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巧慧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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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5,472 | 00:00:08,526 | 好 謝謝主席 我們請董事長董事長有請 |
| 00:00:15,118 | 00:00:39,117 | 市長好 委員好我也很高興看到今天這個會期第一次的質詢我們內政委員會終於回歸了民生議題我覺得這是一件好事而且今天我也很贊同主席訂的題目訂的題目其實就符合了我們身為國會議員本來就是應該看到社會上有困難的現象的時候就整個整體現象提出問題提出來討論社委委員會討論的主題 |
| 00:00:45,041 | 00:01:00,934 | 而不是說因為我就是立法委員我就單一就同一個單項法規直接提出版本來進行修法完全沒有任何配套措施所以我覺得今天這樣子的委員會其實是相當好的我也本席也樂意就這樣的題目來進行深度的討論這是我要先表達的態度在這個會期的第一場質詢 |
| 00:01:07,139 | 00:01:22,367 | 好那次長我們今天就這個電動車的發展尤其是關於充電設備充電樁的部分來進行討論那首先我想請問次長你知道我們現在國家的這個淨零政策嘛對不對所以環保署提出的這個我們的目標環保署環保署提出 |
| 00:01:30,186 | 00:01:51,376 | 環保署提出的目標應該是我們現在是這個在2050年的時候2030年的時候市區公車及這個公路車全面電動化2040年的電動小客車是機車市售比要達到百分之百這您都清楚嘛對不對好所以那你同意現在環境部2050普及率的目標嗎 |
| 00:01:52,472 | 00:02:13,424 | 好我想我們各部會就是努力去執行這樣子相關的政策所以你同意嗎你同意這個目標好那這是環境部的目標你同意喔你是內政部可是你對電動車的這個目標你也同意喔同意環境部好那這個交通部來你看交通部的這個部分交通部的這個部分它提供的數值是什麼它不是用普及率喔 |
| 00:02:14,571 | 00:02:30,222 | 它雖然是管車子 可是交通部的評比標準跟環境部又不一樣交通部給你的一個標準是市售比所以它現在提供的交通部的資訊是市售比現在的電動車的車數佔比是佔這樣子電動公車達到了49 小客車4.4 機車是11.9這資料你也清楚吧 對不對 |
| 00:02:38,648 | 00:03:03,654 | 我想請問一下市長現在我們交以交通部提供的這個電動車市售比的程度請問多少年可以達到環境部的要求或者要反過來說我們在2025年的時候我們可以達到環境部的要求嗎如果按照這樣的速度我想這個有算過嗎這個可能涉及交通部電動車市請交通部來回應好謝謝 |
| 00:03:05,356 | 00:03:18,125 | 就一題就好了 我只要一個答案就好了有算過嗎根本報告我們國發會在111年公布的你是國發會我是交通部交通部 我們國發會我們國發會在111年公布的目標我們希望在2030年的時候市區的電動公共車11700輛能夠全面電動化你跟環境不一樣嗎一樣的 |
| 00:03:27,051 | 00:03:30,678 | 完全一樣啊可以達標嗎這是公車嘛2040年的話是電動的小客車跟機車新車的市售比達到100%的目標100%就可以達到這個目標嗎其實也不一定可以吧 |
| 00:03:40,367 | 00:04:02,718 | 市售百分之百跟可以達到普及率的目標其實這是兩個不同的標準好 所以今天這就是第一個問題政府是一體的各部會訂出不同的標準可是事實上既然標準一致的話那我們就要想方法去達成所以坊間有非常多的人說我們想用電動車可是最麻煩的地方就是充電不方便這個我們都有聽過所以我們就回來看充電樁到底夠不夠那充電樁夠不夠的狀況下面是你看看 |
| 00:04:07,921 | 00:04:26,812 | 我們如果單純就現在的車輛和充電樁來比其實我們的數值是已經達到歐盟的標準但問題是這前提是我們的電動車少啊所以電動車就應該要增加才有可能達標嘛達到我們環境部定力的淨零碳排的標準所以再回過來那要加裝充電樁那市長加裝充電樁最大的問題是什麼 |
| 00:04:31,634 | 00:04:44,260 | 安全顧慮吧專案充電商最大的顧慮是安全所以我們是在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條件的狀況之下我們同意怎麼樣子在公寓大廈裡面裝設充電所以您剛剛的今天的這份書面報告裡面其實這樣我看看這樣一共是十一頁的狀況下其實關於消防的部分你反而將近佔了一半可見得你內政部也了解 |
| 00:04:58,027 | 00:05:22,799 | 整個的問題我們看要討論電動車能夠讓它增加可是回推到後面其實最大的問題應該是要討論消防因為不要看我們最近在國外一旦是充電車發生狀況火警的狀況其實那個要撲滅光是用水的量可能就是一般油車的好幾十倍 |
| 00:05:23,976 | 00:05:46,781 | 同時它如果又在地下室救災更難更不要說我們昨天剛剛看到新聞這個光是你要帶上飛機的充電電池今年起都有新規了它甚至不但不能拖映甚至是要拿出來放在你視線可及的地方所以可見的大家對電池的狀況是很有疑慮的好 那我們就請問 |
| 00:05:48,121 | 00:06:08,694 | 市長你今天提的這一些措施有期限嗎你有給你自己期限什麼時候要完成嗎我們相關的立法修正就是說你今天的這些機制我都同意但期限呢我們希望在那個三到六個月之內我們把相關的法規做一次檢討然後相關因為有一些是涉及技術演繹 |
| 00:06:09,854 | 00:06:24,871 | 我們建研所的技術研議可能要花一點時間來做討論並且包括說排煙設備的裝置排煙設備的裝置其實需要一些相關的實驗才能夠確認說我們怎麼樣子能夠達到最佳的安全因為我們要設在地下室 |
| 00:06:25,131 | 00:06:41,810 | 你今天講的其實從第二頁開始你是針對建築物的規劃增訂適合電動車燃燒特性的滅火設備然後這個安全規範推動電動車輛充電使用安全等等這些是規範類你是在這裡公開承諾三到六個月內可以完成規範含測試 |
| 00:06:43,792 | 00:06:57,189 | 你的意思是這樣嗎測試要花一點時間可是你測試沒有出來你要怎麼訂規範我們會在其所以其他的部分因為我們現在在進行測試的部分是有關排菸的部分好那我請我們監研所所長沒關係我們現在討論因為我的時間的關係所以 |
| 00:06:59,312 | 00:07:25,677 | 第一個部分的話我同意你因為這樣安全的部分要調整法規那我現在聽到的是次長您在備詢台上是講三到六個月你會提出這些相關的法規的研修方式研修草案出來然後後面的話其實是你的第五頁六七其實都是在講我們要提升救災的應變及整備量能嘛那所以這一些我們要怎麼樣能夠去考核也讓社會大眾能夠理解你已經 |
| 00:07:26,277 | 00:07:38,500 | 有救災的功能你什麼時候可以讓我們是有完整你現在今天提供的是一個方向這個方向我們都同意啊你應該是要告訴我們說我們已經完成了多少次實測的狀況我確實能夠有效的撲滅我這個消防署這邊也已經有增加了多少的這種化學救災的這個裝備所以在任何現實只要有 |
| 00:07:50,863 | 00:08:05,613 | 只有有電動車發生這樣的狀況我們都有能力去進行救災而且時間是多少可以跟住家的這個區分是要能夠徹底的隔離類似像這樣的一般民眾問的問題都是這樣嘛所以你有辦法回答嗎 |
| 00:08:08,715 | 00:08:26,736 | 稍微委員大家好消防署在設置標準政策自動消費設備已經完成了已經完成了 約三到六個月消防署救災的部分停車場所設置自動消費已經完成公告事實上已經開始在做了這是第一個部分 |
| 00:08:27,336 | 00:08:53,556 | 那救災的設備目前縣市已經有到位那後續的計畫可能今年的計畫可能拜託委員會如果解凍以後後面的計畫設備的沖繩我們會持續兩個部分第一個你現在的達標是按照現有電動車輛的數字所以達標那如果我再增加呢那這樣是不是就不夠了這是其一的問題那第二當然就是涉及到這次這個會期也是很大的議題啦就是預算什麼時候可以解凍 |
| 00:08:54,136 | 00:09:23,636 | 什麼時候你可以添新的車輛這個當然要跟各位委員去討論去拜託啦當然不是我們這邊啦所以我想是這樣子啦後面還有很多的委員我今天是第一個嘛所以我希望今天呢看主席是不是也可以才是或者是所有的委員問完之後我相信這個標準答案可能應該是只有一套是不是可以直接讓各個委員都可以理解我覺得這值得委員會再做一次討論啦以上是我的建議 |
| 00:09:24,136 | 00:09:44,108 | 我最終是認為在沒有完備應變能力安全法規之前不應該在公寓大廈的管理條例當中成為設置電動車硬性規定本席認為在完成安全法規的設計以及應變能力的整備之前不應該強制成為每一間公寓大廈都要設充電樁 |
| 00:09:46,269 | 00:10:01,970 | 是 我們的相關的法規也是建立在安全的準則之上現在完成了安全的準則跟相關的規範以及我們救災能力的整備完成之後我們才會有明確的法令的一些修正好 謝謝次長好 謝謝蘇曉慧委員接下來請張志倫委員發言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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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9時16分)謝謝主席。我們請董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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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董次長有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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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次長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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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次長建宏: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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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我們很高興看到今天、這個會期第1次的質詢,內政委員會終於回歸民生議題,我覺得這是一件好事,而且今天我也很贊同主席訂的題目,訂的題目其實就符合了我們身為國會議員本來就是應該看到社會上有困難的現象時,就整個整體現象提出問題,提出來討論,設為委員會討論的主題!而不是因為我就是立法委員,我就單一、就同一個單項法規直接提出版本來進行修法,完全沒有任何配套措施。所以我覺得今天這樣子的委員會其實是相當好的,本席也樂意就這樣的題目來進行深度的討論,這是我要先表達的態度,在這個會期的第1場質詢。 |
| 次長,我們今天就電動車的發展,尤其是關於充電設備、充電樁的部分來進行討論。首先我想請問次長,你知道我們現在國家的淨零政策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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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次長建宏: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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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所以環保署提出的目標,2030年的時候,市區公車及公務車全面電動化;2040年的電動小客車、機車,市售比要達到百分之百,這您都清楚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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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次長建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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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好,所以你同意現在環境部2050普及率的目標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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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次長建宏:好,我想我們各部會就是努力去執行這樣子相關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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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所以你同意?你同意這個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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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次長建宏:我們努力去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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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好,這是環境部的目標,你同意?你是內政部,可是你對電動車的這個目標也同意?同意環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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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次長建宏:我們努力去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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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好,再來是交通部。你看交通部這個部分提供的數值是什麼?它不是用普及率,雖然是管車子,可是交通部的評比標準跟環境部又不一樣。交通部給的標準是市售比,所以現在交通部提供的資訊是市售比,現在電動車的車數占比是占這樣子,電動公車達到了49%,小客車4.4%,機車是11.9%,這資料你也清楚,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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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次長建宏:是,我們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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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我想請問一下次長,現在依交通部提供的電動車市售比的程度,請問多少年可以達到環境部的要求?或者反過來說,在2025年的時候,我們可以達到環境部的要求嗎?如果按照這樣的速度。有算過嗎?交通部有算過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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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次長建宏:我想這個可能涉及交通部的業務,是不是請交通部來回應?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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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就一題就好了,我只要一個答案就好了,有算過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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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專門委員晉緯:跟委員報告,我們國發會在111年公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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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你是國發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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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專門委員晉緯:我是交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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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交通部?我們國發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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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專門委員晉緯:我們國發會在111年公布的目標,希望在2030年的時候,市區的電動公車1萬1,700輛能夠全面電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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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你跟環境部一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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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專門委員晉緯: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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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完全一樣?可以達標嗎?這是公車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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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專門委員晉緯:我們2040年的目標是,電動小客車跟機車新車的市售比達到百分之百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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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百分之百就可以達到這個目標嗎?其實也不一定可以吧?市售百分之百跟可以達到普及率的目標,其實這是兩個不同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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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專門委員晉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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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好,所以這就是今天第一個問題。政府是一體的,各部會訂出不同的標準,可是事實上,既然標準一致的話,我們就要想方法去達成。所以坊間有非常多的人說想用電動車,可是最麻煩的地方就是充電不方便,這個我們都有聽過。所以我們就回來看充電樁到底夠不夠!針對充電樁夠不夠的狀況,你看看,如果單純就現在的車輛和充電樁來比,其實我們的數值是已經達到歐盟的標準。但問題是,這前提是我們的電動車少,所以電動車就應該要增加才有可能達標,達到環境部訂定的淨零碳排的標準。所以回過頭來,次長,加裝充電樁最大的問題是什麼?安全顧慮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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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次長建宏:加裝充電樁最大的顧慮是安全,所以我們是在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條件的狀況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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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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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次長建宏:我們同意在公寓大廈裡面裝設充電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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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是嘛!所以你今天這份書面報告一共是11頁,而關於消防的部分,反而占了將近一半,可見得內政部也了解整個問題所在。我們討論希望電動車能夠增加,可是回推到後面,其實最大的問題應該在於消防。最近國外也曾發生過,一旦電動車發生火警要撲滅,光是用水量可能就是一般油車的好幾十倍。同時,如果它又是發生在地下室,救災更困難!我們剛剛看到新聞,光是要帶上飛機的充電電池,今年起都有新規定,不但不能托運,甚至是要拿出來放在大家視線可及的地方,可見得大家對電池的狀況是很有疑慮的。好,那我請問次長,你今天提的這一些措施有期限嗎?你給你自己的期限是什麼時候要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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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次長建宏:相關的立法修正,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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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你今天的這些機制,我都同意,但期限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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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次長建宏:我們希望3到6個月之內,把相關法規做一些檢討,因為有一些涉及技術研議,我們建研所的技術研議可能要花一點時間討論,包括排煙設備的裝置;排煙設備的裝置其實需要一些相關的實驗,才能確認如何達到最佳安全狀態,畢竟要設在地下室。 |
| 發言片段: 38 |
| 蘇委員巧慧:次長,你今天講的,其實從第2頁開始,都是針對建築物的規劃、增訂適合電動車燃燒特性的滅火設備、相關安全規範及推動電動車輛充電使用安全等等,這些都是規範類,你在這裡公開承諾3到6個月內可以完成規範,包含測試,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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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次長建宏:測試要花一點時間,測試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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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可是測試沒有出來,你要怎麼訂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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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次長建宏:我們現在正在進行測試的是有關排煙部分,我請我們建研所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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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沒關係,因為時間關係。第一個部分,我同意你因為安全的議題調整法規,而我現在聽到的是,次長在備詢臺上提到3到6個月內,會提出相關法規的研修草案出來。報告後面的第5、6、7頁,你都在講要提升救災應變及整備量能,這一些我們要如何考核,也讓社會大眾理解,你們已經有救災的功能?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們一個完整方案?你今天提供的是一個方向,這個方向我們都同意,但你應該要告訴我們,你們已經完成多少實測狀況、能夠確實有效地撲滅火災?又消防署這邊增加了多少化學救災裝備?任何縣市只要有電動車發生這樣的狀況,你們都有能力進行救災?而且時間是多少?跟住家的區分也能徹底隔離?一般民眾的問題都是類似這樣,你有辦法回答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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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次長建宏:OK,我請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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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好,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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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署長煥章:委員,大家好。消防署在設置標準有關偵測、自動撒水設備已經完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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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已經完成了?消防署救災的部分不用3到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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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署長煥章:停車場所設自動撒水設備已經完成公告,事實上已經開始在做了,這是第一個部分。救災的設備,目前縣市已經有到位,後續的計畫,可能今年的計畫要拜託委員會,如果預算解凍,後面的計畫,包括設備充實,我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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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委員巧慧:兩個部分,第一個,你現在達標是按照現有電動車輛的數字,所以達標,如果再增加,是不是就不夠了?這是其一的問題。第二,當然涉及到這個會期很大的議題,就是預算什麼時候可以解凍?什麼時候你可以編新的車輛?這要跟各位委員討論、拜託,當然不是我們這邊。好,我想這樣子,因為後面還有很多委員要發言,今天我是第一位,所以我希望今天主席可以裁示,或者所有委員問完之後,我相信標準答案可能應該只有一套,是不是可以直接讓各個委員理解?我覺得這值得委員會再做一次討論。 |
| 以上是我的建議,我最終是認為在沒有完備應變能力、安全法規之前,不應該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硬性規定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本席認為,在完成安全法規的設計,以及應變能力的整備之前,不應該強制每一間公寓大廈都要設充電樁。 |
| 發言片段: 49 |
| 董次長建宏:是,我們相關的法規也是建立在安全的準則之上,完成安全的準則及相關規範,以及我們救災能力的整備完成後,才會有明確的法令修正。 |
| 發言片段: 50 |
| 蘇委員巧慧:好,謝謝次長。 |
| 發言片段: 51 |
| 主席:謝謝蘇巧慧委員。 |
| 接下來請張智倫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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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et_id | 委員會-11-3-15-2 |
| speakers | ["牛煦庭","蘇巧慧","張智倫","張宏陸","王美惠","黃捷","麥玉珍","許宇甄","李柏毅","徐欣瑩","郭昱晴","吳琪銘","洪孟楷","林楚茵","黃建賓","鍾佳濱","楊瓊瓔","黃健豪","李坤城","王鴻薇","邱志偉","張啓楷","蔡易餘","葉元之","高金素梅","丁學忠","翁曉玲","王義川"] |
| page_start | 1 |
| meetingDate | ["2025-03-13"] |
| gazette_id | 11427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2701_00002"]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邀請內政部部長劉世芳、經濟部、交通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公 寓大廈裝設電動車輛充電裝置之相關法令、國家標準、建築設計、管理維護、火災預防措施及相 關保險類別與要保人之認定」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 agenda_id | 11427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