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志恩 @ 第11屆第2會期第11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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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1,734 | 00:00:17,698 | 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范雲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00:00:23,320 | 00:00:39,610 | 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最主要是能夠讓我們學生輔導的諮商中心的任務能夠更加的明確同時也會增加我們專輔教師跟輔導人員的編制跟人力有助於能夠解決低薪跟人力流失的問題 |
00:00:40,811 | 00:00:50,415 | 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 |
00:01:08,704 | 00:01:22,843 | 參與的大大小小的會議討論給予我們非常多實務跟學理上的一個建議能夠讓我們確立的修法的一個方向當然我們要肯定教育部的學特斯的吳林輝司長對這一部法也提供了非常多專業的一個意見 |
00:01:24,085 | 00:01:26,768 | 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 |
00:01:46,069 | 00:01:46,809 | 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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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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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委員志恩:(11時19分)謝謝主席。學生輔導法終於三讀通過。對一個過去二十四年來站在學校立場,培育第一線諮商輔導的老師而言,這次能以立法委員、特別是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的身分,在我們手上完成這一部學生輔導法,心中充滿非常多的感謝。學生輔導法最主要是讓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的任務能更加明確,同時也增加專輔教師跟輔導人員的編制與人力,有助於解決低薪跟人力流失的問題。這次本法能通過,我要以召委的身分感謝朝野不分黨派的教文委員會委員的合力協助,給予我們高度支持,不論在審查或是在協商的過程都非常順利,一併表達非常大的感謝。同時我們更要感謝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臺灣諮商心理學會參與大大小小的會議討論,給予我們非常多實務跟學理上的建議,能夠讓我們確立修法的方向。當然我們也要肯定教育部學特司吳林輝司長,對於這一部法也提供了非常多的專業意見。 |
美中不足的地方是,有關專輔人員應該合理的調薪沒有達到原先設定的目標,令本席感到非常的遺憾,看到我非常多的學生繼續為學生輔導的工作奉獻心力,老師為你們感到心疼,為你們感到驕傲,也希望更以你們為榮。為了讓這部法早日修過,我們做出了一個妥協,以附帶決議的方法,要求行政院之後同意給予專輔人員合理的調薪,此事尚未成功,大家仍須努力。 |
在此還是要特別感謝,對於我們臺灣心理健康法規之後的一些推動,我們大家一起加油,謝謝各位。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謝謝柯志恩委員的發言。 |
接下來請登記第3位張雅琳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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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2-11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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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11-29"] |
gazette_id | 11310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102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agenda_id | 113102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