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宇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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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9,329 00:00:15,748 好 謝謝主席 我們有請鄭部長好 麻煩部長好 部長午安
00:00:17,864 00:00:46,424 委員好部長我們今天就這個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的內容那對於死刑和憲刑的這個解釋來檢討如何完備程序那和相關的這個法令的修正那符合我們憲法法庭判決的這個意旨死刑的這個議題長年來都是有正反雙方的一個論辯但它從來都不是二元的一個是非題
00:00:47,365 00:01:12,080 而是對於維護社會秩序和人權保障之間那更加多面向的思考和評估也看到我們這次憲判的重點並非在死刑存廢與否而是要讓審判的程序更加的嚴謹大法官也考慮到我們歷史社會發展的一個脈絡以及多數人民的
00:01:12,961 00:01:13,261 被害人.
00:01:30,623 00:01:48,015 我們也可以為他來伸張正義因此未來在配套的修法上我們也必須多考慮到被害者的心情及立場司法體系也應該要有積極的作為來回應民意以鞏固我們民眾對於司法的信任
00:01:49,540 00:02:06,094 我們看到這個憲判對於判處死刑的要件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這個刑事的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的情形
00:02:06,875 00:02:24,614 若遇到無法判死刑的案件則無期徒刑是否得以替代嚴懲重大犯罪所以我想就有關於終身監禁落實無期徒刑的部分來和部長做一個討論
00:02:26,556 00:02:42,807 那我們看到朝野各黨對於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或是提高假釋的門檻都有提出類似的這個修法方向甚至已經有要求提出這個修法的版本來討論我們也了解到法務部這邊
00:02:43,887 00:03:05,173 在研議定定無期徒刑假釋門檻的這個層級化的規範那所以我想請教部長對於這個假釋門檻如何區分這個層級是否我們已經有了大致的一個構想那法務部的這個特殊無期徒刑是否就包含不得假釋的這個終身監禁
00:03:07,448 00:03:24,805 好 謝謝委員那這個因應那個憲判字第8號的一個判決那我們法務部已經嚴理修正刑法77條我們在第二項有徵定我們這個草案就是故意殺人或殺人未遂竟判處無期徒刑或逾10年有期徒刑不得假釋
00:03:25,786 00:03:49,754 我們認為那個殺人跟殺人未遂這個是屬於社會最不容忍的一個嚴重的一個犯罪當然那所以我們認為這個是要排除那個假釋的一個適用因為這個矯字這個教化我們會花更多的一個時間所以我們認為這部分我們是認為是不能假釋這也是經過社會增益社會復輝的一個精神所以我們要推動修法
00:03:50,735 00:04:12,814 那我們這個修法我們是希望能夠當然是愈快愈好愈快愈好那倘若這個各黨團都提出了這個相關的修正版本那我們也希望說法務部的版本能夠一起來審查而對於這個無期徒刑假釋的這個配套其實也並非在這一次這個憲判
00:04:14,255 00:04:31,190 之後才開始討論所以希望我們法務部盡可能縮短這個研議的時間盡快把這個相關的修正的內容提出來那我想再請教部長就是說我們預計要多久的時間能夠將這個修法的版本送到國會來進行審查
00:04:33,011 00:04:57,744 這部分因為相關的那個修正我們會盡快提到行政院來有審查然後還要再會前那個司法院那我們希望司法院能夠多支持那我想我們就會很快速的來提出跟立法院來提出這個法案有沒有一個最短的時間提出我們是希望這個會期看看有沒有辦法我們努力看看
00:04:58,484 00:05:04,708 對於修法的方向不論是要延長監禁或是採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重點都是要提高我們犯罪者實質的這個服刑時間以達到嚇阻犯罪的效果但是
00:05:26,161 00:05:44,380 想在這個預證實務上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也應該一併納入這個討論所以我想若提高這個假設的門檻以我國當前這個監獄超收的情況是否有需要再增建這個監所
00:05:46,682 00:05:58,061 這個若有必要的話有需要的話我們會朝這邊去努力那現在目前監獄還是都有在增擴建那詳細的是不是我可以請那個教政署署長來待會回答
00:06:00,831 00:06:18,209 報告委員目前確實受容人數有微乎上升的趨勢那沿著上以北部地區的超額受容比較嚴重尤其臺北建議、臺北看守所還有桃園建議跟宜蘭建議但是我們本署
00:06:18,829 00:06:35,336 委員會第一先做機動調整宜間第二就是由北部移往南部為沿著另外我們部長剛剛有提到目前在北部地區八德外宜間大概在今年年底可以完成增加大概1400人
00:06:37,677 00:06:39,718 目前來看是不服使用就對了
00:06:58,687 00:07:14,654 目前我們會用機動調整一件隨時來應驗那由此可見我們少子化的情況然後這個犯罪的行為人越來越多才會導致這個監所不服使用應該是這樣子吧 署長
00:07:14,974 00:07:39,284 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現在比較注重收容人的人權所以以前是0.7坪現在我們一人一床變成是一人一坪所以實際上我們的在100年成立的時候我們的收容人是6萬6目前大概是5萬8而已但是因為一人一坪的關係我們會壓縮到空間使用空間的問題是是是會壓縮到
00:07:41,524 00:07:52,711 反之我想再請教部長就是說如果可能讓其他的重刑犯獲得提前假釋的機會反而會不會影響到這個社會的治安
00:07:54,215 00:08:18,794 我想在那個假釋的話要那個要何時來審核寬延並濟我們認為有教化成功當然我們就合乎假釋的門檻我們盡量就給他假釋出獄那如果說那個假釋的條件他那個整個教化成果不好那當然我們還要持續的我們就會重研審核尤其是重罪的重罪這一部分
00:08:23,060 00:08:41,647 當犯罪者的服刑時間越長,我們監獄可能就僅有發揮懲罰而已,完全就失去教化的功能,可能也會和我們當前預證的政策和矯正的目標會有所不同。
00:08:42,327 00:09:03,339 那我想再請教部長就是對於這個無望復歸社會的這個受刑人在這個監獄裡逐漸老化的過程中那我們監所在管理上是否仍然一視同仁或是會採取個別化的這個矯正規劃我想這個矯正的這個執行面的是不是我請那個矯正署長來拍攝
00:09:05,680 00:09:33,639 報告委員 我們會加強老人次裝科的門診我們現在跟監所跟鄰近的醫療院所都合作包括老人門診那我們也有包括老年受刑人要多照顧的政策所以在去年年底我們有到日本去觀察他們的主義我們也會作為所謂的指引手冊我們都做出來了將來我們會對這個部分特別留意
00:09:34,864 00:09:57,721 對於這個比較老年的這個受刑人會特別留意那我想在精進相關的這個法令的這個同時預證系統的改革也應該要一併來檢討那以提高我們自由行的長度來作為這個嚴厲刑法是社會較有共識的一個修法方向
00:09:58,542 00:10:12,758 那但在這個預證資源長期的匱乏情況之下以及這介護人力的不足也是我們後端急需要改進的一個相關配套那在這個部分我想未來如果有機會的時候
00:10:13,699 00:10:42,486 再和部長來做一個強加討論是不是部長要簡單再說明一下謝謝委員的一個指導我想這個最重要的這些殺人的這些的我想我們即使沒有判死刑我們判無期徒刑我想我們會以目前我們會重演來審核重演審核我想這也是必須要教化成功才有進入到社區裡面那我們這是社會安全法的一方那這邊我們會注意到這部分的處理
00:10:43,226 00:10:58,380 好那這部分再請我們法務部跟相關單位包括我們司法院能夠這個盡力來協助讓我們所有的民眾得以有一個比較好的一個這個生命財產安全的一個保障好以上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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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11時19分)謝謝主席,有請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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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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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部長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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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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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部長,我們今天就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內容,對於死刑合憲性的解釋來檢討如何完備程序及相關法令的修正,符合我們憲法法庭判決的意旨。死刑的議題長年來都有正反雙方的論辯,但它從來都不是二元的是非題,而是對於維護社會秩序與人權保障之間更加多面向的思考及評估。我們也看到這次憲判的重點並非在於死刑存廢與否,而是要讓審判的程序更加嚴謹。大法官也考慮到歷史社會發展的脈絡及多數人民的法感情,對於罪大惡極的犯人就應該科以相應的罪責、受到最嚴厲的制裁,才能發揮刑法嚇阻犯罪的功能,維護我們社會的公義,同時也為被害人伸張正義。因此,未來在配套的修法上,我們也必須多考慮到被害者的心情及立場,司法體系也應該要有積極的作為來回應民意,以鞏固民眾對於司法的信任。
我們看到這個憲判對於判處死刑的要件,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若遇到無法判死刑的案件,則無期徒刑是否得以替代嚴懲重大犯罪?所以我想就有關於終身監禁落實無期徒刑的部分與部長做一個討論。我們看到朝野各黨對於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或提高假釋門檻都有提出類似的修法方向,甚至已經有要求提出修法的版本來討論。我們也了解到法務部這邊研議訂定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層級化的規範,所以我想請教部長,對於假釋門檻如何區分層級,是否已經有了大致的構想?法務部的特殊無期徒刑是否就包含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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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謝謝委員,因應憲判字第8號的判決,我們法務部已經研擬修正刑法第七十七條,在第二項增訂的草案就是故意殺人或殺人未遂經判處無期徒刑或逾十年有期徒刑,不得假釋。我們認為殺人及殺人未遂是屬於社會最不容忍的一個嚴重犯罪,所以我們認為這個是要排除假釋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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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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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因為這個矯正教化要花更多的時間,我們認為這個部分不能假釋,這也是兼顧社會正義跟社會復歸的精神,所以我們要推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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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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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們當然是希望這個修法能夠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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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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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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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倘若各黨團都提出了相關的修正版本,我們也希望法務部的版本能夠一起來審查。對於無期徒刑假釋的配套,其實也並非在這一次的憲判之後才開始討論,所以希望法務部儘可能縮短研議的時間,儘快把相關的修正內容提出來。我想再請教部長,我們預計要多久的時間能夠將修法的版本送到國會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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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們會儘快將相關的修正提送行政院審查,還要再會銜司法院,我們希望司法院能夠多支持,這樣我們就會很快速的向立法院提出這個法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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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有沒有一個最短的時間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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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們是希望能否有辦法在這個會期提出,所以我們會努力看看,最慢就是下個會期,但我們是努力希望能在這個會期提出來,也希望司法院對這個部分能夠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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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也請司法院多多支持、幫忙。對於修法的方向,無論是要延長監禁或採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重點都是要提高犯罪者實質的服刑時間,以達到嚇阻犯罪的效果,但是在獄政實務上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也應該一併納入這個討論。因此,如果提高假釋的門檻,以我國當前監獄超收的情況,是否有需要再增建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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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如果有必要的話、有需要的話,我們當然也會朝這個方向努力,不過,目前監獄還是都有進行增擴建,關於詳細的部分,是不是可以請矯正署署長代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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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好,請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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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輝煌:報告委員,目前確實收容人數有微幅上升的趨勢,原則上,以北部地區的超額收容比較嚴重,尤其是臺北監獄、臺北看守所、桃園監獄及宜蘭監獄,但是本署會第一先做機動調整移監、第二就是由北部移往南部為原則。另外,剛剛我們的部長也有提到,目前在北部地區的八德外役監在今年年底大概可以完成增加1,400人,在我們中部地區的彰化看守所預定明年年底可以完成增加收容人數1,200人,因此,將來北部地區及中部地區的超額收容可以得到緩解,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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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目前看來就是不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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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輝煌:目前我們會用機動調整移監隨時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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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由此可見,我們少子化的情況,犯罪的行為人越來越多,才會導致監所不敷使用,應該是這樣子吧?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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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輝煌:報告委員,因為我們現在比較注重收容人的人權,在以前是一人0.7坪,現在則是一人一床,一人1坪,因此,實際上,我們在100年成立時的收容人是6萬6,目前大概是5萬8而已,但是因為一人1坪會壓縮到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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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使用空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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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輝煌:是,會壓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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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反之,我想再請教部長,如果讓重刑犯獲得提前假釋的機會,會不會反而影響到這個社會的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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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想假釋需要核實審核、寬嚴並濟,如果我們認為有教化成功,合乎假釋的門檻,當然就盡量讓他假釋出獄,如果整個教化的成果不好,不符假釋的條件,當然我們還要持續的從嚴審核,尤其是重罪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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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當這個犯罪者的服刑時間越長,我們的監獄可能就僅有發揮懲罰而已,完全就失去教化的功能,可能也會與我們當前獄政的政策及矯正的目標有所不同。我想再請教部長,對於無望復歸社會的受刑人,在監獄裡逐漸老化的過程中,我們監所在管理上是否仍然一視同仁?或是會採取個別化的矯正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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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關於矯正的執行面,我是不是能請矯正署長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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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好,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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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輝煌:報告委員,我們會加強老人次專科的門診,現在監所與鄰近的醫療院所都有合作,包括老人門診。我們也有包括要多照顧老年受刑人的政策,所以去年年底我們也去日本觀察他們的處遇,而且我們也做了所謂的指引手冊,將來我們會對這個部分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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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對於比較老年的受刑人會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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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輝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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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我想在精進相關法令的同時,獄政系統的改革也應該要一併檢討,以提高我們自由刑的長度作為嚴厲刑罰,這是社會較有共識的一個修法方向。但是在獄政資源長期匱乏的情況之下,以及戒護人力的不足,也是我們後端極需要改進的一個相關配套。關於這個部分,如果未來有機會再與部長詳加討論,現在部長是不是要再簡單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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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謝謝委員的指導,即使殺人的人沒有被判死刑,只判了無期徒刑,我們還是會從嚴審核,必須要教化成功才能進入社區,這個也是社會安全網的一環,所以我們會注意到這個部分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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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這個部分再請法務部及相關單位,包括司法院,能夠盡力來協助,讓我們所有民眾能有比較好的生命財產安全的保障,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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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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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下一位請王鴻薇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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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36-3
speakers ["吳宗憲","黃國昌","沈發惠","莊瑞雄","鍾佳濱","謝龍介","吳思瑤","羅智強","翁曉玲","陳俊宇","王鴻薇","林淑芬","傅崐萁","楊瓊瓔","廖偉翔","牛煦庭","洪孟楷","林思銘"]
page_start 89
meetingDate ["2024-10-07"]
gazette_id 1138001
agenda_lcidc_ids ["11380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衛生福利部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憲法法庭 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示相關法令之檢討與修正」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80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