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巧慧 @ 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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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2,213 00:00:20,552 主席各位同仁立法院是一個開會的地方不管是委員會或者是院會我們都應該要遵守開會的各項規則這樣才有辦法大家好好的討論在這個殿堂裡討論這不但是慣例更是規定
00:00:21,633 00:00:45,645 所以說實在的我們就這一次在我們7月8號的內政委員會會議發生了諸多不可取的事項我們當然希望能夠在這裡好好的請整個立法院同仁一起來討論大家可以看到這幾年來我們的委員會其實按照慣例都是在7點30分以後並
00:00:49,066 00:01:08,600 議事人員就會拿出了簽到表單讓各位委員逐一簽到並且在8點左右的時間讓在場的委員可以依序簽到未來發言的順序這是在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室規則第7條明擺規定會議室門口懸掛會議名稱並設簽到處
00:01:15,445 00:01:41,797 甚至是在立法院議事規則第6條本院會議出席者及列席者均應署名於簽到部60條規定各種委員會委員發言之登記由委員於開會前一小時起親自登記於該委員會登記部所以我剛剛說不但是慣例更是規定這當然應該要各委員會可以遵守
00:01:42,617 00:02:00,025 可是我們可以看到就在上個禮拜7月8號這個禮拜7月8號本院的第11屆的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27次的這一次全體委員會議我們非常遺憾的看到明明就有開會通知會議時間是在上午9點但
00:02:02,367 00:02:24,304 7點30分不但沒有議事委員到會場來布置會場當然更沒有所謂的簽到表之後8點也沒有所謂的發驗登記單這讓所有已經到場的委員包括我本席也是內政委員會的委員完全沒有辦法依照既有的慣例
00:02:25,384 00:02:52,805 應該有的規則來就會議事項進行討論這是一個侵害立法委員問政權利極大的傷害如果這個事件可以就這樣輕輕帶過那麼未來是不是各委員會就可以據此主張這即將成為是新的慣例這難道是我們希望這一屆新國會做成的表率做成的慣例是這樣開先河的嗎
00:02:53,726 00:03:16,753 所以我們在這裡明白的、清楚的要求建請院會能夠做成決議針對這一次的會議未依規定範理簽到、委員發言登記等相關作業這樣的事情進行調查並且於一週內向院會提出調查報告追究相關失職人員的責任請大家支持
00:03:21,774 00:03:24,601 謝謝蘇委員現在進行大體討論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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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9時33分)主席、各位同仁。立法院是一個開會的地方,不管是委員會或是院會,我們都應該要遵守開會的各項規則,這樣大家才有辦法好好地在這個殿堂裡討論,這不但是慣例,更是規定。所以說實在的,就這一次7月8號的內政委員會會議發生諸多不可取的事項,我們當然希望能夠在這裡好好地請整個立法院同仁一起來討論。
大家可以看到,這幾年來,我們的委員會其實按照慣例都是在7點30分以後,議事人員就會拿出簽到表單,讓各位委員逐一簽到,並且在8點左右的時間讓在場的委員可以依序簽到未來發言的順序,這是在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室規則第七條明白規定,會議室門口懸示會議名稱並設簽到處;甚至是在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條也有規定,本院會議出席者及列席者,均應署名於簽到簿;同法第六十條規定,各種委員會委員發言之登記,由委員於開會前一小時起,親自登記於該委員會登記簿。所以我剛剛說這不但是慣例,更是規定,這當然應該要各委員會遵守。可是我們可以看到。就在上個禮拜7月8號本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的全體委員會議,我們非常遺憾地看到,明明就有開會通知,會議時間是在上午9點,但7點30分不但沒有議事人員到會場來布置會場,當然更沒有所謂的簽到表,之後8點也沒有所謂的發言登記單,這讓所有已經到場的委員,包括我,本席也是內政委員會的委員,完全沒有辦法依照既有的慣例、應該有的規則來就會議事項進行討論,這是一個侵害立法委員問政權利極大的傷害,如果這個事件可以就這樣輕輕帶過,那麼未來是不是各委員會就可以據此主張這即將成為新的慣例?難道這是我們希望這一屆新國會所作成的表率、所作成的慣例,來這樣開先河嗎?
所以我們在這裡明白地、清楚地要求,建請院會能夠作成決議,針對這一次的會議未依規定辦理簽到、委員發言登記等相關作業這樣的事情進行調查,並且於一週內向院會提出調查報告,追究相關失職人員的責任,請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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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蘇委員。
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未有委員登記,不發言。
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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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討論事項第38案,建請院會逕付二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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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
現在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四條之一規定。另外,國民黨黨團也有提議交付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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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22)次院會討論事項第38案:「本院民進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立法院針對2024年7月8日本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未依規定辦理簽到、委員發言登記相關作業乙事進行調查,於一週內向院會提報調查結果,並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請公決案」,建請將本案交付朝野黨團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發言片段: 5
主席:本案作以下之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民進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進行討論事項第三十九案。
三十九、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2024年7月8日立法院紅樓二樓有可疑宵小之徒,以不當手段開鎖破窗擅闖會議室,嚴重影響本院安全。為維護立法院院區之秩序和環境安全,以及立法委員、職員及相關部會人員之人身安全,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紅樓二樓遭人入侵一事進行詳細調查,並建請本院應加強院區管理、嚴懲擅自闖入本院內政委員會202會議室之人士,以及考慮更換不易被外力破壞之門鎖。」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發言片段: 6
主席: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發言片段: 7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2024年7月8日立法院紅樓二樓有可疑宵小之徒,以不當手段開鎖破窗擅闖會議室,嚴重影響本院安全。為維護立法院院區之秩序和環境安全,以及立法委員、職員及相關部會人員之人身安全,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紅樓二樓遭人入侵一事進行詳細調查,並建請本院應加強院區管理、嚴懲擅自闖入本院內政委員會202會議室之人士,以及考慮更換不易被外力破壞之門鎖。」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洪孟楷 陳玉珍
發言片段: 8
主席: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請提案黨團國民黨黨團代表陳委員玉珍說明提案旨趣。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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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1-22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
page_start 258
meetingDate ["2024-07-16"]
gazette_id 1137113
agenda_lcidc_ids ["1137113_00005","1137113_00006","1137113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協商後處理─
agenda_id 1137113_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