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若華 @ 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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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5,924 | 00:00:09,679 | 謝謝主席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還有觀光署周署長 |
00:00:19,079 | 00:00:45,430 | 委員好部長好、署長好我們先來看到觀光的部分其實這邊要提到青年活動中心過去常常是學生社團辦理團康活動的好去處也是很多人學生時期的回憶我們台灣的宗教活動宗教文化活動也很盛行民間的宮廟常常有進香的活動這些香客大樓也是這些香客還有民眾的首選在參與宗教活動的時候 |
00:00:46,929 | 00:01:11,250 | 特定對象住宿場所一發展觀光條例第70條之二之規定有10年的緩衝期將在明年的1月21日落日也是這一次本次修法的重點之一那這邊要針對我們發展觀光條例就叫部長還有署長幾個問題今年11月3號的時候全國各地的國軍英雄館提供了住宿的服務請問部長知道原因嗎 |
00:01:13,629 | 00:01:38,201 | 是不是我請署長好不好對不起那個也是因應這個條文的這個規定啦他用地沒辦法取得旅館用地的話他沒辦法進行旅館所以這個部分他就對他們沒有辦法來申請這個登記為旅館業那部長署長你知道目前觀光署列館全國特定對象的住宿數總共有幾處我們現在全數裡面還有這個針對33處裡面在做輔導對 |
00:01:42,842 | 00:01:59,750 | 列管的部分嗎?列管的部分當時是有118處當時有118處那目前轉型的情況如何?剩下目前86處的部分大概分3個部分一個部分呢他在還是在努力中另外一個就是退場三分之一的部分退場另外一個就是還在觀望 |
00:02:00,495 | 00:02:18,421 | 是列管中的是有31處那當時根據11月份的資料統計總計118處其中是有86處還在做列管當中那全國118處特定對象住宿場所目前只有9處他們完成了登記那只有佔7.6% |
00:02:20,802 | 00:02:44,975 | 本席不惜質疑目前我們觀光署是否有來積極協助這些業者來做轉型我們一直都在努力而且我們在定期每一季幾乎都有開會在做輔導那今年的部分是3月還特別邀集了相關單位譬如說涉及到一些相關的督導部分包括這個國防部、教育部我們都有在積極在協調 |
00:02:46,716 | 00:03:07,794 | 那主要是用地的問題 國防部和教育部嗎?那其他單位呢?也都有參與 包括這個退伍會對 對 退伍會目前還有21處的業者他們必須在1月21號後才能取得旅館業的登記嘛那部長、署長如果沒有完成修法那他們這21個業者他們要怎麼來做自救? |
00:03:08,393 | 00:03:19,711 | 按照法令規定要退場。要退場?是。那我們剛才有看到那其實有一轉型的業者是相當多的那這邊公共署有沒有有沒有來成立專責的機構來進行輔導? |
00:03:23,359 | 00:03:43,747 | 署長當初我們公關署有沒有成立部長也在提到了就是有一部分還在繼續努力但是我們覺得還在繼續努力明年他們1月21號還是要有一個因為我們當初是104年嘛還是在我們希望這個10年114年內把它完成是比較好 |
00:03:44,372 | 00:04:00,719 | 是那本期這邊也要提到因為疫情的關係那有意轉型的業者他們也都是在積極的辦理當中那因為當時疫情的關係那造成嚴盪那這邊我們先來看到部長請問您知道這個這個價目表算不算是提供特定對象的住宿場所 |
00:04:02,470 | 00:04:27,600 | 這個駕木錶對看起來不一定是特定對象吧不一定是特定對象那這邊吼那本席直接就跟部長說吼這個是海軍是海一家我們來看看海軍是海一家的資料他的主管機關是海軍嘛那開始營運的時間是民國39年8月21號那他的地址是在高雄市的左營區那他的優惠對象是現役的軍人、軍爵還有農民、農眷與國防相關的人員這邊部長 |
00:04:30,502 | 00:04:41,537 | 這個場所它是否為我們觀光署列管的對象目前應該是對但是高雄市政府它屬於地方政府他們也會分工來做列管 |
00:04:42,839 | 00:05:03,559 | 署長您提到高雄市政府對他並沒有說到我們觀光署列館在裡面清分的時候是市政府裡面他沒有提報嘛所以他沒有提報那我們這個條文都已經推動10年了對對所以高雄市政府他有本身有去做分工是由那個部長請問交通部要不要來做檢討 |
00:05:05,601 | 00:05:19,574 | 這個部分我們就一直在檢討沒有什麼問題因為這個目前的列管的部分的定義是透過22個縣市政府那他有沒有來做登記?他是不是?他是不是管理員?公司政府就表示他要退場 |
00:05:20,647 | 00:05:41,440 | 他目前並沒有退場我們目前得到的訊息是海軍司令部有表示說我們在1月21號之後他將會歇業或者是轉做其他的用途確實是這樣子所以署長您確認他明年會來做歇業嗎我們在3月開會的時候國防部也表示這樣子他沒有其他的意見 |
00:05:42,040 | 00:06:09,758 | 署長您就是最好先回去就是請相關單位提供資料我們再去跟會議資料再提問一下我們再去跟他們瞭解一下是不是真的有要追查目前得到的訊息是因為如果政府轄下單位可以不做旅館業登記那卻要求國軍英雄館然後還有青年活動中心他們要來做旅館業的登記那這樣子不免會讓其他單位所以是不是有雙重標準應該也是要做旅館業登記我也特別利用這個機會澄清一下譬如說 |
00:06:11,279 | 00:06:26,014 | 有些公司行號他自己提供給自己員工的他也沒收費沒有這種營業的行為我們剛才看到他確實是有收費這要查證請署長先去做查證我們就查證我們高中市政府時間一到我們就請高中市政府要查辦 |
00:06:33,444 | 00:06:53,643 | 那這邊本席也要希望這次的修法讓有意願登記的業者我們公安署這邊也要來協助他們這部分我們會來協助那我們接下來看那個防偽車牌那本席在上個月16號在委員會當中也有針對變造車牌來向部長提出進行跨部會的 |
00:06:54,484 | 00:07:15,753 | 寫上那上週五的時候公路局有邀請我們警政署還有高工局針對防偽車牌進行討論那針對防偽的部分那本席瞭解到交通部比較偏向實務面那所以找了警政署來進行研議那部長知道這個會議嗎我知道他們有開這個會議是那會議的會議討論下來有初步的規劃嗎可以跟委員報告嗎 |
00:07:25,709 | 00:07:40,281 | 跟我有報告就是我們是對於就是說防偽車牌的相關的一個未來的一個設計那請警政署、公共局給我們一些意見那基本上就是說大概有初步達成明年度大概防偽功能的一個增加的一個規劃的一個共識 |
00:07:42,703 | 00:08:07,706 | 那我這邊也在請局長提供當時的會議書面資料提供給本席那這邊最後一個問題那針對變造車牌提高罰則共有9位委員提案那提高罰則的部分洪孟楷委員有提1萬到3萬那王洪文委員、林俊信委員還有黃健豪委員是提6千到3萬6那陳書瑋委員也有提5萬到20萬那我們在簡報上面可以看到那對於提高罰則的部分部長的立場是 |
00:08:09,063 | 00:08:25,040 | 報告委員我們這個提高罰則的部分目前在我們的修法版本裡面有我們會提高到三萬六這個部分我們當然是朝這個方向那包含車輛沒入的部分我們也會把它加進來也就是說整體罰則都會來提高跟增加OK 好 謝謝部長出名 以上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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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12時20分)謝謝主席。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還有觀光署周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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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部長、周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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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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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部長好、署長好。我們先看到觀光的部分,青年活動中心過去常常是學生社團辦理團康活動的好去處,也是很多人學生時期的回憶,臺灣的宗教文化活動很盛行,民間的宮廟常常有進香活動,這些香客大樓也是這些香客還有民眾在參與宗教活動時候的首選,特定對象住宿場所依發展觀光條例第七十條之二之規定有10年的緩衝期,將在明年1月21日落日,也是本次修法的重點之一,這邊要針對發展觀光條例就教部長還有署長幾個問題,今年11月3號的時候,全國各地的國軍英雄館陸續停止提供住宿服務,請問部長知道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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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不是我請署長答復,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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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對不起,也是因應條文的規定啦!它沒辦法取得旅館用地的話,沒辦法經營旅館,所以這個部分它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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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所以它們沒有辦法申請登記為旅館業。部長、署長,你們知道目前觀光署列管全國特定對象的住宿總共有幾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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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我們現在全數裡面還有針對33處在做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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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列管的部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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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列管的部分當時是有118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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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當時有118處,那目前轉型的情況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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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目前剩下86處大概分三個部分,一部分還在努力中;另外一個就是退場,三分之一退場;另外一個就是還在觀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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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所以列管中的有31處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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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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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當時,我們根據11月份的資料統計,總計118處,其中是有86處還在列管當中嘛!全國118處特定對象住宿場所目前只有9處完成了登記,只有占7.6%,本席不禁質疑,目前觀光署是否有積極協助這些業者轉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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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我們一直都在努力,而且我們定期每一季幾乎都有開會輔導,今年的部分是3月,還特別邀集了相關單位,譬如說涉及到一些相關督導的部分,包括國防部、教育部,都有積極協調,主要是用地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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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只有國防部及教育部嗎?其他有意願轉型的單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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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也都有參與,還包括退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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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就本席了解,目前還有21處業者必須在1月21號後才能取得旅館業的登記,部長、署長,如果沒有完成修法,他們這21個業者要怎麼做自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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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按照法令規定要退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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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要退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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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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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我們剛才有看到其實有意轉型的業者是相當多的,觀光署有沒有成立專責的機構進行輔導?署長,當初觀光署有沒有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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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對,部長也提到了,就是有一部分還在繼續努力,但是我們覺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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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還在繼續努力?明年他們1月21號要落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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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不是,還是要有一個……因為當初是104年,我們希望10年(114年)內把它完成是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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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本席這邊也要提到,因為疫情的關係,有意轉型的業者他們也都是在積極地辦理當中,因為當時疫情的關係造成延宕。這邊我們先來看到,部長,請問您知道這個價目表算不算是提供特定對象的住宿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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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這個價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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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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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看起來不一定是特定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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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不一定是特定對象,本席直接就跟部長說,這個是海軍四海一家,我們來看看海軍四海一家的資料,他的主管機關是海軍,開始營運的時間是民國39年8月21號,地址是在高雄市左營區,優惠對象是現役軍人、軍眷,還有榮民、榮眷與國防相關人員,部長,這個場所是否為觀光署列管的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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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目前應該是列管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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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對,但是他屬於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他們也會分工來做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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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署長,您提到高雄市政府,他並沒有受到觀光署列管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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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在清分的時候是市政府沒有提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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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他沒有提報,這個條文都已經推動10年了,你們橫向聯繫是怎麼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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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對,所以高雄市政府本身有做分工,是由觀光局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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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部長,請問交通部要不要來做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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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這個部分,我們一直在檢討,沒有什麼問題啊!因為這個目前列管的定義是透過22個縣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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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那他有沒有來做登記?他是不是旅館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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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22縣市政府提報的時候,高雄市政府就表示他要退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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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他目前並沒有退場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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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我們目前得到的訊息是海軍司令部有表示在1月21號之後,他將會歇業,或者是轉做其他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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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對,確實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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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所以署長您確認他明年會歇業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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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我們在3月開會的時候,國防部也是這樣子表示,他沒有其他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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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署長,您最好先回去請相關單位提供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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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好,我們再去跟他們再了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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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沒關係,我們會議資料再提供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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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我們再去跟他們了解一下是不是真的有要退場,目前我們得到的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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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本席今天會以四海一家為例,是因為如果政府轄下單位可以不做旅館業登記,卻要求國軍英雄館還有青年活動中心他們要做旅館業的登記,這樣子不免會讓其他單位質疑是否雙重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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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他如果要做旅館業,應該也是要做旅館業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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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我也特別利用這個機會澄清一下,譬如說,有一些公司行號自己提供給自己員工的,他也沒收費,沒有這種營業行為,當然是存在;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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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我們剛才看到他確實是有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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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對,所以要查證,就是說如果左營的四海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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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請署長先去做查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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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他不特定的,我們就查證,對,時間一到,我們就請高雄市政府要查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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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OK,好。本席也希望這次的修法讓有意願登記的業者,觀光署這邊也要來協助他們,OK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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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永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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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好,這個部分,我們會來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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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好。接下來看防偽車牌,本席上個月16號在委員會當中也有針對變造車牌來向部長提出進行跨部會的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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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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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上週五的時候,公路局也有邀請警政署還有高公局針對防偽車牌進行討論,針對防偽的部分,本席了解交通部比較偏向實務面,所以找了警政署來進行研議,部長知道這個會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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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我知道他們有開這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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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會議討論下來的結論有初步的規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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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我們對於防偽車牌相關未來的設計,請警政署、高公局給我們一些意見,基本上,大概有初步達成明年度防偽功能增加的規劃的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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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我這邊也再請局長提供當時的會議書面資料給本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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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文瑞: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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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最後一個問題,針對變造車牌提高罰則共有9位委員提案,提高罰則的部分,洪孟楷委員有提1萬到3萬,王鴻薇委員、林俊憲委員還有黃健豪委員是提6,000到3萬6,000,陳素月委員也有提5萬到20萬,我們在簡報上面可以看到,對於提高罰則部分,部長的立場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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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提高罰則的部分,目前在我們的修法版本裡面有,我們會提高到3萬6,000,這個部分我們當然是朝這個方向,包含車輛沒入的部分,我們也會把它加進來,也就是說整體罰則都會提高跟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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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OK,好,謝謝部長的說明,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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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72 |
主席:謝謝邱委員。 |
接下來有請林德福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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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23-10 |
speakers | ["魯明哲","林德福","洪孟楷","鍾佳濱","黃健豪","游顥","許宇甄","林倩綺","林國成","林沛祥","李昆澤","徐富癸","陳素月","林俊憲","蔡其昌","何欣純","陳雪生","許智傑","邱若華","賴士葆","羅智強","賴惠員","楊瓊瓔","吳春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李坤城","林月琴","陳培瑜","鄭正鈐","陳冠廷"] |
page_start | 151 |
meetingDate | ["2024-11-18"] |
gazette_id | 11310302 |
agenda_lcidc_ids | ["11310302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交通部部長陳世凱、交通部公路局局長、法務部及內政部警政署就「偽變造車牌或其它 隱匿車牌方式之查緝與防制暨如何有效杜絕無照駕駛猖獗之亂象」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審查(一)委員洪孟楷等24人、(二)委員黃健豪等17人、(三)委員林俊憲等17人、(四)委員王 鴻薇等18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鍾佳濱等19 人、(六)委員許宇甄等17人、(七)委員陳素月等20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 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 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徐富癸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 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委員傅崐萁等20人、(二)委員陳雪生等29人分別擬 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二條及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發展 觀光條例第四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 「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王美惠等16人擬具「發展觀 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0人擬具「發展觀光條 例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五條之一及第五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七)委員游顥等38人擬具 「發展觀光條例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310302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