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城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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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5,782 00:00:11,685 好 謝謝主席我們請警政署署長、刑事警察局局長好 局長委員好好 署長好 局長好這個大家都很關心這個少年青少年這一個犯罪還有這個因為詐騙這一個詐騙數越來越上升的一個問題那我舉這個你們刑事警察局的這一個的這個案子來看
00:00:34,178 00:00:43,086 我這邊走到112年了112年的這個比例來講少年犯罪這個少年嫌疑人到了112年有10770人那比110年是多了1216人
00:00:49,707 00:01:05,856 然後呢這個112年這個青少年嫌疑犯有44661人然後到110年呢增加了1481人那其中呢青年跟少年犯罪類型最詐欺最詐欺案最多
00:01:06,696 00:01:28,965 在這個青少年的部分的話呢少年的部分的話詐欺是佔20%青年部分的話是佔31.53%然後呢增加的這個人數呢青年是增加了912人增加了9.33%少年增加了524人增加了31.53%少年增加的比例更高
00:01:29,997 00:01:50,095 所以我們看這個圖少年詐欺的嫌犯比這種逐年增加我剛剛講了到了這個112年到了20%然後呢這個少年嫌犯呢常見的涉案類型呢這個詐欺呢他也是最多見比這個之前的這個竊盜一般傷害都還要多
00:01:50,802 00:02:09,851 那我看一下內政部的報告新少年 少年涉詐的主要的類型是車手或車手頭還有一個是人頭帳戶 這兩個是算主要的比例按照司法院的統計來看2018年到2023年
00:02:14,433 00:02:39,512 這個少年的詐欺犯人數呢從3254人那激增到6323人成長了這個1.94倍啦齁那林林總總看了這麼多的數據來看齁那其實我相信大家都很關心齁這個少年青少年齁這個尤其在詐欺這部分齁這個比例是越來越高齁那請下一下局長或是說這個署長齁你們對於這一個比例越來越高
00:02:40,433 00:03:05,604 你們的看法是怎麼樣?好,這個依照這幾年的演變確實現在目前青少年會被淪為作為詐欺的一個對象是有在攀升的這個趨向對,為什麼?對,那我想第一個可能就是因為一個法制概念的不足
00:03:06,304 00:03:29,432 是不是他們認為說這個未成年犯罪這個會沒有刑責不是,不是不會有刑責因為除了他自己本身的刑責之外這個父母親還要擔負法律上的這個責任我說現在的青少年是不是會有這種概念他們認為是說可能他們這個犯罪可能就是會比較輕嘛這就是法律上的這個不足嘛
00:03:30,072 00:03:51,041 第二部分可能就是對於他經濟能力的狀況被詐騙金的保證獲利經濟上的誘惑第三個可能就是家庭上的教育上的問題署長現在講的都是原因那怎麼去做
00:03:51,661 00:04:13,927 那我覺得第一個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讓他有美麗要視乍的這個美麗要加強做這個一個宣導這宣導的這個層面一定要讓他知道說去犯這個案罪是有法律的刑罪而且這個父母親會負有年代的責任的那以後這些這個跟教育部對教育部的部分宣導部門會來做加強
00:04:16,007 00:04:39,669 那另外就是說我們我覺得我們要去做就是我們自己做要去查那個源頭啦我們要查源頭到底是誰來教授來做這一些這些的案件查這個源頭嘛這個源頭也就是說這個集團的源頭是誰來做教授的要把源頭把它把它查出來那另外就是說這個其他的這個如果說有可能
00:04:40,950 00:05:05,517 要做其他就業的或什麼這一類的機會可能勞動部的這個部分可能要提供一些機會相關部位來做配合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從源頭來這邊來處理第一個從宣導的處理第二從我們偵查的這個教唆者的這些的詐欺集團的核心分子來做處理我再請一下這個內政部處長好了
00:05:08,371 00:05:25,550 這個我剛剛也聽了你也回應了很多這個委員對於這個青少年這個詐欺的比例越來越高那你覺得還有哪些部分可以再做加強的啦我剛剛也聽了學校啦、教育啦然後關懷團體啦那還有哪些地方要加強因為我看這比例是越來越高啊
00:05:27,029 00:05:54,224 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現在對青少年來講他第一個當然就是說金錢的誘惑是最重要的原因啦那我們會不會讓他們覺得說是因為代價很小但是獲利很高對就是說他的成本很低的對尤其他們大部分是擔任車手的這個角色那行則是比較低因為司法院有在這邊嘛我想請問一下就是說目前
00:05:54,764 00:06:04,595 目前就是有關這個詐騙的這個少年或是青少年這個是不是大部分都還是以這個保護管束或是訓誡居多
00:06:13,327 00:06:41,244 謝謝委員我是司法院少家庭傅曉萱那委員剛有提到說我們的少年如果觸犯這個詐欺相關的案件的時候我們現在有分為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少年保護事件的處理方式另外一個部分是少年刑事案件的處理方式剛剛委員詢問說是什麼樣的保護處分居多那我們現在手上的記錄呢以少年保護事件來講是保護管束
00:06:41,844 00:07:02,785 的這個比例最多?一一二年顯示我們的這個跟詐欺有關的保護處分執行狀況是在45.62%45.62%是以保護管數為最大中那所以你覺得效果有這個效果嗎?就是在這一個處分上面有這個效果嗎?
00:07:03,844 00:07:28,468 報告委員我們現在針對這個詐欺的相關案件我們現在司法院邵家廷有推行一個高風險保護管束的事辦計畫因為是從今年113年2月1日開始推行所以目前在6月中有一個短期的這個執行的成效檢討目前看起來是有一定的成效的但是後續還要等數據量比較多的時候才可以具以分析
00:07:29,348 00:07:51,796 對 我是想 這個包含我在內 大家都很關心那 大家其實也清楚 就從教育 家長或是說這一個多輪的這個關懷的團體那當然行者是 這個是最後的一部分那我是覺得就是說 這個你們要怎麼樣去做一個統合 去做一個統合
00:07:52,677 00:07:56,141 其實三月份跟今天的這個報告其實也差不了多少
00:08:11,198 00:08:30,620 就變成說這個相同問題我們一直重複在討論但數字沒有因此而降低所以我才會問說到底是哪一些部分還可以再做加強的所以真的還是希望各位這回去真的就是在各自的業務上面再來看看就是說這個有哪些部分可以再做處理的
00:08:32,561 00:08:43,167 這個上半年度問的東西跟下半年度問的東西那其實數據一直增加但是提出來的方法都是一樣好 謝謝各位那我再問一下最後一個我問一下速發布好了這個我看的這個網路詐騙的這個通報查詢網這個Meta它還是這個詐騙的大戶啦這個你們有這個每天有這樣看你們自己的這個詐騙的查詢網嗎
00:09:00,580 00:09:28,696 目前這個部分呢就是Meta還是比較多但是他們已經有承諾就是說在那個年底之前他們會就是會把這個部分處理完什麼意思?什麼叫做把這部分處理完?因為根據那個打詐四法我們訂定的那個執法的部分那針對這些廣告的平台他必須要提出這個法定代理人都提出來了啊對 他們都提出來了對啊 因為Daylight是不是10月31號啊
00:09:30,077 00:09:45,135 我們目前是正在審查中他們現在另外有另外有一個部分就是針對就是這個廣告的部分廣告平台部分他們要做實名制實名制就是在年底之前他們會做完
00:09:45,475 00:10:14,071 我剛有聽到說實名制Google有先做了是不是是Google它是哪時候做的昨天所以就是說在Google要投放廣告現在就是實名制了對那為什麼這個其他的還要等到你們執法出來他們才願意做他們有在研議好像他們在那個程式規劃設計的部分好像稍微有點複雜不太一樣那所以呢到年底有機會嗎是到年底包含這個LINE
00:10:15,586 00:10:24,518 臉書、TikTok都有辦法嗎?都有辦法就是我們廣告都要實名制沒辦法也要有辦法沒辦法也要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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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13時5分)謝謝主席!我們請警政署署長、刑事警察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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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署長和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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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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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署長好,局長好。大家都很關心少年、青少年犯罪還有詐騙數愈來愈上升的問題,依據刑事警察局到112年案件數的統計表,以112年的比率來講,少年嫌疑人有10,770人,比110年多了1,216人;112年的青少年嫌疑犯有44,661人,較110年增加了1,481人,其中青年跟少年犯罪類型以詐欺案為最多,在少年的部分,詐欺是占20%,青年部分是占31.53%,至於增加的人數,青年是增加了912人,增加了9.33%,少年增加了524人,增加了31.53%,少年增加的比率更高。由這個表可看出少年詐欺嫌犯的比重逐年增加,我剛講了,112年已到了20%,少年嫌犯常見的涉案類型也是以詐欺最多,比之前的竊盜、一般傷害都還要多。我們再看一下內政部的報告,少年涉詐的主要類型是車手或車手頭,還有一個是人頭帳戶,這兩種占了主要的比率。按照司法院的統計來看,2018年到2023年,少年詐欺犯人數從3,254人激增到6,323人,成長了1.94倍。看了林林總總這麼多的數據,其實我相信大家都很關心少年、青少年尤其是在詐欺這部分比率愈來愈高的問題,請教一下局長或署長,你們對於這個比率愈來愈高的看法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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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依照這幾年的演變,確實現在青少年被淪為作為詐欺對象是有在攀升的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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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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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我想第一個可能就是因為法治概念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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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所以他們認為未成年犯罪不會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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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不是不會有刑責,因為除了他自己本身的刑責之外,他的父母親還要擔負法律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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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是說青少年是不是會有這種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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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他們認為的是他們犯罪可能會比較輕,這就是法律上認知的不足嘛!第二個就是可能基於他經濟能力的狀況,對於詐騙集團說保證獲利,有金錢上的誘惑;第三個可能就是家庭上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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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署長你現在講的都是原因,那要怎麼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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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我覺得第一個、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對識詐免疫力加強宣導,宣導的層面一定要讓他知道犯罪是有法律的刑責,而且父母親會負有連帶責任,以後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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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所以這個要跟教育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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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對,有教育的部分,先在宣導部分來加強,另外就是我覺得我們最重要的是去查那個源頭啦!我們要查到底是誰教唆來做這些案件,也就是說這個集團的源頭是誰來教唆的,要把源頭查出來。另外就是其他部分,比如可能要提供其他就業什麼這些機會等,就可能需要勞動部提供一些機會,相關部會來做配合。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從源頭這邊來處理,第一個從宣導做處理,第二個從我們偵查他們的教唆者、這些詐欺集團的核心份子來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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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請教一下內政部次長,我剛也聽了你回應了很多委員對於青少年詐欺比率愈來愈高的詢問,那你覺得還有哪些部分可以再做加強的?因為我剛剛聽到學校、教育、關懷團體等等,那還有哪些地方要加強?因為我看這比率是愈來愈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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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次長士元:跟各位委員報告,其實對青少年來講,第一個當然是金錢的誘惑是最重要的原因,那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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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會不會讓他們覺得說代價很小但是獲利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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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次長士元:對,就是他的成本很低,所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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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尤其他們大部分是擔任車手這個角色,刑責是比較低,司法院今天也有列席,我想請問一下,就是有關詐騙的少年或是青少年,目前是不是大部分都還是以保護管束或是訓誡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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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法官曉瑄:謝謝委員,我是司法院少家廳傅曉瑄。委員剛剛提到我們的少年如果觸犯詐欺相關案件時候的處理,我們現在有分為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少年保護事件的處理方式,另外一個部分是少年刑事案件處理方式,剛剛委員詢問說是什麼樣的保護處分居多,依我們現在手上的紀錄,以少年保護事件來講,是保護管束的比率最多,112年顯示跟詐欺有關的保護處分執行狀況占45.62%,是以保護管束為最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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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那所以你覺得有效果嗎?就是在這個處分上面有效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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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法官曉瑄:報告委員,針對詐欺的相關案件,我們司法院少家廳現在有推行一個高風險保護管束的試辦計畫,是從今年113年2月1日開始推行,在6月中有一個短期的執行成效檢討,目前看起來是有一定的成效的,但是後續還要等數據量比較多的時候才可以據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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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包含我在內,大家都很關心這個問題,大家其實也清楚這包括教育、家長或是多元的關懷的團體,當然刑責是最後的一部分,我想的是你們要怎麼樣對此去做一個統合,把這個橫向聯繫做好,要不然我看3月份其實已經有一份報告了,也是在講如何防止青少年詐騙案件愈來愈多,我看3月份那個報告其實跟今天這個報告也差不了多少,這就變成相同的問題我們一直重複在討論,但是數字沒有因此而降低,所以我才會問到底是哪一些部分還可以再做加強的,真的還是希望各位回去後,在各自的業務上面再看看有哪些部分可以再做處理的,否則上半年度問的東西下半年度又問一次,但其實數據一直在增加而提出來的方法都是一樣的。謝謝各位!
我最後再問一下數發部,我看了網路詐騙的通報查詢網,發現Meta還是詐騙的大戶,請問你們有每天查看你們自己的詐騙查詢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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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慧敏:目前這一個部分Meta還是比較多,但是他們已經有承諾在年底之前會把這個部分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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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什麼意思?什麼叫把這部分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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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慧敏:因為根據打詐四法,我們訂定了子法部分,針對這些廣告的平台,它必須要提出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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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都提出來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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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慧敏:對,他們都提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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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因為deadline是10月31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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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慧敏:是,我們目前正在審查中,現在另外有一個部分就是針對廣告平台的部分要採實名制,這部分在年底之前他們會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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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聽說實名制Google有先做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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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慧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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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Google是哪時候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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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慧敏: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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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昨天?所以就是若在Google要投放廣告,現在就是實名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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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慧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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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為什麼其他的還要等到你們的子法出來才願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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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慧敏:他們有在研議,好像是在程式規劃設計的部分稍微有點複雜,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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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所以到年底有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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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慧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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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到年底,包含Line、臉書、TikTok都有辦法做到廣告都要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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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慧敏:沒辦法也要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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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沒辦法也要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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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慧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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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好,OK,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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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慧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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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
我們下一位請葉元之、葉元之、葉元之不在場。
蘇清泉、蘇清泉、蘇清泉不在場。
鄭天財、鄭天財、鄭天財不在場。
鄭正鈐、鄭正鈐、鄭正鈐不在場。
賴士葆、賴士葆、賴士葆不在場。
張啓楷、張啓楷、張啓楷不在場。
現在我們請沈發惠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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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36-15
speakers ["吳宗憲","黃國昌","謝龍介","林思銘","莊瑞雄","陳俊宇","鍾佳濱","吳思瑤","徐巧芯","羅智強","陳培瑜","林淑芬","翁曉玲","洪孟楷","麥玉珍","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李坤城","沈發惠","傅崐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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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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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法務部部長、內政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內政部移民署署長、勞動部、數位 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率所屬相關單位 列席就「如何遏止移工及青少年淪為詐騙集團工具,及打詐四法施行後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進度 與具體成效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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