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瓊瓔 @ 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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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2,819 00:00:07,421 楊清發言 首先謝謝主委 邀請主委 謝謝主席 請你主委現在大家冷靜理性來討論所以我們首先針對預算的部分你在114年的預算裡頭選舉業務選務策進的這個部分編列了638萬2千
00:00:31,510 00:00:40,618 二、審查委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00:00:54,557 00:01:01,381 是增加的。我給你一個數字105年是84件到113年是107件它等於政府是27.38裁罰的你是105年是59件113年是增加13.56這個比例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可以說是以首級相關違規的案件躍升首位
00:01:21,491 00:01:36,919 二、審查委員楊曜等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計四十六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計四十六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計四十六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計四十六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計四十六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計四十六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計四十六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計四十六條及第六十七條文修正草案.
00:01:40,401 00:01:49,446 二、審查委員楊曜等二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二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二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00:02:08,276 00:02:15,180 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二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二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二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二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00:02:30,586 00:02:50,532 在現場在投開票所的前面一開始要驗你的身份證的時候我們就會告訴你這個手機是不可以帶進去的我們在這個投票所的門口也都會有很明顯的一個標示目前你所回答的都是你目前正在做的
00:02:51,052 00:03:00,099 二、審查委員楊曜等二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二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二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二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00:03:20,854 00:03:42,664 加強宣導所以回歸也就是在任何的事項如果預防的部分做得更完整你後續必須要加記的人力跟經費就可以減少就可以更精進更落實但是剛剛你有講一句話本席覺得很納悶你說如果在連署的時候加注身份證會助長詐騙你這個等號怎麼等號
00:03:47,082 00:04:11,148 因為現在這個詐騙集團他們不斷的推陳促新那我們也知道有很多詐騙集團他們是以取得一般民眾的個人資料作為很重要的一個手段你這句話會讓人家嚇一跳主管機關單位應該是要怎麼去防範要怎麼樣讓他們有造假
00:04:12,352 00:04:15,395 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
00:04:33,354 00:04:36,056 審查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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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14時31分)楊瓊瓔發言。首先,邀請主委,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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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李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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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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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現在大家冷靜理性來討論,所以我們首先針對預算的部分,你們在114年的預算裡頭,選舉業務選務策進的部分編列了638萬2,000元,包括辦理相關的選舉、公投、罷免及選務講習等的業務經費。但是我們看到最近這3屆總統副總統以及立委的選舉當中的違規案件,主委,你有沒有發覺違規的案件是增加的?我給你一個數字,105年是84件,到113年是107件,等於增幅是27.38%;裁罰案件,105年是59件,113年是67件,增幅是13.56%,在這種情況之下,可以說是以手機相關的違規案件躍升首位,這個部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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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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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手機違規躍升首位,達到了46件,占113年違規案件107件的幾乎快要一半,是42.99%,所以要怎麼樣讓民眾不去違規,對於這一點我想選務工作者、主責單位必須有這個責任,您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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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的,對於這個現象,因為一時的疏忽必須要接受罰鍰,我們也認為應該要想辦法能夠讓投票人知道有這麼樣一個規定,絕對不能夠帶手機,如果帶進去,你不小心,一下子帶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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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現在就是以這個為首,你們怎麼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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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加強宣導,我們加強多元的宣導,選務的宣導裡面很重要的一塊就是讓我們投票人知道是不可以帶手機進去的,這是第一個部分。第二個部分,我們在現場,在投開票所的前面,一開始要驗身分證的時候,我們就會告訴你手機是不可以帶進去的,我們在投票所的門口也都會有很明顯的一個標示,就是提醒投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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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所回答的都是你目前正在做的方案,但是我們看到實際的結果論都告訴你相關的數據,違規的部分是在提升,你去研議怎麼樣能夠讓民眾不違法,你的方案是什麼?因為你是這個機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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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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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因為我知道選務人員也都很辛苦,但是如果在預防當中,可以先做預防,你後續的工作就會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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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就是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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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加強宣導?所以回歸,也就是在任何的事項,如果預防的部分做得更完整,你後續必須要加計的人力跟經費就可以減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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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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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就可以更精進、更落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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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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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但是剛剛你有講一句話,本席覺得很納悶,你說如果在連署的時候加註身分證,會助長詐騙,你這個等號是怎麼等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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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因為現在詐騙集團不斷的推陳出新,我們也知道有很多詐騙集團是以取得一般民眾的個人資料作為很重要的一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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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主委,你這句話會讓人家嚇一跳,主管機關單位應該是要怎麼去防範,要怎麼樣讓他們沒有造假,而不是反推,所以這句話我剛才在那邊聽到就覺得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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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主管機關就是因為它的宣傳非常的廣泛,深入民心,所以老百姓會很珍惜他的身分證件,萬一怕不小心曝了光,讓歹徒拿去做行騙之用,所以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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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這個邏輯只是你個人思維,但是我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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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沒有,這是一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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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我們認為重要的是在整個連署當中你要怎麼樣可以更精進,然後沒有偽冒、沒有造假,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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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所以剛剛我提出有三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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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這個才是重點嘛!在你的立場、你的機關立場,應該是朝這個方向來討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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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有三道防線,我們都在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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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所以我請你精進好不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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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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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林俊憲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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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15-14
speakers ["徐欣瑩","許宇甄","李柏毅","黃捷","王美惠","張宏陸","高金素梅","李坤城","蔡易餘","蘇巧慧","麥玉珍","黃建賓","張智倫","吳琪銘","牛煦庭","吳沛憶","陳菁徽","張嘉郡","翁曉玲","張啓楷","洪孟楷","徐巧芯","林楚茵","吳思瑤","郭國文","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林俊憲","張雅琳","林思銘","黃秀芳","許智傑","陳秀寳","陳培瑜","王義川","莊瑞雄","廖先翔","林宜瑾","林淑芬","賴惠員","傅崐萁","陳素月","吳秉叡","王正旭","徐富癸","邱志偉","陳冠廷","沈伯洋","郭昱晴","林月琴","邱議瑩","李昆澤","葉元之","陳瑩","劉建國","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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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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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二、審查「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計六案:(一)審查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 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 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三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陳冠廷等25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五)審查委員許宇甄等3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六)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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