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若華 @ 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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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469 00:00:08,457 謝謝主席。主席、反省交通部陳部長還有警政署李副署長。好,這個警政署副署長。
00:00:17,927 00:00:19,349 報告委員每一個局處該做簡報我都已經
00:00:34,170 00:00:56,719 理解過了 都理解過一輪了而且我也到地方上面去各個局處該看的地方我也都盡量去看過我們不是只有在辦公室聽簡報我們也是用行動管理的方式那另外也跟委員報告我們所屬的單位其實有相當多的工會那也有很多勞工的權益的問題那我到目前為止也已經拜訪過四個工會那理解說每個單位的員工的想法
00:00:57,259 00:01:24,241 部長雖然您過去的經歷與交通業務關係不大不過本席原來希望您將會是一位稱職的交通部長希望部長加油本席想就這次本次的專報題目就教部長幾個問題首先我們今年的9月5號部長您在道安記者會有針對那個道路安全有提出9月起加強執法增加見警率那隨後遭基層員級批評官員拿不出良策需要警察背鍋
00:01:25,021 00:01:49,176 那隨後交通部門只有回應說提高見舉率主要是針對新人死亡較多的縣市不是所有的縣市都要強力大執法那這邊我想就叫我們的李副署長警政署的主管機關是誰執法的部門嗎警政署的主管機關主管就是交通組主管機關
00:01:51,360 00:01:52,581 跟委員報告其實早上有其他委員有問過這個問題
00:02:14,503 00:02:26,068 我覺得蠻可惜的因為針對交通安全的議題還有行人安全的議題我那天的論述其實相當的完整首先我希望能夠極盡可能的把工程改善的部分把它做好那第二個部分是教育的部分要做好
00:02:30,190 00:02:54,046 這樣說好了,執法面確實不是交通部的夜館但記者的問題是說針對行人道安的部分因為我剛剛有講過行人的死亡率有佔40%是因為違規而違規的樣態我們希望能夠有執法面來嚇阻大家違規的這個想法所以我們當然會做這樣的建議但這樣的建議不代表交通部可以這麼做但我們會去跟警政單位跟內政部來溝通
00:02:54,887 00:03:19,452 那我們這邊有實際的執行計畫了嗎?有明確了嗎?執行計畫,警政署和交通部?這樣說好了,我們的聯繫匯報其實裡面都有講不過說實在話,因為警政署是內政部所管轄那由內政部他們來決定怎麼樣執法我們能夠講的只有一點,就是說加強執法的部分必須要做這是交通部可以給的建議,如此而已是,我這邊就叫我們的李副署長
00:03:21,156 00:03:27,363 警政署在交通執法的部分我們對於行人交通事故發生
00:03:36,414 00:03:51,673 警政署負責的部分就是交通執法的部分那我們在對於行人交通安全的部分我們對於就是對於重大交通違規的部分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還有非號字化路口未停車再開
00:03:52,814 00:04:08,914 人行道違規停車這幾樣的重大違規沒關係相信部長相信部長提出見警率是為了要增強民眾對交通安全的信心啦對不過部長希望那之後呢希望不要太過著急那這樣反而會造成反效果因為我們希望可以看到實際的計畫施行計畫
00:04:10,376 00:04:39,284 好 報告委員其實說實在話我剛才也提過執法面其實不是交通部能夠做的啦我們只能建議那如果大家未來認為說執法面的建議交通部不需要多做其實或許我們未來的這個建議會減少我可以只有講工程面我們可以努力的部分還有這個交通安全宣導的部分因為據實交通部的權責是軟硬體設施的監管那包括像是交通動線然後還有我們行車交通安全的通行環境報告委員
00:04:39,864 00:05:02,279 就是因為全國的民眾跟我們所有的委員都相當關心行人的安全那跟道路的安全那這個部分其實大家都很期許交通部能夠多做一些所以講得比較完整部長的本意是出發點是好那這邊也要提醒部長因為我們來看到我們內政部的資料顯示全國遠景缺二數不斷攀升我們可以看到從110年從3000
00:05:04,981 00:05:31,836 三千四百二十八人提高到一百一十二年的四千四百八十八人另外我們也看到犯監案數也是逐年的攀升所以基層員警都已經不夠了可是犯案數也越來越高那基層員警他們在查緝案件的時候時間都不夠了要如果他們要為了提升您所您說的就是見警率去站入口的話那無疑是加重我們基層員警的工作負擔且壓縮其他的業務時間那部長還要繼續執行
00:05:35,017 00:06:01,436 報告委員,如果委員您認為說增加執法或者是這個增加見警率或增加遠景門的工作負擔希望交通部未來不要再提這方面的這個建議沒有問題,我們未來不提只要委員認為說這些執法面不需要交通部來建議那我們就不要去建議由內政部他們自己去判斷說該怎麼再增加執法或者是加強執法面該怎麼做
00:06:06,580 00:06:26,980 部長我們這邊也看到我們造成上半年行人死亡的人數高於去年同期的死亡人數的責任那很多我們要想想真的都是地方政府的錯嗎?如果將全數的過錯推給地方政府那對地方政府是非常的不公平法規是交通部定的那責任也是我們常常看到交通部都推給地方那難道交通部沒有責任嗎?請部長說明
00:06:27,760 00:06:51,657 報告委員我剛剛有說過全國的民眾包含所有的委員對於交通的改善其實大家最期許的是交通部要更努力所以我們才會提出這麼多的建議但是交通部當然要負擔很大的責任但是中央跟地方是一體的因為說實在話民眾走在路上發生了這個安全事故上面的問題那個跟中央跟地方大家不會去分那個
00:06:52,498 00:07:13,732 我們重點是要讓他能夠達到安全的狀況我們看到就是針對機車免兩段式左轉取消進行機車還有大型重機車停車格的問題甚至是道路的設計還有標誌標線等問題那常常都會用因地之疑來回復民眾的質疑那本席就是在想交通部是不是是不是要這樣的慣例是不是該廢除
00:07:15,049 00:07:31,722 其實標誌、標線跟號誌的指引中央只能夠訂立那個指引啦但實際上地方要怎麼去畫設停車格要怎麼去畫這些線是地方政府的權責那中央確實也沒有辦法去代替他們來做這樣子的工作這些是地方政府必須要去做的
00:07:32,782 00:07:52,031 那修法的部分要不要來做檢討修法的部分我們正在進行檢討當中這個部分其實委員也提供很多很好的建議那我們也都會納入那這個部分我們希望把整個修法面修得更完善然後讓交通更安全OK那接下來有請我們台鐵公司杜威董事長杜董事長
00:08:01,603 00:08:17,549 朱董事長好那朱董事長您有提到中秋禮金是依照交通部所屬機關員工紀律還有表揚的要點嗎發放那是依照公務人員紀律的辦法那紀律的辦法發放這獎勵不得以現金發放所以您所以現在目前我們
00:08:18,269 00:08:44,017 台鐵的同仁有在反應,那您和部長有討論了嗎?是,有討論,有討論,這個部分我們有討論,那我們交通部的部分也積極在協助,協助台鐵公司來做這方面的處理,我們知道說員工們的希望跟需求,那所以這個部分我也已經,因為規定是在全序部那邊,我已經跟全序部做聯繫,如果有需要的話我會親自到全序部去跟他們做溝通,
00:08:44,537 00:09:01,705 那不過,法令上面的規定到底能不能完成,這個不是交通部能夠在這邊決定的。是,那本席這邊也要提醒,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公知知己夫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職,那接下來要怎麼發放給我們的台鐵同仁?
00:09:03,383 00:09:21,129 您是說獎金嗎對獎金有獎金的規定有獎金的規定對獎金薪資不一樣那這邊我這邊有有我們基層的同仁反映說臺鐵員工據勞工的身份啊因以勞基法來發放獎金他臺鐵公司是不發現金非法源的問題是不是不想發
00:09:22,369 00:09:31,916 不會啦那個跟委員報告如果今天可以發現金是那我們為什麼還要再多花時間去申購禮券來發放給同仁
00:09:34,575 00:09:51,623 因為原則上公司花的錢都一樣他們也不希望再多一次的行政手續再去換成禮券他們也希望能夠發現金那現在是卡在法規上面的問題那這個部分我們交通部盡量來協助
00:09:52,836 00:10:09,118 是 那也希望就是部長那個針對我們那個見警率希望就是所以接下來提升見警率的部分我們交通部還會委員交代我以後就不會再講見警率甚至執法面的部分我們就請內政部他們來說明就可以了OK 好 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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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11時51分)謝謝主席。主席,麻煩請交通部陳部長,還有警政署李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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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部長,警政署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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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部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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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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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首先還是要恭喜部長成為卓內閣第二位交通部長。部長,您自9月2日就職以來至今23天了,對交通部的業務都還熟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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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每一個局處該做簡報的我都已經理解過一輪了,而且我也有到地方上,各個局處該看的地方我也都儘量去看過了,我們不是只有在辦公室聽簡報,我們也是用行動管理的方式。另外也跟委員報告,我們所屬的單位其實有相當多的工會,也有很多勞工的權益問題,我到目前為止也已經拜訪過4個工會,理解每個單位員工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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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部長,雖然您過去的經歷與交通業務關係不大,不過本席仍然希望您將會是一位稱職的交通部長,希望部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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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我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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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本席想就本次的專報題目就教部長幾個問題,首先,今年的9月5號,部長在道安記者會針對道路安全有提出自9月起加強執法、增加見警率,隨後遭到基層員警批評官員拿不出良策卻要警察背鍋。隨後交通部只有回應提高見警率主要是針對行人死亡較多的縣市,不是所有的縣市都要強力大執法。在這邊我想就教我們的李副署長,警政署的主管機關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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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署長政曉:執法的部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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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警政署的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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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署長政曉:主管的就是交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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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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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你們是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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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是內政部,那我們交通部能夠來指揮警政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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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署長政曉:因為內政部跟交通部有任務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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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有任務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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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署長政曉:我們內政部只負責執法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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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是,那陳部長這邊有向我們警政署提出見警率的政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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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跟委員報告,其實早上也有其他委員問過這個問題,我覺得滿可惜的,因為針對交通安全的議題,還有行人安全的議題,我那天的論述其實相當的完整。首先,我希望能夠極盡可能的把工程改善的部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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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是,您有提到科技執法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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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對,第二個部分是教育的部分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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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我這邊想要問的是有開會討論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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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這樣說好了,執法面確實不是交通部的業管,但記者的問題是針對行人道安的部分,我剛剛有講過,行人的死亡率有40%是因為違規,而違規的樣態,我們希望能夠由執法面來嚇阻大家違規的這個想法,所以我們當然會做這樣的建議,但這樣的建議不代表交通部可以這麼做,我們會去跟警政單位、內政部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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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那我們這邊有實際的執行計畫了嗎?有明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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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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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執行計畫,警政署和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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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這樣說好了,我們的聯繫會報其實裡面都有講,不過說實在話,因為警政署是內政部管轄,由內政部他們來決定怎麼樣執法,我們能夠講的只有一點,就是加強執法的部分必須要做,這是交通部可以給的建議,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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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我這邊就教李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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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署長政曉:對於行人交通事故的發生,警政署負責的就是交通執法;有關行人交通安全,我們對於重大交通違規的部分,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等這幾樣的重大違規,我們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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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沒關係,相信部長提出見警率是為了增強民眾對交通安全的信心啦,不過,部長,希望日後不要太過躁進,這樣反而會造成反效果,我們希望可以看到實際的計畫、施行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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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好,報告委員,其實說實在話,我剛剛也提過,執法面其實不是交通部能夠做的啦,我們只能建議,如果大家未來認為執法面的建議交通部不需要多做,其實或許我們未來對這個部分的建議會減少,我可以只講工程面我們可以努力的部分,還有交通安全宣導的部分,我們來多執行,這個部分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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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確實交通部的權責是軟硬體設施的建管,包括像是交通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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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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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還有我們行人交通安全的通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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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報告委員,就是因為全國民眾跟我們所有委員都相當關心行人的安全跟道路的安全,這個部分其實大家都很期許交通部能夠多做一些,所以交通部會講得比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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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我知道部長的本意、出發點是好的,這邊也要提醒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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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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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因為我們看到內政部的資料顯示,全國員警缺額數不斷攀升,可以看到缺額數從110年的3,428人提高到112年的4,488人,另外我們也看到犯案件數是逐年攀升,基層員警都已經不夠了,可是犯案件數越來越高,基層員警查緝案件的時間都不夠了,如果他們為了提升您所說的見警率去站路口的話,那無疑是加重我們基層員警的工作負擔,而且壓縮其他業務的時間,部長還要繼續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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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如果委員認為增加執法或者是增加見警率會增加員警們的工作負擔,希望交通部未來不要再提這方面的建議,沒有問題,我們未來不提,只要委員認為說這些執法面不需要交通部來建議,那我們就不要去建議,由內政部他們自己去判斷該怎麼增加執法,或者是加強執法面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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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OK,好。副署長可以先請回。
部長,我們這邊也看到造成上半年行人死亡人數高於去年同期死亡人數的責任,我們要想想,真的都是地方政府的錯嗎?如果將全數的過錯推給地方政府,對地方政府非常的不公平,法規是交通部訂的,但責任的部分,我們常看到交通部都推給地方,難道交通部沒有責任嗎?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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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剛剛有說過,全國的民眾,包含所有的委員,對於交通的改善,其實大家最期許的是交通部要更努力,所以我們才會提出這麼多的建議,交通部當然要負擔很大的責任,但是中央跟地方是一體的,因為說實在話,民眾走在路上發生了安全事故上面的問題,責任到底是中央還是地方,大家不會去分那個啦,我們重點是要讓它能夠達到安全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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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本席會這樣提是因為過去我們看到針對機車免兩段式左轉、取消禁行機車還有大型重機車停車格的問題,甚至是道路的設計,還有標誌標線等問題,常常都會用因地制宜來回復民眾的質疑,本席就在想交通部這樣的慣例是不是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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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其實標誌標線跟號誌的指引,中央只能夠訂立那個指引啦,實際上地方要怎麼去劃設停車格,要怎麼去劃這些線是地方政府的權責,中央確實沒有辦法去代替他們來做這樣子的工作,這些是地方政府必須要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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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那修法的部分要不要來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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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修法的部分我們正在進行檢討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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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正在進行檢討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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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其實委員也提供很多很好的建議,我們也都會納入,我們希望把整個修法面修得更完善,然後讓交通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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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OK。接下來有請臺鐵公司杜微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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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杜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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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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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杜董事長好。杜董事長,你有提到中秋禮金是依照交通部與所屬機關員工激勵及表揚要點發放,要點是依照公務人員激勵辦法,而激勵辦法發放之獎勵不得以現金方式發放。針對這個部分,現在我們臺鐵的同仁有在反映,您和部長有討論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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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是,有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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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我們有討論,我們交通部也積極在協助臺鐵公司來做這方面的處理,我們知道員工們的希望跟需求啦,對於這個部分,因為規定是在銓敘部那邊,我已經跟銓敘部做聯繫,如果有需要的話,我會親自到銓敘部去跟他們做溝通。不過法令上面的規定到底能不能完成,這個不是交通部能夠在這邊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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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是,本席這邊也要提醒,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接下來要怎麼發放給我們的臺鐵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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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您是說獎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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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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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獎金有獎金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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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有獎金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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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對,獎金、薪資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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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我們有看到基層同仁反映說,臺鐵員工具勞工身分應依勞基法來發放獎金,臺鐵公司不發現金非法源問題,而是不想發。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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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不會啦,跟委員報告,如果今天可以發現金,我們為什麼還要再多花時間去申購禮券來發放給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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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那也再請杜董事長和臺鐵同仁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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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不會,我們是要有法源才能發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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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跟委員報告,因為原則上公司花的錢都一樣,他們也不希望多一次的行政手續再去換成禮券,他們也希望能夠發現金,現在是卡在法規上面的問題,這個部分,我們交通部儘量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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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是,也希望部長針對見警率,接下來提高見警率的部分我們交通部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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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委員交代,我以後就不會再講見警率,甚至執法面的部分,我們就請內政部他們來說明就可以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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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OK,好,謝謝部長,謝謝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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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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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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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邱委員。
接下來請游顥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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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23-2
speakers ["魯明哲","蔡其昌","李昆澤","許智傑","何欣純","廖先翔","萬美玲","林沛祥","陳素月","林俊憲","徐富癸","邱若華","游顥","賴士葆","鄭天財Sra Kacaw","王鴻薇","黃國昌","盧縣一","林月琴","洪申翰","牛煦庭","黃健豪","羅智強","蔡易餘","葉元之","徐欣瑩","林國成","劉建國","傅崐萁"]
page_start 293
meetingDate ["2024-09-26"]
gazette_id 1137601
agenda_lcidc_ids ["1137601_00010"]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交通部部長陳世凱、內政部、內政部警政署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就「行人交通安全改善 成效暨道路見警率對於道安事故防範效益與警力配置」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交通 部部長陳世凱就「雙十假期數波返鄉車潮之交通整備暨海陸空疏運計畫」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 詢;三、邀請交通部部長陳世凱及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杜微就「臺鐵公司化執行情 況、獎敘規範暨軌道月台旅客安全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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