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龍介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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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785 | 00:00:26,333 | 主席 我請秘書長好 麻煩秘書長委員好秘書長好 早這幾個大法官 真是落差想要匯讀私刑 還沒有勇氣變歸變歸 就是拾一匯四了 |
00:00:40,834 | 00:00:44,257 | 設一個頂端的關卡設備的關卡你要做 加做加擔當要捍衛司法的正義要有勇氣承擔你做到大法官你就沒有勇氣承擔嘛 怎樣?要叫在這裡的法官承擔嗎?要叫檢察官承擔嗎?所以這個司法的正義啊在他們的手啊 費用要大金拆散了 |
00:01:13,618 | 00:01:17,601 | 你覺得一樣,你又聽不懂聽說你要落車啊逆行調動啦逆行調動秘書長先落車,你後面還要對著落車啊實在有違規啦春秋的違國啊這個翁孫駕在問控署問控署說我們這樣一記不二啊 |
00:01:41,482 | 00:01:51,646 | 那麼2月1日,這是在說什麼?控署公說,沒有喔,不是這樣,不然啦,卻說一天無事得了。上天害你,憑人煞人,還要機台發熱給他運電!世間惡事的事情,求處理!什麼叫做匪徒私刑?你這就是實質,已經匪死了。 |
00:02:11,601 | 00:02:14,724 | 若要像你現在設的那樣,這37個都不會死若要教育的解說,我不是中港太郎的,那個政界也不會死所以這個大家要發光,靠比早期集團一樣比早期集團更加嚴重,要有勇氣要有勇氣,要有信心,要有承擔,會對人家有好處 |
00:02:39,974 | 00:02:43,495 | 你就解釋出來嘛!把私刑匯讀就好嘛!但怎麼記不上他?沒意義啦!他才有憲法意志啦!就是說反而最嚴重的那個反刑,而且符合最嚴密的法律定律耶!這樣就可以判私刑對不對?是不是啊?如果這樣,故意殺人! |
00:03:11,554 | 00:03:22,880 | 有嚴重嗎?感受最嚴重的反應?故意殺人?故意殺人,這麼大的意志,還要進行、要進一步去分析、發生什麼情況,50條,各個情況。照他的意思,這是調供台詩人,又不叫做嚴重就對了。 |
00:03:30,486 | 00:03:31,787 | 什麼行為叫做最嚴重的反應? |
00:03:44,433 | 00:03:56,441 | 那大法官當然理由裡面有歷史歸咎 蓄意連續殺人 無差別殺人他要說出來啊他的理由裡面有歷史歸咎 他的理由就對了 如果像他這樣啦你若不是故意 那個政界都要打死啦台師死的人 他只要出庭的時候說我不是中邪的啊我沒想要被死啦 開始要告別人他們都死 |
00:04:13,356 | 00:04:15,077 | 這樣他就不能判死刑了對不對?是不是這樣?我不是告他啊我臨時去的啊 在這文章那裡臨時的啊我沒有要讓他死耶最後他死我才發怒咧?才有現在的解釋 這樣整個就不用死了啦啊 |
00:04:44,484 | 00:04:51,790 | 所謂說你沒用去嘛!你解說到不得不起嘛!你動輒這裡的大餐不菜!反腐早煮大家都看不見!人民的憤怒嘛!你傷害兩千三百五十萬人的感情嘛!屬我感情嘛!正義的感情嘛!比如說,你敢拿這三十七個就對了齁?他們都犯什麼罪給我們判死刑的? |
00:05:12,560 | 00:05:19,844 | 他們裡面就包括271條、378條,共通都是有故意殺人。經濟性高就在3年,因為台人怕崩潰。再來羅馬,窮仔出債,怕3年撤票。這的人這樣沒嚴重,這樣有嚴重嗎? |
00:05:41,766 | 00:05:42,587 | 檢察總長你不用拔整層的,我告訴你,你這個剛好當機檢到頭做的那些人你覺得這37個裡面最嚴重、台詞最多的什麼人你知道嗎? |
00:06:11,886 | 00:06:13,287 | 有一個五月的啦 辦會平間完這個辦會休息五月 喔 但是我說在那裡判判的理由說什麼呢 他說這就要直接告議 或是第一告議 殺人 這樣你比較有辦法 這樣才可以判處決刑就對了 喔 |
00:06:39,415 | 00:06:48,461 | 若是間接故意的或是說我不是故意的臨時把你拋給死的臨時把你抬給死的這樣都不能判死刑是不是這樣?是這樣喔我請教你 你法律施法多一點啦這樣你施法有哪一篇的學術和理論主張這種的就是說 |
00:07:06,769 | 00:07:07,530 | 中文字幕 沛隊字幕 |
00:07:21,567 | 00:07:40,543 | 報告,大法官的這個判決,我們當然一般的法官當然都是要尊重所以大法官古早已經說了,他們說的他們對就對了啊,立法院委員這裡說的都說危險啊,就要算到他們那裡不是他們說的我們對而已,我現在請教你啊,他解釋這樣啊,對不對全世界有做一個發展,做一本論文說這樣如果說是3期3年啦齁 |
00:07:51,209 | 00:07:57,370 | 那麼被告我主動說 我就沒準備 我沒準備要跟他談 我不是有無的這樣被告就不會死了我相信 還是跟委員報告 被告當然在訴訟中他都會這樣去講沒有啦 這樣有利沒有啦就是說 因為待會我已經解說了 以你的司法經驗跟你性愛這麼優秀的表現這樣有利嗎 有合理嗎 |
00:08:19,299 | 00:08:24,141 | 你既然說施行是合憲嘛,那這樣以這種概率有沒有合理?報告,剛才說主任有他的理由啦,他考慮他們當然,討論大法院做成的過程中,都斟酌了很多的這些的相關的這些意見。這些人的判決啦齁,你像那個勞基明講出來,把那個勞書去採取那些賣菜回來。 |
00:08:42,636 | 00:08:50,661 | 講到這裏把他抱在頭上這樣吹奄奄哪有酒這樣流出來還把他強姦、還把他殺人、還把他搶劫這個狗尾我怎麼不會死啊招待我高的胖子我這個不會死啊阿去美國留學那十年了跟他們男朋友圍著他們老伯沒有跟他嫁錢啊這樣而已啊講到這裏他還要把他們老伯抱好死 |
00:09:13,668 | 00:09:20,813 | 齁?這也不會死啦!做大法官的解說,這都不會死啦!台師弟兄的尊卿相!完全沒人性!最好說我不是故意的!白色老白色弟!求我們的法律就知道讓他運動!我們的大法官就是說,這個私刑、私刑犯、殺人犯,要有人權!但是咧? |
00:09:41,482 | 00:09:45,007 | 這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人不用有領款,他不用一地關的。為什麼?白色人身的自由就沒重要。白色生命很重要,這有領款的問題。白色一個人、一世人的自由,沒領款的問題嘛。 |
00:09:59,260 | 00:10:01,822 | 最近一二三都破私刑了結果還有罪過的人發揮發揮發揮發揮發揮發揮發揮發揮發揮發揮發揮發揮發揮發揮發揮發揮 |
00:10:27,403 | 00:10:44,391 | 所以到4天了 今天4星了?4天還要跟基督徒報仇?這樣你們就爽啦!你們就不安逸啦!台灣國家也不安逸嘛!這樣不是這樣嗎?這樣不是傷害台灣的司法正義?不是傷害人民對司法最好的期待的感情嗎?感冒?你看我咧? |
00:10:49,704 | 00:10:53,647 | 憲法法庭113年度憲法法庭113年度判決宣示相關法令之檢討與修正 |
00:11:19,923 | 00:11:23,605 | 發言的質詢是?這八檔他剛才都在忙什麼八檔啊他都在思念什麼金利特的訴訟啊這可不是他常常在念的啊再來啊 要去鑑定啊結果你們給這八檔來這所有的法官都總是在違憲中執行法官他這八檔在做什麼 |
00:11:48,505 | 00:11:48,685 | 未來這兩天對這37個 |
00:12:13,151 | 00:12:16,232 | 因為大法官再次解釋很明確啦,我想應該不會那麼久 |
00:12:38,496 | 00:12:43,998 | 你把這兩天,法務部這兩天這37天,一天你都不會吸一口你說他們覺得這樣他可以離開他要去走行嗎?我跟你說,這個人很聰明,他知道他如果沒做他的事,所以他們都很清楚,為什麼不能去走行? |
00:13:02,166 | 00:13:10,833 | 他如果知道說就要去再審 要知道說要去提出這個非常重訴 要不然 無論如何就要判斷他我對這次憲法法庭的判官 我是被記者很多名義給我很多壓力 說他真失望 真失望 台灣走到這個時候 |
00:13:31,072 | 00:13:46,063 | 不是不能修啊不是不能毀啊但是你還把社會講到大家感情上可以同意你還把這37個都當歹死61個人這61個人的生命比他們白色的時候還有人替這61個人說他們的靈魂受到極度的傷害結果反頭大家都要做聖靈 不能夠歹死 |
00:14:00,117 | 00:14:08,240 | 這咱簽書兩公約.對人群死命的爆端.要用最嚴格.來面對.我可以答應你.我也可以同情你.也可以理解你.但是當社會.這死命的一條一條被我們爆殺的時候.你敢不敢出來講這句話.敢不.這十五個大法官敢不出來講這句話. |
00:14:31,499 | 00:14:32,960 | 忠心悲心嘛這37個喔 看要打死幾個 我跟你講 平時受傷發 要緊傷了主席 我跟你講 這如果沒傷了 就一個打不死 沒一個可以接受的你們現在就變歸變怪 都用一些機靠 你們扯得太多啦 發入白手吧啦 |
00:14:56,485 | 00:15:03,049 | 這就是民進黨復讀施行大來的虛擬症當然復民進黨也有人支持復讀施行不是這個時候啦不是出息出卻啦 |
00:15:27,110 | 00:15:29,691 | 回去跟大法官說一下 跟你們議長說一下拜託他要理會進行要求 整天 緊縮 在半天內 把刑事訴訟法的手法送進來本營 這樣好不好我們會盡快 我跟你說半天已經很久了 有辦法嗎 |
00:15:52,369 | 00:15:52,509 | 我們盡量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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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10時19分)主席,我請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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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麻煩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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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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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秘書長,早。這幾個大法官很「落漆」,想要廢除死刑又沒勇氣,「變鬼變怪」就是實質廢死,設立層層的關卡,設8個關卡,你要敢做敢當,要捍衛司法的正義,要有勇氣承擔,你做到大法官還沒勇氣承擔,怎麼樣?要叫下面這些法官承擔嗎?要叫檢察官承擔嗎?所以司法的正義在他們的手上毀滅殆盡,「落漆」了!你跟我一樣,你還點頭,聽說你要下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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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例行調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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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例行調動?秘書長先下車,後面就都跟著下車了,實在是有委屈啦! |
春秋衛國的王孫賈問孔子說:「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何謂也?」孔子說:「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傷天害理,逆倫殺人,還期待法律給他恩典,世界上哪有這種事情,豈有此理!什麼叫做廢除死刑?你們這就是已經實質廢死了,如果要像你現在設的這樣,這37個都不會死,如果要照他的解釋,不是故意殺人的,鄭捷也不會死。所以大法官好比詐欺集團一樣,比詐欺集團更嚴重,瞞父騙母要有勇氣,要廢除死刑要有勇氣、要有承擔,下面的人才會好做事情,你就解釋出來嘛!把死刑廢除就好嘛!在那裡裝,沒意義啦!依照憲判的意旨就是犯下最嚴重的犯行,而且符合最嚴密的法律程序,這樣就可以判死刑,對不對?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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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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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那故意殺人嚴不嚴重?是最嚴重的犯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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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故意殺人照大法官的意旨還要進一步去分析,包括刑法第五十七條各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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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照他的意思就是故意殺死人還不叫做嚴重就對了,你的意思是這樣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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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殺人還有很多種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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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不然什麼叫做最嚴重的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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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有些時候他是防衛或者是各種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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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什麼行為才叫做最嚴重的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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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大法官理由裡面有例示幾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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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要問他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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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譬如說蓄意連續殺人、無差別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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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他要說出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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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他的理由裡面有例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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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他的理由就對了?如果是照他說的那樣,只要不是故意的,被槍決的鄭捷殺死4個人,他只要出庭的時候說不是故意的,我又不想讓他死,誰知道到最後他們都死了,這樣他就不能判死刑了,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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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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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是不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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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我想大概不會當事人這樣說,法官就這樣採啦!法官要斟酌所有的這些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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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我不是故意的,我臨時起意的,就臨時在捷運站啊!我沒有要讓他死,最後他死了,我怎麼有辦法?照現在的解釋,鄭捷就不用死了啦!所以我說你沒勇氣嘛!解釋得不三不四,以為這些擔蔥賣菜、販夫走卒大家都看不懂,人民的憤怒嘛!你傷害2,350萬人的感情,司法的感情、正義的感情嘛!秘書長,你知道這37個人他們都犯了什麼罪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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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他們裡面有包括第兩百七十一條、第三百四十八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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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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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共通都是有故意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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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強制性交後再殺人,等於殺人兼放火,再來擄人,恐嚇取財兼殺人撕票,這些人的行為嚴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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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報告委員,大法官並沒有說這幾個人的行為不嚴重,這個要將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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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但是這幾個人不會死了啦!不會死了啦!這樣聽得懂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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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由檢察總長他去斟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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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這不可惡?檢察總長,你不用再拉一整串人了,我跟你說,你們剛好童乩兼桌頭一搭一唱。你知不知道這37個人裡面最嚴重、殺死最多人的是什麼人?有一個彭建源放火燒死5個人,大法官在判決的理由說,要直接故意或是擇一故意殺人,這樣才能判處極刑。如果是間接故意,或是說我不是故意的,是臨時把你打死的、臨時把你殺死的,這樣都不能判處死刑,是這樣嗎?是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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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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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我請教你,你法律書讀的比較多,你讀過的書中有哪一篇的學說跟理論這樣主張?就是說故意殺人才叫做惡質,如果不是故意殺人,沒有直接要殺人,這樣就不可惡,有哪一個學理、哪一篇論文這樣寫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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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報告委員,大法官的這個判決,我們一般的法官當然都是要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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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所以隨便大法官他們說,他們說的是對的就對了?立法委員說的都說違憲,就要送到他們那裡,不是他說的一定對,我現在請教你,他的解釋是這樣,全世界有哪一個法典、哪一本論文這樣說?如果是隨機殺人,被告主張說我沒有準備要殺他,我不是預謀的,這樣這個被告就不會死了。 |
發言片段: 36 |
黃代理秘書長麟倫:還是跟委員報告,被告當然在訴訟中都會這樣說,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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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沒有啦!這樣有道理嗎?因為大法官已經解釋了,以你的司法經驗跟你生涯這麼優秀的表現,這樣有合理嗎?你既然說死刑是合憲,那他這種解釋合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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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大法官自然有他的理由啦!大法官作成解釋的過程中,他們都斟酌了很多相關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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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對於這些人的判決,像那個老師去菜市場買菜回來,劉志明拿鐵鎚把她頭打碎,腦漿流出來,還對她強姦、殺人、搶劫,這個到最後也不會死了,照大法官的判決,這個不會死了。去美國留學的那個女孩子跟她男朋友,因為她爸爸不寄錢給她而已,拿鐵鎚把她爸爸打死,這也不會死了,照大法官的解釋,這些都不會死了。 |
殺死直系尊親屬,完全沒人性,最後說我不是故意的,流眼淚求我們的法律再給他恩典,我們的大法官就說這些死刑犯、殺人犯要有人權,但是這些被判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人不用有人權,他們不用一致決,為什麼剝削人身的自由就不重要,剝削生命很重要?這有人權的問題,剝削一個人一輩子的自由,沒有人權的問題嗎?秘書長。 |
發言片段: 40 |
黃代理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因為死刑執行之後是沒有辦法挽回的,其他這些自由刑、無期徒刑,如果事後發現有錯,還是有救的。最近最典型各位可以看到其他國家…… |
發言片段: 41 |
謝委員龍介:最近一、二審都判死刑,結果到最後都怎麼樣?發回、發回、發回,發到這些法官都知道你們的意思就是這樣,所以到更四審,死刑再改判無期徒刑,這樣你們就爽了,你們就滿意了,大法官才會滿意嘛!不是這樣嗎?這樣不是傷害臺灣的司法正義,不是傷害人民對司法最後期待的感情嗎?難道沒有嗎?你的看法呢? |
發言片段: 42 |
黃代理秘書長麟倫:我想這個是社會可以仔細去反思跟斟酌的,剛才也有委員講到,世界上面這麼多的國家,我想我們也不會說這些國家通通都沒有司法正義,大法官解釋憲法出來,我想大家都應該要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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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刑事訴訟法修法是不是貴院的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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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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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是不是我們許院長的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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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是司法院的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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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這八年他都在忙什麼?八年了,他都在思念什麼?金字塔的訴訟是不是他常常在唸的?還有要去鑑定,結果你們讓這八年來所有的判決都在違憲中執行,他這八年在做什麼?他這八年「食飯坩中央」,他都在做什麼?臨去秋波才來做一個「不答不七」的解釋,可惡!怎麼樣,退休了嗎?領一輩子、國家養他一輩子嗎?當米蟲!未來這兩年,對這37個人,刑事訴訟法你們什麼時候要送來本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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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我們一定會儘快。 |
發言片段: 49 |
謝委員龍介:儘快?我跟你說,我跟你保證啦,你們一定一年半以內不會送過來,你們就再拖兩年,大法官就解釋兩年嘛!你就拖到屎到肛門了還不願意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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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因為大法官這一次的解釋很明確,我想應該不會那麼久。 |
發言片段: 51 |
謝委員龍介:你們拖這兩年,法務部這兩年對這37個人都不能碰,你說,他可以理解他是不是要去就刑。我跟你說,這些人很聰明,他知道他如果不做他會死,所以他們都很清楚,為什麼不能執行?他知道要去再審,知道要去提出非常上訴,不然明天就要打掉他了。 |
對於這次憲法法庭的判決,基層很多民意給我很大的壓力,說他們很失望,臺灣走到這個時候不是不能收、不是不能廢,但是你有沒有在社會講到大家感情上可以同意?這37個人總共打死61個人,這61個人的生命被他們剝削的時候,有人替這61個人說他們的人權受到極度的傷害嗎?結果回頭大家都要當聖人,不要把他判死,我們簽署兩公約,對人權生命的剝奪要用最嚴格的標準來面對,我可以答應你,我也可以同情你、也可以理解你,但是當社會這些善良百姓的生命一條一條被剝削的時候,你們有人出來說一句話嗎?有嗎?這15個大法官有出來說一句話嗎?將心比心嘛!這37個看要打死幾個,我告訴你,刑事訴訟法趕快送進來,主席,我跟你說,這如果沒有送進來就一個都打不死,沒有一個可以執行的,你們現在就「變鬼變怪」,都用一些技巧,你們書讀太多,法律懂的太多,法律千萬條,要用哪一條都你們自己在「撨」,這些百姓要怎麼辦?這些販夫走卒、擔蔥賣菜的要怎麼辦?就像砧板上的那塊肉,你們要殺、要割、要煎、要煮隨你們,這就是民進黨廢除死刑帶來的後遺症。當然,非民進黨的也有人支持廢除死刑,但不是這個時候,不是此時此刻。回去跟你們院長說一下,拜託他在離開之前,要求貴院儘速在半年內把刑事訴訟法的修法送進來本院,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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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我們會儘快,因為大法官也要求我們儘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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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我跟你們說半年已經算很久了,有辦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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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我們當然會儘快,但是因為有牽涉到其他部會相關的規定,我們要跟他…… |
發言片段: 55 |
謝委員龍介:你看看,秘書長這時候還在閃、還在拖、還在掩護這些殺人犯! |
發言片段: 56 |
黃代理秘書長麟倫:不會,我們一定儘快。 |
發言片段: 57 |
謝委員龍介:半年。 |
發言片段: 58 |
黃代理秘書長麟倫:我們儘量。 |
發言片段: 59 |
謝委員龍介:好。 |
發言片段: 60 |
主席:我們休息5分鐘,5分鐘準時到,我們就開始。 |
休息(10時36分) |
繼續開會(10時41分) |
發言片段: 61 |
主席:現在開始開會。 |
下一位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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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36-3 |
speakers | ["吳宗憲","黃國昌","沈發惠","莊瑞雄","鍾佳濱","謝龍介","吳思瑤","羅智強","翁曉玲","陳俊宇","王鴻薇","林淑芬","傅崐萁","楊瓊瓔","廖偉翔","牛煦庭","洪孟楷","林思銘"] |
page_start | 89 |
meetingDate | ["2024-10-07"] |
gazette_id | 1138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80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衛生福利部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憲法法庭 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示相關法令之檢討與修正」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80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