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正鈐 @ 第11屆第3會期第6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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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259 00:00:31,607 主席 各位同仁主張廢死或實質廢死的人士經常會引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作為理由但是該條文並沒有要求締約國或全面或限期廢除死刑也代表死刑作為最嚴厲的刑罰在現代社會仍然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性
00:00:32,347 00:00:46,942 首先使刑隊極端惡行的正義伸張社會必須對最嚴厲的犯罪給予最嚴厲的懲罰特別是那些蓄意謀殺性侵殺人大量殺害無辜民眾或是蓄意虐待兒童致死的罪犯
00:00:47,563 00:01:05,170 他們剝奪了他人的生命理應付出最高的代價若僅以無期徒刑來處置無法真正實現罪行相當的原則同時也讓全民負擔起養育該罪犯的一個責任甚至可能讓被害者家屬感到爭議未伸張無限期的難以平復傷痛
00:01:06,690 00:01:26,384 其次死刑具有強大的嚇阻效果雖然有人主張死刑無法有效降低犯罪率但是我們也不能夠忽略這樣的一個邏輯當一個人知道犯罪的代價是自己的也將上命那他是否還敢輕易的鋌而走險試想若完全廢除死刑或實質廢死
00:01:27,685 00:01:41,784 重犯將無需擔心生命危險他們可以更肆無忌憚地作案甚至於在監獄內繼續策劃犯罪死刑的存在至少要讓潛在犯罪者有所顧忌從而減少惡性案件的發生
00:01:42,845 00:02:01,366 最後 使新人確保社會安全防止再犯監獄並非萬能許多服刑的重犯仍有機會減刑假釋甚至逃獄再犯例如今年初在高雄的一個分屍案一名無期徒刑假釋犯接連殺害三名婦人
00:02:02,006 00:02:15,216 若這些極端惡徒仍然繼續存在社會便始終存在著一個潛在的危險只有死刑能夠完全杜絕這樣的一個情況確保社會不再受害綜合以上幾個觀點
00:02:17,658 00:02:35,396 死刑不僅是伸張正義的必要手段也是有效嚇阻犯罪維護社會安全的重要機制因此我們主張不應輕言廢除死刑而應確保它被謹慎公正的執行讓法律真正發揮應有的公正性與嚴肅性以上 謝謝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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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11時22分)主席、各位同仁。主張廢死或者實質廢死的人士,經常會引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作為理由,但是該條文並沒有要求締約國全面或者是限期廢除死刑,也代表死刑作為最嚴厲的刑罰,在現代社會仍然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性。
首先,死刑是對極端惡行的一個正義伸張,社會必須對最嚴厲的犯罪給予最嚴厲的懲罰,特別是那些蓄意謀殺、性侵殺人、大量殺害無辜民眾或是蓄意虐待兒童致死的罪犯,他們剝奪了他人的生命,理應付出最高的代價,若僅以無期徒刑來處置,無法真正實現罪刑相當的原則,同時也讓全民負擔起養育該罪犯的責任,甚至可能讓被害者家屬感到正義未伸張,無限期地難以平復傷痛。
其次,死刑具有強大的嚇阻效果,雖然有人主張死刑無法有效降低犯罪率,但是我們也不能夠忽略這樣的一個邏輯。當一個人知道犯罪的代價是自己也將喪命,那他是否還敢輕易地鋌而走險?試想,若完全廢除死刑或實質廢死,重犯將毋須擔心生命危險,他們可以更肆無忌憚地作案,甚至於在監獄內繼續策劃犯罪,死刑的存在,至少讓潛在犯罪者有所顧忌,從而減少惡性案件的發生。
最後,死刑能確保社會安全,防止再犯。監獄並非萬能,許多服刑的重犯仍有機會減刑、假釋,甚至逃獄再犯。例如今年初在高雄的分屍案,一名無期徒刑假釋犯接連殺害3名婦人,若這些極端惡徒仍然繼續存在,社會便始終存在著一個潛在的危險,只有死刑能夠完全杜絕這樣的情況,確保社會不再受害。
綜合以上幾個觀點,死刑不僅是伸張正義的必要手段,也是有效嚇阻犯罪、維護社會安全的重要機制,因此我們主張不應輕言廢除死刑,而應確保它被謹慎、公正地執行,讓法律真正發揮應有的公正性與嚴肅性。以上,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謝謝鄭正鈐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鍾佳濱委員發言,陳亭妃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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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6
speakers ["韓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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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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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6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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