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瑩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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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0,095 00:00:27,593 謝謝主席,麻煩請人事長麻煩人事長好人事長好我想請教一下在這一次我們這個原民會組織法的修法爭議我不知道您有沒有注意到知道這件事嗎
00:00:30,275 00:00:43,809 有提到因為顏明慧在執行的預算的預算金額增加嘛所以你們也期待說這些顏額也可以有一個比例的一個增加應該不是這個部分啦
00:00:45,950 00:00:46,411 三)委員張智倫等16人擬具
00:01:05,394 00:01:16,774 這些經費節省起來然後未來要挪到人民會去聘請一般的公務人員使用我要請教任市長經費可以這樣子挪來挪去嗎?
00:01:20,881 00:01:35,772 這個一個組織的一個安定性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那做這樣的話我覺得對某些繼承的我們各個族群委員來講是有一點點不公平
00:01:36,716 00:01:50,150 除了不公平以外我想就是說這個整個公務那個原民會公務人員的這些員額也不是說他們把這個經費刪掉省起來就挪到別的地方也不是這樣子說挪就挪了吧
00:01:51,636 00:02:08,448 基本上我們在編人事會都會考量到他要執行哪些的業務這些業務是屬新增的還是做哪些我們會給額外的人事會因為人事會本來就是這個科目很明確的它的用途
00:02:08,967 00:02:22,401 是,那因為我覺得就是說人事長這邊有機會應該好好跟那些立委們講清楚因為我覺得他們真的是搞不清楚狀況就把政府的整個預算當成是小學生的數學想要怎麼挪就怎麼挪那這個大筆一揮就亂掉啦
00:02:27,105 00:02:49,371 那用這種附帶決議乍聽之下是好像很合理很正常那其實他們最近一直在用這種話術在欺騙民眾欺騙我們原住民讓大家覺得說你們為什麼要讓原民會的人力一直都不足處於不足的狀態但是事實上這個原民會員額的問題
00:02:51,971 00:02:52,172 三)委員張智倫等16人擬具
00:03:11,847 00:03:38,660 雖然他們年底原住民特考會再補進這些人力但是原民會的人力不足的問題他並不是預算原額的問題他是實際原額太低也就是說原民會他根本就是找不到人或者是留不住人這才是真正的問題那針對這些問題我要請教任市長說那你覺得有什麼建議應該要怎麼辦
00:03:40,391 00:04:06,788 因為事實上我也跟很多原住民的朋友有討論過啦尤其在顏明慧他的上班地點在新莊那裡嘛那從其他地方來的事實上我知道原住民有一個非常好的習慣就是說他還是喜歡回到他的風趟來工作因為那裡是他生活的場域所以到都會區來工作的原住民相對會比較
00:04:09,569 00:04:27,729 因為到都會區開銷很大啦那個吃的也貴住的也貴啦消費整個都蠻高的啊那我想這個是其中一個那主要是說要調整原民會喔這個所有職員的專業加緊那他沒有誘因怎麼留得住人才
00:04:29,063 00:04:53,296 這個部分我們上一年那個土管處我們已經有講我知道你一定會講到土管處啦那但是我想土管處是這樣子因為這個土管處這個比喻不是很好因為土管處的家籍他土管處跟其他的這個土地管理的單位像這個國產署地政司一樣都在辦理土地業務所以就應該要給一樣的家籍
00:04:53,976 00:04:55,217 撫卹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案。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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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17時39分)謝謝主席,麻煩請人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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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人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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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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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人事長好。我想請教一下,這次原民會組織法的修法爭議不知道您有沒有注意到,您知道這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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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應該是提到原民會執行的預算金額增加,所以你們也期待員額也可以有一定比例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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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應該不是這個部分啦!我是說族群委員的修法爭議,因為在討論的過程中,有委員提出附帶決議,說要把原民會族群委員的薪資刪掉,把這些經費節省起來,未來要挪到原民會聘請一般公務人員使用。我要請教人事長,經費可以這樣挪來挪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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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這個涉及組織的安定性,我覺得非常重要,這樣做的話,對既存的各族群委員來講是有一點點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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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除了不公平以外,要增加整個原民會公務人員的員額,也不是把這筆經費刪掉、省起來就可以挪到別的地方,不是這樣說挪就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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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基本上,我們在編人事費時,都會考量要執行哪些業務、這些業務是屬於新增的、或者做哪些,再給額外的人事費,因為人事費這個科目本來就有很明確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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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人事長要是有機會,應該好好跟那些立委們講清楚,因為我覺得他們真的是搞不清楚狀況,把整個政府預算當成小學生的數學,想要怎麼挪就怎麼挪,大筆一揮就亂掉啦!用這種附帶決議,乍聽之下好像很合理、很正常,其實他們最近一直在用這種話術欺騙民眾、欺騙我們原住民,讓大家覺得政府為什麼要讓原民會的人力一直都不足、處於不足的狀態?但事實上,針對原民會員額的問題,我有跟原民會再三確認,其實他們的編制員額是206人,至於明年的預算員額,你們這邊是給到198人,根據10月底的統計,實際員額則是166人。雖然年底原住民特考會再補進這些人力,但是原民會人力不足的問題並不是預算員額的問題,而是實際員額太低,也就是說,原民會根本就找不到人或者是留不住人,這才是真正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我要請教人事長,你有什麼建議、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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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事實上,我也跟很多原住民朋友討論過啦!尤其原民會的上班地點在新莊那裡,而他們都是從其他地方來的。我知道原住民有一個非常好的習慣,就是還是喜歡回到他的hometown工作,因為那裡是他生活的場域,所以到都會區來工作對於原住民來說,吸引力會相對比較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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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因為到都會區開銷很大啦!吃的也貴、住的也貴啦!整個消費都滿高的啦!但我想這是其中一點,主要仍然是要調整原民會所有職員的專業加給,否則,沒有誘因怎麼留得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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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針對這部分,上一年土管處已經又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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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我知道你一定會講到土管處啦!但我認為土管處是這樣:土管處這個比喻不是很好,因為土管處跟其他土地管理單位──像是國產署、地政司一樣,都在辦理土地業務,那就應該給一樣的加給,邏輯上是這樣,所以不要拿土管處來做比喻。你們刪掉土管處這個比喻,然後再好好想一下其他專業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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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好,我們再來跟原民會好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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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對,希望你們針對怎麼補齊人力這個部分好好想一想,在1個月內提出報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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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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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陳委員。
接下來請徐巧芯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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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36-18
speakers ["吳宗憲","賴士葆","翁曉玲","張嘉郡","羅智強","黃建賓","林思銘","張智倫","黃健豪","許宇甄","鍾佳濱","吳思瑤","陳俊宇","莊瑞雄","王義川","李彥秀","吳沛憶","沈伯洋","林宜瑾","陳俊宇","黃國昌","楊瓊瓔","洪孟楷","林德福","鄭天財Sra Kacaw","張啓楷","李坤城","林楚茵","張雅琳","黃秀芳","林淑芬","陳秀寳","郭昱晴","陳素月","徐富癸","賴惠員","吳秉叡","許智傑","陳培瑜","郭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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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2-05"]
gazette_id 1140301
agenda_lcidc_ids ["11403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一)委員賴士葆等3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 委員張智倫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張嘉 郡等23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賴士葆等26人 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公 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邱鎮 軍等25 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國民黨黨團擬具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林思銘等26人擬具「公務人 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陳超明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 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 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黃健豪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 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 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 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 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王鴻薇等25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黃建賓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 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陳玉珍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 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委員李彥秀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六條之一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翁曉玲等22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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