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倫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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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1,616 00:00:07,532 好謝謝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官員大家早我們是請董事長以及消防署蕭組長董事長蕭組長有請
00:00:16,426 00:00:39,182 董事長好委員好今天要討論的是有關於消防法規以及有關於電動車會造成的特殊的火災風險那社區是否有停車場是否有必要的消防設備以及如何減少消防方面的一些隱患那大家最近的資料顯示其實現在我們全台灣電動車的數量已經大概高達10萬台
00:00:42,805 00:01:09,047 那住宅區設置電動裝的需求日益龐大那中古的公寓那針對推動這個充電裝的部分遇到許多的挑戰那我想要先請教這個署長的部分現在消防法規現在沒有強制要求社區要配置特殊的滅火設備那比如說像一些離電池專用滅火器或是滅火毯那請問一下現在靠這個自動灑水設備可以
00:01:11,949 00:01:26,025 可以真的夠嗎是 跟委員報告我們在設置標準裡面設置自動消息設備已經公告 已經施行了所以目前的停車場裡面就公告以後到現在為止已經有338處的停車空間
00:01:29,308 00:01:47,828 設置自動灑水設備這已經到位那後續可能會再繼續增加那請問一下現在的這個自動灑水設備是可以用來那個有關於離電池的火災是可以用來防範大量的水來離電池火災一定是靠大量的水來達成滅火的目的
00:01:48,559 00:02:03,353 有需要說以後要請這些社區配置專用的離電池滅火器或滅火毯嗎這個我們再來檢討看後續的一個狀況看什麼樣的處理那也要跟署長報告我們可以看到我們今天那個POWPOW的一張圖這個右邊的這張圖是有關於這個韓國某一個社區因為這個電動車離電池起火而造成
00:02:11,420 00:02:26,330 很大的一個自然的造成一個危害一個火災所以現在台灣有很多的社區有些社區就會公告說這個地下室不准停電動車那以及我覺得今天還有一個重點可以來討論的就是說其實我相信這個現在
00:02:28,751 00:02:47,860 大樓管理條例也沒有規定這個管委會要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設置充電樁那我記得印象中其實內政部是有想要修法有想要把這個門檻給調低那請問一下內政部有要提出這樣的相關的修法的規定嗎
00:02:50,064 00:03:05,223 我請我們國路署長好 謝謝感謝委員因為我們其實當時的確有討論過要修法但是這修法的內容跟前提都是要把安全性跟這個車主的責任要定義清楚
00:03:05,703 00:03:26,828 才有辦法在這個正式提出這個法案也就是因為就涉及到消防跟這個相關的防火區劃的規定這如果沒有確認是達到安全標準的話後來行政院也覺得要優先把這做完才能提案是這個意思好那我請教那次長那現在誰可以可以跟我講說現在整個
00:03:29,429 00:03:46,085 有關於充電裝電動車充電裝的安全消防的規範何時才可以有一個比較明確的安全規範相關的安全規範我們剛才消防署消組長已經有說明了就是說有些規範我們已經公佈了那持續我們還會再做一些相關的檢討
00:03:47,106 00:03:49,627 介研所也在幫忙針對停車場排煙設備的研究案正在處理今年會把研究成果提出來
00:04:11,793 00:04:24,949 那另外就防火區化的問題今年會把這個成果提出來那同時我們在討論說是不是透過公有建築物這個部分來示範今年都會來進行這邊的作業的情形跟維護
00:04:26,209 00:04:54,318 所以今年大概會有機會整個安全措施上會有一個明確的一個一個討論嘛OK好那我請教一下那就現在而言很多民眾購買電動車的時候他會考慮說他要去裝設那如果這個官員會同意的話那其實事實上現在據很多民眾所說在設置的部分是不是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以及他所相關的這個配電的一些措施
00:04:55,078 00:05:16,910 是不是造成民眾有時候設一個充電樁要將近兩三個月以上的時間有沒有這樣的一個情形這個要依地方政府的權責去決定因為相關的法令我們是授權地方政府來做相關的設施的規範我們有一個基本的大概以市長你可不可以跟我簡單說明一下現在以一個民眾他買了一台電動車
00:05:18,311 00:05:34,348 他如果想要在自家樓下的地下室裝設充電樁大概他整個來講需要花多久的時間可以從他申請到買完大概要花多久的時間我是不是可以請台電來做說明因為這是表後的那個設置是由台電來負責好 謝謝
00:05:42,088 00:05:57,816 是報告委員通常用戶只要提出管委會的同意申請到台電來申請那台電拿到這個申請單以後我們這個他的內線自己裝好以後我們很快大概通常大概一
00:05:59,217 00:06:20,910 兩個禮拜左右大概就可以完成那主要的問題不在台電這邊而在它第一個就是它管委會同不同意它第二個部分是它委託的這個水電承裝或是它原來的這個裝設的設備有沒有完全符合政府的規定如果有在台電那邊的程序是很快的以上跟委員報告 謝謝
00:06:22,230 00:06:51,290 好 謝謝那我再請教政事這邊我請教另外一個充電樁的問題先到這邊那我希望說未來不管是整個消防的安全或者是整個建築技術條例大家要盡快來修改那未來是否是不是真的要降低這個管理會的門檻就由這個內政部這邊來做全權的管理那我再請教一個最近大家也是討論的很多人在討論的有關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有關於建築物設置太陽能光電板的設置標準
00:06:51,970 00:07:20,629 像現在有一個草案在2月21號公告就是說如果建築物的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的話它是要強制設置太陽能板的一個規定那我這邊要就較正式的部分有安全性、美觀性以及是否有光害會不會有極熱的問題讓我來請教一下這個正式如果真的這個草案現在是不是你們有收到一些不同的聲音比如說像台北市它是一個盆地的一個情況
00:07:21,610 00:07:50,688 那第一個如果在新建的大樓上都要設置這個太陽能板會不會有一個安全性因為大家知道現在頂樓下面都有一些綠美化的一個問題那如果你在台北市在設置太陽能板的話未來這些未來的維修的一些問題以及美觀性的一些問題還有之前我們有看到很多新聞這個在頂樓設置太陽能板造成鄰居隔壁鄰居在住宅區的光害的一些問題民眾會抗議的問題而且台灣是一個整個來講是一個盆地的一個地形
00:07:51,388 00:08:05,983 那如果在台北市的話已經很熱了然後你還這樣的話會不會造成溫室氣體等等的一些問題那請政事這邊是現在這個新的議題你有沒有統計的一些的問題還有你是不是說已經就是六十天公告以後即將在4月21號即將要上路
00:08:07,825 00:08:25,758 我們公告就是收集大家的意見我們來進行修正但是也要跟委員報告就是說基本上我們強制1000平方米以上要裝設太陽能光板是考量所有相關建物的整體空間跟剛剛委員所考慮的許多的問題我們才設置1000平方米以上也就是基本上是一個大型的空間
00:08:27,159 00:08:54,318 然後再來就是說有沒有考慮空曠性是不是在空曠一點的地方不要影響到對 然後再來就是說我們會已經跟經濟部協商是以工業區為優先工業區為優先因為他們本身就是用電大戶那我們也考量過說這樣子的一個相關的空間大概已經佔了全台的整個建築空間屋頂空間大概佔了八成左右所以是以這些主要主體空間為主那現在相關的勞動法規 建築法規我們其實都在檢討當中
00:08:55,319 00:09:20,370 那我是不是請那個我們建管這邊也說明一下好 謝謝首先就是說其實我們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的這個樓地屋頂的話其實它裝置最多只有二分之一也就是相關的逃生避難的這個設備其實它都不會受到影響這是第一點第二個就是說以現在的這個太陽能板的一個發展的狀態其實它已經是很少有鏡面的這樣鏡面的這個
00:09:22,631 00:09:42,489 光電板它大部分是採取現在比較霧面的或薄膜型的那這一類的話其實它相對反射的效果是沒有過去那麼高還是有一些啦還是有一些它如果集體的時候或許感覺上會有一些那第三個就是說其實在這個過程當中各相關單位他們也有提出甚至也有
00:09:43,109 00:10:09,925 反向希望我們能夠再降低希望讓更多的屋頂能設但是我們都強調先在這樣的狀態下先試著用這個1000平方公尺以上那其實它對小規模的小型的建築物或是甚至透天的話它就不是一個強制性的行為我們希望藉由這樣的推廣讓更多的這個更多的這個建築物上面能夠長出來這樣才能有辦法來做相關的普及
00:10:10,974 00:10:32,324 好 謝謝那這邊還是要拜託政次跟我們署長這邊還是要傾聽民意看說會不會造成未來設置完了以後而且現在是強制一定要設置會不會造成整個這個都市很多民眾的一些干擾以及剛剛我講的安全性 美觀性以及光害以及極熱的一些問題好不好是 謝謝好 謝謝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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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9時26分)好,謝謝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官員,大家早。請董次長及消防署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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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董次長、蕭署長有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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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董次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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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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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今天要討論的是有關於消防法規,針對電動車造成的特殊火災風險,社區、停車場是否有必要的消防設備,以及如何減少消防方面的一些隱患?最近的資料顯示,全臺灣電動車的數量已經高達十萬臺,住宅區設置充電樁的需求日益龐大,尤其中古公寓針對推動充電樁部分,遇到許多挑戰。首先想請教署長,現在的消防法規並沒有強制要求社區配置特殊滅火設備,比如像一些鋰電池專用滅火器或滅火毯,靠現有的自動撒水設備,真的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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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是,跟委員報告,我們在設置標準裡,針對設置自動撒水設備已經公告施行。自公告到現在為止,目前已經有338處停車空間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這已經到位,後續可能會再繼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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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請問,現在的這個自動撒水設備,可以用來防範有關鋰電池火災的部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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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鋰電池火災一定是靠大量的水來達成滅火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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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有需要以後請這些社區配置專用的鋰電池滅火器或滅火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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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這個我們再來檢討,要看後續的狀況如何,再看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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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要跟署長報告,今天這張PowerPoint上的圖,右邊是有關韓國的某一個社區,因為電動車鋰電池起火、自燃,造成很大的危害及火災,所以現在臺灣有很多社區就公告地下室不准停電動車。我覺得今天還有一個重點可以討論,就是現在的大廈管理條例並沒有規定管委會要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設置充電樁。印象中,其實內政部是有想要修法,想要把門檻調低,請問,內政部有要提出這樣的相關修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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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我請國土署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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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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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其實我們當時的確有討論過要修法,但是修法的內容跟前提都是要把安全性跟車主的責任定義清楚,才有辦法正式提出這個法案,也就是因為這涉及到消防跟相關防火區劃規定,如果沒有確認達到安全標準的話,行政院後來也覺得要優先把它做完才能提案,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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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請教次長,現在誰可以跟我講,有關於電動車充電樁的消防安全何時才可以有一個比較明確的安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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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相關的安全規範剛才消防署蕭署長已經有說明,有些規範我們已經公布了,我們還會持續再做一些相關的檢討,是不是我請蕭署長再做一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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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大概要多久時間?會造成民眾或者是社區一些什麼樣的改變或影響?可以簡單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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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感謝委員質詢。建研所已經在幫忙,針對停車場設置排煙設備的研究案正在處理,研究時間可能要一年,今年會研究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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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剛剛說3到6個月就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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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對,今年會把這個研究成果提出來。另外就防火區劃的問題也會在今年把成果提出來,同時我們在討論是不是透過公有建築物的部分來試辦,今年都會進行,這邊的作業情形跟委員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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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所以今年大概會有機會就整個安全措施上有明確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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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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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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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滅火的部分都已經處理完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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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我再請教一下,就現在而言,很多民眾購買電動車的時候會考慮要裝設,如果管委會同意的話。事實上現在據很多民眾所說,設置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以及相關的配電措施是不是造成民眾有時候設一個充電樁要將近兩、三個月以上的時間?有沒有這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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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這個要依地方政府的權責去決定,因為相關的法令我們授權地方政府做相關的設施規範,而且我們有基本的建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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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次長,可不可以跟我簡單說明一下,現在民眾買了一台電動車,他如果想要在自家樓下的地下室裝設充電樁,整個來講,他大概需要花多久時間可以從申請、買完到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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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我是不是可以請台電說明?因為這是表後的設置,是由台電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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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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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業總工程師芳楠:報告委員,通常用戶只要提出管委會的同意到台電來申請,台電拿到申請單以後,他的內線自己裝好以後,我們大概兩個禮拜左右就可以很快完成。主要的問題不在台電,而在第一個就是管委會同不同意他。第二個部分是,他委託的水電承裝業或是他原來裝設的設備有沒有完全符合政府的規定?如果有,在台電這邊的程序是很快的,以上跟委員報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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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謝謝。充電樁的問題先到這邊,我希望未來不管是整個消防安全,或者是整個建築技術條例,大家要儘快修改,未來是否真的要降低管委會的同意門檻,就由內政部全權管理。
我再請教,最近也是很多人在討論的,有關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現在有一個草案在2月21號公告,如果建築物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的話要強制設置太陽能板。我要就安全性、美觀性,以及是否有光害、會不會有集熱的問題來請教一下政次。這個草案現在你們是不是有收到一些不同的聲音?比如說像臺北市是盆地,如果在新建的大樓上都要設置太陽能板,會不會有安全性的問題?因為大家知道現在頂樓都有一些綠美化的問題。如果臺北市再設置太陽能板的話,未來有維修以及美觀性的一些問題。還有,之前我們也看到很多新聞,在頂樓設置太陽能板造成隔壁鄰居,尤其在住宅區光害造成民眾會抗議的問題。整個來講臺灣是一個盆地的地形,如果臺北市已經很熱了,然後還這樣的話,會不會造成溫室氣體等等的一些問題?政次,現在這個新的議題你們是不是有統計了一些問題?還有60天公告以後,是不是在4月21號即將要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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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我們公告就是蒐集大家的意見之後來進行修正,但是也要跟委員報告就是說,基本上,我們強制1,000平方米以上要裝設太陽能光板,是考量所有相關建物的整體空間與剛才委員所考慮的許多問題,才設置1,000平方米以上,也就是基本上是一個大型空間。然後再來就是它們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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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有沒有考慮空曠性?是不是要在空曠一點的地方,不要影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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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對,然後再來就是我們已經跟經濟部協商好以工業區為優先,因為它們本身就是用電大戶。我們也考量過這樣子的相關空間,已經占了全臺整個建築屋頂空間面積大概八成左右,所以是以這些主要的主體空間為主。現在相關的勞動法規、建築法規,我們其實都在檢討當中,我是不是請建管這邊也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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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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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首先就是我們在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築物屋頂,其實它裝置最多只有二分之一,也就是相關的逃生、避難設備都不會受到影響,這是第一點。第二個就是說,以現在太陽能板的發展狀態,已經很少有鏡面的光電板。現在大部分是採取比較霧面的或薄膜型的,這一類其實相對反射的效果沒有過去那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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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還是有一些啦!還是有一些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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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對,還是有一些,只是如果集體的時候或許感覺上會有一些。第三個就是說,其實在這個過程當中,各相關單位也有提出,甚至也有反向希望我們能夠再降低,希望讓更多的屋頂能設,但是我們都強調先在這樣的狀態下試著用1,000平方公尺以上,這其實對小規模、小型的建築物,或是甚至透天的話,就不是一個強制性的行為。我們希望藉由這樣的推廣讓更多建築物上面能夠長出來,這樣才能有辦法來做相關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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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謝謝。這邊要拜託政次跟署長,還是要傾聽民意,看未來設置完了以後……而且現在是強制一定要設置,會不會造成整個都市很多民眾的一些干擾?以及剛剛我講的安全性、美觀性,以及光害、集熱的一些問題,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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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次長建宏: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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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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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張智倫委員。
下一位我們請張宏陸召委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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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15-2
speakers ["牛煦庭","蘇巧慧","張智倫","張宏陸","王美惠","黃捷","麥玉珍","許宇甄","李柏毅","徐欣瑩","郭昱晴","吳琪銘","洪孟楷","林楚茵","黃建賓","鍾佳濱","楊瓊瓔","黃健豪","李坤城","王鴻薇","邱志偉","張啓楷","蔡易餘","葉元之","高金素梅","丁學忠","翁曉玲","王義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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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3-13"]
gazette_id 1142701
agenda_lcidc_ids ["1142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內政部部長劉世芳、經濟部、交通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公 寓大廈裝設電動車輛充電裝置之相關法令、國家標準、建築設計、管理維護、火災預防措施及相 關保險類別與要保人之認定」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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