區他如果是三房的大概是多少錢那他的屋齡是多少大概是多少或是這一條路上這個捷運站附近的大概是多少
00:04:18,075 00:04:32,866 那你用一棟大樓每一戶的這個確實會造成有一些問題啦所以今天的修法其實我覺得利益良善但是我們這個過程裡面我們希望他可以處理的讓這個租屋市場的糾紛減少
00:04:35,788 00:04:51,545 讓這一個修法的討論可以實際上加惠到所有的租屋人我們其實也做了這個相關用租屋電費的這個新制那還是有一些問題我想要這邊再就教
00:04:52,525 00:05:18,645 如果我們從今年7月4號我們內政部自己整理我們的用電度數等等問題那如果以救濟來講的話如果這個合約租屋的合約走到一半房東不願意採取新的這個內政部其實也應該要有一個救濟的方式比如說我們現在租屋糾紛租屋有糾紛的時候去找誰?去找小保官
00:05:20,031 00:05:41,763 我其實一直想建議內政部遇到租屋有糾紛的時候既然我們有租屋補貼內政部是不是有一個專責的單位出來協調這個租屋的糾紛包含這個電費我們公佈實施之後如果這個合約契約是在進行當中房東不願意更改
00:05:42,463 00:06:06,452 那我們要怎麼樣去保護到我們的成租人?還有剛剛所講的,如果我們要公布區域性的這些租金的話,我們要怎麼樣維持這些房價的穩定?這些都需要內政部做第一線,而不是讓地方政府的小保官去處理。來,請次長做一個簡單的回應。
00:06:08,160 00:06:29,689 有關於舊契約部分,我們當然不溯及既往,但是房客其實是可以討論。我希望內政部可以介入協助,不是交給小寶寬。我們也有一些法輔的協助。專責的單位,讓租客有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就可以協助他們。地方地政局還有我們一些法輔的單位,我們都會協助介入。
00:06:30,729 00:06:34,657 更多的人可以知道這些相關的事情。這個請給我一個書面,那我們持續來追蹤這個問題,謝謝。好,沒問題,謝謝委員。好,謝謝李博焱委員,謝謝次長還有司長,謝謝。繼續我們請麥一貞委員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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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10時18分)謝謝,我們有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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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抱歉,柏毅委員,我們的部長要先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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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好,我們有請部長先去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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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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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請次長,還有地政司王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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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有請次長、地政司王司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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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次長跟我是舊識,我也可以好好跟你討論一下,未來租金要朝透明化的方向走,這個大家其實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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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是,謝謝委員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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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但是怎麼走,可以讓租金對所有承租人來講是穩定的,出租人跟承租人的關係是和諧的,這個是我們要朝向透明化的過程裡面希望有的過程,而不是變成我們要把這個透明化或者是申請租金補貼的這個過程,造成房客跟房東之間緊張跟對立的關係。內政部有一個租金補貼的政策,其實讓大部分的人都很滿意,而且關於申請租金補貼,我之前也垂詢過林右昌部長,租金補貼大部分的人申請得到,但是最有糾紛的地方在哪裡?可能有糾紛的地方在哪裡?第一個就是租金無法申報扣除所得,第二個所有的房東都很擔心,在契約加註不得申請租金補貼,因為房東怕被課稅。所以我要請司長說明一下住宅法第三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的內容,司長,你可以說明一下這個內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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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我們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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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沒關係,讓司長講,用他的觀點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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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住宅法裡面剛剛委員提到的那3條,其實主要的部分,就是去年通過施行的住宅法,裡面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領取租金補貼的這些資料不得作為課稅的依據,這3條的重點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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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好,謝謝司長,我聽懂,但是你這樣講大部分的人沒聽懂。其實它就是說,即使房客有申請租金補貼,但是依照住宅法第三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它是排除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一條,不能作為追稅房東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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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成機: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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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但是房東還是會害怕,如果我們執行租金全部實價登錄,那房東不是怕死了?第一個,如果真的房子很多的人,那麼我房子不租了、不租給人家了,供給量少了,租金就上來了。第二個,如果真的每一戶實價登錄以後,這一棟大樓每一戶都漲價,因為有一戶裝潢比較好嘛,15樓租3萬,20樓怎麼可能租3萬以下?會有這個心理,可能會造成更多的租金波動。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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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定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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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基於房租穩定來講,其實我們是主張要部分公布、區塊的公布,比如說美術館區、巨蛋區,如果是3房的大概是多少錢、它的屋齡大概是多少,或是這一條路上、捷運站附近的大概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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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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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如果用一棟大樓的每一戶來比較,確實會造成一些問題,所以今天的修法其實我覺得立意良善,但是這個過程裡面,我們希望它可以處理得讓租屋市場的糾紛減少,讓這個修法的討論可以實際上嘉惠到所有租屋人。我們其實也做了租屋電費新制,但還是有一些問題,這邊我想要再就教,從今年7月4號內政部自己整理用電度數等等問題,如果以舊制來講,這個租屋合約走到一半,而房東不願意採取新的制度,內政部其實也應該要有一個救濟的方式,比如說我們現在遇到租屋有糾紛的時候去找誰?去找消保官,我其實一直想建議內政部,遇到租屋有糾紛的時候,既然我們有租屋補貼,內政部是不是有一個專責的單位出來協調這個租屋的糾紛,包含電費,我們公布實施之後,如果這個合約、契約是在進行當中,房東不願意更改,那我們要怎麼樣去保護承租人?還有剛剛所講的,如果我們要公布區域性的租金的話,我們要怎麼樣維持房價的穩定?這些都需要內政部做第一線,而不是讓地方政府的消保官去處理,請次長做一個簡單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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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有關於舊契約的部分,我們當然不溯及既往,但是房東跟房客其實是可以討論,他們如果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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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希望內政部可以介入協助,不是交給消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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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我們會去宣布,我們也有一些法扶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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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是不是可以公布一個專責的單位,讓租客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可以協助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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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有,地方地政局還有我們一些法扶的單位,我們都會協助介入,讓更多的人可以知道這些相關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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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柏毅:這個請給我一個書面,我們持續來追蹤這個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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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沒問題,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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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李柏毅委員,謝謝次長及司長。
繼續我們請麥玉珍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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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15-28
speakers ["高金素梅","王美惠","許宇甄","李柏毅","蘇巧慧","吳琪銘","黃捷","張宏陸","徐欣瑩","牛煦庭","丁學忠","麥玉珍","張智倫","黃建賓","洪申翰","鄭天財Sra Kacaw","黃珊珊","楊瓊瓔","邱志偉"]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4-07-11"]
gazette_id 1137401
agenda_lcidc_ids ["11374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 八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374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