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 @ 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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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4,275 | 00:00:08,256 | 謝謝昭緯 那有請葉次長好 次長早安那首先也要謝謝林益錦昭緯那今天排這個青年基本法那我基本上就是希望盡速立法然後有五個重點跟三個提醒要跟我們那個次長交流那我想我們那個吳思耀委員就在這上一屆吳思耀 |
| 00:00:32,884 | 00:00:56,976 | 立委就率先提出了青年基本法的草案那本屆我也納入青年團體的意見提出我的版本那這邊照片你可以看到就是由我參與召集的我們12位跨委員會的民進黨立委那我們連續兩個會期都把青年基本法列為優先法案所以我們真的就是跨委員會 |
| 00:00:57,796 | 00:01:10,260 | 非常關心這個法那不是只有就是教育文化委員會那我們也看到現在已經有18個跨黨派的版本那所以剛剛就是次長有講到那也有委員講到韓國有這個青年專法那其實不是只有韓國芬蘭跟盧森堡也都有 |
| 00:01:17,842 | 00:01:43,777 | 青年專法而且很重要的是聯合國的世界青年行動綱領也都有非常的具體說我們應該要做到什麼那比起我們的性別主流化那這是聯合國在推動的那我們早在20年前就開始做了可是青年主流化因為沒有一個好的法規位階那其實台灣在這部分還是很落後那我首先是想請教 |
| 00:01:44,938 | 00:02:07,389 | 市長 因為剛剛有聽 我想您已經蠻了解這個重點可不可以簡要跟我們說 您到現在為止 您認為這個法要處理哪些重點您個人認為最重要的我想就是說把這些青年 哪些面向需要國家照顧的包括提到就業 創業 居住等等這些面向 |
| 00:02:09,466 | 00:02:26,139 | 這該照顧面相我們要透過這個基本法把它明定出來然後也讓每一個這個該照顧面相是由哪一個機關哪一個部會讓大家寫清楚那我想就每一個部會就會按照這個基本法知道說這是我們要照顧的義務我們要按照這個脈絡來做好 |
| 00:02:28,061 | 00:02:47,379 | 謝謝所以次長您覺得是要把青年的哪些面向要照顧像我們的法條都有講到就是說不同的面向健康等等然後哪些部會該做什麼事情要做出來那謝謝您的重點我自己看到的重點有一點不同那也跟那個次長分享 |
| 00:02:47,799 | 00:03:07,617 | 我覺得第一個 青年身份的法制化當然就是剛剛有委員對年齡要怎麼樣的定義那我個人跟教育部看法比較相同就是我的版本是18歲到35歲我覺得斷在這是最合理的那第二個 青年的專責單位那我看到你們的報告比較清楚就是希望是教育部嘛 |
| 00:03:08,417 | 00:03:26,933 | 第三個就是各級政府建立青年的參與機制我覺得各級從中央不管是匯報或是什麼還有參與機制地方也要明定青年代表的法定地位這是剛剛比較少人討論到的那待會我會再談什麼叫做青年代表 |
| 00:03:27,253 | 00:03:42,268 | 那最後一個當然就是定期要公布青年政策白皮書雖然現在教育部有在努力可是並沒有一個法定的地位跟時間的規範那我覺得這五個重點都要明確才會有青年主流化那如果 |
| 00:03:43,653 | 00:03:59,111 | 策展不反對的話就是我們看到的重點不同那剛剛已經有人問過您了我再問一次就是剛剛說你們很快就會送給行政院是不是你們的版本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的布版的查案已經擬定完成 |
| 00:03:59,751 | 00:04:20,202 | 因為裡面牽扯到很多的部會跟地方政府所以我們也要跟他們協調所以我們目前正在跟他們協調我們預計在一個月內會完成跟各部會跟地方政府的協調協調完成之後我們就會報行政院然後預告那我們預計在這個會期應該會有院版可以送這個會期 |
| 00:04:21,644 | 00:04:45,812 | 因為這個會期還有幾個月嘛還是希望盡快啦因為林一金委員就是他是遵重要等到院本啊要不然也可以率先排案等協商的時候再進來我們當然希望你們催促一下行政院越快是越好因為我想這個部分的差異精神都一致那看大家的版本就是說差異比較是在操作跟多麼的細緻的照顧那 |
| 00:04:48,553 | 00:05:03,605 | 好 那我想就是我們現在如果就差異的部分我有三個詢問是我特別關心的想在這提出來因為這個部分好像今天的報告教育部比較沒有寫到那麼具體第一個就是中央地方專責單位目前的規劃你們會明確的 |
| 00:05:06,207 | 00:05:20,619 | 指出他的規劃叫什麼嗎中央跟地方中央是教育部但地方的話因為地方自治的關係還有這個我們其實是尊重地方他們自己的編制這地方就是主要差異在這邊了解 |
| 00:05:21,820 | 00:05:47,362 | 這個部分我覺得中央跟地方專責的部分可以了解另外我想要以青年學生居住問題為例的話除了那個專責之外 民定跨部會的協調 權限也蠻重要的以青年目前蠻受困的居住問題來講的話我們看到學校宿舍教育部管 租屋困境是內政部管 |
| 00:05:47,822 | 00:06:11,153 | 社宅的規劃又是內政部你如果是大學畢業之後其實就是社宅會是他的需求那如果是大家也知道教育部雖然不斷的在支持就是宿舍的興建可是還是非常多人沒有辦法住進去所以租屋的議題如果沒有內政部協助的話其實教育部沒有辦法處理到租屋的部分 |
| 00:06:11,673 | 00:06:38,102 | 那另外就是很多大學生希望能簽戶籍到學校那這個是教育部所以其實如果沒有一個統籌協調的一個單位的話那光是教育部主責的話還是不夠所以這個是我想提醒的另外地方也是一樣雖然現在教育部管不到地方可是這個法應該是教育部主責可是它的法定地位也要讓地方政府重視我覺得難度不高 |
| 00:06:39,983 | 00:06:57,737 | 22個縣市已經有20個有專責單位21個有諮詢組織所以我覺得應該是跨黨派共識要明文入法全面建立地方也要有專責的單位那參與機制可以跟中央對接那這是我的第一個提醒那第二個提醒 |
| 00:06:58,820 | 00:07:10,754 | 因為時間的關係喔 那可能請次長就是能檢要回答你們目前關於青年代表參與的機制規劃是如何呢因為那個報告好像沒有寫到這個部分這幾下 |
| 00:07:17,393 | 00:07:38,282 | 各位委員報告我們這個青年參與的機制主要就是原本我們就是有這個親資會然後各個部會有各個部會的親資會然後這部分其實就是還是持續還是跟原本一樣是吧對那另外就是我們這邊剛才委員剛才也提到了就是說有很多這些事情是跨部會的 |
| 00:07:39,262 | 00:08:04,104 | 跨部會的所以我們在我們的草案裡面也有說行政院應該要來設置青年事務發展會報由行政院長來召集學者專家青年代表還有這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首長然後大家一起來開會這個會定期來開會所以這些很多跨部會該委員擔心的議題就由青年代表跟部會首長們跟院長一起來開會討論 |
| 00:08:05,265 | 00:08:23,022 | 那這個部分因為我之前剛好就是接到陳情還有處理這個代表的問題我是希望那個教育部這邊參考救治因為新制就是它有一些問題是原本的救治是有一個代表團然後選出代表 |
| 00:08:23,482 | 00:08:40,736 | 可是新制變成中央政府直接圈選那其實蠻可惜的我上一階段去反映可是並沒有改善那舊制反而是各縣市兒少代表可以票選中央兒少代表那這部分請參考舊制那另外呢我們如果看行政院親資會目前是25人那其實這裡面 |
| 00:08:44,999 | 00:09:06,792 | 百分之五十以上是三十一歲到三十五歲我個人是認為青年團體也認為說十八歲到二十五歲應該要保障更高目前只有四分之一相比於三十一歲以上的人他們其實發生的能力是更需要保障的所以也希望能夠在就是如何保障十八到二十五歲 |
| 00:09:07,392 | 00:09:15,619 | 不利處境的更多元然後更有一個由下而上的精神的青年代表機制這部分次長可以努力嗎 |
| 00:09:16,745 | 00:09:37,594 | 我們再待會兒來研議這樣好那最後因為時間已經到了那我想那個青年日的日期也希望能夠在裡面那我個人是寫8月12日那因為它是2010年聯合國開始的國際青年日我覺得這樣國際接軌也有青年團體希望更有本土的意味的那我想這部分也都希望能夠 |
| 00:09:38,314 | 00:09:58,984 | 一起討論那最後呢就是再次提醒這個跨部會非常的重要除了教育部之外我想明確的鑑定它的中央地方都有這樣子一個精神然後青年代表機制希望能夠有由下而上多元民主含榮的精神那也希望青年日這個部分如何選定教育部可以審慎考慮 |
| 00:10:00,445 | 00:10:08,539 | 以上三點 現在教育部我們希望盡快提出你們的草案版本行政院可以送來立法院我也會全力推動 感謝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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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委員雲:(12時1分)謝謝召委。有請葉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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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有請葉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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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委員雲:次長早安。首先也要謝謝林宜瑾召委今天排這個青年基本法,我基本上就是希望儘速立法,然後有五個重點跟三個提醒要跟次長交流。我想吳思瑤委員就在這裡,上一屆吳思瑤立委就率先提出了青年基本法草案,本屆我也納入青年團體的意見提出我的版本,這邊照片你可以看到由我參與召集的12位跨委員會的民進黨立委,我們連續兩個會期都把青年基本法列為優先法案,所以我們真的是跨委員會非常關心這個法,不是只有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我們也看到現在已經有18個跨黨派的版本。剛剛次長有講到,也有委員講到,韓國有青年專法,其實不是只有韓國,芬蘭跟盧森堡也都有青年專法,而且很重要的是,聯合國的世界青年行動綱領也都非常具體說我們應該要做到什麼。比起我們的性別主流化,這是聯合國在推動的,我們早在20年前就開始做了,可是青年主流化因為沒有一個好的法規位階,其實臺灣在這部分還是很落後。 |
| 我首先想請教次長,剛剛我有聽了,我想您已經滿了解重點了,可不可以簡要跟我們說,到現在為止您認為這個法要處理哪些重點,就是您個人認為最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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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次長丙成:我想就是把青年在哪些面向需要國家照顧的,包括提到就業、創業、居住等等這些面向,然後這些該被照顧的面向,我們要透過基本法把它明定出來,也讓每一個該照顧的面向是由哪一個機關、哪一個部會負責的寫清楚,我想每一個部會就會按照這個基本法,知道這個是我們要照顧的義務,我們要按照這個脈絡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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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委員雲:好,謝謝。所以,次長,您覺得是要把青年的哪些面向要照顧,像我們的法條都有講到不同的面向,包括健康等等,然後哪些部會該做什麼事情要做出來,謝謝您的重點。 |
| 我自己看到的重點有一點不同,也跟次長分享,我覺得第一個,青年身分的法制化。剛剛有委員提到對於年齡要怎麼樣的定義,我個人跟教育部看法比較相同,我的版本是18歲到35歲,我覺得斷在這是最合理的。第二個,青年的專責單位。我看到你們的報告,比較清楚就是希望是教育部。第三個就是各級政府建立青年的參與機制。我覺得各級,從中央,不管是會報或是什麼,還有參與機制,地方也要明定。青年代表的法定地位──這是剛剛比較少人討論到的,待會我會再談什麼叫做青年代表!最後一個當然就是定期要公布青年政策白皮書。雖然現在教育部有在努力,可是並沒有一個法定的地位跟時間的規範。我覺得這五個重點都要明確,才會有青年主流化。如果次長不反對的話,因為我們看到的重點不同,剛剛已經有人問過您了,我再問一次,那就是剛剛說你們的版本很快就會送給行政院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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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次長丙成: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部版的草案已經擬定完成,因為裡面牽扯到很多部會跟地方政府,所以我們也要跟他們協調,因此我們目前正在跟他們協調,我們預計在一個月內會完成跟各部會、跟地方政府的協調,協調完成之後,我們就會報行政院,然後預告,我們預計在這個會期應該會有院版可以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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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委員雲:這個會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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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次長丙成: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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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委員雲:因為這個會期還有幾個月,還是希望儘快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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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次長丙成: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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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委員雲:因為林宜瑾委員是尊重要等到院版,要不然也可以率先排案,等協商的時候再進來,我們當然希望你們催促一下行政院,越快是越好!因為我想這個部分的差異,精神都一致,看大家的版本,差異比較是在操作跟多麼細緻的照顧。 |
| 我想我們現在如果就差異的部分,我有三個詢問是我特別關心,想在這提出來的,因為這個部分,好像今天教育部的報告比較沒有寫到那麼具體。第一個就是中央地方專責單位,目前的規劃你們會明確指出它的規劃叫什麼嗎?中央跟地方。 |
| 發言片段: 11 |
| 葉次長丙成:中央是教育部,但地方的話,因為地方自治的關係,還有我們其實是尊重地方他們自己的編制,這地方主要差異就是在這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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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委員雲:了解。我覺得中央跟地方專責的部分可以了解。另外就是我想要以青年學生居住問題為例的話,除了專責之外,明定跨部會協調權限也滿重要的,以青年目前滿受困擾的居住問題來講的話,我們看到學校宿舍是教育部管,租屋困境是內政部管,社宅規劃又是內政部,如果是大學畢業之後,其實就是社宅會是他的需求。大家也知道,教育部雖然不斷在支持宿舍的興建,可是還是非常多人沒有辦法住進去。所以租屋的議題如果沒有內政部協助的話,其實教育部沒有辦法處理到租屋的部分。另外就是很多大學生希望能遷戶籍到學校,這個是教育部,所以如果沒有一個統籌協調的單位,光是教育部主責的話還是不夠,這個是我想提醒的。另外,地方也是一樣,雖然現在教育部管不到地方,可是這個法應該是教育部主責,它的法定地位也要讓地方政府重視,我覺得難度不高,22個縣市已經有20個有專責單位,21個有諮詢組織,所以我覺得應該是跨黨派共識,要明文入法,全面建立,地方也要有專責的單位、參與機制可以跟中央對接,這是我的第一個提醒。 |
| 第二個提醒,因為時間的關係,可能請次長能夠簡要回答,你們目前關於青年代表參與的機制規劃是如何呢?因為那個報告好像沒有寫到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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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次長丙成:跟委員報告,我們的青年參與機制主要就是原本我們就有青諮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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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委員雲: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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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次長丙成:然後各個部會有各個部會的青諮會,這部分還是會持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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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委員雲:就是跟原本一樣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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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次長丙成:對,另外就是委員剛才也提到,有很多事情是跨部會的,所以在我們的草案裡面也有說到行政院應該要設置青年事務發展會報,由行政院長來召集學者、專家、青年代表,還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首長,大家一起來開會,這個會定期開會。所以很多跨部會剛剛委員擔心的議題,就由青年代表跟部會首長們、跟院長一起來開會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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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委員雲:好。關於這個部分,因為我之前剛好接到陳情,有處理代表的問題,我是希望教育部參考舊制,因為新制有一些問題,原本的舊制是有一個代表團,然後選出代表,可是新制變成中央政府直接圈選,那其實滿可惜的,我上一階段去反映,可是並沒有改善,舊制反而是各縣市兒少代表可以票選中央兒少代表,這部分請參考舊制。另外,我們如果看行政院青諮會目前是25人,其實這裡面50%以上是31歲到35歲,我個人是認為,青年團體也認為,18歲到25歲應該要保障更高,但目前只有四分之一,相比於31歲以上的人,他們發聲的能力其實是更需要保障的,所以也希望能夠保障18到25歲不利處境的,有更多元、更有一個由下而上的精神的青年代表機制,這部分次長可以努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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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次長丙成:我們再帶回來研議。 |
| 發言片段: 20 |
| 范委員雲:好。最後因為時間已經到了,我想青年日的日期也希望能夠在裡面,我個人是寫8月12日,因為它是2010年聯合國開始的國際青年日,我覺得這樣可以跟國際接軌,也有青年團體希望更有本土的意味,我想這部分也都希望能夠一起討論。 |
| 最後就是再次提醒,跨部會非常的重要,除了教育部之外,我想明確界定中央、地方都有這樣子一個精神,然後青年代表機制希望能夠有由下而上、多元、民主、涵容的精神,也希望青年日這個部分如何選定,教育部可以審慎考慮,以上三點。謝謝教育部,我們希望儘快提出你們的草案版本,行政院的可以送來立法院,我也會全力推動,感謝。 |
| 發言片段: 21 |
| 葉次長丙成:謝謝。 |
| 發言片段: 22 |
| 主席:謝謝范雲委員,次長請回。 |
| 我們接下來請吳思瑤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310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22-2 |
| speakers | ["林宜瑾","黃捷","林楚茵","陳秀寳","吳沛憶","葛如鈞","羅廷瑋","林德福","柯志恩","萬美玲","林沛祥","張雅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郭昱晴","葉元之","范雲","吳思瑤","邱志偉","陳培瑜","李坤城"] |
| page_start | 253 |
| meetingDate | ["2025-03-13"] |
| gazette_id | 11426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2601_00009"]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林楚茵等21人擬具「青年基 本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四、審查委員吳思瑤等 4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六、 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青年基本法 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九、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 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十一、審 查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葛如鈞等19人擬具「青年基本 法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李坤城等19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魯明哲 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葉元之等 20 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德福等 20 人擬具 「青年發展基本法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僅進行 詢答) |
| agenda_id | 1142601_0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