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 @ 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時間:
0
Start Time | End Time | Text |
---|---|---|
00:00:05,260 | 00:00:08,312 | 主席有請黃部長跟翁主委黃部長、翁主委 |
00:00:17,967 | 00:00:44,376 | 部長跟諸位兩位好今天一次請兩位上來是因為這個問題是我在總質詢的時候就有提可是時間來不及我沒辦法細談那如同我的質詢標題上而受網路的環境遭遇的風險比我們想像的更複雜或也更多也更危險那如果放任不去管理的話我想記詐騙之後我們可能會形成另外一個網路犯罪的一個溫床下一頁 |
00:00:45,629 | 00:01:07,641 | 那從數據上來看我們兒少在5到10歲也就是幼稚園階段到國小的中年級大概就已經開始接觸網路那每天用8點3小時所以兒少不是使用網路而是生活在網路下一頁那我們有一個情緒急患期刊也 |
00:01:08,464 | 00:01:32,897 | 提出了一個研究結果說我們的相關的訊息外傳跟網路的一個遊戲活動跟網路霸凌跟我們的自殺風險有高度的相關那所以今天就想來跟兩位談一談所謂的產業面這一件事情來下一頁這是上禮拜吼我們的TREI裡邊非常多的TREI友們 |
00:01:33,786 | 00:01:54,669 | 一時之間湧入到我的推理篇去談這個話題問我說誰要來處理這件事情為什麼呢因為學生是在2022年繳交的一個作業而且是私人影片傳給體育老師然後他的影片他自己都刪除了可是為什麼會在網路上而且不是只有他 |
00:01:55,305 | 00:02:17,357 | 還有很多同學的影片都上傳了那像這樣子的話不知道坦白講我當時找不到一個直接可以處理我要找衛福部的兒少全法來做處理嗎?沒有我還是要找疑似網路主管機關的數發部還是要找NCC的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兩位我想請教一下我到底要找誰來處理這件事情 |
00:02:19,429 | 00:02:42,936 | 報告委員我們是按照兒少法46條有設立一個就是去有一個防範的機制那那個機制I win他就是對於避免兒少去接觸到妨害身心的內容謝謝主委的確最後我只能早上I win可是因為我們不是當事人還申訴過程當中遇到不少阻礙 |
00:02:44,176 | 00:02:45,577 | 所以想問部長你是產業主管請問一下這一題你怎麼看? |
00:03:08,194 | 00:03:28,764 | 我們跟GoogleMeta其實因為是網路廣告平台如果是網路廣告的詐欺的那種廣告我們都會直接要求他下架可是今天這個不是詐欺可是也是把孩子的資訊全部都漏漏當然我覺得教育部有些責任在老師為什麼會外流可是也要問的是說那上傳到網路上的時候到底誰要管 |
00:03:29,580 | 00:03:50,698 | 包委這個因為現在的兒少法46條我們是採取自律我們會透過多方利害關係人來多方利害關係人的制度來做一些做出一個歷史框架主委你說講自律那就表示這些有沒有自律否則為什麼大量湧進 |
00:03:51,619 | 00:04:05,986 | 學生體育的作業裡邊那都沒有辦法去處理來下一頁這個第二個案例讓我更憤怒因為當數法部透過合法的審查放行讓手遊進入到臺灣營運的時候2024年我們的手機遊戲市場規模到12.7億美元相當於臺幣的413億結果我們政府呢 |
00:04:15,451 | 00:04:35,262 | 只開了前門說歡迎光臨可是有些人是如果透過這遊戲內容進行不法手段我們竟然就是等出事的時候再來處理根本就說緩不濟急那提供平台的業者難道都不需要負任何的監管自律義務嗎他不自律你也沒對他有什麼辦法下一頁 |
00:04:37,611 | 00:05:00,152 | 所以有分級義務可是卻沒有要求實質的一些自律行為所以部長跟主委不應該是說今天我們連工廠都要定期回報危險物品擺放的位置跟我們的消防設施的安檢可網路世界手遊遊戲和網路的一個遊戲只繳一次入場券就變成了免死金牌 |
00:05:01,010 | 00:05:19,858 | 所以想請教兩位對於這個有著400多億的規模的產業我們管理是不是太鬆散了今天不是只有打詐對我知道今天主題是打詐可是問題是這對孩子影響更深下一頁那外國事實上已經有制定相關的法規甚至有明確 |
00:05:21,078 | 00:05:35,869 | 指定主管機關那我剛剛也很高興的剛剛邱志偉委員在質詢的時候黃部長已經承認你們就是平台的主管機關我聽到這一句話很重要也覺得那很好啊來下一頁 |
00:05:36,589 | 00:05:42,436 | 打詐打了這麼多年新政府上任之後的確勇敢踏出第一步把平台來納管所以我覺得這事實上是很不容易走的這一步那就請數位發展部 |
00:05:57,732 | 00:06:19,699 | 是不是在一個月內把這個要怎麼去網路管理兒少這一塊能夠繳交書面報告給我報告委員我們會處理不過我們一切依法就是說要管理還是需要向這個衛福部來通知我們我們是在管理上在可是剛剛你已經承認你是主管機關啦我們是網路廣告平台的主管機關目前是這樣子 |
00:06:20,649 | 00:06:40,131 | 那所以就要問那難道是我們站在另外一邊的翁主委你們應該來管嗎?到底誰要管?否則這個網路世界對孩子來講事實上傷害更大我們其實不是只有打詐的問題喔性剝削還有呢妨礙兒少身心健康這個課題甚至老師把東西上傳的時候沒有辦法第一時間下架他的個資都外洩的問題 |
00:06:43,004 | 00:07:02,127 | 報告委員那個網路虛擬的世界對應到實體世界就有各該部會按照他的那就請你們兩個部會先把你們的東西交出來讓我知道說到底你們誰要去做各分別做的是什麼以上好謝謝林委員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478
發言片段: 0 |
---|
林委員月琴:(14時3分)主席,有請黃部長跟翁主委。 |
發言片段: 1 |
主席:好,黃部長、翁主委。 |
發言片段: 2 |
林委員月琴:部長跟主委,兩位好。 |
發言片段: 3 |
翁代理主任委員柏宗:委員好。 |
發言片段: 4 |
黃部長彥男:委員好。 |
發言片段: 5 |
林委員月琴:今天一次請兩位上來,因為我在總質詢的時候就有提一個問題,可是時間來不及,所以沒辦法細談。就如同我質詢的標題,兒少在網路環境遭遇的風險比我們想像的更複雜、更多、更危險,如果放任不去管理的話,我想繼詐騙之後可能會形成另外一個網路犯罪的溫床。從數據上來看,我們的兒少大概在5到10歲也就是幼稚園階段到國小的中年級就已經開始接觸網路,而且每天用8.3小時,所以兒少不是「使用」網路,而是「生活」在網路。我們有一個「情緒疾患期刊」也提出了一個研究結果,指出性相關訊息外傳、網路遊戲活動和網路霸凌跟我們的自殺風險有高度的相關,所以我今天就想來跟兩位談一談所謂的產業面這一件事情。在上禮拜有非常多的脆友一時之間湧入到我的脆(Threads)裡面去談這個話題,問我是誰要來處理這件事情,為什麼呢?因為這是學生在2022年繳交的一個作業,而且是把私人影片傳給體育老師,然後他自己都刪除了這個影片,可是為什麼會在網路上看到,而且不是只有他,還有很多同學的影片都上傳了。像這樣子的話,坦白講,我當時找不到一個可以直接處理的單位,我要找主管兒少權法的衛福部來做處理嗎?沒有,還是我要找疑似網路主管機關的數發部?還是要找NCC的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我想請教兩位,我到底要找誰來處理這件事情? |
發言片段: 6 |
翁代理主任委員柏宗:報告委員,我們是按照兒少法第四十六條有設立一個防範的機制,那個機制iWIN就是避免兒少去接觸到妨害身心的內容。 |
發言片段: 7 |
林委員月琴:謝謝主委,的確最後我只能找上iWIN,可是因為我們不是當事人,在申訴過程當中遇到不少的阻礙,最後好不容易頻道已經移除了,可是我不禁想到Google跟Meta每年在臺灣賺取400億廣告收益的時候,卻不用對兒少在網路世界遭遇的風險更主動自律或是有防範作為,這樣對嗎?所以想問部長,你是產業主管,請問一下對這一題你怎麼看? |
發言片段: 8 |
黃部長彥男:因為Google跟Meta是網路廣告平臺,如果是網路詐欺的那種廣告,我們都會直接要求它下架。 |
發言片段: 9 |
林委員月琴:可是今天這個不是詐欺。 |
發言片段: 10 |
黃部長彥男:對,不是詐欺。 |
發言片段: 11 |
林委員月琴:可是也是把孩子的資訊全部都露出了,當然我覺得教育部有一些責任,就是老師為什麼會外流,可是我也要問的是在被上傳到網路上的時候到底誰要管? |
發言片段: 12 |
翁代理主任委員柏宗:報告委員,因為現在依兒少法第四十六條,我們是採取自律,我們會透過多方利害關係人的制度來做出一個例示框架,這一部分我們會來努力。 |
發言片段: 13 |
林委員月琴:主委,你講自律,那這些有沒有自律?否則為什麼有人上傳學生體育作業的影片,那都沒有辦法去處理? |
第二個案例讓我更憤怒,因為當數發部透過合法的審查、放行,讓手遊進入到臺灣營運的時候,2024年我們的手機遊戲市場規模到12.7億美元,相當於臺幣413億,結果我們政府只開了前門說歡迎光臨,可是有心人士如果透過遊戲內容進行不法的手段,我們竟然就是等出事的時候再來處理,有時候根本緩不濟急,提供平臺的業者難道都不需要負任何的監管、自律義務嗎?他不自律,你對他也沒有什麼辦法。雖有分級義務,可是卻沒有要求一些實質的自律行為。部長、主委,今天我們連工廠都要定期回報危險物品擺放的位置跟進行消防設施的安檢,可是網路世界的手遊遊戲只繳一次入場券就變成了免死金牌,所以想請教兩位,對於這個有四百多億規模的產業,我們的管理是不是太鬆散了? |
今天不是只有打詐,我知道今天的主題是打詐,可是問題是這對孩子的影響更深。外國事實上已經有制定相關的法規,甚至有明確指定主管機關,那我也很高興,因為剛剛邱志偉委員在質詢的時候,黃部長已經承認你們就是平臺的主管機關,我聽到這一句很重要的話,也覺得很好。既然你已經認為你是主管機關,我也不用講要明定主管機關了!另外就是要請問是不是比照我們的打詐然後把平臺納管?因為打詐打了這麼多年,在新政府上任之後的確勇敢踏出第一步來納管平臺,我覺得事實上走了這一步是很不容易的,那就請數位發展部是不是在一個月內把要怎麼去管理兒少這一塊提交書面報告給我? |
發言片段: 14 |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我們會處理,不過我們一切依法,就是要管理這個還是需要衛福部來通知我們,我們是在管理上…… |
發言片段: 15 |
林委員月琴:可是剛剛你已經承認你是主管機關了。 |
發言片段: 16 |
黃部長彥男:我們是網路廣告平臺的主管機關,目前是這樣子。 |
發言片段: 17 |
林委員月琴:所以我就要問,難道是站在另外一邊的翁主委應該來管嗎?到底是誰要管?否則這個網路世界對孩子來講事實上傷害更大。我們今天不是只有打詐的問題,還有性剝削和妨害兒少身心健康這個課題,甚至有老師把東西上傳的時候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下架,導致他的個資都外洩的問題。 |
發言片段: 18 |
翁代理主任委員柏宗:報告委員,網路虛擬的世界對應到實體世界就由各該部會按照它的…… |
發言片段: 19 |
林委員月琴:那就請你們兩個部會先把你們的東西交出來,讓我知道你們到底各自分別做的是什麼,以上。 |
發言片段: 20 |
主席:好,謝謝林委員。 |
接下來有請蘇清泉委員。蘇清泉,蘇清泉委員不在。 |
高金素梅委員。高金素梅,高金素梅委員不在。 |
蔡易餘委員。蔡易餘,蔡易餘委員不在。 |
陳冠廷委員。陳冠廷,陳冠廷委員不在。 |
王美惠委員。王美惠,王美惠委員不在。 |
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陳冠廷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88 |
---|---|
meet_id | 委員會-11-2-23-4 |
speakers | ["魯明哲","林國成","許智傑","林俊憲","林沛祥","李昆澤","何欣純","陳素月","游顥","黃健豪","蔡其昌","魯明哲","邱若華","廖先翔","陳雪生","徐富癸","洪孟楷","李坤城","賴士葆","鍾佳濱","黃國昌","羅智強","羅廷瑋","楊瓊瓔","邱志偉","郭國文","林月琴","陳冠廷"]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4-10-07"] |
gazette_id | 1138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80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法務部、 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我國打詐成效與防制」進行 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80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