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秉叡 @ 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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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1,994 | 00:00:40,689 | 主席我先跟您報告今天除了早上充足之後後面的表決基本上是順利我們希望已經贏得表決台在那邊睡著一直在那邊暫停所以我們發言的時候如果在旁邊在那邊繼續在那邊呱哨你如果無法自主的話我將在這個台上不要下來 |
00:00:43,427 | 00:00:57,425 | 我們請吳秉瑞委員發言 敬請所有的委員尊重發言委員的權益各位同仁我們今天在這個地方審財政收支劃分法其實說到錢喔最實際所以也最傷感情 |
00:00:58,702 | 00:01:19,377 | 國民黨原來的版本最開始是有台北市保障3%的條款結果這個經過媒體透露之後引起軒然大波我們高雄的柯志恩委員被追問他也說他反對所以他們在更衣的時候這個保留3%給台北市就不見了 |
00:01:20,779 | 00:01:35,494 | 就用根號的版本來試算它是原來的版本是營利事業的營業規模佔20%.人口佔55%.結果這樣的計算結果之下.因為新北市人口400萬.臺北市人口現在將近250還不到250. |
00:01:44,465 | 00:02:11,085 | 一算啦 居然新北市的統籌分配稅款的金額會高於台北市所以馬上再提出今天的更三版本他立刻把營利市內的營利額拉高佔比到30%然後把人口佔比降到45%這樣算下來之後讓台北市所能夠分配的金額能夠比新北市多啦 |
00:02:11,926 | 00:02:15,533 | 所以也就是說原來台北市保障3%的這個條款換湯不換藥繼續在這裡面隱藏然後用這樣的方式要繞過去 |
00:02:24,286 | 00:02:42,302 | 新北市400萬人口台北市250萬我們過去就講說我們是廚房台北市是櫥窗好處佔盡結果現在國民黨的版本仍然如此我在這個地方又一一點名 |
00:02:43,467 | 00:02:56,512 | 新北市第一選區的洪孟楷委員以及我們板橋的葉元智委員中和的張志倫委員永和的林德福委員新店的羅明財委員還有 |
00:02:59,874 | 00:03:22,086 | 繫子的廖宣祥委員:你們難道同意:在這樣狀況之下來分配:然後讓臺北市的統籌分配書館:要遠高於我們新北市嗎:回句話說看你選區的選民:他們能夠接受這樣的分配方式嗎:但是顯然你們根本都不知道:然後等一下馬上要表決要通過這個條文了: |
00:03:23,507 | 00:03:51,377 | 我覺得這個真的是非常糟糕的一件事情啊版本拿來看全部都是先用結論然後再來處理黃仲凱你如果要選新北市長啊你如果是因為這表決通過今天這個問題我會追著從頭到尾追著你一直講啊你可以願意讓250萬人口的臺北市統籌分別儲款用一點高於新北市400萬人口這是你要通過的版本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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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20時27分)各位同仁,我們今天在這個地方審財政收支劃分法,其實說到錢最實際,所以也最傷感情!國民黨原來的版本最開始是有臺北市保障3%的條款,結果這個經過媒體透露之後引起軒然大波,高雄的柯志恩委員被追問,他也說他反對,所以他們在更1的時候,保留3%給臺北市就不見了;結果用更2的版本來試算,原來的版本是營利事業的營業規模占20%、人口占55%,結果在這樣的計算結果之下,因為新北市人口400萬,臺北市人口現在將近250萬、還不到250萬,一算居然新北市的統籌分配稅款金額會高於臺北市;所以馬上再提出今天的更3版本,他立刻把營利事業的營業額拉高占比到30%,然後把人口占比降到45%,這樣算下來讓臺北市所能夠分配的金額比新北市多。也就是說,原來臺北市保障3%的這個條款換湯不換藥,繼續在這裡面隱藏,然後用這樣的方式要繞過去! |
新北市400萬人口、臺北市250萬,我們過去就講說,我們是廚房、臺北市是櫥窗,好處占盡!結果現在國民黨的版本仍然如此,我在這個地方要一一點名,新北市第一選區的洪孟楷委員,以及板橋的葉元之委員、中和的張智倫委員、永和的林德福委員、新店的羅明才委員,還有汐止的廖先翔委員,你們難道同意在這樣的狀況之下來分配,然後讓臺北市的統籌分配稅款遠高於新北市嗎?回去問問看你選區的選民,他們能夠接受這樣的分配方式嗎?顯然你們剛剛都不知道,然後等一下馬上要表決、要通過這個條文了,我覺得這真的是非常糟糕的一件事情,版本拿來一看,全部都是先認結論,然後再來處理! |
洪孟楷,你如果要選新北市長,如果今天這個表決通過,這個問題我會從頭到尾追著你一直講,你願意讓250萬人口的臺北市統籌分配稅款遠高於400萬人口的新北市,這是你要通過的版本!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謝謝吳秉叡委員的發言。 |
接下來請王定宇委員發言。再次拜託大家,請尊重發言委員的權益,謝謝。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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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2-14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李坤城","王義川","郭昱晴","范雲","吳思瑤"] |
page_start | 62 |
meetingDate | ["2024-12-20"] |
gazette_id | 1140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0501_00002","11405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憲法訴訟法修正第三十條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405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