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培瑜 @ 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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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4,396 00:00:07,379 謝謝主席,有請衛福部部長還有教育部,謝謝。
00:00:13,444 00:00:41,590 委員好部長跟學特斯司長好同影片幫我按下一張謝謝部長我一直在跟你討論關於校園兒少不當對待的事情不應該成為兒少法的裁罰黑數不知道部長上任至今我來質詢過非常多次不知道部長有沒有掌握目前的進度我當時的說在衛福部的內部分案的做法會導致很多兒少加害者繼續在兒少法
00:00:42,230 00:01:06,450 是你們自己兒少跑的框架裡面繼續被隱形、被吃案教育部也給我們相關的回文說目前只剩下少數縣市的補證資料從提案到今天已經半年過去目前的裁罰公告進度如何?可不可以請兩位做個回應?好,是的,我是不是...好,沒關係,看起來沒有掌握那我來告訴你部長、司長請繼續聽喔,來下一頁
00:01:09,417 00:01:18,442 目前我們手上有幾個新聞光是這個查得到的新聞還不含沒有報出來的新聞在兒少法財閥專區依然一片空白
00:01:19,913 00:01:44,527 為什麼會這樣?你們的說法告訴我說因為他要走司法流程他沒有司法流程走完他就沒有辦法被公告所以到他相關的判決完成前只要當事人這個加害者當事人他被解除羈押他就繼續在民間大搖大擺他可以開課他可以開班他可以用各式各樣的名義在民間收小孩進來上他的課
00:01:46,048 00:01:46,188 登委員說明
00:02:03,618 00:02:31,569 其實行政法跟這個刑事法是兩個病例我當然知道可是我一再來這裡所以你們要告訴我怎麼辦嗎如果我今天要幫我的小孩去報名一個外面的課程可是衛福部這個兒少財法專區卻告訴我說家長們不用擔心你到我們的網站上來可以查一查陳培瑜是不是加害曾經有加害的案例陳培瑜是不是...但是因為陳培瑜的案件還沒有走完那你們難道沒有做法可以做嗎如果按照你的說法我跟你分享下一個案例來下一頁
00:02:32,729 00:02:57,226 凱凱案大家很心痛而且全臺灣都在矚目於是呢12月凱凱過世2024年3月新聞揭露很快的癥結起訴可是我要說要不是因為凱凱案有這麼高的關注度他的偵查起訴也不會這麼快於是你們才罰公告就很快有相關的案例可以讓我們去理解難道我們每一個孩子都要像凱凱一樣那麼慘加害人的名字才可以快速被看見嗎
00:03:02,073 00:03:03,914 臺灣的家長對於我們政府沒有信心因為有非常非常多的案子
00:03:31,482 00:03:51,177 一而再、一而再、再而三的就發生這個事情八月臺中六歲童遭虐捏脖子壓制者手全身傷施暴者是園長九月性侵竹北三個男童陽光國立大學生十月新竹三歲小孩昏厥送醫竟然是健身教練虐到睾丸發黑這些都是有上新聞
00:03:51,897 00:04:05,825 而且就算上了新聞他一樣不會在財閥專區被公告更何況沒有上新聞我要再次請教衛福部你們自己可不可以有更積極的做法不要再用司法判決還沒有裁處判決出來
00:04:07,746 00:04:32,436 自從這個委員關心特別是家外的不當對待希望能夠還有校外的不當對待這些事情對就是校外就是他們的關係不是主要照顧者這類的那我們現在都以岸管制那所以我們3個月都會定期去跟縣市做一些勾結核對3個月喔我們在自己跟縣市政府3個月會做定期的聯繫會議來做
00:04:34,477 00:04:34,677 陳培瑜議員
00:05:04,526 00:05:30,218 三個月這裡面的人如果再度做了什麼樣的壞事我們如何確保孩子的安全我覺得我們真的很難跟家長交代我們真的很難跟這些受害的小孩交代假設三個月你們真的也開成了會開成了會之後最後的決議一樣告訴我因為司法判決還沒有走完尚未定念所以他不能上兒少法裁罰專區被公告姓名那不就是回到原點了嗎
00:05:31,238 00:05:31,658 行政調查的
00:05:49,924 00:05:52,647 目前我們的行政規定原則上是4個月啦最長就是原則上就是說能夠超過的話就4個月因為這個4個月是按照這個性侵
00:06:16,508 00:06:29,789 姓邵的這個相關法規規定的最長4個月所以難道好那所以你的意思是告訴我說如果在相關法規我們表定4個月那難道我們要回來談修法嗎那就又回到之前我已經問過兒少全法修法進途到底是什麼
00:06:31,510 00:06:31,550 陳培瑜
00:06:46,880 00:06:46,920 陳培瑜
00:07:07,657 00:07:25,812 很難用啦齁但是我知道你們我看你們有誠意了你們知道把那個兒少法的部分跟幼教法加在一起讓家長可以快速查詢這個部分我要先快速給予肯定可是我相信整個系統整個平台都可以更加的好用然後讓家長一鍵查詢可是還是要回到兒少事件調查跟裁罰公告我認為應該要在一個月內告訴大家你們可以更積極的怎麼往下做而不是只有在告訴我們四個月法規範是四個月或者是三個月會開一次會議
00:07:36,621 00:07:39,784 縣市都在調查中那如果他還沒有公告就表示他在進行中
00:08:01,724 00:08:18,273 我想委員提的這個很重要,如果按照時程反不及急,我想我們來演繹看看有更快速的保護我們兒少的一定要第一時間就能夠保護,一定要用各種方法我們來努力
00:08:19,394 00:08:47,437 好那我要再一次說我並不是說臺北市做得好其實臺北市那個案子要不是鬧得很大其實它也不會走這麼快我們實話實說所以我只是要告訴部長也告訴司長您齁我們目前遇到的困境就是這樣假設所有立委辦公室都會收到跟兒少陳情最大的破口可能就是我剛剛講的那件事情不管你們是因為三個月才開一次會還是相關的法規範說四個月才要再開一次會所有這些中間的空洞會讓這些犯法的
00:08:47,577 00:08:54,044 大人一而再再而三繼續在民間流竄我要再次強調這些事情所以他可以不要進補習班
00:08:55,885 00:09:22,082 因為補習班他有相關的法規範要去查詢他自己光是在網路上在任何的報名平台他就可以開班授課他取名叫烘魚老師叫什麼大頭魚老師然後過去他所有的東西都不會被查到然後他繼續招生授課然後繼續殘害我們的小孩我們真的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再一個悲傷的個案產生所以我要真的積極我一而再再而三每次來衛環委員會都在講這個題目要拜託
00:09:23,513 00:09:24,457 好 我們也會再繼續追蹤 謝謝主席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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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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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13時2分)謝謝主席,有請衛福部部長還有教育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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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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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部長、學特司司長好。部長,我一直在跟你討論,關於校園兒少不當對待的事情,不應該成為兒少法的裁罰黑數,部長上任至今我質詢過非常多次,不知道部長有沒有掌握目前的進度?我當時說衛福部內部分案的作法,會導致很多兒少加害者在你們自己兒少法的框架裡面,繼續被隱形、被吃案。教育部也給我們相關的回文說,目前只剩下少數縣市的補正資料。從提案到今天已經半年過去,目前的裁罰公告進度如何?可不可以請兩位做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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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好,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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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沒關係,看起來沒有掌握,那我來告訴部長、司長,請繼續聽。目前我們手上有幾個新聞,光是查得到的新聞,還不含沒有報出來的新聞,在兒少法裁罰專區依然一片空白。為什麼會這樣?你們告訴我因為要走司法流程,沒有走完司法流程,就沒有辦法被公告。所以到他相關的判決完成前,只要這個加害者當事人被解除羈押,他就繼續在民間大搖大擺,可以開課、可以開班,可以用各式各樣的名義在民間收小孩進來上他的課。但是這個人其實有案在身,只是因為司法判決尚未完成,所以家長搞不清楚,家長就算上了衛福部的兒少裁罰專區,依然找不到他的名字,因為他的司法判決還沒有完成,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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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秀鴛:跟委員說明,其實行政罰跟刑事罰是兩個併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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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我當然知道,所以你們要告訴我怎麼辦嘛!如果我今天要幫小孩報名一個外面的課程,可是衛福部兒少裁罰專區卻告訴我:家長們不用擔心,到我們的網站上可以查一查陳培瑜是不是曾經有加害的案例,陳培瑜是不是如何如何。但是因為陳培瑜的司法案件還沒有走完,你們難道沒有作法可以處理嗎?
如果按照你的說法,我跟你分享下一個案例,剴剴案大家很心痛,而且全臺灣都在矚目,12月剴剴過世,2024年3月新聞揭露,很快的偵結起訴。可是我要說,要不是因為剴剴案有這麼高的關注度,他的偵查起訴也不會這麼快,於是你們裁罰公告就很快。有相關的案例,可以讓我們去理解,難道我們每一個孩子都要像剴剴一樣那麼慘,這樣加害人的名字才可以快速被看見嗎?可是你們還有地方政府都說因為還沒有定讞,所以不能裁罰,於是我們可以看到這些人繼續在民間開班授課,繼續教小孩,甚至繼續收費,然後繼續在教學場域當中殘害我們的孩子。
光是這個暑假,這個只是有上新聞的,我要再次強調,臺灣的家長對於我們政府沒有信心,因為有非常非常多的案子,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這個事情:8月臺中6歲童遭虐,捏脖子、壓制折手、全身傷,施暴者是園長;9月性侵竹北三個男童,陽光國立大學生;10月新竹3歲小孩昏厥送醫,竟然是健身教練虐到睪丸發黑。這些都是有上新聞,而且就算上了新聞,他一樣不會在裁罰專區被公告,更何況沒有上新聞的!我要再次請教衛福部,你們自己可不可以有更積極的作法?不要再用司法判決還沒有裁處判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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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秀鴛:自從委員關心,特別是家外的不當對待,希望能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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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還有校外的不當對待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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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秀鴛:對,就是校外,他們的關係不是主要照顧者這一類的,我們現在都以案管制,所以我們3個月都會定期去跟縣市做一些勾稽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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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3個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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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秀鴛:我們自己跟縣市政府3個月會有定期的聯繫會議來做勾稽比對,我想對於落實的部分,可能真的要請委員允許我們一些時間來跟地方再加強訓練然後說明,我想這個部分都依法有據,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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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沒關係,我就請教,去裁罰專區都還找不到他的名字,如果如您所說,假設3個月我們才跟地方政府勾稽一次資料,或是開相關的平臺會議來確保這些案件的進度,3個月!這裡面的人如果再度做了什麼樣的壞事,我們如何確保孩子的安全?我覺得我們真的很難跟家長交代,很難跟這些受害的小孩交代!
假設3個月,你們真的開成了會,之後最後的決議一樣告訴我因為司法判決還沒有走完,尚未定讞,所以他不能上兒少法裁罰專區被公告姓名,那不就又回到原點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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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秀鴛:回到行政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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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假設我可以接受3個月你們要開一次會,但是你們開會所依據的,所謂合理的法規範又會是什麼?光是就這3個案子,可不可以請您舉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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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秀鴛:應該說,它有一個行政調查,如果行政調查屬實,經過縣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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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行政調查權跟必須執行的工作在縣市政府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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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秀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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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如果縣市政府這3個月都不積極,等到你跟它3個月開一次會議時才說:好,謝謝你的提醒,我來查這個案子!這中間衛福部都不能有任何更積極的作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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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秀鴛:目前我們的行政規定原則上是4個月,最長、原則上能夠超過的話就4個月,因為這4個月是按照性侵、性騷相關法規規定的,最長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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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所以你的意思是告訴我,如果在相關法規我們表定4個月,難道我們要回來談修法嗎?那就又回到之前我已經問過了,兒少權法修法的進度到底是什麼?又回到原點了嘛!所以光是行政的部分,我們都沒有辦法處理、給家長一個交代,我真的覺得這件事情說不過去。當然,我會叫教育部出來,是因為之前我們一直跟教育部溝通,在學校裡面的案件沒有通報到衛福部來的,你們兩個系統沒有勾稽。在我們不斷的、不斷的跟你們開會溝通,並且我們用力的監督,我們現在看到教育部在幼教法跟兒少法的部分,目前有放在一起,可是我們點進去看那個系統,兩個系統介面長得完全不一樣,很難用啦!但是我知道並且看到你們有誠意了,你們知道把兒少法的部分跟幼教法加在一起,讓家長可以快速查詢,這個部分我要先快速給予肯定。可是我相信整個系統、整個平臺都可以更加的好用,然後讓家長一鍵查詢,可是還是要回到兒少事件調查跟裁罰公告,我認為應該要在1個月內告訴大家,你們可以更積極地怎麼往下做,而不是只有告訴我們法規範是4個月或者是3個月會開一次會議來處理這個事情,但是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都沒有解決。我再回到剛剛上一頁的新聞,謝謝主席給我多的時間。光這些案子,你們目前掌握進度又是如何?沒有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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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秀鴛:應該是說,縣市都在調查中,如果他們還沒有公告,就表示還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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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想委員提的這個很重要,如果按照時程,這緩不濟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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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對,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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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們來研擬看看,有更快速保護我們兒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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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我們回到臺北市……好,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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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一定要第一時間就能夠保護,我們一定要用各種方法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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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我要再次說,我並不是說臺北市做得好,其實臺北市那個案子要不是鬧得很大,其實它也不會走這麼快,我們實話實說;所以我只是要告訴部長,也告訴司長,我們目前遇到的困境就是這樣。假設所有立委辦公室都會收到跟兒少有關的陳情,最大的破口可能就是我剛剛講的那件事情,不管你們是3個月才開一次會,還是相關法規範說4個月才要再開一次會,這些中間的空洞會讓這些犯法的大人一而再、再而三,繼續在民間流竄。
我要再次強調這些事情,他可以不要進補習班,因為補習班有相關的法規範要去查詢,他自己光是在網路上任何報名平臺就可以開班授課,他取名叫魟魚老師、大頭魚老師,過去他所有的東西都不會被查到,然後他繼續招生授課,繼續殘害我們的小孩,我真的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再產生一個悲傷的個案,所以真的要積極。我一而再、再而三,每次來衛環委員會都在講這個題目,拜託!我也會再繼續追蹤,謝謝主席。
發言片段: 28
邱部長泰源:好的,我們一定來努力。
發言片段: 29
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部長以及司長。
接續請郭昱晴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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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26-5
speakers ["蘇清泉","陳昭姿","王育敏","林月琴","陳菁徽","邱鎮軍","廖偉翔","王正旭","劉建國","羅廷瑋","林淑芬","羅智強","楊瓊瓔","賴士葆","涂權吉","李坤城","洪孟楷","林國成","張雅琳","陳培瑜","郭昱晴","徐富癸","楊曜","葉元之","黃秀芳","陳瑩","盧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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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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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389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法務部、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列席就「有關新興煙毒品防制及強化虐 童防治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89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