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時間: 0
Start Time End Time Text
00:00:01,414 00:00:28,375 好 主席謝謝 麻煩請我們董次長然後以及我們交通部的黃司長次長 司長有請好 來 次長 司長我想幾個部分喔 可能相關的同仁也可以一起來那我先確認一下 其實今天張偉排這個案非常的好因為這也是目前面臨到的一個問題那很多的這個住戶 社區大樓的住戶他可能也是想說購買電動車 結果他要充電裝
00:00:32,045 00:00:57,010 那變成是說光這個內部住戶的溝通成本就非常的高那不管是這個專業的一個評估判斷即便大家也都知道是說其實充電樁現在應該算是相對成熟的技術你的危險係數也是低可是人難免對會有一些相關的疑慮所以在來來回回的這個溝通裡面反而造成很多住戶跟住戶之間的紛爭
00:00:58,830 00:01:17,149 對 次長你可以理解我們所說嘛所以不管是我們現在講是說我們要出來的這所謂的再修正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修正但更重要的是能不能網站或者是說哪邊可以有一個完整的說明是可以讓
00:01:18,050 00:01:29,649 住戶他是真的想買電動車的時候他真的想要在他的自己的車位裝電動裝充電裝的時候能夠讓其他人可以更能夠快速理解這一些疑慮的部分
00:01:31,448 00:01:46,807 謝謝委員的指教那也跟委員報告事實上相關的資訊我想第一步還是在確定說充電樁本身也要跟委員報告充電樁本身發生意外的可能性比較低所以現在其實大家真正的爭議是在電動車本身充電的時候電動車的狀況
00:01:49,269 00:02:08,606 電動車的狀況所以那隨著科技技術的進步當然電動車它本身在技術上面還有它的電池的改善它都會有一些改變所以電動部這邊就是說我們會將相關的防火區隔等等排行設備都做好之後我們會把這些相關的法令規範也說明確的公佈上網那在未來
00:02:09,446 00:02:37,371 我們可能就在完善相關的法規之後我們會在國土署消防署我們的網站上面就把這些相關的資訊用一個專欄的方式讓大家就明確知道那事實上剛才也好包括我們召委也指示我們就是說是不是就針對許多的公益大廈管理的委員會因為他們有一個組織那我們透過這些跟組織的一些對話瞭解我們去發現說到底真正關鍵問題是哪一些那我們要溝通所以你剛剛講到是說專欄的部分未來會由內政部這邊來主動成立
00:02:39,905 00:02:53,592 匯集相關的意見就是整個相關它要設置在公寓大廈內的狀態我們會來處理好 那我想請教一下現在我們有沒有掌握全台公寓大廈社區裡面有多少個社區已經裝了這個充電樁
00:02:55,353 00:03:16,908 剛剛也報告過 這個我們目前不太容易掌握到因為我們現在有4萬多的所以我們不清楚說我們到底公寓大廈有哪些公寓大廈已經有充電樁所以更沒有辦法回答我我下一個問題是有多少私人充電樁有多少我們全台停車場充電樁也沒有辦法台電也沒有這個資料交通部有沒有這個資料
00:03:24,795 00:03:52,247 對 如同因為我們傳統的概念加油站汽車用汽油就是加油站嘛那我想中油就可以掌握或是經濟部可以掌握民營公營的加油站有多少那換算這個所謂的電動車充電樁我還是在強調我們不是說要讓大家覺得是說有一定的危險度但是我的意思是說當充電樁的部分
00:03:53,670 00:04:19,584 設置了多少我們全台灣到底有沒有主管機關來做了解因為內政部管的是公寓大廈嘛我現在不知道說我四萬多公寓大廈裡面到底有多少公寓大廈裡面是有充電樁我想那個交通部管的是停車場停車場到底有多少停車場現在有設了多少的充電樁因為應該是台電會比較有完整的資料台電知道嗎因為所有的申請是到最後是到台電來台電
00:04:21,533 00:04:45,010 今天台電是我們總工程師喔專業總工程師我尊重專業來根委員報告齁那我們統計是六都齁到去年12月以管委會的名義跟台電申請的大概有364件就六都那已經送電大概295件大概是這樣子一個數字那其他縣市
00:04:45,570 00:05:06,515 沒有統計如果是匯六都加起來大概一萬一千多件都是以我們剛剛講的是以管委會名義來申請以管委會名義來申請那如果說以私人名義來申請因為這個量就比較多我們可能沒辦法但是還有人私人名義來申請申請在公寓大廈裡面有可能有可能嘛只要管委會同意就可以好 來 市長
00:05:09,164 00:05:24,500 本期點出這個問題其實還是在於是說好總工你先回去本期點出這個問題重點是什麼重點是社會主管機關既然我們今天討論以及未來你也講是說工業大廈管理條例會做修正是不是應該要去做思考
00:05:25,902 00:05:50,216 充電樁設置之後有沒有一個至少讓我們主管機關能夠了解全台灣的一個充電樁的分佈那還有充電樁有沒有定期維護保養的必要性充電樁應該本來就要有定期維護保養那誰要去監視誰要去管理或是了解這個充電樁我的假設你現在也不了解說哪一個社區大樓沒有充電樁
00:05:50,996 00:06:15,604 那他裝了充電樁之後他可能十年都沒有去做維護管理或是說沒有去做安全的檢視那這樣會不會有風險或者是說我現在買了電動車開了兩年我覺得不符合我需求我換車了我換成油車那我的這個電動樁充電樁我就沒有再使用那要不要有做後續的處理的部分
00:06:16,665 00:06:44,472 跟委員報告就是說我們接下來我們會透過我們工業大廈管理條例的修正我們會去加速掌握所有充電樁在設置的對那但是充電樁的設備它第一個它是向台電申請那也依據電業法第32條第一項規定要去做定期的檢驗所以是台電會去做後續的檢驗這就跟所有的電表一樣表後表前都是由台電來做處理但看起來台電現在也沒有辦法完全的掌握
00:06:46,708 00:07:15,888 所以是不是好市長因為今天內政委員會嘛您來而且我們討論的是公寓大廈的部分我想公寓大廈既然我還是強調這個是一個趨勢未來只會面對更多不會少我想這是必然的趨勢那必然趨勢的話不要說真的遇到問題之後我們才來解決問題如果說能夠思考的話我們多思考一點那最後交通部我請教因為現在2025年我們停車場法也有做修正如果說停車場的部分是需要有一趴
00:07:17,068 00:07:37,297 兩趴跟一趴公營是兩趴的充電柱那民營是一趴以上充電柱的停車格嘛那現在也有業者陳情反應是說他們都願意配合可是他們遇到的狀況是公寓如果說他是用商業大樓租下面的這個開放空間當作是成豬那商業大樓如果說他們不同意給申請充電樁這怎麼辦
00:07:41,445 00:07:53,108 根委員基本上交通部縣是公共的停車場尤其是路外的公共停車場是我們這邊來負責是剛剛委員所講的商業大樓部分是不是回歸到建築
00:07:54,795 00:08:19,821 建築俠館的單位可能要去掌握的就是一樣啊是說公共開放空間的停車場嘛有一些是民營業者有沒有有一些大樓它可能地下的車位它就是因為有這個隆基獎勵等等所以它比較多車位那它就是委外業者來經營變成是對外的停車空間嘛那對外停車空間它是也是受我們停車場法來要求規範啊來
00:08:22,355 00:08:44,782 跟委員報告 我了解委員講的這個題目的產生可能法規上的一個矛盾那應該這麼說 因為我們今年在跟消防署在跟監獄所要把消防的相關的規範把它定義清楚那這樣其實也後續就可以給所有管委會就透過範本的指引給各管委會也就是告訴各管委會說如果未來他設置能夠達到這樣的一個標準
00:08:46,942 00:09:15,514 那其實管委會應該是要接受這樣的一個做法所以過去就是因為大家有安全餘力所以很多管委會都直接打回票是那所以我們今年一個很重要的努力目標趕快把這些安全的這個標準跟規範所以未來這某種程度上會變成是它有一個標準只要能夠達到標準的話管委會不太能夠用說我就是看你不開心我就是不可以讓你爭是不是這樣對某種程度上它也是符合政策法規的一個方向沒錯沒錯
00:09:16,334 00:09:43,477 好 所以這最後大家還是老問題什麼時候能夠出來所以跟各位報告我們大概未來這三個月努力的方向就是把這個消防安全跟防火去化的標準趕快把它定義出來那這個出來以後我們也確認怎麼樣落入到法規包含建築基礎規則還有消防的法規那我們把它落可以確認怎麼去落入以後我們就會跟行政院來做建議因為現在原有的修法版本還在行政院那我們再重新做調整
00:09:44,298 00:10:00,816 能夠快但我還是強調是安全專業的情況下把相關的規範訂立出來那也讓更多人是相信專業相信數據而不是一味的只是覺得說情緒或是說覺得說對這個事情不夠了解而造成彼此的誤會可以嗎可以謝謝好 謝謝黃孟愷委員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798

發言片段: 0
洪委員孟楷:(11時23分)主席謝謝,麻煩請董次長,以及交通部黃司長。
發言片段: 1
主席:次長、司長有請。
發言片段: 2
洪委員孟楷:次長、司長,我想幾個部分可能相關的同仁也可以一起來,我先確認一下,其實今天召委排這個案非常地好,因為這也是目前面臨到的一個問題,很多社區大樓的住戶可能也想購買電動車,結果他要裝充電樁,變成光是內部住戶的溝通成本就非常地高,不管是專業的評估判斷,即便大家也都知道充電樁現在應該算是相對成熟的技術,危險係數也低,可是人難免會有一些相關的疑慮嘛!
發言片段: 3
董次長建宏:是。
發言片段: 4
洪委員孟楷:所以在來來回回的溝通裡面,反而造成很多住戶與住戶之間的紛爭啊!
發言片段: 5
董次長建宏:是。
發言片段: 6
洪委員孟楷:對不對?次長,你可以理解我們所說的嘛?
發言片段: 7
董次長建宏:是。
發言片段: 8
洪委員孟楷:好,所以除了我們現在在講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修正,更重要的是,能不能在網站或者是在哪邊有一個完整的說明,可以讓住戶真的想買電動車的時候,他真的想要在他自己的車位裝充電樁的時候,能夠讓其他人可以更快速理解這一些疑慮的部分?
發言片段: 9
董次長建宏:謝謝委員的指教,事實上相關的資訊,我想第一步還是在確定真正的爭議。也要跟委員報告,充電樁本身發生意外的可能性比較低啦!所以現在大家真正的爭議其實是在電動車本身。
發言片段: 10
洪委員孟楷:是,充電的時候電動車的狀況嘛!
發言片段: 11
董次長建宏:對,電動車的狀況。隨著科技技術的進步,當然電動車本身在技術上面,還有電池的改善,它都會有一些改變,所以內政部這邊會將相關的防火區隔等等,以及排煙設備都做好之後,把這些相關的法令規範都明確地公布上網。未來我們可能在完善相關法規之後,會在國土署、消防署的網站上面,把這些相關資訊用一個專欄的方式讓大家明確知道。
事實上,剛才包括召委也指示我們是不是就針對許多公寓大廈管理的委員會,因為他們有一個組織,我們透過跟這些組織的一些對話瞭解,我們去發現到底真正關鍵問題是哪一些,然後怎麼樣來溝通。
發言片段: 12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剛剛是說專欄的部分未來會由內政部這邊來主動成立,匯集相關的意見?
發言片段: 13
董次長建宏:就是整個相關它要設置在公寓大廈內的狀態,我們會來處理。
發言片段: 14
洪委員孟楷:好,那我想請教一下,現在你們有沒有掌握全臺公寓大廈社區裡面,有多少社區已經裝了充電樁?
發言片段: 15
董次長建宏:這個剛才報告過,我們目前不太容易掌握到,因為現在有四萬多的公寓大廈……
發言片段: 16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不清楚到底有哪些公寓大廈已經有裝充電樁?
發言片段: 17
董次長建宏:對,這個我們需要跟地方政府再去確認。
發言片段: 18
洪委員孟楷:所以更沒有辦法回答我,我下一個問題是有多少私人充電樁?全臺停車場有多少充電樁?也沒有辦法回答?
發言片段: 19
董次長建宏:交通部也沒辦法知道。
發言片段: 20
洪委員孟楷:台電也沒有這個資料?
發言片段: 21
董次長建宏:台電……
發言片段: 22
洪委員孟楷:交通部有沒有這個資料?因為以我們傳統的概念,加油站,汽車用汽油就是加油站嘛!我想中油就可以掌握或是經濟部可以掌握民營、公營的加油站有多少,那換算所謂的電動車充電樁,我還是再強調,我們不是要讓大家覺得有一定的危險度,但是我的意思是說,當充電樁的部分設置了多少,全臺灣到底有沒有主管機關來做瞭解?因為內政部管的是公寓大廈嘛!我現在不知道四萬多個公寓大廈裡面到底有多少公寓大廈是有充電樁。
發言片段: 23
董次長建宏:我想那個……
發言片段: 24
洪委員孟楷:交通部管的是停車場,到底有多少停車場現在有設了多少的充電樁?
發言片段: 25
董次長建宏:應該是台電會有比較完整的資料。
發言片段: 26
洪委員孟楷:台電知道嗎?
發言片段: 27
董次長建宏:因為所有的申請最後是到台電。
發言片段: 28
洪委員孟楷:來!台電,今天台電是我們總工程師,專業總工程師,我尊重專業,來!
發言片段: 29
郭專業總工程師芳楠:跟委員報告,我們統計六都到去年12月,以管委會的名義跟台電申請的大概有364件,就是六都,已經送電大概295件,大概是這樣子一個數字。
發言片段: 30
洪委員孟楷:其他縣市沒有統計?
發言片段: 31
郭專業總工程師芳楠:其他縣市,如果是非六都加起來大概一萬一千多件,我們剛剛講的是以管委會名義來申請。
發言片段: 32
洪委員孟楷:以管委會名義來申請。
發言片段: 33
郭專業總工程師芳楠:是。
發言片段: 34
洪委員孟楷:如果說以私人名義來申請?
發言片段: 35
郭專業總工程師芳楠:因為這個量就比較多,我們可能沒辦法統計。
發言片段: 36
洪委員孟楷:但是他可能以私人名義來申請,申請在公寓大廈裡面。
發言片段: 37
郭專業總工程師芳楠:有可能。
發言片段: 38
洪委員孟楷:對不對?有可能嘛!
發言片段: 39
郭專業總工程師芳楠:因為只要管委會同意就可以。
發言片段: 40
洪委員孟楷:好。來,次長。
發言片段: 41
董次長建宏:是。
發言片段: 42
洪委員孟楷:好,總工你先回去。本席點出這個問題,重點是什麼?重點是身為主管機關,既然我們今天討論,以及未來你也講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會做修正,是不是應該要去思考充電樁設置之後,至少要讓主管機關能夠瞭解全臺灣充電樁的分布?還有,充電樁有沒有定期維護保養的必要性?
發言片段: 43
董次長建宏:充電樁本來就應該要定期維護保養,我們……
發言片段: 44
洪委員孟楷:是,誰要去監視?誰要去管理或是瞭解這個充電樁?我就假設,你現在也不瞭解哪一個社區大樓裡面有充電樁,那它裝了充電樁之後,它可能10年都沒有去做維護管理或是沒有去做安全檢視,這樣會不會有風險?或者是我現在買了電動車,開了兩年我覺得不符合我需求,我換車了,我換成油車,所以我的充電樁就沒有在使用,那要不要做後續處理的部分?
發言片段: 45
董次長建宏:跟委員報告,我們接下來會透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修正,加速掌握所有充電樁在設置的狀態。
發言片段: 46
洪委員孟楷:會納入?
發言片段: 47
董次長建宏:對,但是充電樁的設備,第一個,它是向台電申請,依據電業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要去做定期檢驗,所以台電會去做後續的檢驗,這就跟所有的電表一樣,表後、表前都是由台電處理。
發言片段: 48
洪委員孟楷:但是看起來台電現在也沒有辦法完全掌握啊!所以是不是……
發言片段: 49
董次長建宏:它有明定的申裝數量。
發言片段: 50
洪委員孟楷:好,次長,因為今天是內政委員會嘛!您來,而且我們討論的是公寓大廈的部分,我還是強調,這是一個趨勢,未來只會面對更多不會少。
發言片段: 51
董次長建宏:是。
發言片段: 52
洪委員孟楷:我想這個是必然的趨勢,既然是必然趨勢的話,不要真的遇到問題之後,我們才來解決問題。
發言片段: 53
董次長建宏:當然。
發言片段: 54
洪委員孟楷:如果能夠思考的話,我們多思考一點。
最後,我請教交通部,因為現在2025年我們停車場法也有修正,如果是停車場的部分需要有1%,2%跟1%,公營是2%的充電柱,民營是1%以上有充電柱的停車格嘛!
發言片段: 55
黃司長運貴:是。
發言片段: 56
洪委員孟楷:現在也有業者陳情反映他們都願意配合,可是他們遇到的狀況是,如果他是租商業大樓下面的開放空間,當作是承租,商業大樓他們不同意申請充電樁,這怎麼辦?
發言片段: 57
黃司長運貴:基本上交通部現在是管公共的停車場,尤其是路外的公共停車場是我們這邊來負責,至於剛剛委員所講的商業大樓部分,是不是回歸建築轄管的單位可能要去掌握的?
發言片段: 58
洪委員孟楷:沒有,就是一樣啊!公共開放空間的停車場有一些是民營業者,有沒有?有一些大樓它可能地下的車位因為有容積獎勵等等,所以有比較多車位,它就是委外由業者來經營,變成是對外的停車空間嘛!那對外的停車空間也是受我們停車場法來要求規範啊!
發言片段: 59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我瞭解委員講的這個題目,可能使人產生法規上的一個矛盾。應該這麼說,因為我們今年在跟消防署、建研所要把消防相關規範定義清楚,這樣後續就可以給所有管委會,透過範本的指引給各管委會,也就是告訴各管委會,如果未來它的設置能夠達到這樣的標準,其實管委會應該要接受這樣的作法。
過去就是因為大家有安全疑慮,很多管委會都直接打回票,所以我們今年有一個很重要的努力目標,就是趕快把這些安全的標準跟規範定義出來。
發言片段: 60
洪委員孟楷:所以未來某種程度上,它會變成有一個標準,只要能夠達到標準的話,管委會不太能夠說我就是看你不高興,我就是不讓你增,是不是這樣?
發言片段: 61
吳署長欣修:對。
發言片段: 62
洪委員孟楷:某種程度上它也是符合政策法規的一個方向嘛!
發言片段: 63
吳署長欣修:沒錯、沒錯。
發言片段: 64
洪委員孟楷:好,所以最後大概還是老問題,什麼時候能夠出來?
發言片段: 65
吳署長欣修:我們大概未來這3個月努力的方向就是把消防安全跟防火區劃的標準趕快定義出來,這個定義出來以後,我們也確認怎麼樣落入法規,包含建築技術規則還有消防的法規,我們可以確認怎麼去落入以後,我們就會跟行政院建議,因為現在原有的修法版本還在行政院,我們再重新調整。
發言片段: 66
洪委員孟楷:好,真的是希望能夠快,但是我還是強調,要在安全專業的情況下……
發言片段: 67
吳署長欣修:沒錯。
發言片段: 68
洪委員孟楷:把相關的規範訂立出來,也讓更多人相信專業、相信數據,而不是一味地只是用情緒或是覺得對這件事情不夠瞭解而造成彼此的誤會,可以嗎?
發言片段: 69
吳署長欣修:可以。
發言片段: 70
洪委員孟楷:謝謝。
發言片段: 71
吳署長欣修:謝謝。
發言片段: 72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
下一位請林楚茵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82
meet_id 委員會-11-3-15-2
speakers ["牛煦庭","蘇巧慧","張智倫","張宏陸","王美惠","黃捷","麥玉珍","許宇甄","李柏毅","徐欣瑩","郭昱晴","吳琪銘","洪孟楷","林楚茵","黃建賓","鍾佳濱","楊瓊瓔","黃健豪","李坤城","王鴻薇","邱志偉","張啓楷","蔡易餘","葉元之","高金素梅","丁學忠","翁曉玲","王義川"]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5-03-13"]
gazette_id 1142701
agenda_lcidc_ids ["1142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內政部部長劉世芳、經濟部、交通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公 寓大廈裝設電動車輛充電裝置之相關法令、國家標準、建築設計、管理維護、火災預防措施及相 關保險類別與要保人之認定」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427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