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佳濱 @ 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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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0,677 00:00:37,260 主席 在場的委員先進這是對於本法案民進黨團版本的最後一次發言為什麼要講民進黨團版本呢其實在我們接下來的條文當中啊國民黨的第18條、第19條我一併做個介紹18條說本法施行細則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及考試院定定之好啦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那有沒有發現少了哪一個院啊
00:00:38,470 00:00:55,130 少了監察院為什麼你們在第5條的時候受理第4條受理揭弊機關明明白白把監察院寫到的受理機關可是呢到了第18條的施行細則你們就把監察院給放生了
00:00:55,967 00:01:23,995 好那如果大家真的這麼不喜歡監察院那何必把當初的受理機關監察院放進去今天我知道各黨過去對於中華民國憲法的五權分立、三權分立多有爭議過去在第10屆的時候我們也試圖透過修憲委員的方式要來呼籲國民黨加入政黨共同修憲回復到三權分立的機關結果今年國民黨呢特別拿這段歷史來杯葛監察院的預算
00:01:24,855 00:01:42,708 很好玩耶!你們說要恢復三權不支持我們的修憲你們說監察院的預算要刪掉但是呢,揭弊者保護法又把監察院放在受理機關最後我們來看第19條第19條更有意思了施行日期呀!
00:01:43,629 00:02:05,937 本法事件日期由行政院定之還是公布一年後定之這是誰的版本?國民黨的朋友你們一開始的動議是由行政院定之民眾黨的版本都是公告一年後實施欸?為什麼兩黨不同調?沒有國民黨的再修正動議就向民眾黨看齊
00:02:07,377 00:02:28,203 為什麼國民黨一開始要寫由行政院定制因為很清楚嘛揭弊者當中相當多的配套需要行政院充分的跟司法院跟考試院甚至跟監察院好好的討論如果不給行政院這個時間由他來定制那麼這個揭弊者保護法上路之後就會出車禍
00:02:29,463 00:02:54,015 但是我們知道我們國民黨跟民眾黨過去一向對於施行日期現在學乖了通通要怎樣公告後施行上週通過的憲法訴訟法本來是由司法院一開始是3年後實施後來的版本所有的憲法訴訟法的修改都由司法院定定實施日期
00:02:54,975 00:03:12,976 本來嘛 憲法訴訟法就是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專用結果呢 上週的法就通通訂成要公布後立即施行那為什麼這個法這麼重要黃國昌這麼重視揭弊者保護法為什麼不要施行後公布 就馬上實施
00:03:14,800 00:03:36,089 因為木可案、金華車案還在調查怎麼可以馬上公布後實施呢一年後再實施這就是國民黨、民眾黨對不起,他說是國親兩黨國民黨、民眾黨你們自己擬了揭弊者保護法又不願意面對揭弊者保護法的後果謝謝,莊委員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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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17時46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這是對於本法案民進黨團版本的最後一次發言,為什麼要講民進黨團版本呢?其實在我們今天的條文當中,對國民黨的第十八條、第十九條我一併做個介紹,第十八條是規定「本法施行細則,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考試院定之。」好了!有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那有沒有發現少了哪一個院呢?少了監察院,為什麼?你們在第四條規定受理揭弊機關,明明白白的把監察院寫到受理機關裡面,可是到了第十八條的施行細則,你們就把監察院給放生了!好,那如果大家真的這麼不喜歡監察院,那當初何必把監察院放進受理機關?我知道各黨過去對於中華民國憲法的五權分立、三權分立多有爭議,過去在第10屆的時候,我們也試圖透過修憲委員會的方式,要來呼籲國民黨加入政黨共同修憲,回復到三權分立的機關,結果今年國民黨特別拿這段歷史來杯葛監察院的預算,很好玩呢!你們說要恢復三權,不支持我們的修憲;你們說監察院的預算要刪掉,但是揭弊者保護法又把監察院放在受理機關裡面。
最後,我們來看看第十九條,第十九條更有意思了,就是施行日期,本條規定: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還是公布一年後定之,這是誰的版本?國民黨的朋友,你們一開始的動議是規定由行政院定之,民眾黨的版本都是公告一年後實施,欸!為什麼兩黨不同調?沒有,國民黨的再修正動議就是向民眾黨看齊,為什麼國民黨一開始要寫由行政院定之?因為很清楚嘛!在揭弊者保護法當中有相當多的配套需要行政院充分的跟司法院、跟考試院甚至跟監察院好好的討論,如果不給行政院這個時間由它來定之,那麼這個揭弊者保護法上路之後就會出車禍。但是我們知道,國民黨跟民眾黨過去一向對於施行日期……現在學乖了,通通要怎樣?都是公告後施行。在上週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一開始是三年後實施,可是後來的版本,所有的憲法訴訟法的修改都由司法院訂定實施日期,本來憲法訴訟法就是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專用,結果上週的這個法就通通定成要公布後立即施行。那這個法這麼重要,黃國昌這麼重視揭弊者保護法,為什麼不要通過後公布就馬上實施?因為木可案、京華城案還在調查啊!怎麼可以公布後就馬上實施呢?一年後再實施,這就是國民黨、民眾黨你們自己定了揭弊者保護法,又不願意面對揭弊者保護法的後果。
發言片段: 1
主席:謝謝鍾委員。
下一位請黃國昌委員發言。好,黃委員不發言。
報告院會,因為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分別所提再修正動議第二十一條條文相同,所以一併處理。
現在表決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第二十一條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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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2-15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黃國昌","莊瑞雄","洪孟楷","吳秉叡","吳思瑤","陳玉珍","廖偉翔","林國成","沈發惠","張啓楷","陳俊宇","鍾佳濱","徐巧芯","沈伯洋","王義川","蔡易餘","李坤城","林楚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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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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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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