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文君 @ 第11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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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570 | 00:00:01,771 | 謝謝主席 麻煩請部長林部長 |
00:00:14,758 | 00:00:31,663 | 部長早部長我們在今天主要是外交部報告有三個跟國外政府簽訂的條約協議那其中一項是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跟聖露西亞政府刑事司法 |
00:00:32,383 | 00:00:36,085 | 司法互助條約案。四、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臺灣.政府與吐瓦魯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 |
00:00:59,986 | 00:01:28,644 | 涉嫌進行販毒,所以遭美方的司法部門逮捕。」那這個案子有結果了嗎?這個案子就是美方在偵辦中。可是他有認罪了。對。對,他有認罪了。那剛剛我們在從辦公室過來之前,我們還是看到聖露西亞的那個官方網站上面還放著就是我們派的這一位外交 |
00:01:29,997 | 00:01:33,520 | 司法互助條約案。四、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吐瓦魯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五、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吐瓦魯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六、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吐瓦魯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 |
00:01:56,621 | 00:01:58,884 | 進行當中,我們是不是今天在簽這個報告內容跟聖露西亞是不是我們應該讓他們很清楚的知道這個應該不要放在網站上了 |
00:02:11,472 | 00:02:40,003 | 當然聖露西亞方面都了解我們有跟他保持聯繫我請我同仁來說明一下為什麼沒有在他上面呈現首先先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從案發一開始我們就透過駐外管處我們聖露西亞大使館已經跟聖露政府已經保持密切的聯繫但是之前案情在進行當中所以聖露西亞完全知情那相關的進展我們也有跟聖露西亞保持雙向的溝通 |
00:02:40,503 | 00:02:46,808 | 你們有沒有告訴說他已經認罪而且這個已經在進行當中那是不是我們應該要告訴他們說這個應該要拿下來因為我們推薦的是一個詐騙犯而且他是販毒報告委員謝謝委員的垂詢這個部分我們的確已經透過聖露西亞大使館跟聖國政府有保持密切的聯繫那同時這個情況也有讓他們知道不過有部分要跟委員澄清的是我們的 |
00:03:07,222 | 00:03:13,163 | 替代藝男被領選進來去參與我們的外交替代藝男的這個業務的時候其實是經過公開領選的所以他在這個過程沒有關係這個過程沒有關係聽我講完我沒有要聽你解釋前面的這一段因為也許我們不知道可是當他被美國逮捕以後我們有必有義務要告訴聖露西亞因為他就是我們的邦交國而且你今天拿出來的 |
00:03:35,429 | 00:03:46,644 | 這份報告是跟他相關司法互助的部分,如果我們推薦這樣一個人物,像我們一些公務人員你在一審判決有罪的時候,或者甚至有質疑的時候,你就會把他換下來,難道我們不應該這麼做嗎? |
00:03:51,398 | 00:03:52,920 | 指揮大使館指揮大使館指揮大使館 |
00:04:09,821 | 00:04:09,881 | 函請審議函請審議 |
00:04:27,578 | 00:04:31,679 | 如果我們都知道不會外交部不知道今天因為這個還我們推薦的人剛開始我們不知道那個沒話說可是他已經被美國逮捕然後他已經在司法進行當中他可能很快就會受到審判那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就應該要很明確的告訴他這個人並不是適合放在官方網站上面因為那一篇也是我們寫給他們的 |
00:04:54,523 | 00:04:54,903 | 指控聖露西亞政府刑事 |
00:05:10,013 | 00:05:17,276 | 司法互助是非常諷刺的因為我們沒有好好的去告知人家這個部分我們希望馬上就看到結果因為我來之前還在網站上面還看到這個是第一個接下來我們希望馬上可以處理因為你禮拜五才發信而已那部長這個再請您可以去詳細的了解一下不然我覺得我們今天審這個真的是沒有意義那第二個我想要請教的是 |
00:05:38,345 | 00:05:43,548 | 部長,我們一般外交豁免權大概指豁免什麼?就是在雙邊的條件之下?當然,除了對於像當然是稅的問題、車牌還有其他,我想豁免就是以外交管轄權的有一些涉及的司法等等。 |
00:05:59,979 | 00:06:06,360 | 這個部分因為可能沒有辦法很完整的說明清楚那是不是就外交部在非邦交國的這個駐外管人員我們想要知道的是哪些國家是具有完整的外交豁免權哪一些國家是只有部分的豁免權或者哪一些國家是完全沒有的是不是請外交部可以提供相關的資料給本席 |
00:06:27,185 | 00:06:30,949 | 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露西亞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露西亞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 |
00:06:42,481 | 00:06:46,083 | 我們大概要知道說有哪些啦不好意思主席借一點點時間因為我們在預算審查的時候也有提到因為我們也覺得這個非常重要就是我們中東的三個國家 |
00:07:03,070 | 00:07:11,053 | 是有正式派駐代表在我們這裡,雖然是屬於經貿類的,可是雙方也非常長的時間,甚至不管是在軍事或者公共安全,甚至教育交流的部分,其實都維持很長的時間,像約旦,而且我們有很多如果要學阿語的部分,其實也都是送到約旦去那裡受訓的,包括我們的軍方人員。 |
00:07:29,179 | 00:07:32,625 | 所以在這裡我們要看到就是說我想請教之前因為商會的部分目前的處理結果怎麼樣我們除了就是 |
00:07:43,117 | 00:08:08,477 | 就是對他們外交的這個特權的保障然後在不是不是部長就是說因為因為他們有去提告有那個假商會的那個因為他也用這樣的名義甚至發假的那個簽證這個部分這個部分請他書面回覆本委員等一下等一下因為我想要知道說是不是有跟警察單位去有提出他的外交豁免權有嗎 |
00:08:09,978 | 00:08:15,681 | 因為這三個不太一樣,那我們也都有在做,其實都把它當作是,就是駐台的,有跟警察單位講了,可是他們可能沒有接到,在警察單位約談的時候,我們第一時間就有出面,但是你要讓,對,應該要讓他們知道,要持續跟三個駐台的單位保持聯絡關懷他們, |
00:08:35,871 | 00:08:48,382 | 現在我們特別再提出來是因為他們完全沒有接到相關的訊息所以我們在雙方雙邊的這樣子的交流互動上面可能有一些問題應該是有啦因為我有責成我們同仁要跟他們保持聯繫關懷沒有關係除了外交部的部分可能有涉及內政部或警政署我們也一定都要來關心請把書面資料提供給本席就是我們有通知我們的作為啦關心然後協助 |
00:09:03,314 | 00:09:08,156 | 另外還有對內的商會我們的做法是什麼因為他甚至用這樣公開的名義去募款在國內募款都已經是違法可是他用商會的名義去對外募款包括我們的邦交國這樣會造成誤導這個部分我們到底有什麼樣的做法也請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那最後我想要強調的是我想要請教就是我們現在駐約旦安曼的 |
00:09:29,887 | 00:09:53,776 | 那個代表處現在住的那個住處是怎麼來的目前有人知道嗎約旦安曼的那個那個代表處長久以來就有我們的市長對我知道是舊的那個是怎麼來的你知道嗎有人知道嗎買的租的借的對是買的租的還是什麼現在是我們的自由管轍對啊那是怎麼來的 |
00:09:55,051 | 00:09:58,552 | 是當時雙邊的政府經過這個協議約單的政府送的嘛對不對今天如果人家過去我們現在要買都花很多的錢現在都花很多的錢我們希望就這個部分我們應該怎麼樣對等的互惠尤其怎麼樣保障他們在這裡的安全跟權益我想這個是我們應該要做的好不好 |
00:10:19,798 | 00:10:19,818 | 函請審議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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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11時1分)謝謝主席。麻煩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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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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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部長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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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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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部長,我們今天主要是外交部報告跟三個國外政府簽訂的條約、協議,其中一項是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跟聖露西亞政府刑事司法互約的部分,在這裡要請教部長,因為在您上任以後,其實第一次來業務報告的時候,我們曾經提到在外交部國合會派駐聖露西亞技術團裡面,曾經有持公務護照,就是我們外交護照計畫助理身分而去聖露西亞服勤的替代役林睿庠,他因為涉嫌經營販毒,所以遭美方的司法部門逮捕,這個案子有結果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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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這個案子就是美方在偵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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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可是他有認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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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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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他有認罪了,剛剛我們在從辦公室過來之前,我們還是看到聖露西亞官方網站上面還放著我們派的這位持外交護照的替代役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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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替代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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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因為我們請了可能販毒還有詐騙這樣一個詐欺犯去教反詐騙,當時他是以網路專家而去教網路犯罪和加密貨幣,而且是以講師的身分,我們推薦給他們,到目前為止,他都已經認罪,而且到現在司法還在進行當中,就今天有關的報告內容,我們是不是應該讓聖露西亞很清楚地知道,這個應該不要放在網站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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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好,當然聖露西亞方面都有了解,我們有跟他保持聯繫,我請同仁來說明一下為什麼沒有在上面呈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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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為什麼還要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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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司長美呈:先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從案發一開始,我們就透過駐外館處聖露西亞大使館已經跟聖國政府保持密切的聯繫,但是之前案情在進行當中,所以聖露西亞完全知情,相關的進展,我們也有跟聖露西亞保持雙向的溝通,但一直到前一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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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你們有沒有告訴說他們,他已經認罪,而且這個已經在進行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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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司長美呈:任何的進展,我們都有告訴聖露西亞大使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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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是不是我們應該要告訴他們說這個應該要拿下來?因為我們推薦的是一個詐騙犯,而且他是販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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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司長美呈:是,報告委員,謝謝委員的垂詢,這個部分,我們的確已經透過聖露西亞大使館跟聖國政府有保持密切的聯繫,同時這個情況也有讓他們知道,不過有部分要跟委員澄清的是,我們的替代役男被遴選去參與我們的外交替代役男這個業務的時候,其實是經過公開遴選的,所以他在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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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這跟過程沒有關係,這跟過程沒有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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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司長美呈:是,我要跟委員鄭重澄清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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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聽我講完、聽我講完,我沒有要聽你解釋前面的這一段,因為也許我們不知道,可是當他被美國逮捕以後,我們有義務要告訴聖露西亞,因為它就是我們的邦交國,而且你今天拿出來的這一份報告是跟它相關司法互助的部分,如果我們推薦這樣一個人物,像我們一些公務人員在一審判決有罪的時候,或者甚至有質疑的時候,你就會把他換下來,難道我們不應該這麼做嗎?要不要馬上做?你回答這個就好,要不要馬上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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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司長美呈:是,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告訴聖露西亞大使館,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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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你們是不是應該請它要把它拿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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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司長美呈:已經有告訴聖露西亞大使館,再把最新的這個狀況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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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什麼時候跟他們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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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司長美呈:我們最新的狀況,其實昨天的公文就已經出去了,上個禮拜五,我們先透過電話聯繫,跟大使館說明這個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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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所以是不是今天要開這個會議,你們才把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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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司長美呈:沒有,上個禮拜五,我們其實就已經有告訴他們最新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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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上個禮拜五,這個已經多久了?這個已經多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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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司長美呈:我們已經告訴……就是任何案件進行的過程當中,我們都跟聖露西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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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這個已經多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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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司長美呈:從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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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因為他已經認罪,如果我們都知道了,外交部不會不知道,今天因為是我們推薦的人,剛開始我們不知道,那個沒話說,可是他已經被美國逮捕,然後他已經在司法進行當中,他可能很快就會受到審判,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就應該要很明確地告訴它,這個人並不適合放在官方網站上面,因為那一篇也是我們寫給他們的,在不知情的情況之下,他們也放在上面,我們是去教人家的警察做這些事,所以應很負責任地去告訴聖露西亞,不然今天我們提出來審這個司法互助是非常諷刺的,因為我們沒有好好的去告知人家,這個部分我們希望馬上就看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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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司長美呈:沒問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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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因為我來之前,還在網站上面看到,這是第一個,我們希望馬上可以處理,因為你禮拜五才發信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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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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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部長,這個再請您去詳細了解一下,不然我覺得我們今天審這個真的是沒有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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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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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第二個,我想要請教的是,部長,我們一般外交豁免權大概只豁免什麼?就是在雙邊的條件之下,我們有邦交國、非邦交國,簡單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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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當然像稅的問題啦、車牌啦,還有其他。我想豁免就是以外交管轄權有一些涉及的,比如司法等等。 |
發言片段: 40 |
馬委員文君:這個部分因為可能沒有辦法很完整說明清楚,就外交部在非邦交國的駐外館人員,我們想要知道的是哪些國家是具有完整的外交豁免權,哪一些國家是只有部分的豁免權,或者哪一些國家是完全沒有的,是不是請外交部可以提供相關的資料給本席?就外交豁免權的部分。 |
發言片段: 41 |
林部長佳龍:我請同仁會後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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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提書面資料好了,好不好?就豁免權的部分,比較清楚的,大概有我們國內的,還有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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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我也跟委員說明,這個資料有部分可能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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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沒關係,如果資料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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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我們再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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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就用密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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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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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對,可以,就是我們大概要知道有哪些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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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對,哪些類別、哪一些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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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不好意思,主席,借一點點時間。因為我們在預算審查的時候也有提到,我們也覺得這個非常重要,就是中東的三個國家是有正式派駐代表在我們這裡,雖然是屬於經貿類的,可是雙方交流也有非常長的時間,甚至不管是在軍事或公共安全,甚至教育交流的部分,其實都維持很長的時間,像約旦,而且我們很多如果要學阿語的部分,其實也都是送到約旦去那裡受訓,包括我們的軍方人員,所以在這裡我們看到的,我想要請教之前因為商會的部分,目前的處理結果怎麼樣?就是他們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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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我們除了對他們有外交特權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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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就是處理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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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然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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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不是、不是,部長,因為他們有去提告,有假商會的那部分,因為他也用這樣的名義,甚至發假的簽證,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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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馬委員,這個部分,請他書面回復本委員會,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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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等一下、等一下,因為我想要知道說是不是有跟警察單位提出他能否有外交豁免權,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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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因為這三國不太一樣,我們其實也都把他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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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不是啦!有沒有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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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就是駐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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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有嘛!有嘛!有跟警察單位講了,可是他們可能沒有接到,這個部分外交部可能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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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在警察單位約談的時候,我們第一時間就有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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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讓那三個駐臺單位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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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可是你應該要讓他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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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對,我也要求持續跟三個駐臺單位保持聯絡,關懷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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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現在我們特別再提出來,是因為他們完全沒有接到相關訊息,所以我們雙方、雙邊在交流互動上可能有一些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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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應該是有啦!我有責成我們同仁要跟他們保持聯繫,關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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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沒有關係,如果有的話,請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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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除了外交部的部分,可能有涉及內政部或警政署,我們也一定都要來關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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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 |
發言片段: 70 |
馬委員文君:部長,請把書面資料提供給本席,就是我們有通知…… |
發言片段: 71 |
林部長佳龍:就是我們的作為啦!有關心,然後協助…… |
發言片段: 72 |
馬委員文君:對,我們的相關作為。另外對於那個商會,我們的作法是什麼?因為他甚至用這樣的名義公開去募款,在國內募款都已經是違法,可是他用商會的名義對外募款,包括我們的邦交國,這會造成誤導,這個部分我們到底有什麼樣的作法,也請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 |
發言片段: 73 |
主席:好,謝謝。 |
發言片段: 74 |
馬委員文君:最後我想再請教,我們現在駐約旦安曼的代表處,那個駐處是怎麼來的?目前的,有人知道嗎? |
發言片段: 75 |
林部長佳龍:安曼? |
發言片段: 76 |
馬委員文君:約旦安曼的那個代表處。 |
發言片段: 77 |
林部長佳龍:長久以來就有啊!我們司長…… |
發言片段: 78 |
馬委員文君:我知道是舊的,那個是怎麼來的,你知道嗎?有人知道嗎? |
發言片段: 79 |
主席:簡單回答,當時是買的、租的、借的? |
發言片段: 80 |
馬委員文君:對,是買的、租的,還是什麼? |
發言片段: 81 |
賀司長忠義:現在是我們的自由館舍。 |
發言片段: 82 |
馬委員文君:對,那是怎麼來的? |
發言片段: 83 |
賀司長忠義:是當時雙邊政府經過協議…… |
發言片段: 84 |
馬委員文君:約旦政府送的嘛,對不對?現在如果要買要花很多錢…… |
發言片段: 85 |
主席:馬委員,時間差不多了!拜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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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好。現在要花很多錢,我們希望就這個部分,應該怎麼對等互惠,尤其怎麼保障他們在這裡的安全跟權益,這個是我們應該要做的,好不好?有什麼樣的作為,麻煩…… |
發言片段: 87 |
主席:書面回復,請涵蓋委員垂詢的部分。 |
發言片段: 88 |
馬委員文君:一個禮拜之內,就是下禮拜,提供資料給我,好不好? |
發言片段: 89 |
主席:改兩個禮拜,好不好?因為中間…… |
發言片段: 90 |
馬委員文君:沒有,兩個禮拜就過年了,我剛剛問的那個問題應該很簡單…… |
發言片段: 91 |
林部長佳龍:好,我們加快。 |
發言片段: 92 |
馬委員文君:而且你們都已經在做,剛剛說你們都已經在做了…… |
發言片段: 93 |
主席:謝謝馬委員,各位請回,謝謝。 |
發言片段: 94 |
馬委員文君:把資料提供給本席,好不好?謝謝。 |
發言片段: 95 |
主席:接下來進行詢答委員是王義川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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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1-2-35,36-1 |
speakers | ["王定宇","羅美玲","林楚茵","馬文君","王義川","陳冠廷","沈伯洋","吳思瑤","徐巧芯","林憶君","洪孟楷","葉元之","黃仁","鍾佳濱","沈發惠"] |
page_start | 89 |
meetingDate | ["2024-12-26"] |
gazette_id | 1141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12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案;二、審查 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吐瓦魯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三、審查行政 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露西亞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 |
agenda_id | 11412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