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城 @ 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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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2,201 | 00:00:02,927 | 謝謝主席,我們請黃部長。 |
00:00:10,751 | 00:00:39,830 | 部長好也辛苦了現在已經快1點了那這個大家對於打詐都非常的關心那我相信也很多的這個同仁都問了這個部長相關的事情就是說這個4大業者那6個平臺包含這個Google、YouTube、Line、Facebook、IG、TikTok6個平臺那你們按照這個打詐專法的這個第29條第1項的規定他們要在10月31號之前以書面指定法律代表那請問一下 |
00:00:41,110 | 00:01:09,056 | 現在是10月初了那這六個平台已經有哪一些業者哪些平台已經完成這個法律代表的登記了我們請素產署的副署長那個這四大公司還有六個平台都有來拜訪我們來討論一些細節所以他們已經充分知道10月30要提拔法律代表不是這早就應該知道了啦這個不用拜訪也知道了在看新聞就知道了打造專法的規定就這麼清楚我是說這個有沒有來做登記了 |
00:01:10,285 | 00:01:10,965 | 打詐專法通過多久了啊? |
00:01:36,073 | 00:02:03,692 | 但是這個公告是10月31日是我們...不是,10月31日,我說最後的定期,你們哪時候就公告了?好啦,我看你們好像也是拿他沒辦法就是10月31日,有定期,定期不登記也不行啊所以我在問說現在有沒有業者有平台來登記,看起來是沒有啦那有哪些業者已經完成廣告實名制的這個登記了? |
00:02:04,980 | 00:02:32,953 | 那個廣告實名制是執法通過之後他們才要落實目前也還沒有所以目前沒有任何一個平台他們有去做這個實名制那個目前是沒有一個要求說明他們內部已經開始有些自我管理機制但是配合我們政府的這個執法的實名制目前是年底因為我剛有提嘛是年底現在他們也沒有自律就是說這個就是先配合的要先推動實名制沒有 |
00:02:34,801 | 00:02:57,162 | 沒有嚴格要求但是我從我們我們剛剛講我們跟世大這個業者都有喝咖啡嘛那事實上他們內部已經有些自律機制就是像有一些像Google啊這些公司他們已經內部有這樣的一個類似機制就是會會要求做一些身份驗證對啦那就是說那他等到這個年底的時候才會確定都採實名字就對了才會完全落實對 |
00:02:58,567 | 00:02:59,828 | 那廣告是小時要移除有嗎? |
00:03:17,642 | 00:03:17,943 | 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 |
00:03:33,393 | 00:03:56,336 | 我有去下載啦我有去下載我想說看到底效果怎麼樣那這個現在已經正式是上線了嗎還是測試這是測試版、Beta版還是測試版喔對所以哪時候才會正式使用12月12月會所以這個報告委員這個Beta版的目的就是讓大家測試之後給我們feedback、給我們意見我們會再做精進跟修改 |
00:03:56,796 | 00:04:24,771 | 所以這個是測試版?這是測試版這個最後版本是哪時候?12月12月12月的中下旬會12月中下旬那所以那上面那些訊息是真的還假的?你說哪個訊息?就上面這些訊息是真的還假的?上面訊息是真的是真的嗎?因為我看你們還蠻快就移除了嘛就是說大概有人去王子婆愛這邊大概通常幾個小時之內就移除了是真的還假的? |
00:04:25,271 | 00:04:43,251 | 對 真的 這個上面數字都是真的不要說上面數字都是假的然後我最後一點點時間我看了一下主要來源以Facebook跟IG為主然後Google跟Line的數量偏少那TikTok沒有任何通報這個是原因在哪裡 |
00:04:45,131 | 00:05:03,762 | 大部分的那個所謂投資詐騙廣告目前大部分都是還是經過像臉書假名人啊或者是假這個沒有啊 Google跟LINE也很多啊Google跟LINE相對的就是很多都是那個詐騙的手法都是先從臉書引導你進入所謂的社群就像LINE |
00:05:04,082 | 00:05:05,683 | 李坤城議員李坤城議員李坤城議員 |
00:05:21,914 | 00:05:22,314 | 主席主席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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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12時48分)謝謝主席,請黃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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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黃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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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李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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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部長好,辛苦了,現在已經快1點了,大家對於打詐都非常關心,我相信很多同仁也都問了部長相關的事情,四大業者六個平臺,包含Google、YouTube、LINE、Facebook、IG、TikTok六個平臺,你們按照打詐專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他們要在10月31日之前以書面指定法律代表,請問一下,現在是10月初了,這6個平臺已經有哪些業者、哪些平臺完成法律代表的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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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我請數產署副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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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俊秀:這四大公司六個平臺都有來拜訪我們討論一些細節,所以他們已經充分知道10月31日提報法律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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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這早就應該知道了,這不用拜訪也知道,看新聞就知道了,打詐專法規定得這麼清楚。我是說有沒有來登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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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俊秀:目前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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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他們就是要拖到deadline?這麼皮喔!現在已經快10月10日了,你們就讓它拖到deadl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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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按照規定就是10月31日,我相信它們都有準備那些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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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打詐專法通過多久了!10月31日的deadline你們哪時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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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俊秀:9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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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看你們好像也拿他們沒辦法,10月31日就deadline,deadline不登記也不行啊!所以我才問現在是不是已經有平臺業者來登記了,看起來是沒有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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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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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有哪些業者已經完成廣告實名制的登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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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廣告實名制是子法通過之後,他們才落實,目前也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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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所以目前沒有任何一個平臺做實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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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目前沒有嚴格要求,他們內部已經開始有些自我管理機制,但是配合政府子法的實名制目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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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年底!因為我剛才有聽,現在他們有沒有自律,就是先配合推動實名制?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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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沒有嚴格要求,但是我剛才講過,我們跟四大業者都有喝咖啡,事實上他們內部已經有些自律機制,有些像Google這些公司,他們內部已經有類似的機制,會要求做身分驗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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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就是要等到年底才會確定都採實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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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會完全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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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喝咖啡也沒有比較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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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喝咖啡有幫助,至少我們現在看到的像剛才講的假名人廣告1個月8萬多個,到9月只剩下1萬多個,所以有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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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廣告24小時要移除,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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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他們有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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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都有配合?喝咖啡好像有一點幫助。你們有一個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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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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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有下載,想看到底效果怎麼樣,現在已經正式上線了嗎?還是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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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這是測試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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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還是測試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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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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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哪時候才會正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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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beta版的目的就是要讓大家測試之後給我們意見,我們再做精進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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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所以這個是測試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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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這是測試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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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最後版本是哪個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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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12月中下旬會上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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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上面的訊息是真的還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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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上面訊息是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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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因為我看你們還滿快就移除了,有人網址po在這邊,通常幾個小時之內就移除了,這真的還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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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上面的數字都是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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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看到主要來源以Facebook和IG為主,Google和LINE的數量偏少,TikTok沒有任何通報,原因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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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大部分的投資詐騙廣告目前還是透過臉書假名人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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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Google和LINE也很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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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很多詐騙的手法都是先從臉書引導你進入社群,像LINE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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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沒關係,因為現在是測試版,我有發現這個,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發現,你們自己去查一下,是因為臉書比較多的關係嗎?還是怎麼樣。如果這個是真的,不是假的話,看起來是有點用,我看臉書比較多,但是我認為像Google也不少、LINE也不少,你們要稍微注意一下為什麼數量會差那麼多。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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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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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李委員。 |
因為現在時間已經快接近1點,我在這裡宣告一下,如果有需要上廁所的就不敬禮去休息一下,預估今天的會議大約還有1個小時,我們把會議開完,大家下午就可以回去辦公。 |
接下來請賴士葆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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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23-4 |
speakers | ["魯明哲","林國成","許智傑","林俊憲","林沛祥","李昆澤","何欣純","陳素月","游顥","黃健豪","蔡其昌","魯明哲","邱若華","廖先翔","陳雪生","徐富癸","洪孟楷","李坤城","賴士葆","鍾佳濱","黃國昌","羅智強","羅廷瑋","楊瓊瓔","邱志偉","郭國文","林月琴","陳冠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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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10-07"] |
gazette_id | 1138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80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法務部、 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我國打詐成效與防制」進行 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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