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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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4,500 00:00:05,000 中生監禁
00:00:22,392 00:00:50,584 最近大反觀做出來的實質視線已經讓民眾非常的憤慨按照這樣的發展下去以後我們在矯正署應該成立一個長照中心反正終身監禁未來不管這個老年的照顧有失智的或者有這個老年疾病的應該成立一個長照中心然後繼續由我們納稅人來付款這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
00:00:53,227 00:01:12,417 上個星期上個星期大家都知道施奪獎的女屍她被姦殺案那個整個的過程極為殘忍這個案子曾經五度被判死但是一直不停的發回這個最高法院來來回回的更審
00:01:13,618 00:01:40,624 最後因為大法官的釋憲結果.實質廢死的釋憲結果.使得這一個人身共憤最大惡極的罪行.最後得到了一張免死金牌.這個兩天在民眾裡面.激起了非常非常大的一個反感憤慨.覺得我們的司法正義在哪裡.我們司法與惡的距離竟然如此之近.
00:01:44,048 00:02:08,698 所以這樣的一個狀況我們未來不管是司法院也好各級的陳審法官以及我們法務部要如何因應比如說法務部要修法我剛才就講嘛最後修法結果就是在監獄裡面成立長照中心繼續在浪費納稅人的錢然後繼續沒有辦法讓我們的受害者跟受害家族得到最後的社會正義
00:02:11,772 00:02:31,968 有一個事情非常重要接下來看一下這個最近大家比較沒有討論事實上在很多的這些殺人案件裡面都以精神疾病來逃死逃避被判死結果呢現在呢整個大法官視線的結果把它擴大
00:02:36,198 00:03:04,699 除了你犯罪時候你有沒有精神疾病我們現在本來就是你在犯罪的時候你有精神疾病我相信這個法務部部長也當過檢察官你們在這個過程裡面應該要去鑑定他有沒有精神疾病其實就有他的困難度了好 你犯罪時候即便你犯罪時候沒有精神疾病但是你在審判的時間你犯罪時候是正常人喔
00:03:06,196 00:03:35,422 審判期間 這個官司拖得很長如果在審判期間你有心智缺陷或者有精神障礙也可以逃死這就是大法官做出來的解釋等到審判完你犯罪時候沒有精神疾病你審判的時候也沒有精神疾病但是告訴你你要被判死刑了那個時候你有精神疾病最後也不能執行死刑
00:03:36,656 00:03:45,265 所以一路上把精神疾病精神障礙作為最後通通可以逃避死刑所以這不叫做實質廢死 什麼叫做實質廢死呢還有人說這不是
00:03:53,595 00:03:53,635 王鴻薇
00:04:11,963 00:04:15,225 在立法院的來下一頁我們立法院預算中心有提到
00:04:41,795 00:05:10,675 司法精神醫學專科的醫師啊 事實上非常的少我有注意到衛福部啊 我時間那個什麼 剪短一點衛福部的報告裡面 特別有提到說從109年開始辦理這些專科醫師偵審作業有103名的醫師可是你知道嗎 只有第一年可能因為第一次來舉辦 第一年有60名接下來每一年逐年減少啊
00:05:11,636 00:05:38,101 到了112年最後一年只有7名了從第一名的60名到最後只有經過3年只有7名了所以我們會面臨一個司法精神的這些專科醫師也明顯減少更不要說在這個過程裡面你要找一家醫院兩家醫院一個醫生兩個醫生這通通都有很多的爭議所以這怎麼辦呢
00:05:41,789 00:06:07,447 未來我們檢調警察花了一大堆的力氣來偵破辦案檢方求刑到了法院因為大法官的示現反正我們繼續在浪費我們的納稅人的錢嘛浪費我們的納稅的資源社會資源來來回回整反正就是不會判死也不會執行死刑
00:06:11,107 00:06:35,035 這叫做什麼社會正義呢所以請教一下司法院這個部分我給你一點時間或者是請你書面答覆我這個是我們民眾非常非常關心的什麼呀你在犯案的時候精神極為正常之下你犯下這些罪行惡大的
00:06:36,374 00:06:36,554 簡短回答一下
00:06:52,321 00:07:13,016 那將來這個大法官的這個要求那我們衛福部的報告裡面有提到說將來這個司法精神醫學我們會跟法務部跟那個衛福部看怎麼樣去去這個精進這一部分那我們自己也有一些想法有一些想法包含說那個將來的這些
00:07:15,257 00:07:19,960 麻煩可不可以請法務部跟我們司法院能夠提一個書面的你們初步要怎麼講你們應該馬上都會面臨到好不好好不好給我一個書面的你們要怎麼做謝謝
00:07:45,213 00:07:45,682 好 謝謝秦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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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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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11時30分)好,謝謝主席。今天是代理秘書長及法務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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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秘書長、部長,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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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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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兩位好。剛才有討論到終身監禁,最近大法官做出來的實質釋憲已經讓民眾非常的憤愾,按照這樣的發展下去,以後我們在矯正署應該成立一個長照中心,反正是終身監禁,未來對於老年的照顧,無論是失智的或有老年疾病的,應該成立一個長照中心,然後繼續由我們納稅人來付款,到底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
上個星期,大家都知道師鐸獎女師遭姦殺的案子,整個過程極為殘忍,這個案子也曾經五度被判死,但是一直不停的發回最高法院,來來回回的更審,最後因為大法官的釋憲結果、實質廢死的釋憲結果,使得這個人神共憤、罪大惡極的罪行在最後得到了一張免死金牌。這兩天在民眾之間激起了非常非常大的反感及憤愾,覺得我們的司法正義在哪裡?我們的司法與惡的距離竟然如此之近!所以這樣的一個狀況,未來無論是司法院、各級的承審法官以及法務部要如何因應?別說法務部要修法,剛才我就講了,最後的修法結果就是在監獄裡面成立長照中心,繼續再浪費納稅人的錢、繼續無法讓我們的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屬得到最後的社會正義。
有一件事情非常重要,接下來看一下,這是最近大家比較沒有討論的,事實上,有很多的殺人案件都是以精神疾病來逃死,逃避被判死,而現在大法官釋憲的結果是將它擴大,除了你犯罪時有沒有精神疾病,現在本來就是犯罪時有精神疾病,法務部長也擔任過檢察官,你們在這個過程中要鑑定他有沒有精神疾病其實就有它的困難度了。即便你犯罪時沒有精神疾病,但是你在審判的時間,在你犯罪時是正常人喔,審判期間官司拖得很長,如果在審判期間有心智缺陷或有精神障礙,也可以逃死,這個就是大法官做出來的解釋。等到審判完之後,你犯罪時沒有精神疾病、你在審判期間也沒有精神疾病,但是告訴你你要被判死刑了,那個時候你有精神疾病,最後也不能執行死刑。所以是一路把精神疾病、精神障礙作為最後可以逃避死刑的理由,這個不是實質廢死,什麼才是實質廢死呢?還有人說這不是!
對於精神疾病,其實在過去發生鐵路殺警案時,大家的討論就很多,我們就質疑、社會大眾就質疑可以用精神疾病逃脫嗎?現在更扯耶!你犯罪時沒有精神疾病,而是在神智狀況非常清楚的情況下犯了這些滔天大罪、你剝奪人家的生命、你剝奪人家的財產、你甚至用極為凌虐的方式結束人家的生命,但是只要你後來有精神疾病就通通可以逃死。
我們立法院的預算中心有提到,事實上,司法精神醫學專科醫師非常的少,而我也注意到衛福部的報告特別提到,從109年開始辦理這些專科醫師的甄審作業,有103名醫師,可是你知道嗎?第一年可能是因為第一次舉辦,只有第一年有60名,接下來每一年就逐年減少啊!到了112年,最後一年只有7名了。從第一年的60名,經過三年就只有7名了,所以我們會面臨司法精神醫學專科醫師明顯減少的狀況,更不要說在這個過程中要找一家醫院、二家醫院、一個醫生、二個醫生,通通都有很多的爭議,所以這要怎麼辦呢?未來我們的檢調、警察花了一大堆力氣偵破案件,由檢方求刑,到了法院因為大法官的釋憲,反正我們就繼續浪費納稅人的錢嘛!浪費我們納稅人的資源、社會資源,來來回回審,反正就是不會判死、也不會執行死刑,這是什麼社會正義呢?
請教一下司法院,關於這個部分,我給你一點時間說明,或者是請你提出書面答復,這是民眾非常非常關心的事情。什麼啊!你在精神極為正常之下犯下這些極重大的犯行,之後只要你的精神病發作、或者你說你的精神病發作、或者醫生說你有精神疾病,你就不能被判死、也不能被執行死刑,這個到底是什麼樣的免死金牌啊!簡短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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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針對大法官的要求,在衛福部的報告中也有提到,將來司法精神醫學會與法務部、衛福部討論如何精進這個部分。我們自己也有一些想法,包含將來鑑定的這些過程或是法務部那邊的評估過程,如何讓醫生們能夠提升他們的意願,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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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很多醫生根本不願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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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理秘書長麟倫:這個部分,我們將來都會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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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麻煩請法務部及司法院提出書面報告,你們初步要怎麼做,其實你們應該馬上都會面臨到,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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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謝謝,我們會完備法律,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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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好不好?給我一個書面,說明你們要怎麼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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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請回。
請陳亭妃委員,陳亭妃委員,陳亭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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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委員龍介代):接下來請吳宗憲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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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36-3
speakers ["吳宗憲","黃國昌","沈發惠","莊瑞雄","鍾佳濱","謝龍介","吳思瑤","羅智強","翁曉玲","陳俊宇","王鴻薇","林淑芬","傅崐萁","楊瓊瓔","廖偉翔","牛煦庭","洪孟楷","林思銘"]
page_start 89
meetingDate ["2024-10-07"]
gazette_id 1138001
agenda_lcidc_ids ["11380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衛生福利部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憲法法庭 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示相關法令之檢討與修正」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80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