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 @ 第11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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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437 00:00:04,957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政府官員們大家好。
00:00:06,175 00:00:33,201 本席這次提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十七條之二的徵修說明,那麼我在這裡我要針對本席這次所提出的修法,向各位報告提案的理由。首先,憲法徵修條文第十條第九項明定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的貢獻,並對他的退役後就學就醫
00:00:36,701 00:00:57,409 並對退役後的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為什麼憲法會如此規定呢?是因為軍人和一般公務員和其他的職業不一樣的。軍人他負有保家衛國的責任,在役期間必須要警戒待命留守演訓,負有高度的服從和執行任務的義務。
00:01:00,470 00:01:07,912 所以在退役的時候但是因為軍人他的退役的年齡是比一般的公務員要
00:01:09,261 00:01:09,421 二、審查
00:01:33,860 00:01:41,882 退役軍人的子女教育補助是一視同仁的並沒有就軍階來做區分可是106年人事行政總署卻修法將軍人以分階級來決定他到底是補助還是不補助所以就將退役上校的子女教育補助扣除了
00:01:54,665 00:02:04,251 那在這邊也不符合憲法上規定對於軍人應予以照顧而且要以平等原則那在這邊呢那本席就提出必須要對於軍人的退役軍人的補助應該是要一視同仁的那麼能夠晉升到上校的階級可以說是職業軍人的最高榮譽那麼對於有心服務軍旅的軍人政府更應該要給予妥善的
00:02:22,521 00:02:22,842 二、審查報告
00:02:37,352 00:02:40,054 那麼這種不確定性、不安定感,將會讓軍人感受到待遇的不平等。能夠強化軍艦照顧減輕生活負擔,藉由週延的福利待遇修法,有助於國軍的優質人力繼續長留久用。
00:02:55,064 00:02:58,906 這也是本席提出這項修法的理由希望能夠將上校以上領奉人員的子女教育補助予以民文化提升為法律的慰藉這也是國防外交委員會、國防部和退輔會所共同支持的法案在這邊也請各位委員強力支持這項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