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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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6,471 | 00:00:29,446 | 請秘書長秘書長早首先請就教秘書長我們士林地方法院的蔡姓法官涉及性騷擾案這個案子監察院也已經這個就是彈劾並要求司法院要做相關的督導 |
00:00:30,663 | 00:00:40,071 | 那我想請問就司法院就我們各級法院就這種性騷擾案件有做出相關的改善或者精進的措施嗎? |
00:00:42,116 | 00:01:10,037 | 跟委員報告當然士林地院發生這個案子我們也是非常的遺憾那麼我們以往依照那個我們那個有那個行政院有一個這個性騷跟性騷擾還有霸凌的相關的這些規範都有性騷擾這個委員會每個法院都有都有即使發生士林地院也都有 |
00:01:10,737 | 00:01:12,217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 案 。 |
00:01:40,706 | 00:02:06,354 | 有相關的內容報告嗎?那個士林這第一院的部分當然這一位犯罪違法的這一位我們當然有給他相關的這些處分包含已經一審都判了嘛至於說檢討的這些機制我們現在也就在做那麼我們現在的預期就是說既有的這個申訴管道本來都有建立那但是但是在實際上辦理的過程中辦理過程中 |
00:02:08,595 | 00:02:09,395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 |
00:02:31,934 | 00:02:45,623 | 所以我現在要求的就是說未來司法院或者各級法院面對這樣的有關於我們這個不管是法官助理或書記官有關性騷擾的相關的一個申訴要立即展開調查 |
00:02:48,752 | 00:02:51,534 | 財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案案。 |
00:03:06,121 | 00:03:10,507 | 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 |
00:03:24,484 | 00:03:27,446 | 三、繼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查司法院函請審查司法院函請審查司法院函請 |
00:03:49,960 | 00:03:50,660 | 所以回復的可能性沒有了嗎?零嗎? |
00:04:14,736 | 00:04:43,610 | 所以那個評議部銷毀就銷毀了你現在沒有辦法去查證說當時評議的結果是怎樣嗎跟委員報告齁那那大法官現判並雖然講要一字決但是他並沒有限定去查調查一字決的證據到底是什麼他也沒有講是限定是評議部所以說將來假設這個評議部因為保存預期銷毀了那麼那麼是不是有其他的方式去去調查當時是不是一字決這部分所以還是有可能把他回復 |
00:04:44,150 | 00:04:48,294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法制委員會第11屆第2會期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審議 |
00:05:09,554 | 00:05:34,586 | 那我們法院是不是要去就是要釋放他或者申請繼續羈押?跟委員報告吼,那麼將來他申請非常,他認為像檢察總長那邊檢察總長是不是接受,是不是採納檢察總長認為要申請非常上訴,最高法案是不是接受,這部分都是由他們各自審判體系跟檢察總長之權,在這邊司法行政我們是沒有辦法自會 |
00:05:35,046 | 00:05:39,373 | 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 |
00:05:51,210 | 00:05:55,911 | 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組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組 |
00:06:14,136 | 00:06:38,982 | 其實我想告訴司法院的因為這個真的沒有模糊的空間因為你評議部已經銷毀了你要去舉證證明說當時評議的結果到底是不是一字決這會產生舉證的困難這個我們真的不要再去做任何的掩蓋了所以我才會講如果說他們申請救濟的話到底當然 |
00:06:40,449 | 00:06:51,915 | 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 |
00:07:10,626 | 00:07:12,908 | 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審查 |
00:07:40,589 | 00:07:40,927 | 事件審理法草案 案。 |
00:07:42,049 | 00:07:52,154 | 司法院新增原額計劃配置增加法官助理如果我們增加法官助理會不會影響到我們涉及法官實質核心審判的法官 |
00:08:10,942 | 00:08:14,704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議員,我擔心的是說涉及核心審判,司制核心審判的法官的人力會不會不足?因為我們現在一直增加法官助理 |
00:08:41,277 | 00:09:01,649 | 委員報告,當然因為這一次行政院,行政院呢這針對我們的預算的這個這個意見也有提到這一點,所以我們審判的人,實質上班農的人力是有有增有增加一些,當然這幾年增加了60幾位,那我們後續會在會在剛才有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總顏的上限才剩下 |
00:09:02,389 | 00:09:08,736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 |
00:09:26,434 | 00:09:39,288 | 來涉及相關審判事務的核心,就會不會產生一種現象就是說這個判決書是由法官助理來寫好然後才請我們的法官來做修改有沒有可能有這種情形會發生? |
00:09:40,930 | 00:09:41,070 | 規定不依規定不依 |
00:09:57,469 | 00:10:01,791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 |
00:10:16,298 | 00:10:20,562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 |
00:10:37,475 | 00:10:43,162 | 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律 |
00:10:53,814 | 00:11:11,018 | 審理法律扶助基金會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理法律審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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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9時44分)謝謝召委,請副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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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黃副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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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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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副秘書長早。首先先就教副秘書長,士林地方法院蔡姓法官涉及性騷擾案,這個案子監察院也已經彈劾,並要求司法院要做相關的督導,請問司法院,各級法院就性騷擾案件有做出相關的改善或者精進的措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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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當然士林地院發生這個案子,我們也是非常的遺憾,以往依照行政院性騷擾還有霸凌相關的這些規範,都有性騷擾委員會,每個法院都有,即使包含士林地院也都有,依照相關的規定都有申訴機制,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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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副秘書長,我想你現在講的我們都理解,當然我們有一定的關於兩性平權或者性騷擾、職場霸凌相關的規定,現在主要就是說,因為監察院認為你要再做更精進的督導相關措施,到目前為止,士林地院有做出相關的精進改善的督導措施嗎?有相關的內容報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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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士林地院的部分,違法的這一位我們當然有給他相關的這些處分,包含已經一審都判了嘛!至於說檢討的這些機制,我們現在也正在做,那麼我們現在的預期就是既有的申訴管道本來都有建立,但是在實際上辦理的過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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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慢半拍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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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辦理過程中,他們似乎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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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沒有積極嘛!謝謝副秘書長,其實我為什麼要問你這個問題,我們就是看到問題點,看到他申訴之後,根本沒有做積極的處理,才會導致這位蔡姓法官變成一犯再犯,成為一個慣犯。所以我現在要求未來司法院或者各級法院,面對有關於不管是法官助理或書記官性騷擾相關的申訴,要立即展開調查,不能再護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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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除了剛才委員所講建立既有的這些申訴管道以外,現在確實也有決定要建立另外的,就是既有的申訴管道,因為怕他認為既有的申訴管道都在這個機關底下,所有申訴的受理人都是他沒有辦法信任的,所以我們也在研議建立既有的管道以外,另外直接向司法院申訴,我們會在司法院建立一個獨立的申訴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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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研議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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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這一部分正好上個禮拜我們司法院長已經裁示要有另外的申訴管道,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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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儘速研議好,然後書面資料一份給本席還有我們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各位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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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是,他不用擔心在既有的管道底下,他申訴不會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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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謝謝。下一個議題,請問30名死刑犯的評議簿銷毀的原因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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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因為評議簿也是檔案的一部分,依照檔案相關的這些規定,它的保存期限就是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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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10年到了就全部銷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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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我們所有的檔案都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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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沒有辦法回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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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除非修改,我們當然要進一步去研議是不是要修改相關的這些規定,因為以前並沒有特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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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回復的可能性沒有了嘛!0嘛!所以評議簿銷毀就銷毀了,你現在沒有辦法去查證說當時評議的結果是怎樣嘛? |
發言片段: 22 |
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大法官憲判雖然講要一致決,但是它並沒有限定去調查一致決的證據到底是什麼,它也沒有講限定是評議簿,所以將來假設這個評議簿因為保存逾期銷毀了,那麼是不是有其他的方式去調查當時是不是一致決,這部分…… |
發言片段: 23 |
林委員思銘:所以還是有可能把它回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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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這邊我們不敢說,因為將來是由檢察總長他收到聲請非常上訴,或者是他認為有的時候,假設是向最高法院提非常上訴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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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所以現在我們就面臨一個問題啦!因為現在評議簿銷毀了,未來這30名死刑犯就有可能提出救濟嘛!不管是非常上訴或者是提出再審,就是說在他提出救濟之後,我們法院是不是要去釋放他或者繼續羈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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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將來他認為向檢察總長那邊提出救濟,檢察總長是不是接受、是不是採納,檢察總長認為要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是不是接受,這部分都是他們各自審判體系跟檢察總長的職權,在司法行政我們這邊是沒有辦法置喙。但是剛才委員講的,假設說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是准了,然後廢棄、撤銷判決的話,那麼案件有可能回到高等法院,中間人犯的這些東西是不是在行政上面,我們不會讓它出現漏洞或空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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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不可能去釋放他吧?不可能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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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至於說個案上面到底比如說回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是不是認為符合羈押的要件、是不是羈押,當然這是屬於審判獨立的範圍,不是我們司法行政能夠置喙,但是配套的措施我們都會做。 |
發言片段: 29 |
林委員思銘:是,瞭解,副秘書長,其實我想告訴司法院的,因為這個真的沒有模糊的空間,你評議簿已經銷毀了,你要去舉證證明說當時評議的結果到底是不是一致決,這會產生舉證的困難,這個我們真的不要再去做任何的掩蓋了,所以我才會講,如果說他們提出救濟的話,沒有一致決,總長當然提起非常上訴,絕對提起非常上訴,院方這邊也依照憲判字第9號,你就一定要重啟審判啊!在審判的過程中,你到底要羈押他還是釋放他?這個要講清楚,不是涉及所謂獨立審判的一個核心問題,目前我們就面臨這個問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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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我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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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到底要釋放或者是羈押,我覺得你應該可以跟我們講得很清楚,遇到這種問題,司法院要怎麼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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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現在到底要不要羈押,涉及到羈押要件的判斷,然後個案的情形是如何,說實話司法院作為司法行政單位,對於個案的這些核心問題,我想委員也知道,我們這邊沒有辦法就這部分去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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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我希望你們儘快做出相關的裁示,這個還是要有所準備。 |
另外,司法院新增員額計畫的配置,我們增加了很多的法官助理。我這邊有一個疑問,如果我們增加這麼多法官助理,當然約聘僱人員相關的法制上個禮拜我們也已經給司法院通過了,但是如果我們一直增加法官助理,會不會影響到涉及實質核心審判的法官人力反而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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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所以上個禮拜三讀通過的法院組織法,我們才研議增加約用的法官助理,約用法官助理就不會占員額,但委員可以看到明年預算,我們只是試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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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副秘書長,我擔心的是涉及實質核心審判的法官人力會不會不足?因為我們現在一直增加法官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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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因為這次行政院針對我們預算的意見也有提到這一點,所以我們審判實質上辦案的人力是有增加一些,這幾年增加了六十幾位,剛才有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總員額的上限剩下差不多兩百多個,我們逐步地要讓法官的審判人力適度地增加,這是我們會努力的方向,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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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你還是要跟人總好好來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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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當然、當然,但是還是要委員跟大院能夠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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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還有一個問題點,我也想請教副秘書長,未來因為都是法官助理充斥在法院嘛!未來有沒有可能法官助理涉及相關審判實務的核心?會不會產生一種現象,就是說這個判決書是由法官助理寫好,然後才請我們的法官來做修改,有沒有可能有這種情形會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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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目前法官助理的這些規定上面,他的職務內容是從一開始就設定不可以觸及到這部分審判核心,所以協助法官去草擬判決的這一點,在目前的規定上面是認為還不宜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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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規定不宜嘛!但實務上有沒有這種情況發生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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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今天假設說有這種情形,它其實跟規定是不符的,甚至各位委員也聽到,說實話法官跟助理部分,到底到什麼程度由法官自己去擬,這部分是法官和法官助理之間,如果真的我們發現有全部讓法官助理…… |
發言片段: 43 |
林委員思銘:副秘書長,我還是希望司法院要督導我們的法官,所以我剛才有提到法官人力不足的問題,可能法官面對這麼多的問題,很多的不管是相關的爭點,都要請這些法官助理來做,做好之後,可能整個判決書幾乎三分之二都是由法官助理完成,所以,我還是希望司法院要督導相關的這些法官,對於審判的核心還是要自己來做,不要去委由這些法官助理在做最後裁判的一個結論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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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這個委員放心,我們是不斷的三令五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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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我們讓你加那麼多的法官助理,就是希望減輕法官的負擔,但是法官本身也要對自己相關審判核心的事務負責,不能、不宜交由這些法官助理來處理,以上,謝謝。 |
發言片段: 46 |
黃副秘書長麟倫:謝謝委員的指導,從以前我們就一直重申這一點,絕對不會去放任。 |
發言片段: 47 |
林委員思銘:好,謝謝。 |
發言片段: 48 |
主席:我們休息3分鐘。 |
休息(9時55分) |
繼續開會(10時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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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繼續開會。 |
接下來請臺灣最讚莊委員瑞雄,請大家喝咖啡的莊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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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36-16 |
speakers | ["鍾佳濱","黃國昌","陳俊宇","林思銘","莊瑞雄","吳宗憲","吳思瑤","陳培瑜","翁曉玲","林淑芬","羅智強","沈發惠","謝龍介"] |
page_start | 171 |
meetingDate | ["2024-11-25"] |
gazette_id | 11310702 |
agenda_lcidc_ids | ["11310702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 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三、繼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 案」案;四、繼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第一、二案僅 進行詢答;第三、四案僅宣讀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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