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 @ 第11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時間:
0
Start Time | End Time | Text |
---|---|---|
00:00:00,354 | 00:00:00,675 | 法定人數不足 |
00:00:11,209 | 00:00:34,032 | 好部長那個勞動部的霸凌案啊行政院這邊指示說公務部門都要嚴辦各種霸凌事件那其中外交部過去到現在也有一些相關的一個爭議的部分本席也看到是說最近有有新聞的投書喔也有看到說有把幾個外交部過去到現在的一些爭議事件列出來啊來我們看一下 |
00:00:35,357 | 00:00:57,791 | 這個外交部的霸凌事件請能忘記,那其中這一位投書者還是我們之前外交部的官員。好,他裡面特別提到幾件事情,我想霸凌林榮忍,過去到現在不會因為時間流失而真相就讓他石沉大海嗎?我想部長你應該有這樣的一個認知跟這樣的一個面對的勇氣吧?對。好。 |
00:00:58,251 | 00:00:58,511 | 事實和真相到底為何? |
00:01:12,990 | 00:01:39,795 | 禁中職守,但是那個時候有搶到網軍的事件。第二、2023年的駐巴西聖保羅辦事處的王組長一事被館長的霸凌輕生。館長現在雖然是被監察院彈劾,但是全案的事實真相,外界人未明。還有,第三,就是晶片護照改版事件,部長在事實真相未明之下,就把這一個相關的人員給這個調職。 |
00:01:42,708 | 00:02:04,280 | 這一個部分我想請教林將部長既然我們看到勞動部有這樣的一個霸凌事件而且沒有調查還不知道甚至勞動部第一個調查還是想要粉飾太平的調查直到換了部長之後新任部長上任再重請調查才水落石出也還這個往生者一個交代那一樣這三個案件 |
00:02:05,220 | 00:02:17,328 | 內部有沒有指示是不是能夠有重啟調查至少給國人一個清楚明白真相讓瞭解是說當時的時空環境背景底下不要誤往誤走林部長你的看法勒 |
00:02:19,330 | 00:02:42,936 | 這三個案子我想有一些進入司法的程序或者是監察院調查那當然如果有什麼新的事證我們當然也會很重視來作為一個一個是新的事證嘛另外一個部分是說當初有沒有針對我們底下的同仁去做訪談去做了解以及把整個事件給勾勒出來 |
00:02:43,516 | 00:03:05,101 | 有,像我上任之後除了其實我在7月就已經針對不管霸凌或性騷還有相關的這一些就是管理的問題有全面的檢討之後有訂定了一些改善的一個辦法但是如果以您提到的第三個案子我也調出來看過 |
00:03:06,241 | 00:03:22,599 | 基本上我們都要進行調查而且對當事人也要訪談尤其是這幾天立法院關切的幾個案子我們也都有一個很詳細的調查委員會也有外聘的委員也都有啟動調查委員會跟外聘委員 |
00:03:23,200 | 00:03:47,976 | 有,有些甚至沒有,當然有些有檢舉嘛,有些沒有,事實是委員的質詢,但我們都一樣的重視,因為有則改之嘛,一個要克則,但是如果有一些是誤會,或者是說本身當事人有,能夠來這個面對,那是情節到什麼程度,因為我們在講有時候是比較廣泛的講啦, |
00:03:48,716 | 00:04:07,533 | 有時候管理上的一些或個人領導風格或一些因為各種的這個情況我們也是要去了解部長時間有限了這三個案件因為都是屬於當時劍爆也是算媒體軒然一時的事件那這三個案件目前有沒有再去做相關了解 |
00:04:08,547 | 00:04:22,737 | 我自己個人都有調出來詳細看過那因為他有一些已經告一個段落而且有調查結果而且有些有處處分了那除非有什麼新的事證我們當然會根據情況再做判斷 |
00:04:23,618 | 00:04:51,850 | 但你不是現在講是說也有這重啟有一些的這大林案的調查是調查委員會嗎?對,就是我上任之後在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大家提出關心的幾個案子我們也都有展開調查,有些已經有初步的調查結果所以你也歡迎如果說有任何新事證也要在跟部裡面提出,是不是?對同仁如果說有提出的話你都會主動調查?一定的好,謝謝,謝謝洪孟凱委員,各位請回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453
發言片段: 0 |
---|
洪委員孟楷:(12時3分)主席,謝謝。麻煩請林佳龍部長。 |
發言片段: 1 |
主席:部長請。 |
發言片段: 2 |
洪委員孟楷:部長。 |
發言片段: 3 |
林部長佳龍:委員好。 |
發言片段: 4 |
洪委員孟楷:勞動部霸凌案之後,行政院指示公務部門都要嚴辦各種霸凌事件,其中外交部從過去到現在也有一些相關爭議。本席最近從新聞上看到投書,把外交部從過去到現在一些爭議事件列出來。像「外交部的霸凌事件豈能忘記」,這位投書者之前還是外交部的官員啊!他的投書裡面特別提到幾件事情。我想,我們對於霸凌零容忍,從過去到現在,都不會因為時間流失就讓真相石沉大海嘛!部長也應該有這樣的認知跟面對的勇氣吧? |
發言片段: 5 |
林部長佳龍:對。 |
發言片段: 6 |
洪委員孟楷:好。第一起是2018年蘇啟誠處長的輕生事件,到現在六年多,事實真相到底為何?過去大家會覺得大阪辦事處處長其實也很努力、盡忠職守,但是那時候也有網軍事件。第二,2023年,駐巴西聖保羅辦事處的王組長疑似被其館長霸凌輕生,該館長事後雖然被監察院彈劾,但是全案的事實真相外界仍未明。還有第三件,就是晶片護照改版事件,部長在事實真相未明之下,就把相關人員給調職。就這個部分,我想請教林佳龍部長,既然我們看到勞動部有這樣的霸凌事件,而且沒有調查還不知道,甚至勞動部第一次調查還是想粉飾太平的調查,直到換了部長、新任部長上任重啟調查之後才水落石出,也還往生者一個交代。一樣,對於前述3個案件,外交部內部有沒有指示?是不是能夠重啟調查,至少給國人一個清楚、明白的真相、讓國人了解當時時空環境背景底下毋枉毋縱?林部長,你的看法呢? |
發言片段: 7 |
林部長佳龍:這3個案子中,我想有些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或監察院調查程序,如果有什麼新的事證,我們當然也會很重視,作為是否要再…… |
發言片段: 8 |
洪委員孟楷:一個部分是新的事證,另一個部分是當初有沒有針對底下同仁做訪談、做了解,以及把整個事件給勾勒出來? |
發言片段: 9 |
林部長佳龍:有,我上任之後,其實在7月針對……不管是霸凌、性騷這些管理相關問題全面檢討之後,訂定了改善辦法。以您提到的第三個案子,我也調出來看過。基本上,我們都要進行調查,而且對當事人也要訪談,尤其是這幾天立法院關切的幾個案子,我們也都有很詳細的處理,包括調查委員會、有外聘委員,依照…… |
發言片段: 10 |
洪委員孟楷:也都有啟動是不是? |
發言片段: 11 |
林部長佳龍:啊? |
發言片段: 12 |
洪委員孟楷:也都啟動調查委員會跟外聘委員? |
發言片段: 13 |
林部長佳龍:有,有些有提出檢舉,有些沒有被檢舉、而是來自委員的質詢,但我們都一樣重視。有則改之、要課責,但如果有一些是誤會,或者當事人本身能夠面對,我們會視情節到什麼程度處理。畢竟我們在講,有些時候是比較廣泛地講,例如管理上涉及個人領導風格等各種情況,我們也要去了解。 |
發言片段: 14 |
洪委員孟楷:好。 |
部長,我時間有限,這3起案件當時都見報,也算是媒體喧然一時的事件,那麼對於這3起案件,目前有沒有再去做相關了解? |
發言片段: 15 |
林部長佳龍:我自己個人都有調出來詳細看過,有些已經告一段落、有調查結果,而且有些做處分了。除非有什麼新的事證,那我們當然會根據情況再做判斷。 |
發言片段: 16 |
洪委員孟楷:但你不是講也針對一些霸凌案重啟調查委員會嗎? |
發言片段: 17 |
林部長佳龍:對…… |
發言片段: 18 |
洪委員孟楷:這3案都沒有包含在裡面? |
發言片段: 19 |
林部長佳龍:就是我上任之後,針對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大家提出關心的幾個案子,我們也都有展開調查,有些已經有初步調查結果。 |
發言片段: 20 |
洪委員孟楷:好,所以你也歡迎如果有任何新事證要再跟部裡面提出,是不是? |
發言片段: 21 |
林部長佳龍:對。 |
發言片段: 22 |
洪委員孟楷:如果同仁提出的話,你都會主動調查? |
發言片段: 23 |
林部長佳龍:一定的。 |
發言片段: 24 |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 |
發言片段: 25 |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各位請回。 |
接下來進行詢答的委員,葉元之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96 |
---|---|
meet_id | 聯席會議-11-2-35,36-1 |
speakers | ["王定宇","羅美玲","林楚茵","馬文君","王義川","陳冠廷","沈伯洋","吳思瑤","徐巧芯","林憶君","洪孟楷","葉元之","黃仁","鍾佳濱","沈發惠"] |
page_start | 89 |
meetingDate | ["2024-12-26"] |
gazette_id | 1141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12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案;二、審查 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吐瓦魯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三、審查行政 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露西亞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 |
agenda_id | 11412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