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 @ 第11屆第2會期第10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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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1,270 | 00:00:02,731 | 請沈博洋委員發言在這一個齁,剛剛前面講的事情我就不追溯齁 |
00:00:28,137 | 00:00:50,719 | 但是國發基金這件事情的問題出在哪裡本來的第一版的提案一樣就像我剛剛講的沒有扣合任何的法律案跟預算案當然跟彈劾也沒有關係所以後來在這一次修正的時候可以看到民眾黨說他是為了因應產業創新條例這個修法而需要做的調查 |
00:00:51,667 | 00:01:01,406 | 但問題來了產業創新條例按照民眾黨修法提出來的版本它是禁止比如說投資在中國有生產活動的 |
00:01:03,140 | 00:01:24,918 | 如果今天你已經做了這個決定比如說你認為不能夠投資中資的你不能夠投資在中國有生產活動的假設又認為說你不能夠去這個投資任何可能跟東突厥斯坦這個棉花有關的這個都可以但既然已經做了這個決定那請問調查的意義在哪裡 |
00:01:26,124 | 00:01:46,261 | 如果說我今天調查不管是裡面寫的聯合再生還是其他的個案你調查完之後結果產業創新條例的那一個說禁止在中國生產活動的投資這個條文就要刪掉嗎?或他的條文內容就要做修正嗎?你對中國的疑慮就會因為這樣消除嗎?都完全不會啊! |
00:01:47,438 | 00:02:06,924 | 那請問這一件事情這個調查跟你宣稱要做的修法的關聯性在哪裡都不要講到比例原則的問題喔連關聯性都不具備的話它自始自終就不應該成為一個調查案因為它不影響到你的修法嘛 |
00:02:08,116 | 00:02:20,955 | 我可不可以講說我現在規定這個殺人者是幾年的有期徒刑然後我開始調查全台灣有關的殺人案沒有任何意義啊因為我調查完之後我還是認為殺人是犯罪啊 |
00:02:23,250 | 00:02:40,981 | 就算這是一個有關聯性的立法委員如果針對的事實有所疑慮有質詢的方式也有開公聽會的方式這個都沒有啊在這個質詢跟公聽會的方式可以解決的問題為什麼需要到調查委員會 |
00:02:42,262 | 00:03:01,038 | 更不要講說上一次在黨團協商發言的時候按照黃國昌委員講的連連看還有他的內容他也都對案情非常熟悉啊那調查的意義又到底在哪裡最後更不要講說按照現在聽證程序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之後 |
00:03:02,119 | 00:03:21,034 | 他的違憲的條文已經會造成現在條文本身產生割裂有些有其中報告有些沒有其中報告有些有告知義務有些沒有告知義務這個條文現在是矛盾的嘛我那天在黨團協商已經講過了應該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對應修正再繼續討論韓國瑜院長還頻頻點頭沒有想到就這樣過水就這樣結束 |
00:03:38,475 | 00:03:38,496 | 並擬具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020
發言片段: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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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伯洋:(12時35分)謝謝院會。剛剛前面講的事情,我就不贅述,但是國發基金這件事情的問題出在哪裡,本來第一版的提案一樣,就像我剛剛講的,沒有扣合任何的法律案跟預算案,當然跟彈劾也沒有關係,所以後來在這一次修正的時候,可以看到民眾黨說,是為了因應產業創新條例這個修法而需要做的調查。但問題來了,產業創新條例按照民眾黨修法提出來的版本,是禁止比如投資在中國有生產活動的,如果今天你已經做了這個決定,比如你認為不能夠投資中資的,不能夠投資在中國有生產活動的,假設你又認為不能夠去投資任何可能跟東突厥斯坦棉花有關的,這些都可以。既然已經做了這個決定,請問調查的意義在哪裡?如果今天調查,不管是裡面寫的聯合再生,還是其他的個案,調查完之後,結果產業創新條例禁止在中國生產活動的投資這個條文就要刪掉嗎?或條文內容就要修正嗎?你對中國的疑慮就會因為這樣消除嗎?都完全不會!請問這一件事情、這個調查跟你宣稱要修法的關聯性在哪裡?都不要講到比例原則的問題,連關聯性都不具備的話,它自始自終就不應該成為一個調查案,因為它不影響到你的修法。我可不可以說,我現在規定殺人者是幾年的有期徒刑,然後我開始調查全臺灣有關的殺人案?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我調查完之後,我還是認為殺人是犯罪。再來就算這是一個有關聯性的,如果立法委員針對事實有所疑慮,有質詢的方式,也有開公聽會的方式,這個都沒有!在質詢跟公聽會的方式可以解決的問題,為什麼需要到調查委員會?更不要說上一次在黨團協商發言的時候,按照黃國昌委員講的連連看還有內容,他也都對案情非常熟悉,調查的意義又到底在哪裡?最後更不要說,聽證程序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之後,違憲的條文已經造成現在條文本身產生割裂,有些有期中報告,有些沒有期中報告,有些有告知義務,有些沒有告知義務,這個條文現在是矛盾的!我那天在黨團協商已經講過了,應該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對應修正再繼續討論,韓國瑜院長還頻頻點頭,沒有想到就這樣過水,就這樣結束。我們反對這樣完全不合法、不合規且沒有關聯性、不符合比例原則,連事實都有問題的調查委員會。謝謝。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謝謝沈伯洋委員的發言。 |
接下來請登記第2位蔡易餘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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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2-10 |
speakers | ["韓國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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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11-22"] |
gazette_id | 1139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98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0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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