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宇 @ 第11屆第2會期第11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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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2,337 00:00:30,194 主席、各位同仁有關本次我們原住民組委員會的組織法修法對於未來原民會的運作和業務的推動可能會有很大的一個影響其中第三條是對於原民會的組委他任命的資格加以限制規定必須由山地和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
00:00:31,235 00:00:34,037 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 «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
00:00:49,668 00:01:08,062 特別去區隔山地或是平地的原住民而在當年的歷史背景下屬地主義所劃分出的山地和平地原住民在現行的原住民法第八條的規定當中也可能因為結婚或是父母有不同的身份
00:01:09,178 00:01:21,572 而依照個人的意願可以做變更所以對於每一個人選適不適合擔任原民會的主委我想最重要的應該還是在他所擁有的專業性
00:01:23,752 00:01:40,733 以及他的能力適不適格、能不能兼顧所有族群所關心的事務如果要強調不同的身分別來輪流擔任或許反倒會忽略人選本身的條件而憲法第56條也明文規定
00:01:41,994 00:02:00,237 行政院各部會首長是由我們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若加諸這樣的立法限制恐怕更是限縮了行政權任命的人事彈性不但有違行政一體的原則也不符合責任政治的運作
00:02:01,258 00:02:16,218 至於是否要將原民會的族群委員會改為無極職我想從過去不管是在委員會或是在協調會當中的這個討論似乎更有是針對個案是否
00:02:17,193 00:02:19,154 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
00:02:34,081 00:03:02,657 將中央的政策帶回地方並且把地方的需求反映給中央這是一份正常上下班的全職工作所以我認為維持有幾職更能充分維持族群委員服務的這個量能所以在此也希望我們各位委員能夠甚至讓我們所修法完成的原住民委員會組織法可以更完善更貼切的符合原住民每一個族群的期待
00:03:06,538 00:03:09,648 謝謝陳俊宇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沈發貴委員發言黃婕委員請準備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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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12時41分)主席、各位同仁。有關本次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修法,對於未來原民會的運作和業務的推動可能會有很大的影響,其中第三條是對於原民會主委的任命資格加以限制,規定必須由山地和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對於原住民族自治的精神,我們完全支持,但我想從我自己生活的經驗來分享,因為我所認識的許多原住民朋友都以自身所代表的族群文化為傲,並不再特別去區隔山地或是平地的原住民,而在當年的歷史背景下,即以屬地主義所劃分出山地和平地原住民,依現行原住民身分法第八條的規定,也可能因為結婚或是父母有不同的身分,依照個人的意願可以做變更。所以對於每一個人選適不適合擔任原民會主委,我想最重要的應該還是他所擁有的專業性以及他的能力適不適格,能不能兼顧所有族群所關心的事務,如果要強調不同的身分別來輪流擔任,或許反倒會忽略人選本身的條件。而憲法第五十六條也明文規定,行政院各部會首長是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若加諸這樣的立法限制,恐怕更是限縮了行政權任命的人事彈性,不但有違行政一體原則,也不符合責任政治的運作。
至於是否要將原民會的族群委員會改為無給職,我想過去不管是在委員會或是在協調會中的討論,似乎更是針對個案是否定調這個族群委員會的重要性,但以我所了解的族群委員會的職責,其實是需要時常往返辦公室與各鄉鎮之間,包括許多偏遠地區及部落,作為溝通的橋梁,將中央的政策帶回地方,並且把地方的需求反映給中央,這是一份正常上下班的全職工作,所以我認為維持有給職更能充分維持族群委員服務的量能。所以在此也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慎思,讓我們所修法完成的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可以更完善、更貼切地符合原住民每一個族群的期待。
發言片段: 1
主席:謝謝陳俊宇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沈發惠委員發言,黃捷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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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2-11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羅廷瑋","陳菁徽","張智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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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1-29"]
gazette_id 11310201
agenda_lcidc_ids ["11310201_00002","11310201_00003","113102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貨物稅條例修正第十二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3102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