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秉叡 @ 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
時間:
0
Start Time | End Time | Text |
---|---|---|
00:00:00,149 | 00:00:18,201 | 媒體的朋友小弟在立法院已經20年了我平常不是很常上來這邊發言但是我今天要拜託本院各個黨派只要你是學法律的摸著良心來看看法律的規定 |
00:00:19,602 | 00:00:48,164 | 我在念大學的時候那時候還沒有解嚴是戒嚴時代然後白色恐怖回憶你壓力很大當時的大法官會議就是現在憲法法庭的前身一個大法官會議當時大法官會議要解釋法律違憲它必須要三分之二決這是他們大法官會議法裡面明文的規定那到了民主解嚴之後民主時代來臨之後法律修改 |
00:00:49,458 | 00:01:07,055 | 改成二分之一為什麼要做這個修改因為你在想想看當要解釋法律要人數三分之二通過才能認為法令違憲的時候倒過來講另外三分之一就控制了能不能違憲的關鍵了 |
00:01:09,246 | 00:01:29,683 | 也就是說我們今天第一個國民黨跟民眾黨都要開倒車走倒回頭路都要提高這個門檻提高這個比例無論你是10個大法官要8個才能夠宣告違憲還是9個大法官要8個通過之後才能夠解釋解釋他判決他違憲 |
00:01:32,245 | 00:02:00,736 | 倒過來講就是被兩個大法官或是被一個大法官救出以否決違憲解釋的這個內容也就是被少數再倒過來控制的多數這樣子會產生一個非常可怕的現象其實我們立法院的人都知道在人類的歷史以來最會侵害人權最會侵害違憲的是行政權 |
00:02:02,964 | 00:02:19,195 | 你去看古今中外的歷史侵害被解釋為危險最嚴重最多都是行政機關所以剛剛有同仁在講說我們將來這個憲法法庭對人民的保護會因此而落實 |
00:02:20,456 | 00:02:21,116 | 本席從學生運動﹚ |
00:02:49,198 | 00:02:49,598 | 主席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736
發言片段: 0 |
---|
吳委員秉叡:(16時5分)各位同仁,還有媒體的朋友。小弟在立法院已經二十年了,我平常不是很常上來這邊發言,但是我今天要拜託本院各個黨派,只要你是學法律的,摸著良心來看看法律的規定。我在念大學的時候,那時候還沒有解嚴,是戒嚴時代,然後白色恐怖的陰影壓力很大,當時的大法官會議,就是現在憲法法庭的前身,一個大法官會議,當時大法官會議要解釋法律違憲,它必須要三分之二決,這是他們大法官會議法裡面明文的規定。到了民主解嚴之後,民主時代來臨之後,法律修改,改成二分之一,為什麼要做這個修改?因為你再想想看,當要解釋法律要人數三分之二通過才能認為法律違憲的時候,倒過來講,另外三分之一就控制了能不能違憲的關鍵。也就是說,我們今天,第一個,國民黨跟民眾黨都要開倒車、走到回頭路,都要提高這個門檻、提高這個比例,無論是10個大法官,要8個才能夠宣告違憲,還是9個大法官,要8個通過之後才能夠判決它違憲;倒過來講,就是被兩個大法官或是被一個大法官,就足以否決違憲解釋的內容,也就是被少數倒過來控制了多數。這樣子會產生一個非常可怕的現象,其實我們念法律的都知道,在人類的歷史以來,最會侵害人權、最會侵害違憲的是行政權,你去看古今中外的歷史,被解釋為違憲最嚴重、最多的都是行政機關,所以剛剛有同仁在說,將來這個憲法法庭對人民的保護會因此而lose,會沒有辦法好好的做,因為將來的行政機關,只要有兩個大法官或是一個大法官不認為它違憲,那行政機關的作為就不被解釋為違憲了!因為這個高門檻讓少數反而回過頭來控制多數。 |
我覺得民眾黨跟國民黨今天的版本在釋放一個可怕的怪獸,本席從學生運動開始參加政治,我們就是對於有可能侵害人權的政府,要站在對立、對抗、監督的角度,結果你們今天又回過頭來,有可能又把這個怪獸給釋放出來…… |
發言片段: 1 |
主席:好,謝謝。下一位請張雅琳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 |
---|---|
meet_id | 院會-11-2-14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4-12-20"] |
gazette_id | 1140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05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agenda_id | 11405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