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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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5,819 00:00:07,882 主席謝謝 麻煩請法務部部長麻煩部長
00:00:15,080 00:00:39,487 好 委員好 部長 剛剛牛雪婷講說不知道會不會是狗肺火車啊 我們已經擔憂了 這根本就狗肺火車因為大法官做出這樣的一個解釋之後 真的會讓國人很擔心 台灣是不是之後是非不分殺人 不管是有冤有仇 無冤無仇 殺人就應該償命
00:00:41,670 00:00:56,528 因為你是殺人啊重點是殺人這件事情可是到最後現在變成是好像我們的標準已經浮動了那我再請教當然個案很難做一個釐清跟討論可是本席不禁想到上個禮拜
00:00:57,898 00:01:14,603 本席新北市發生一件非常令人難過的事情一個毒販開車我們有一個英勇的員警所長去盤查看他覺得奇怪颱風天前夕怎麼會停在路邊去盤查這個毒販
00:01:16,724 00:01:42,211 心生恐懼或是有任何的狀況他駕車逃逸讓這個所長掛在那個門窗外面到最後所長被毒販為了要擺脫那個擁擠那個所長往護欄旁邊撞造成所長因為這樣被撞擊過大離開了這一個毒蟲這個毒販已經多次前科而且當天是獨駕
00:01:45,269 00:01:58,684 本席以及國人不禁要問如果以現在大法官的釋憲這樣的一個做法來講的話這個讀寵是不是到時候不會被判釋憲?跟委員報告因為大法官釋憲他是針對
00:02:00,981 00:02:03,303 他原本是在本席的選區三支當所長之後到主委當所長
00:02:26,624 00:02:45,113 他甚至我聽很多的員警同仁講說他已經有念應該是碩士還是博士學歷也非常好非常盡責那之後調去才不到兩年的時間那部長就直接請問了以現在的這樣狀況如果到最後這樣獨從
00:02:46,909 00:03:11,399 我跟他也無冤無仇我也不知道他誰但他犯下這樣的一個犯刑就是法理難容啊那如果法理難容的情況到時候變成是我們一審、二審、三審還要幾個職業法官都一致同意甚至你剛剛講了如果說他不是當初以殺人來做這個犯刑的話說不定他還可以逃過變成只有有期徒刑還不是無期徒刑國人能接受嗎
00:03:13,055 00:03:38,150 這部分我想檢察官也都是認為這個被告行為可惡而且合乎羈押的一個要件那有逃亡之虞那這部分檢察會申請法官羈押候證那我這個案件剛發生不久那我想這部分檢察會妥適的一個偵辦追究被告的一個犯行從嚴追訴那我想這部分
00:03:38,850 00:04:07,393 從言罪言可以到什麼程度這部分還要看案情的一個釐清因為我沒辦法跟委員做一個報告是不是說他有獨駕獨駕是獨駕過世致死或是逃逸過世致死那我想這個刑責非常重我想這個檢察委就依照那個證據來認定犯罪事實那我想委員關心的這個問題那我想是不是故意的這部分我想檢察會是一定的來了解釐清部長本席沒有要指導辦案
00:04:09,005 00:04:34,417 但是看到這樣的一個新聞真的上禮拜我們不要每一次都是今天公祭明天旺祭尤其這個所長他的他還有兩個小孩一個一歲一個四歲真的非常難過真的非常難過拉回來我們這一次講因為我們現在也有推動國民法官法
00:04:35,287 00:04:42,012 那國民法官法裡面其實它有兩個條件是可以讓國民法官來共同參與的一個是
00:04:45,529 00:05:09,658 最新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一個是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者對不對所以可以讓國民法官共同參與但是現在大法官如果釋憲完之後是不是即便國民法官認為說他是要判死刑但是只要有職業法官不認為不同意的話他一樣不會被判到死刑這個理解是這樣是不是可以請那個司法院來回答
00:05:18,096 00:05:36,391 國民法官的法庭是三位職業法官跟六位的國民法官那依照這個憲法的話這三位的職業法官那都必須為死刑的這個一致局但是六位國民法官裡面只要有三位三位的話那這樣就達到國民法官的三分之二死刑的這個門檻
00:05:38,652 00:05:53,137 對 但是本席的問題啊本席的問題是如果說今天叫我剛剛這樣子來討論國民法官六位都認為是說他是應該要判處死刑但只要有一位職業法官不同意或職業法官沒有認為說要判死刑他是不是就可以逃過
00:05:55,110 00:06:14,771 那這樣我們推動國民法官的意義何在?我們當初推動國民法官的意義不就是認為是說少數的法官讓大家覺得是說恐龍法官也因此抹煞了大部分法官的努力而造成我們認為是說就應該要用正常我們社會大眾共識的一個標準你們廣告做得很好啊找君君
00:06:15,922 00:06:44,698 找其他那些來拍廣告很好啊本席有看到啊那你不就是要講是說賣菜的大姐也可以來參與這個專家學者也可以來參與一般的市井小民也可以來參與我們就是用我們一般人的常識來去判案那所以六名國民法官比不上一個職業法官要不要修法跟委員報告齁那這個國民法官好當然要配合這個憲判去修但是
00:06:46,141 00:07:02,400 說那個在一個法官本來的國民法官裡面就是規定說說今天假設有罪有罪判決的話那個職業法官本來介紹要有一位只是說這一憲判要求死刑的只針對死刑不是死刑的部分也沒有這個問題
00:07:04,421 00:07:22,630 所以我們現在討論就是死刑的部分今天不是我們稍微討論就是死刑的部分當然國人划欄也是死刑的部分啊就認為是說你明明雖然大法官講很好聽叫做合憲啊但叫做有條件合憲結果實質上就是往廢死的方向走所以國人才會划欄嘛才會認為是說是非不分嘛
00:07:23,564 00:07:38,697 那我現在延續我剛剛一開始的質詢到現在的問題都還是強調既然我們當初認為是說有漏洞我們把它補起來沒想到大法官的視線又再出了一個漏洞那我們要不要補這個漏洞再者你的國民法官法之前就已經講了什麼樣的國民法官是可以參與判刑一個
00:07:42,961 00:07:58,218 就是犯罪侵本行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另外一個是故意犯罪而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換言之你們也認為國民法官要進來就是比較重的犯刑嘛要嘛就10年以上的要嘛就是死亡的
00:07:59,130 00:08:19,196 所以既然都已經有這樣子的一個前提條件了代表說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很有可能是有死刑的裁量空間的那可是大法官給一個巧門只要職業法官三個有一個不同意抱歉你們六個國民法官講不聽不算這樣有嚴重嗎
00:08:23,752 00:08:37,260 跟委員報告大法官是一再強調判死刑死刑的宣告是無可挽回的所以他要求最嚴謹我當然知道不能挽回阿人死了也不能挽回阿所長離開也不能挽回阿秘書長代秘書長
00:08:47,473 00:09:12,413 記得一個禮拜前我在總質詢的時候質詢行政院院長那時候的部長也講說要用兩年的時間趕快把漏洞補齊修法那如果說這樣的話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漏洞本席也會提出相關修法我也希望司法院也要有態度不是說大法官說什麼就算什麼
00:09:15,686 00:09:30,599 法律制度是我們希望玩一個更好的台灣邁進如同昭偉常講對好人越好壞人越壞而不是好像壞人我們想方設法幫他找找巧門找漏洞然後對於好人這麼好的一個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