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成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時間: 0
Start Time End Time Text
00:00:09,591 00:00:30,137 好 謝謝主席 我們法務部政部長麻煩部長NCC 我們主委翁代主委好 我們政部長翁主委
00:00:31,380 00:00:52,705 我想今天本席啊特別要來請教今天我看主席標這個議題啊就是偵查不公開最後看起來是偵查是大公開那在這裡我要請教當然偵查不公開本來就擁有之法律之規範那確實啊
00:00:56,014 00:01:23,811 過去你們也一直在遵守這些但是我要特別請教鄭部長從柯文哲案在這裡我要請教一個敏感的問題原來京華城的案子是調查局立案在辦但是傳言啊我們鄭部長下令要移給
00:01:26,184 00:01:44,916 連政署部長有沒有這回事跟委員報告這個沒有這回事那個調查局他那個立案他是最早的是由有人由民意代表來告發的來告發的那這部分是我相信鄭部長在司法界給人家感覺
00:01:55,823 00:02:22,259 確確實實也是為司法捍衛之一個漢子啦但是我沒有想到確確實實當了部長之後看起來似乎偵查不公開真的是偵查公開欸來 伯父還有我們王主委你看一下這個三立電視台他自爆喔剪掉的線已經養了7年
00:02:24,338 00:02:48,781 當然或許是這個記者啊至高提高身價但是部長確確實實他寫出來的還有進週刊寫出來的那個很奇怪啊你們都跟著他的腳步去走所以這個偵查不公開是真的是一個諷刺啊
00:02:49,602 00:03:06,315 在一個老百姓來講我們當民意代表的人必須要把下情上達讓翁主委、讓鄭部長你了解什麼叫做偵查不公開現在老百姓是不相信的耶不定
00:03:07,336 00:03:28,510 林國成你一世英名在司法界是多少有一點名氣可是在你主政的法務部底下的檢察官在這裡我說前功盡棄沒中不要為了要做官啦柯文哲的案子我們將心比心到底有沒有大公開
00:03:29,861 00:03:37,367 老百姓是認為真的是大公開的部長你撿到這個30秒給你你有什麼看法這個是外界對我們辦人團隊的一個誤解啦這個我再強調啦那這部分這個媒體的這個有北警有給他約談了
00:03:53,078 00:03:55,799 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司法本來就勿枉勿重尤其檢察官你是要在做偵查動作其實在偵查
00:04:16,166 00:04:38,294 本來就是要秘密去做事情去收集對方有利無利之證據而來做偵辦這是你們檢察官之責任啊我們主席過去他的做法不管是現在在立法院他還是這樣做啊所以在這裡我要拜託政部長不要因為柯文哲而就變了樣
00:04:39,514 00:04:39,994 最後一個
00:05:08,797 00:05:26,130 我要特別跟政部長有一個外勞在去年11月份的時候被車子撞死他死狀很難看我接到這個陳情案子是因為泰國辦事處跟我陳情
00:05:27,071 00:05:44,352 所以我不得要跟政部長你來檢舉這個案子是在阻攬這個在阻攬是苗簡所辦結果這個人死了以後當事人也承認說他有撞到東西可是有撞到東西就有因果關聯
00:05:46,233 00:06:11,662 這個嫌疑犯他是喝酒超速可是這個外勞撞下去以後噴到對面的車道那這個對面的車道啊兩部車也把他撵過你說這個硬注意而未注意那這種東西不起訴還OK可是喝酒的人他自己承認喔已經撞到人可是他不曉得撞到什麼
00:06:12,302 00:06:35,472 是應該有英國關係的關聯最後部長我跟你承認我跟你投訴結果檢察官因為他是外勞因為他沒有利害關係人就把他牽結掉不起訴人白白的死掉部長今天時間的關係我特別跟你檢舉這個案子
00:06:36,713 00:06:57,255 部長要跪為過去司法界的深意你該查的一定要查所以沒有人說他是外勞就白白死掉我告訴你啦 部長這都對我們自己的良心這是國際耶這些外勞也是人耶 也是生命耶怎麼就這樣牽結了呢
00:06:59,093 00:07:15,243 怎麼就這樣牽扯呢那現在他喝酒被警察測出來欸他是有酒精的第二個自己也承認超速第三他也承認撞到東西撞到什麼他不曉得可是這個部分部長
00:07:16,184 00:07:38,796 我今天特別在議事殿堂跟你檢舉我看看你們辦不辦不要偵查不公開連這個也不公開那到最後我開國際記者會這個會一笑國氣啊部長我剛剛跟你檢舉這件案子我希望我希望你把它當成一回事把它查清楚勿妄勿縱
00:07:41,479 00:07:43,601 我現在跟你剪輯這個案件我再送給你
00:08:01,460 00:08:10,418 那這邊相關的資料請委員提供我們再轉交給那個不是轉交 我要你部長你要去注意這件事你是檢察官 你是檢察長出身的
00:08:12,068 00:08:21,390 所以我跟你講我不要你去干涉這些他有煙情你部長當然要站出來這是不保證你不可以再跟我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搞
00:08:42,134 00:08:59,366 總共有18件啦我已經請了意見陳述啦已經在辦啦不是幾件的問題是有事時就要辦到底嘛阿如果沒有我會講喔主委我會講喔回來交通委員會我會好好審議算我會好好審議算好不好好 謝謝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020

發言片段: 0
林委員國成:(11時55分)謝謝主席。請法務部鄭部長。
發言片段: 1
主席:麻煩部長。
發言片段: 2
林委員國成:請NCC主委。
發言片段: 3
主席:請翁代主委。
發言片段: 4
林委員國成:鄭部長、翁主委,我看到主席今天標註的議題是偵查不公開,但最後看起來偵查却是大公開。當然,偵查不公開本來就擁有法律之規範,過去你們確實也一直遵守這些。但是我要特別請教鄭部長,關於柯文哲案,我要在這裡請教一個敏感的問題,原來京華城的案子是調查局立案在辦,但是傳言鄭部長下令移給廉政署。部長,有沒有這回事?
發言片段: 5
鄭部長銘謙:跟委員報告,沒有這回事。調查局立案最早是由民意代表告發的,這部分……
發言片段: 6
林委員國成:部長,我跟你講,我的時間有限,回答有或無就好。
發言片段: 7
鄭部長銘謙:沒有、沒有、沒有,沒有這回事。
發言片段: 8
林委員國成:沒這種事情喔?
發言片段: 9
鄭部長銘謙:對。
發言片段: 10
林委員國成:鄭部長在司法界給人家的感覺,確確實實也是在為司法捍衛,是一個漢子啦!但是我沒有想到也確確實實地,當了部長之後,偵查不公開看起來似乎真的是偵查公開欸!
部長還有翁主委,你們看一下,三立電視臺自爆檢調的線已經養了7年。當然,或許是這個記者自抬身價,但是確確實實是他寫出來的,還有鏡周刊寫出來,奇怪的是,你們都跟著他的腳步走?所以,偵查不公開真的是諷刺啦!站在老百姓的立場來講,我們當民意代表的人必須下情上達,讓翁主委、讓鄭部長了解什麼叫作偵查不公開,因為現在老百姓是不相信的!部長,枉費你一世英名,你在司法界可是多少有一點名氣!可是在你主政法務部底下的檢察官,在這裡我跟你講,前功盡棄了!部長,不要只為了當官啦!針對柯文哲的案子,我們將心比心啦!到底有沒有大公開?老百姓認為真的是大公開的。部長,針對這個問題,我30秒給你,你有什麼看法?
發言片段: 11
鄭部長銘謙:這是外界對我們辦案團隊的……
發言片段: 12
林委員國成:誤解?
發言片段: 13
鄭部長銘謙:誤解啦!我再強調啦!針對媒體問題,北檢已約談了。
發言片段: 14
林委員國成:約談有什麼用?
發言片段: 15
鄭部長銘謙:有……
發言片段: 16
林委員國成:早上約談,下午說簽結。
發言片段: 17
鄭部長銘謙:沒有……
發言片段: 18
林委員國成:部長,我跟你講,我們也不要爭辯啦!
發言片段: 19
鄭部長銘謙:這件案子還沒結案啦!
發言片段: 20
林委員國成:還沒結?好。
發言片段: 21
鄭部長銘謙:對,還沒結。
發言片段: 22
林委員國成:好好辦啦!有就有、沒有就沒有,司法本來就要毋枉毋縱,尤其檢察官是要偵查的。其實偵查時本來就要秘密去做事情、去蒐集於對方有利、無利之證據來偵辦,這是你們檢察官的責任!照我們主席過去的作法,也不管他現在是在立法院,他還是這樣做啊!所以我在這裡要拜託鄭部長,不要因為柯文哲就變了樣,也不要因為柯文哲真的有犯罪事實,你們就縱容。我認為司法要公正,所以我要特別提醒部長還有翁主委,針對這個問題,真的一定要讓老百姓覺得你們對於偵查不公開事實上是有在捍衛的,這點我要勉勵鄭部長還有翁主委。
最後一點,我要特別跟鄭部長講。有一個外勞在去年11月份的時候被車撞死,死狀很難看。而我接到這件陳情案是因為泰國辦事處跟我陳情,所以我不得不跟鄭部長檢舉。這件案子發生在竹南,為苗檢所辦。這個人死了以後,當事人也承認他有撞到東西,有撞到東西就有因果關聯。這個嫌疑犯喝酒超速,外勞被撞以後,噴到對面車道,然後對面車道上兩部車又將他輾過,若說這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以這個理由不起訴還OK。可是喝酒的人自己承認已經撞到人,只是他不曉得撞上什麼,那就應該有因果關係的關聯。但是,部長,我要跟你投訴,結果最後檢察官因為他是外勞、因為他沒有利害關係人,就簽結掉、不起訴,人白白地死掉!部長,今天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特別跟你檢舉這件案子,為了你過去在司法界的聲譽,該查的一定要查,沒有人認為因為他是外勞就可以白白死掉!部長,我跟你講,這怎麼面對我們自己的良心?這件案子涉及國際,這些外勞也是人,也是生命,怎麼就這樣簽結了呢?怎麼就這樣簽結了呢?被告喝酒被警察測出來、他是有酒精的;第二,他自己也承認超速;第三,他也承認撞到東西,只是撞到什麼他不曉得。部長,對於這個部分,我今天要特別在議事殿堂跟你檢舉,看看你們辦不辦,不要因為偵查不公開就連這個也不公開,否則最後我開國際記者會,這件事會貽笑國際!部長,我跟你檢舉這件案子,希望你把它當一回事、把它查清楚,毋枉毋縱。把事實真相查清楚對死者才有交代,不能因為他是移工、他是外國人,我們就不捍衛司法的公正。我現在跟你檢舉,這件案子的資料我也會再送給你。部長,你有什麼看法?
發言片段: 23
鄭部長銘謙:相關資料請委員提供,我們再轉交給……
發言片段: 24
林委員國成:不是轉交,我要部長注意這件事。你是檢察官、你是檢察長出身的,所以我跟你講。我不是要你去干涉,但他有冤情,你身為部長,當然要站出來,不能只是轉交,交那些沒意義啦!
發言片段: 25
鄭部長銘謙:我不能介入個案,但是我會請苗院檢察官妥為偵辦。
發言片段: 26
林委員國成:好。
發言片段: 27
鄭部長銘謙:既然還沒調查,那我們會調查清楚!
發言片段: 28
林委員國成:好。
最後,翁代理主委,我要跟你檢舉,針對記者這件事情,你們以後真的一定要捍衛到底,好不好?
發言片段: 29
翁代理主任委員柏宗:跟委員講,總共有11件啦!我們已經請媒體做意見陳述、已經在辦了。
發言片段: 30
林委員國成:不是幾件的問題,而是有事實就要辦到底嘛!
發言片段: 31
翁代理主任委員柏宗:當然、是。
發言片段: 32
林委員國成:否則主委,我跟你講,回頭在交通委員會,我會好好審預算,好不好?好,謝謝。
發言片段: 33
主席:謝謝。
翁主委,要記得NCC是獨立機關!
下一位請林宜瑾委員進行詢答。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52
meet_id 委員會-11-2-36-7
speakers ["吳宗憲","莊瑞雄","黃國昌","沈發惠","謝龍介","陳俊宇","鍾佳濱","羅智強","賴士葆","吳思瑤","沈伯洋","翁曉玲","林國成","林宜瑾","張啓楷","林思銘","陳冠廷"]
page_start 273
meetingDate ["2024-10-23"]
gazette_id 1138801
agenda_lcidc_ids ["1138801_00009"]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廉政署署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如何破除偵查大公開,以兼顧犯罪偵 查及人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8801_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