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姿 @ 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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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5,733 | 00:00:18,008 | 謝謝主席,有請委員長部長,我昨天在做總執行的時候,你有覺得我在歧視同志或單身女性嗎? |
00:00:19,645 | 00:00:48,994 | 昨天我們才見面你有覺得嗎為什麼我要這樣問部長因為我昨天總質詢之後有位民進黨的立委就是上次在那邊念法條看不懂的那位立委他說我歧視這個同志跟單身女那我要藉機會還原一下這個真相因為有一些部份的執政黨立委他一直說待遇沒有共識問題很多所以要脫鉤但是我強調的是待遇已經經過兩次公民會議三次的國家民調但10場以上的公聽會還有很多國家的研究計畫都是一面倒的支持 |
00:00:49,434 | 00:00:52,875 | 以這樣的結果他還是社會沒有共識嗎?有社會問題嗎?或是所謂的這個還需要脫鉤嗎?那新興的議題反而新的議題因為我推動了2、30年那新的議題包括單身這個還有同志的部分他是一個新的議題事實上沒有經歷過像公民會議、國建署的民調或很多場的公民會議等等 |
00:01:12,379 | 00:01:20,204 | 的確社會有一群聲音他們會質疑這樣出生的孩子會不會得到最佳利益原則但是我要強調陳昭姿要強調的是我主張平權我甚至單身還有同志男男同志我都包含在我的版本裡面我要強調我的法案是最完整的法案我強調每一個人都有這樣的有需求就要給他得到滿足所以我希望不要再因為 |
00:01:36,353 | 00:01:58,844 | 這樣子指控我是歧視單身或是同志,然後認為代孕要透過,然後說沒有共識。部長,謝謝你。法務部長,今年6月我就收到一位高一,孩子高一的媽媽的陳情,她的孩子吸食了伊托米酯,她去報案,派出所報案,那報案的時候,因為派出所說無法可, |
00:01:59,344 | 00:02:01,907 | 實要署的確就像今天我們看到的這個一般的這樣的程序來看就是說 |
00:02:15,761 | 00:02:33,039 | 實要是當時說他們已經剛剛完成這個把依託名字列為列為所謂的管制藥品管制藥品然後告訴我說要等60天公告之後才能正式就是生效那我問他那有沒有送到法務部呢因為我也擔任過管制藥品管理委員 |
00:02:33,559 | 00:02:34,059 | 我每天都在催這個案子 |
00:03:00,535 | 00:03:29,587 | 只要少一天加速一天公告生效有法可辦那麼這個壞人就可以少一天去做壞去危害別人這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問題就是去年9月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那這邊資料都有新北的刑大那後來發現整個是全國流竄大爆發那根據第一線查緝警方說其實去年就非常的嚴重我相信法務部應該掌握有這個資料那我想了解的是 |
00:03:30,527 | 00:03:58,245 | 為什麼要經過這麼漫長的程序這個煙屍、藏屍煙彈他的精神症狀他是一個他會精神恍惚然後渾身發抖等等那後來我們看到了也很多的悲劇包括他的毒架讓警員致死但是有可能警員是被知道因為他的身份特別可是可能有一般人受害我們還不知道可能受害的這個黑數是更多的那我現在想要質詢的就是說那可不可以請那個 |
00:03:59,526 | 00:04:14,903 | 法務部這個郭檢察司司長也一起等一下這兩個案是連結的我想先請教中署長、邱部長開放萊豬預告只要7天 |
00:04:16,363 | 00:04:45,149 | 你為何要一個萊豬開放民眾死然疑慮的你給他等待7天上施煙彈為什麼這個管制要公告兩個月才生效剛剛我也提到這個成分我非常熟悉我是藥學背景這個伊托米指它本身是有醫療用途在開刀手術房它是作為麻醉劑所以它在醫院是有用途的所以醫院當時只列為第3級的管制第4級的管教我可以接受因為它有醫療用途可是當它不是正當的用途跑出去的時候 |
00:04:45,709 | 00:04:52,112 | 那這個目前是列為第三集第三集是不是恰到等一下我們要來討論那請部長先回答我為什麼開放萊豬預告7天為什麼喪失煙彈管制要拖兩個月才公告開放 |
00:04:59,233 | 00:05:22,891 | 巴委員我非常感佩你關心這個議題,這個就是平常我們在用的醫療上用的很不錯的藥,那來濫用的時候我的關鍵是怎麼一個七天、一個案兩次我意思是說這是一個很不好的事情,就是說拿來濫用影響到一個醫療的政治那我請教部長,管治藥品管理會多久開一次會?那我跟委員報告 |
00:05:24,892 | 00:05:31,624 | 那因為我們有這裡的確是在委員的期待以及說社會的期待所以我們已經把它從兩個月變成14天 |
00:05:36,619 | 00:05:55,880 | 公告日期改了是不是?公告日期改了是不是?馬雙署長在點頭是不是?那我要想到這個管教品管理會你有這麼重大的事情發生你不能說一年召開三次、四次會議啊你要開緊急的臨時會議啊這個每延長一天你就害死多少小孩害死多少家庭了 |
00:05:56,340 | 00:05:58,261 | 委員好,我們都審會是每3個月開一次,必要的時候可以再加開 |
00:06:12,005 | 00:06:33,464 | 有嗎?那這次有為了這個而加開會議嗎?跟委員報告,我們在3月份就已經提出一通明紙的一個動議,由法院就所提出議警。那議警完了之後,因為我們審議是由外部委員專家來審議,它必須具有成癮性,還有這個社會危害性等。好,你已經講到審查的標準,我大概了解審查標準。 |
00:06:38,707 | 00:06:55,375 | 3月份之後在6月13號我們就開了這個審查會議把伊托米子類管為三級毒品那因為伊托米子如果類管為三級毒品之後可能其他毒品會有代替代替的效應所以又把香類鹽物 |
00:06:56,576 | 00:07:14,087 | 美托彌子跟易秉帕同同時列為三級毒品市長我要講為什麼要公告兩個月毒品要公告兩個月嗎已經危害這麼大全國大串流要等兩個月嗎公告生效兩個月嗎我們沒有公告兩個月我們毒品會通過你6月13號通過 |
00:07:16,887 | 00:07:33,471 | 對,因為要報行政院公告,我們法制作業做完之後要報行政院公告,行政院是在8月份公告生效。好,兩位部長,師長跟部長,你們認為這個東西遇到緊急狀況,是不是應該要稍微有彈性,不要那麼僵化?是,我們的確有彈性,不管是開會或者是預告期,的確是有彈性。好,師長,那這個 |
00:07:41,493 | 00:07:56,381 | 管制藥品那邊是列為第4級,你這邊列為第3級,但是有第一線的警戒,因為這個有提出來,劉世芳部長也有這樣談,他們希望列為2級圖品,我想了解當時你們思考是怎麼樣?法刑度完全都不一樣,處罰威嚇力完全不一樣。是,跟委員報告,這個議題,因為這個獨審會委員審議通過的,那因為這一個可能對社會危害性有蠻嚴重的影響,所以 |
00:08:11,528 | 00:08:16,230 | 本部部長在要求我們 我在這個禮拜一我們就發函要準備來檢討 是不是要把它升級 |
00:08:22,625 | 00:08:23,866 | 市長有在做?有有,禮拜一就發函了 |
00:08:43,602 | 00:09:00,616 | 請市長繼續留在台上請問部長或市長有沒有看過美國很有名的兩部劇一個叫絕命毒師跟絕命律師主角分別是一位制毒的毒販跟一門專門幫毒販辯護的律師臺灣這個民主法治國家即便是罪犯我們也要給他基本的權利但請法務部看一下這個廣告大大的廣告 |
00:09:04,520 | 00:09:19,256 | 販賣毒品吸毒被抓怎麼辦?成功無罪緩刑上百件勝訴這是廣告欸另外一個廣告販賣一二級毒品有解立即徵詢立即諮詢這個是在鼓勵販毒吸毒嗎?市長請先市長先回答 |
00:09:24,792 | 00:09:47,042 | 這個也可能涉及到這一個鼓勵犯罪的行為我相信包括我們警察同仁在也會網路巡邏你覺得這可以嗎?這個廣告可以嗎?為什麼沒有發現呢?這個我們網路巡邏應該也會加以助理網路巡邏失敗嘛!這個整個大大叫人家趕快來吸毒啊而且你一旦販毒吸毒都沒罪我可以幫你脫罪啊 |
00:09:48,443 | 00:09:58,076 | 廣告可以廣告成這樣嗎?律師法第40條明文規定不能以誇大、不實、不正當方法去推展業務法務部能處理嗎?這件事能處理嗎?能迅快處理嗎? |
00:09:59,821 | 00:10:21,793 | 還是無法可管?當然這個有如果是律師做廣告這還涉及到律師的倫理規範問題我們這個沒有法條就有倫理規範是一件事法條已經講說不能以誇大不許不正當的方法推展請各位公道嘛這個你可以這樣講你販毒了我可以幫你解擺脫啊我可以幫你除罪啊 |
00:10:23,359 | 00:10:42,923 | 有解啊!這個廣告大大大在我們台灣的廣場上,這個市長,法務部多加油吧!那部長你知道我考最後部長,你知道醫療哪些東西可以廣告不能廣告嗎?醫療可不可以廣告?醫療行為可不可以廣告?醫療不能廣告?藥品呢?藥品哪些藥品不能廣告?藥品分幾集?您知道嗎? |
00:10:50,190 | 00:10:50,330 | 好,謝謝陳委員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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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9時13分)謝謝主席。有請邱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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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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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部長早。部長,我昨天在做總質詢的時候,你有覺得我在歧視同志或單身女性嗎?昨天我們才見面,你有覺得嗎?為什麼我要這樣問部長,因為我昨天總質詢之後,有位民進黨的立委,就是上次在那邊唸法條看不懂的那位立委,他說我歧視同志跟單身女,我要藉機會還原一下這個真相,因為有部分的執政黨立委一直說代孕沒有共識,問題很多,所以要脫鉤,但是我強調是代孕已經經過兩次公民會議、三次的國家民調、十場以上的公聽會,還有很多國家的研究計畫都是一面倒的支持代孕要解禁,以這樣的結果,它還是社會沒有共識嗎?有社會問題嗎?或是所謂的還需要脫鉤嗎?因為我推動了二、三十年,反而是新興的議題,包括單身還有同志的部分,它只是一個新的議題,事實上,沒有經歷過像公民會議、國健署的民調或很多場的公聽會等等,的確社會有一群聲音,他們會質疑這樣出生的孩子會不會得到最佳利益原則。 |
但是我要強調、陳昭姿要強調的是我主張平權,甚至單身還有男男同志都包含在我的版本裡面,我要強調,我的法案是最完整的法案,我強調每一個人都有這樣的需求,有需求就要給他得到滿足,所以我希望不要再因為這樣子指控我是歧視單身或是同志,認為代孕要脫鉤,然後說沒有共識,部長,謝謝你。 |
部長,今年6月,我就收到一位高一孩子媽媽的陳情,他的孩子吸食了依托咪酯,她去石牌派出所報案,報案的時候,因為那個派出所說無法可辦,沒有受理,當時我馬上追這個案子,所以就了解派出所不受理的情形,然後也追著食藥署要趕快去做這件事。當時食藥署的確就像今天我們看到的一般這樣的程序來看,食藥署當時說他們已經剛剛完成,把依托咪酯列為所謂的管制藥品,然後告訴我說要等60天公告之後才能正式生效。我問他,那有沒有送到法務部呢?因為我也擔任過管制藥品管理委員大概二十幾年,後來他們說有,即刻送到法務部,法務部有個毒審會──毒品藥物審查委員會,他們也要開會,但是也要再等60天,這就是現在一般的正常程序,當我聽到這個可憐媽媽,她居然為了孩子去報案,因為她的孩子有對方的名字跟聯絡電話,所以她去報案,我覺得對我來說,我每天都在催這個案子,只要少一天、加速一天公告生效,有法可辦,這個壞人就可以少一天去做壞事危害別人,這是非常清楚的,問題是去年9月就發生這樣的事情,這邊資料都有,新北刑大查獲,後來發現是整個全國流竄大爆發。根據第一線查緝警方說法,其實去年就非常嚴重,我相信法務部應該掌握有這個資料,我想了解的是,為什麼要經過這麼漫長的程序?這個葬屍煙彈的精神症狀是會精神恍惚,然後渾身發抖等等,後來我們也看到很多悲劇發生,包括毒駕讓警員致死,但可能這個警員被知道是因為他的身分特別,可是一般受害者我們並不知道,所以可能的受害黑數更多,我現在想質詢的是,請法務部檢察司郭司長也一起上來,因為這兩個案是連結的。首先先請教邱部長,開放萊豬預告只要7天,你要開放萊豬,民眾有食安疑慮,只需等待7天,為什麼喪屍煙彈的管制公告要兩個月才生效?剛剛我也提到,我是藥學背景,所以這個成分我非常熟悉,這個依托咪酯本身有醫療用途,在開刀手術房作為麻醉劑,所以當時只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這我可以接受,因為它有醫療用途,可是當它不是以正當用途跑出去的時候,目前是列為第三級,第三級是不是恰當,等一下我們再來討論,請部長先回答我,開放萊豬預告只要7天,為什麼喪屍煙彈管制要拖兩個月才公告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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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報告委員,我非常感佩你關心這個議題,這個就是平常我們在醫療上用得很不錯的藥被拿來濫用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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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部長,我的關鍵是為什麼一個7天,一個要兩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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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的意思是說,這是一個很不好的事情,拿來濫用影響到一個醫藥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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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請教部長,管制藥品管理會多久開一次會?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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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跟委員報告,因為這裡的確有委員的期待以及社會的期待,所以我們已經把它從兩個月變成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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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公告日期改了,是不是?莊署長在點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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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預告日期變成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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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那我要談這個管制藥品管理會,有這麼重大事情發生,不能一年只召開三次或四次會議,你要開緊急的臨時會議啊!這個每延長一天,就害死多少小孩、害死多少家庭,是不是這樣?要因事制宜嘛!法務部郭司長,請問毒品審議委員會多久開一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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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委員好。我們毒審會是每三個月開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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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你看,一年才四次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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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必要的時候可以加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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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有嗎?這次有為了這個而加開會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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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我們在3月份就已經提出依托咪酯的動議,由法醫研究所提出預警,預警完了之後,因為是由外部委員、專家審議,它必須具有成癮性,還有社會危害性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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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好,你已經講到審查的標準,我大概了解審查標準,那你這個案子拖多久才開始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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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3月份之後,在6月13號我們就開了審查會議,把依托咪酯列管為三級毒品,因為如果依托咪酯列管為三級毒品後,可能會有其他毒品的代替效應,所以又把相類毒品美托咪酯跟異丙帕酯同時列為三級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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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司長,我要問的是,為什麼要公告兩個月?毒品要公告兩個月嗎?危害已經這麼大,全國大流竄,要等兩個月才公告生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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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報告委員,我們沒有公告兩個月,毒審會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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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有啊!6月13號開會列管,然後8月十幾號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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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對,因為要報行政院公告,我們的法制作業完成之後,要報行政院公告,行政院是在8月份公告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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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司長跟部長,遇到緊急狀況,兩位是不是認為應該要稍微有彈性,不要那麼僵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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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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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一般審查會也可以這樣開啊,一年開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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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們的確有彈性,不管是開會或者是預告期,的確是有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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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好,司長,管制藥品那邊是列為第四級,你這邊列為第三級,但第一線的警界提出來,劉世芳部長也有這樣說到,希望列為二級毒品,我想了解當時你們的思考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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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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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這個在法刑度上是完全不一樣,處罰的威嚇力也完全不一樣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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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對,跟委員報告,這個議題經毒審會委員審議通過,也因為這可能對社會危害性有蠻嚴重的影響,所以本部部長再要求我們,我在這個禮拜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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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嚴重才第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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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我們就發函準備檢討是不是要把它升級,這個禮拜一就發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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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好,我正想問你,你們已經公告了,但必要時還是要滾動檢討國內的狀況、氾濫的情形、危害的程度等等,再修改級數,然後相關的刑罰、罰則、刑度都不一樣,所以司長是有在做了,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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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有,有,禮拜一就發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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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好。再請問部長或司長,有沒有看過美國很有名的兩部劇:絕命毒師跟絕命律師?主角分別是一位製毒的毒販跟一位專門幫毒販辯護的律師。臺灣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即便是罪犯,我們也要給他基本的權利,但請法務部看一下這個大大的廣告:販賣毒品、吸毒被抓怎麼辦?成功無罪/緩刑、上百件勝訴……這是廣告耶!另外一個廣告:販賣一、二級毒品有解,立即諮詢。這是在鼓勵販毒、吸毒嗎?請司長先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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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這個有可能涉及到鼓勵犯罪行為,我相信包括我們警察同仁會網路巡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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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你覺得這個可以嗎?這個廣告可以嗎?為什麼沒有發現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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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這個網路巡邏應該會加以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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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網路巡邏失敗啦!這等於大剌剌叫人家趕快來吸毒,而且你一旦販毒、吸毒都沒罪,我可以幫你脫罪啊!廣告可以廣告成這樣嗎?律師法第四十條明文規定,不能以誇大不實、不正當方法推展業務。法務部能處理嗎?這件事能處理嗎?能儘快處理嗎?還是無法可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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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當然,如果是律師做廣告,這個還涉及到律師的倫理規範問題,我們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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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沒有,法條就有規定,倫理規範是一回事,法條已經規定不能以誇大不實、不正當的方法推展業務,請各位公道嘛,可以這樣說:你販毒了,我可以幫你擺脫,可以幫你除罪、有解!這個廣告大剌剌在我們臺灣的網站上,法務部多加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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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是,謝謝委員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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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最後我考部長,部長,你知道醫療有哪些可以廣告、哪些不能廣告嗎?醫療可不可以廣告?醫療行為可不可以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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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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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醫療不能廣告,藥品呢?哪些藥品不能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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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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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藥品分幾級,您知道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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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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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處方藥、指示藥、成藥等等,對不對?處方藥不能廣告,藥品這邊管得相當嚴,部長,你要記得喔!醫療行為當然是不能廣告,連這種東西都不能廣告,要幫助你的都不能廣告,這個要害死你的還能廣告!請司長回去好好檢討,謝謝兩位。 |
發言片段: 49 |
邱部長泰源:謝謝陳委員。 |
發言片段: 50 |
主席:謝謝陳委員。我在電視上連續5分鐘都有廣告,一下子益生菌,一下子顧眼睛,那可以嗎?營養師、醫科醫師全部都來了,現在怎麼……等一下我再問署長,看這樣對不對?謝謝部長、署長。 |
接續我們請王育敏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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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26-5 |
speakers | ["蘇清泉","陳昭姿","王育敏","林月琴","陳菁徽","邱鎮軍","廖偉翔","王正旭","劉建國","羅廷瑋","林淑芬","羅智強","楊瓊瓔","賴士葆","涂權吉","李坤城","洪孟楷","林國成","張雅琳","陳培瑜","郭昱晴","徐富癸","楊曜","葉元之","黃秀芳","陳瑩","盧縣一"]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4-10-23"] |
gazette_id | 1138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89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法務部、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列席就「有關新興煙毒品防制及強化虐 童防治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89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