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廷 @ 第11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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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459 00:00:23,321 您好,我們請部長部長好,部長剛才王偉有提到相關配套的修法大概要一個月左右會提出修法的配套鋼藥,我們這樣理解是不是正確的?
00:00:24,466 00:00:38,466 對 我們會提出相關的這些因為我們已經經過一些我們有討論了那一些相關的一些綱要我們會提出來然後來跟各界來諮詢這樣子
00:00:40,929 00:01:04,025 因為軍審法 軍審相關的制度其實現在不僅是我們國會議員那一般民眾也會有一些想要釐清或者是藉由這種質詢的方式來去了解狀況我想說這個地方我想要請教一下如果是共諜案的話像現役軍人跟退役軍人會不會用不同的審判標準還是用同樣的審判標準
00:01:04,907 00:01:25,877 那軍中的文職人員那是屬於要給軍審制度還是非軍審制度他如果沒有軍人的身份的話沒有軍人的身份按照憲法的規定就不會受到軍事審判是不會 就是人民就不受軍事審判嘛這是憲法的規定那非 就是
00:01:27,521 00:01:34,728 軍人跟非軍人共犯的話那非軍人的部分也是交由一般司法機關只有軍人會受軍事審判
00:01:35,757 00:02:03,853 所有軍人受軍事審判那最近我們聽到說國防部的說法是說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篇第一章有關的軍事犯罪的話會接受軍事審判就職務上的犯罪職務上的犯罪那如果現役軍官他觸犯其他的國家安全的法規不是屬於第二篇第一章的軍事犯罪而是像是國家安全法或者是機密保護法反生動法國家勤工法這個是要接受軍事審判還是一般審判
00:02:04,493 00:02:32,296 他有可能會跟陸海工軍刑法第二篇的那一個違反效忠職責罪或違反他的應盡的這個執意職責罪的這個部分會有一部事實的關係那如果說他有一部事實是屬於這一個陸海工軍刑法第二篇的罪的話那就是一部事實就是有一部分的事實是國家國安法一部的事實是陸海工軍刑法第二篇的話那這個一部事實
00:02:33,554 00:02:58,636 連結到這個全部事實裡面的話就會認為應該用說收到軍事審判那如果單純的是違反國安法不涉及入海公經審法的第二篇的話他就回到一般的司法機關去審判這樣所以會有一部一部我們講一部跟全部關係那如果他一部事實是國安法但是他也有涉及到入海公經審法第二篇的時候
00:02:59,056 00:03:15,857 那現役軍人的身份 那就會歸到軍事審判來就是這樣 軍事審判會優先於其他的一般的只要他有涉及到這個第二篇的 亂共審判第二篇的了解 那主要是因為我們觀察到進來的很多共諜的案件
00:03:17,558 00:03:41,545 要嘛是用國家安全法來起訴要嘛就是貪污之罪條例那如果未來是違反類似條文但是沒有涉及陸海空軍的第二篇提倡的罪責就是你剛才講的那個方式去也還是歸司法機關歸司法機關那我們再拿一個案例我們再請教一下部長吸收軍人或者是拍攝投降影片
00:03:42,369 00:04:04,486 那就我們的了解 我們了解可能是錯誤的因為部長你是這邊 你是法律專家那可能這邊有其他的司法背景的人來請給我們如果有必要的話就請給部長這個相關的訊息那如果他們吸收券或拍攝投降影片那陸海空軍刑法有沒有明確的條文那這個東西過去是用國安法或者是貪污之罪來定那現在這個是用軍審
00:04:06,648 00:04:20,664 軍事審判的第二章你沒有部分就剛才你講的一部分我們入海公園刑法的24條現在在預告當中嗎那對敵人為效忠之表示那如果是現役軍人的話那就屬於會受軍事審判的範圍
00:04:21,485 00:04:42,057 OK 所以說未來現役軍人拍的投降影片就是現在還在對敵人為效忠之表示或不進行職責罪的話那就屬於賴公信法第二篇那他是如果是現役軍人的話那就是應該受軍事審判好 那所以說未來這個就可以用軍事審判的方式去處理就對了是 如果那個24條
00:04:44,894 00:05:12,680 對 他就是說就看他涉及的犯罪法條是不是落來的關係我們現在24條正在預告當中另外就是說最近除了軍人身份以外包含國家安全法 國家機密保護法反滲透法 勤工法這些上述法律的案件部長你覺得這些未來是不是要上升到法律層面然後去立法做一個國家專業法庭來去審理
00:05:14,332 00:05:33,879 您是說這個在一般的司法機關要對對對對就我們就君審貴君我們要問這個就是你的看法一般的司法機關要不要設這個專庭來處理這個部分我覺得這個部分是司法院的一個權責我可能不適宜幫他待會打呼
00:05:34,319 00:06:00,113 我們要請你待會兒答覆我們要聽你看在國家安全的看法需不需要您的看法這沒有對或錯所以我才只是因為我們也在修法當中我們跟省委員都有在一些跟國家安全相關的那我們是希望說要做這些事情的話它有它的必要性那我們現在已經有了這一個恢復精神的話那有必要要不要做這件事情你說在一般的司法機關要不要做國安專庭的問題是吧
00:06:02,854 00:06:28,426 在法律層面明定是不是要做國安專庭就你對司法的這些理解你的看法第一個其實就涉及到我們講內部事務分配的問題如果那個案件不夠多的話那麼在一般法院裡面的內部事務分配它會涉及到一些公平性的問題也就是說如果它是一個專庭它只審那個案件那個案件量不夠多的話那法官們之間他們就會
00:06:29,608 00:06:47,683 就會說那是不是這個勞役不均這樣第一個,第二個法官都會進行調動所以他的這個國安專庭的一個設置他可能培養他做了兩年三年之後或者甚至一年他可能就調動到其他的這個法院去所以他
00:06:48,363 00:07:11,715 要長期在一個位置專門辦的話事實上是不容易在過去的經驗上是這樣子跟委員報告我當年也在推動這個所謂的少年法庭跟少年法院那後來證明只有少年法院的一個設置才可以讓這個法官長期待在這個少年法院成為專辦少年事件的一個專業法官
00:07:12,896 00:07:37,840 因為你專庭的話他還是會有進行內部事務分配的問題還有調動的問題但是一旦成立少年法院之後他就會以這個為職制他就會長期的待在少年法院裡面這個專業性就比較容易養成不過我覺得這以上都是我個人意見這是基於過去我想我現在這個身份不宜幫司法院做過多的回答我剛剛講了強調純屬個人意見好 謝謝部長
00:07:42,361 00:08:11,149 部長我們再來針對這個國防出版品的這個分享的部分那這個我們盡快把它跟你請教現在我們台灣有編訂的是全國國防應變手冊那有提供電子版的免費下載那我很肯定因為這是推動全民防衛教育的第一步可是國防部最近也翻譯出版許多跟國防戰略全民防衛相關的書籍那比方說這一個Kobe的這個句子戰略這一本這一本我們也有協助來去翻譯
00:08:12,089 00:08:39,143 還有蕭美琴副總統也一直分享的這個抵抗作戰構想那我想請問說這些書局是不是可以開放這個民眾免費取得那現在國防部出版的書局主要還是用盈利的模式那比方說國家書店 武南書局那現在這個巨子戰略它的售價是400元那抵抗作戰構想大概售價是380元那我是說我認為啦
00:08:40,183 00:08:51,266 國防部已經使用國家的預算去翻譯了那出版這些書籍版權的費用那雖然已經算是支付了是不是要考量一些公共利益來去推動我們的全民國防不知道部長怎麼看
00:08:52,255 00:09:16,947 跟委員報告這涉及作權的問題就是說我們這個發行這個挹注之後呢我們跟這個有相關的作權人不管是翻譯者還是原來的這一個這個他本身的原作他都有涉及作權問題所以我們是跟他買要買2600冊然後買了2600冊以後呢我們將大部分的都是加
00:09:17,567 00:09:40,401 交給官兵然後加強官兵的這個資能不是盈利為主那其他的部分會有流通到市面但是如果放在網路上的話我想就會涉及到說你如果他一般都是只能夠看到摘要啦你如果要看到全文的話你如果能夠自由下載那這個就會涉及到侵害那個那個義子
00:09:41,762 00:10:06,247 譯者跟那個原作者的這個著作權的問題所以如果說是我們國安部自己發行的期刊等等像譬如說這個四年啟光總檢討這個當然沒有問題因為我們就讓大家自由一下我們不會主張著作權但是如果您講的這個有關於這個
00:10:07,427 00:10:13,274 目前翻譯的書籍我看版權是屬於公安部政務辦公室但是剛才部長提到的沒錯涉及援助授權限制所以說
00:10:25,709 00:10:41,521 如果可以的話 譬如說檢要的摘要或手冊那盡量不影響原作的版權的方式或者是使用公立圖書館的授權模式我想這些是我們在法律上可以允許的方向我們能做的 我們盡量去做那謝謝部長 那就時間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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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10時14分)你好,我們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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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部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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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陳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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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部長好。部長,剛才王委員有提到相關配套的修法大概要一個月左右會提出修法的配套綱要,我們這樣理解是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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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對,我們會提出相關的這些……因為我們已經經過一些討論了,相關的一些綱要我們會提出來,然後來跟各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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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軍審相關的制度其實現在不僅是我們國會議員,一般民眾也會有一些想要釐清,或者是藉由這種質詢的方式來去了解狀況,這個地方我想要請教一下,如果是共諜案的話,像現役軍人跟退役軍人會不會用不同的審判標準還是用同樣的審判標準?軍中的文職人員是歸屬於軍審制度還是非軍審制度,他如果沒有軍人的身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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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如果沒有軍人的身分,按照憲法的規定就不會受到軍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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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人民就不受軍事審判嘛,這是憲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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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對!軍人跟非軍人共犯的話,非軍人的部分也是交由一般司法機關,只有軍人會受軍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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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最近我們聽到國防部的說法是,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第一章有關的軍事犯罪的話會接受軍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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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就是職務上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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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如果現役軍官觸犯其他國家安全的法規,不是屬於第二編第一章的軍事犯罪,而像是國家安全法或者是機密保護法、反滲透法、國家情工法等,這個要接受軍事審判還是一般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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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他有可能會跟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的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或違反職役職責罪的部分有一部事實的關係,如果他有一部事實是屬於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的罪,就是有一部分的事實是國安法、有一部事實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那這個一部事實連結到全部事實裡面的話,就應該受到軍事審判;如果單純違反國安法,不涉及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的話,他就回到一般的司法機關去審判。所以我們講一部跟全部關係,如果他的一部事實是國安法,但是他也有涉及到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的時候,那現役軍人的身分就會歸到軍事審判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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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就是這樣,軍事審判會優先於其他的、一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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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只要他有涉及到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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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了解。主要是因為我們觀察到近來的很多共諜案件,有的是用國家安全法來起訴、有的就是貪污治罪條例,如果未來違反類似條文,但是沒有涉及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第一章的罪責,就是你剛才講的那個方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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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也還是歸司法機關、一般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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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OK。那我再拿一個案例請教部長,關於吸收軍人或者拍攝投降影片,就我們的了解,不過我們的了解可能是錯誤的,因為部長你是法律專家,這邊也有其他的司法背景的,如果有必要的話請給部長相關的訊息,如果他們吸收軍人或拍攝投降影片,那陸海空軍刑法有沒有明確的條文?這個東西過去是用國安法或者是貪污治罪來定,現在這個是用軍事審判的第二章有沒有部分……就是剛才你講的一部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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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我們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現在在預告當中,關於對敵人為效忠之表示,如果是現役軍人的話就屬於受軍事審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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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OK,所以未來現役軍人拍攝投降影片現在還在公告,我們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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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對敵人為效忠之表示、不盡其職責罪屬於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如果是現役軍人的話就應該受軍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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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所以未來這個就可以用軍事審判的方式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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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是,如果第二十四條……對,就看他涉及的犯罪法條是不是陸海空軍刑法,我們現在第二十四條正在預告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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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好。另外,最近除了軍人身分以外,包含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反滲透法、情工法等上述法律案件,部長,你覺得這些未來是不是要上升到法律層面、立法以國家專業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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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您是說在一般司法機關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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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對!軍審歸軍審,我現在要問你的看法,我想聽聽看部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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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一般的司法機關要不要設專庭來處理,我覺得這個部分是司法院的權責,我可能不適宜幫他代為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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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我沒有要請你代為答復,我要聽你站在國家安全的看法認為需不需要,這沒有對或錯,因為我們也在修法當中,我們跟沈委員都有進行一些跟國家安全相關的,我們希望要做這些事情的話有其必要性,我們現在已經有要恢復軍審的話,那有必要做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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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您說在一般的司法機關要不要設國安專庭的問題,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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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對,在法律層面是不是要做國安專庭,就你對司法的這些理解、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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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第一個,其實這就涉及到我們講內部事務分配的問題,如果那個案件不夠多,在一般法院裡面的內部事務分配會涉及到一些公平性的問題,如果一個專庭只審那個案件,而那個案件量不夠多的話,法官們之間就會勞逸不均,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法官都會進行調動,所以關於國安專庭的設置,可能培養他做了兩年、三年之後,或者甚至一年,他可能就調動到其他的法院,所以他要長期在一個位置上專門辦的話,事實上是不容易,在過去的經驗上是這樣子。跟委員報告,我當年也在推動所謂的少年法庭跟少年法院,後來證明只有少年法院的設置才可以讓這個法官長期待在少年法院、成為專辦少年事件的專業法官,因為如果是專庭的話,它還是會有內部事務分配的問題、還有調動的問題,但是一旦成立少年法院之後,他就會以這個為職志,他就會長期待在少年法院裡面,這個專業性就比較容易養成。
不過我覺得以上都是我基於過去的個人見解,我想我現在這個身分不宜幫司法院做過多的回答,我剛剛講的,強調純屬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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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謝謝部長。部長,我們再來針對國防出版品資源共享的部分,我儘快跟你請教,現在我們臺灣有編訂的是全民國防應變手冊,也有提供電子版的免費下載,我很肯定,因為這是推動全民防衛教育的第一步,可是國防部最近也翻譯出版許多跟國防戰略、全民防衛相關的書籍,比方說Colby的「拒止戰略」這一本,我們也有協助翻譯,還有蕭美琴副總統也一直分享的抵抗作戰構想,我想請問這些書籍是不是可以開放民眾免費取得?現在國防部出版的書籍主要還是用盈利的模式,比方說國家書店、五南書局,現在「拒止戰略」的售價是400元,「抵抗作戰構想」售價是380元,我認為國防部已經使用國家的預算去翻譯了,那出版這些書籍的版權費用,納稅人已經算是支付了,是不是要考量一些公共利益來推動我們的全民國防,不知道部長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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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跟委員報告,這涉及著作權的問題,我們發行譯著之後,我們跟相關的著作權人,不管是翻譯者還是本身的原作都有涉及著作權問題,所以我們是跟他買,要買2,600冊,買了2,600冊以後,我們大部分的都是交給官兵,加強官兵的職能,不是以盈利為主,其他的部分會流通到市面,但是如果放在網路上的話,我想就會涉及到……它一般都是只能夠看到摘要,如果要看到全文、如果能夠自由下載,這就會涉及到侵害譯者跟原作者著作權的問題,所以如果說是國防部自己發行的期刊等等,比如說四年期國防總檢討這個當然沒有問題,我們就讓他自由下載,我們不會主張著作權,但是如果是您講的這個,有關於他寫的The Strategy of Denial這本書的話,這個就可能會有涉及著作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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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我簡單的回復,目前翻譯的書籍,我看版權是屬於國防部政務辦公室,但是剛才部長提到的沒錯,涉及原著作權限制,所以如果可以的話,譬如說簡要的摘要或手冊,儘量不影響原著版權的方式,或者是使用公立圖書館的授權模式,我想這件事,我們在法律上可以允許的方向,我們能做的儘量去做,時間到了,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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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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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陳委員。我們接下來有請黃仁委員上臺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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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35-4
speakers ["沈伯洋","羅美玲","馬文君","王定宇","陳冠廷","黃仁","陳永康","林楚茵","翁曉玲","陳俊宇","鍾佳濱","張啓楷","徐巧芯","李坤城","邱志偉","蔡易餘","林憶君","蘇清泉","王鴻薇"]
page_start 263
meetingDate ["2025-03-19"]
gazette_id 1142801
agenda_lcidc_ids ["1142801_00010"]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國防部部長顧立雄報告業務概況暨「四年期國防總檢討」,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42801_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