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 @ 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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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4,271 | 00:00:28,235 | 主席謝謝麻煩請劉世芳部長部長部長好部長本席有看到您在10月12號的時候有跟我們耕州燒老防治的推動資訊小組合影然後施行耕燒法施行兩年成效良好嘛對不對 |
00:00:29,639 | 00:00:33,456 | 三、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四、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 |
00:00:34,790 | 00:01:01,478 | 事情很多那是我們的新聘委員那我們謝謝他們過去一段時間的幫忙我還想說要給部長有個這個打廣告的一個機會因為耕燒法上路兩年我們在2021年的時候共同推動那也希望是說能夠嚇阻這樣子的一個耕種燒老的一個犯罪樣態但部長有沒有注意到最近有耕燒法的這個有可能的一個犯罪狀況 |
00:01:02,478 | 00:01:04,218 | 三、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四、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三、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四、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 |
00:01:32,094 | 00:01:56,176 | 部長這只是冰山一角啊因為李多惠他是一個公眾人物知名人物所以說他開直播然後大家有關心也認為是說本席第一時間看到我們也不知道說他到底是誰啊有可能以為的是譬如說愛慕者有可能以為是這個粉絲但是比較激進的方式那後來即便你講是說有可能他是這個媒體朋友但不管怎麼樣他是不是符合根梢的一個要件 |
00:01:56,636 | 00:01:58,918 | 三、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四、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 |
00:02:08,733 | 00:02:31,726 | 報告委員其實我們已經有7000多案是警察機關受理的到目前為止所以表示說其實跟騷法從這個立法院三讀通過上路以來確實它有達到一定的效果而且呢八成以上的跟騷行為我先請教李都會這個案件符不符合跟騷法的一個保護要件我想應該由警政機關來認定比較好不是由我來認定好嗎 |
00:02:33,554 | 00:02:52,079 | 來簡單說明一下你看依照這個從開始的發生地一直到延續到到那個結果我覺得應該是符合更稍微是符合嘛對不對因為確實我們看到是說他持續的在跟蹤而且心生畏懼嘛對所以我們這個案件也知道對象在偵辦當中在偵辦當中是好來部長本席還是提醒啊 |
00:02:53,015 | 00:03:17,989 | 因為不管是李多惠不管是任何的一個公眾人物我覺得台灣很寶貴的地方是在於是說我們的民主法治那我們也希望是說不要讓任何人來到台灣之後覺得是說他有心生畏懼然後感覺好像有不好的一個印象我覺得這都會牽一髮而動全身尤其是我們現在觀光的部分蠻多的韓國的自由行的旅客也會來到台灣所以這一點是不是應該要加強來做一個這個防範 |
00:03:20,950 | 00:03:42,802 | 謝謝委員的提醒,我想您提到了就是說可能我們台灣一半的一部分的民眾都知道有跟騷法但他如果是外國觀光客來的時候可能有這方面的困難那我們是不是來跟交通部的觀光署或者是說跟我們外交部的同仁一起來看看怎麼樣做比較好的宣導就是台灣是有跟騷法,如果他認為有這樣子的一個困擾的時候可以跟我們警政機關來做投訴 |
00:03:44,431 | 00:04:10,394 | 好謝謝部長那部長另外一個部分我想今天那個國土署跟我們駐都董事長是不是也有過來來我們簡單再請教一下部長兩年前111年12月本席跟內政委員會委員來考察新北地區社會住宅的重大公共工程當時我們就針對就是以前世大運選手村也是現在我們量體最大的一個社會住宅 |
00:04:10,874 | 00:04:36,940 | 我就有要求說應該是要成立不管是官方的賴群組能夠適時的回應住戶的一個問題或者是社會住宅冷氣的部分應該要變更能暖變平跟高節能的一個冷氣為什麼那兩年前會這樣子提是因為那個時候我們看到2017年的世大運選手村當時採購的冷氣居然並不是所謂的變平冷氣而 |
00:04:39,241 | 00:04:46,505 | 二、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三、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四、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五、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六、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七、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八、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 |
00:05:04,761 | 00:05:22,897 | 社會住宅的問題其實現在讓大家會覺得是說好像爆發很多的一個負面新聞更重要的是現在居然還有這個民眾陳情反應是說不管是我們董事長好像也都對於住宅的這一些住戶的反應不聞不問部長有沒有掌握到這樣的消息 |
00:05:25,057 | 00:05:30,658 | 二、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三、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四、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五、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六、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 |
00:05:54,202 | 00:06:03,702 | 三位委員前往到我們的社宅我今天也不只是針對林口世大運的社宅我認為是說我們所有全國的社宅我們都應該要統一一樣的標準 |
00:06:06,482 | 00:06:32,980 | 我們的社宅有中央政府也有地方政府是那中央政府的標準是的尤其是我們有住都中心所以應該是要帶頭示範啊您記不記得3個月前你也才來我們林口凍土、剪採本席也陪同啊因為我們林口另外一個社宅也要再新建啊那但是社宅的管理新建是一個部分我們大家沒有反對但是新建完之後的管理以及居住裡面的一個狀況 |
00:06:34,221 | 00:06:56,208 | 包括說現在還有一般戶轉成弱勢戶的續約爭議。其實這個爭議從今年3月都有。住住中心也有住住中心的解釋。那但是現在針對民眾的反應持續的沒有辦法獲得解決跟改善的時候,這只會讓這樣子好像是壓力過一樣越悶越大。部長。好,我們來檢討改進。那個委員所提到的問題我們會一一來檢討。 |
00:06:58,649 | 00:07:00,830 | 三、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四、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五、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六、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 |
00:07:27,301 | 00:07:45,522 | 那這個部分我們會分層次來處理那最後處理的狀況做檢討經濟的措施以後再跟委員報告好部長我希望一個月內可以給本席以及內政委員會的委員書面報告針對我們全國的社宅的部分要怎麼樣來去做檢討尤其是光冷氣的部分 |
00:07:46,323 | 00:07:47,945 | 三、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四、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 |
00:08:04,864 | 00:08:06,585 | 三、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四、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 |
00:08:35,083 | 00:08:36,225 | 三、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 |
00:08:55,482 | 00:09:16,633 | 兩年前就應該可以處理的問題不會說拖到現在還沒有處理嘛本席就說111年的時候我們就一起去現場做座談做會刊做考察那怎麼會兩年後還有這樣的問題持續發生委員我想這是官方機構所碰到的困擾啦他自己買了冷氣以後兩年以後這個冷氣是他自己帶走嗎 |
00:09:18,120 | 00:09:21,383 | 二、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三、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四、審查內政部主管部分。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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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2時13分)主席謝謝,麻煩請劉世芳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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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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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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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好。部長,本席看到您在10月12日,有跟我們跟蹤騷擾防制的推動諮詢小組合影,然後跟騷法施行2年,成效良好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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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10月的部分,是,有。 |
發言片段: 5 |
洪委員孟楷:忘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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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忘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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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事情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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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對,那是我們的新聘委員,我們謝謝他們過去一段時間的幫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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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還想說給部長有個打廣告的機會,因為跟騷法上路2年,我們在2021年共同推動,希望能夠嚇阻跟蹤騷擾的犯罪樣態,那部長有沒有注意到最近可能觸犯跟騷法的犯罪狀況?就是這個韓國的啦啦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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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我想最近應該是因為李多慧小姐,警政單位已經有去追蹤,知道跟騷的人好像是一位女性,可能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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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男性女性都有,因為不只1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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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好像是所謂的八卦媒體之類。另外,也有人提出異議,就是跟騷法裡面做了一些強制處分,他們希望有申訴的機會,那我們也會在跟蹤騷擾防制法的委員會裡面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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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這只是冰山一角啊!因為李多慧是一個公眾人物、知名人物,所以他開直播,然後大家有關心,本席第一時間看到,我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誰啊!有可能以為他是愛慕者,有可能以為他是粉絲,但是用比較激進的方式,後來即便你說他有可能是媒體朋友,但不管怎麼樣,他是不是符合跟騷的要件?如果今天不是李多慧,不是一個公眾人物,還有其他女性遇到這樣的樣態跟狀態的話,有沒有辦法能夠嚇阻跟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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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其實我們已經有七千多案是警察機關受理的,到目前為止,所以表示說跟騷法從立法院三讀通過上路以來,確實有達到一定的效果,而且8成以上的跟騷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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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我現在只是請教,李多慧這個案件符不符合跟騷法的保護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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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我想應該由警政機關來認定比較好,不是由我來認定,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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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來,簡單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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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依照開始的發生地,一直延續到結果,我覺得應該是符合跟騷法的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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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符合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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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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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因為確實我們看到他持續地在跟蹤,而且讓人心生畏懼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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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對,所以我們這個案件也知道對象,在偵辦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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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在偵辦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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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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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部長,本席還是提醒啦!不管是李多慧,不管是任何一個公眾人物,我覺得臺灣很寶貴的地方是在於我們的民主法治,我們也希望不要讓任何人來到臺灣之後覺得他有心生畏懼,好像有不好的印象,我覺得這都會牽一髮而動全身,尤其是我們現在觀光的部分,滿多韓國自由行的旅客也會來到臺灣,所以這一點是不是應該要加強防範? |
發言片段: 26 |
劉部長世芳:謝謝委員的提醒,我想您提到的,可能臺灣一部分的民眾都知道有跟騷法,但是外國觀光客來的時候可能有這方面的困擾,那我們是不是跟交通部觀光署,或者是跟外交部的同仁一起來看看怎麼樣做比較好的宣導?就是說臺灣有跟騷法,如果他認為有這樣困擾的時候,可以向警政機關來做投訴。 |
發言片段: 27 |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部長。另外一個部分,今天國土署和住都董事長是不是也有過來?來,我們簡單再請教一下。部長,2年前,111年12月本席跟內政委員會委員去考察新北地區社會住宅的重大公共工程,當時我們針對以前世大運選手村,也是現在量體最大的社會住宅,我就有要求應該成立官方的LINE群組,能夠適時地回應住戶的問題,以及社會住宅的冷氣應該要變更為冷暖變頻及高節能的冷氣,為什麼我們2年前會這樣子提?是因為那個時候我們看到2017年世大運選手村當時採購的冷氣居然不是所謂的變頻冷氣,而冷氣的故障率非常高又耗電,所以現在住在選手村這一些社宅的民眾,他說今年拿到的電價帳單可能是因為開冷氣,暴漲快2倍,比房租都還要貴,到目前為止沒有辦法更換,連住戶自己要花錢更換都說不行。 |
社會住宅的問題讓大家覺得現在好像爆發很多的負面新聞,更重要的是,現在居然還有民眾陳情反映,董事長好像也都對這些住戶的反映不聞不問,部長,有沒有掌握到這樣的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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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我是不是請花董事長來回應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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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你要讓當事人自清,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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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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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澄清場合,我沒有要讓他澄清啦!部長,其實我要的是,你身為主管機關有沒有接獲到相關的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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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我們來檢討改進一下,有關於冷氣的部分我有聽說,但是因為我們在管理委員會上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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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而且2年前內政委員會,您可以調資料,111年12月14日內政委員會正式的考察,出席的委員是游毓蘭委員、洪孟楷委員及賴香伶委員,3位委員前往社宅,我今天也不只是針對林口世大運的社宅,我認為全國的社宅都應該要統一一樣的標準,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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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我們的社宅有中央政府也有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的標準是一致的。 |
發言片段: 35 |
洪委員孟楷:是,所以中央,尤其是有住都中心,所以應該要帶頭示範啊!您記不記得3個月前你才來林口動土、剪綵,本席也陪同,因為林口也要再興建另外一個社宅啊!但是社宅的管理,興建是一個部分,大家沒有反對,但是興建完之後的管理以及居住的狀況,包括現在還有一般戶轉成弱勢戶的續約爭議,其實這個爭議從今年3月就有,住都中心也有住都中心的解釋,但是現在針對民眾的反映,持續地沒有辦法獲得解決跟改善的時候,這樣子只會像壓力鍋一樣越悶越大,部長。 |
發言片段: 36 |
劉部長世芳:好,我們來檢討改進,委員提到的問題我們會一一來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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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要怎麼有一個具體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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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第一個,國土署會跟住都中心來針對各個社宅裡面的住戶,對他們所提的狀況先看一下,譬如您剛剛提到硬體建設的部分看怎麼樣處理,還有軟體,就是居住品質的部分到底出現什麼狀況。同時我們也希望委員可以幫我們澄清,有一些部分確實是社宅住戶本身感覺是這個樣子,但是實際上我們在法律規定上面已經做到了,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分層次來處理,那最後處理的狀況,做檢討精進的措施以後再跟委員報告。 |
發言片段: 39 |
洪委員孟楷:好,部長,我希望1個月內可以給本席以及內政委員會的委員書面報告,針對全國社宅的部分要怎麼樣去檢討,尤其是冷氣的部分啦!光冷氣的部分已經討論2年了,2年前就有這樣的問題,我覺得最離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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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冷氣已經有改善了,是不是委員再聽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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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沒有,沒有全部改善,所以民眾今年收到的電價單才會比房租還要高啊!然後民眾要自己換變頻冷氣還說不給換,還說這個是國家的財產,所以不能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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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董事長敬群:委員,這裡面應該有誤解啦!這絕對是有誤解,因為冷氣當然有它的使用壽命,當時2017年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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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沒錯嘛!你們說因為它有使用壽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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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董事長敬群:當然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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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有財產編號,所以我不能現在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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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董事長敬群:但是沒有說不准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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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使用壽命到的時候才能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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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董事長敬群:這本來就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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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那民眾是說現在這個高耗能的我就不想用,我想要自己花錢換還不能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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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董事長敬群:我覺得這個部分可以討論,可能都有誤解,這個部分都可以溝通,可能是某人的某些私下說法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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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董事長,我說事實啦!這個議題為什麼我會利用今天這個機會凸顯?就是因為我認為真的是已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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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董事長敬群:因為我們所有新的社宅絕對都是變頻冷氣,不會有那種舊的冷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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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本席在問政的時候絕對都有相關的資料,本席也不會無的放矢,但重點是在於這一些問題裡面,如果說有,2年前應該就可以處理的問題,不會說拖到現在還沒有處理嘛!本席就說111年的時候,我們一起去現場座談、會勘、考察,怎麼會2年後還有這樣的問題持續發生?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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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委員,我想這個是官方機構所碰到的困擾啦!他自己買了冷氣,2年以後這個冷氣是他自己帶走嗎?他自己帶走,所以我們把舊的再裝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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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嘛!所以部長,這是不是就是剛剛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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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這樣子就衍生到社會住宅未來管理的問題,所以我說有精進措施我們會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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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不是董事長講的跟您現在講的又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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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沒有不一樣啊!他的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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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不是那個邏輯又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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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沒有,邏輯都是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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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現在講的是怎麼樣能夠解決這個問題,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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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所以我說我們1個月以後會把相關的部分向委員及內政委員會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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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個月內給本席以及內政委員會解決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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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好,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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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謝謝。 |
發言片段: 66 |
主席:游顥、游顥、游顥委員不在。 |
黃國昌、黃國昌、黃國昌委員不在。 |
何欣純、何欣純、何欣純委員不在。 |
陳素月、陳素月、陳素月委員不在。 |
陳雪生、陳雪生、陳雪生委員不在。 |
鄭正鈐、鄭正鈐、鄭正鈐委員不在。 |
請張雅琳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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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15-9 |
speakers | ["張宏陸","黃捷","李柏毅","張智倫","蘇巧慧","麥玉珍","牛煦庭","王美惠","高金素梅","黃建賓","吳琪銘","丁學忠","許宇甄","林德福","黃健豪","徐欣瑩","羅智強","洪孟楷","張雅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培瑜","楊瓊瓔","吳宗憲"] |
page_start | 79 |
meetingDate | ["2024-11-13"] |
gazette_id | 1139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97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案關於內政部主管部分;三、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內政部主管部分; 四、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8家財團法人114年度預算書案;五、審查 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4年度預算書案【所列預算案僅詢答,另訂時間處理】; 六、審查「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修正草案,計八案:(一)審查行政 院函請審議「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 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 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 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張雅琳等25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 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威 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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